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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中国哲学史的整体发展来看,几乎可以把中国哲学史看成是一部经典诠释史,思想家通过经典的注释和解说的形式来发展、建立、表达自己的哲学思想已经成了一种传统。而这一方式必然包含着“客观”地诠释经典的“原意”和建立诠释者自身的哲学体系这对矛盾。从前者看,中国解释学带有方法论解释学的性质;从后者出发,中国解释学的性质则是本体论的。而事实上中国解释学不必遵从西方解释学先有方法论解释学,后有本体论解释学的演进逻辑,中国解释学的特质在于本体论寓于方法论之中,注经、说经是形式,是载体,思想创造才是内容,是实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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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世艳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4):127-132
20世纪60年代,以汉斯·伽达默尔为首的哲学解释学流派最终完成了解释学史上的本体论变革.哲学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向旨在走出现代性困境.客观地说,这一突围并不成功,相反,它还为后现代主义解释学的兴起埋下了伏笔. 相似文献
3.
论现代解释学的范式转换及其存在论走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时中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9(3):16-18
现代解释学范式从认识论向本体论的转换,根本原因是传统解释学在面对实证主义与历史主义挑战时,陷入了一个内在的困境,这个困境的实质是近代主体性思维方式的内在矛盾。胡塞尔企图通过现象学解决这个矛盾,但是没有成功;海德格尔通过现象学与解释学相结合,最终促使伽这默尔实现了解释学的存在论转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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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哲学解释学把法律解释学引向主观主义陷阱并严重破坏了法律的确定性,这个批评是从制度之维和认识论之维展开的。制度之维的批评从中国司法制度不够完善反推法律解释学决不能借鉴带有主观主义色彩的哲学解释学;认识论之维的批评主张哲学解释学所说的事情本身不足以区分合理与不合理的前见,因而不能使法律认识有效地避开主观主义陷阱。然而,哲学解释学的经典文献《真理与方法》的相关内容证明了事情表现构成了前见合理与否的判准和法律认识的“证实”标准,从而对主观主义的批评构成了有力的回应。据此,法律解释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应是一门以哲学解释学的本体论为基地的、隶属于法律认识论的法律解释学,而不是返回到以传统认识论为基础的法律解释方法学。 相似文献
6.
徐岱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7(1)
作为一门学科的现代诗学,存在着一个“从古典至现代”的转变,这个历史时刻能够以一个人的名字为代表,他就是尼采.本世纪以来,每年出版的有关尼采的书籍,其实超过了关于任何其他思想家的著作.这说明,作为“哲学超人”的尼采事实上早已携带着其“不合时宜的思想”悄然归来.在某种意义上,当尼采被公认为“后现代主义”首席思想家时,事实上也意味着他是从古典“艺术哲学”向现代“生活诗学”转向的“诗学革命”的真正开创者.凡此种种都使我们有必要对尼采的诗学思想给予重新讨论.对待尼采诗学,最忌讳的是带着偏见的批判,最需要的是搁置成见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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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论法律解释的范式转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解释学经历了从方法转向本体的发展理路,在这一转向中,作为解释学核心概念的理解由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转变为人的生存意义的创生方式。解释学的重心转换影响着法律解释理论的发展走向,传统法律解释理论将解释作为追寻立法者意图的方法而消解了司法者的历史性,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向使这一企图成为无法实现的乌托邦,但也由此强化了法律解释的创造性而解构法治的确定性,而现代的法律解释理论将解释学的方法论纳入其本体论框架之中,实现了本体论解释学对法律解释的建设意义。因此,解释学的重心转换使法律解释处于方法与本体的张力之中。 相似文献
9.
许继红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6(3)
威廉斯以其文化唯物主义的整体论研究范式对整个现代社会与整体生活方式这一大型“文本”进行了“解码”,从文化批判走向社会批判,构建了整体论的文化观,“中介论”的认识论、文化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以及“技术即文化”的技术研究的本体论思想体系.以现代传媒为载体创造性地建构了一整套独到的技术解释学思想. 相似文献
10.
试论解释学的解释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志平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1(2):1-5
从三个层面区分并阐述了解释学的解释观 ,即方法论解释观、认识论解释观和本体论解释观 ;揭示了西方解释学解释观发展的历史结构 ,并按照其内在逻辑 ,提出了解释学如何从本体论回复到认识论和方法论这一关系到哲学未来发展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6)
近十年来我经常论述并否定“矛盾被证”(即“矛盾句被证明为真 ,矛盾事物可并世而立”)。前有张建军先生支持我的论点 ,但是似乎他对它仍未有彻底而全面的把握。近来陈波先生对它批判。我估计不少读者对我这论点仍未有充分的理解 ,现在作补充说明是有必要的 :当我说“矛盾被证”,我经常紧跟着便指出它们犯谬误 ,说前此的论证不能成立 ,挑战不了“不矛盾律”。所以一些读者的批判和误解 ,大概是“断章取义”所致 !再者 ,一般论者虽也否定“矛盾被证” ,但是他们忽视“亦此亦彼”悖论的挑战“不”律 ,而我们却正视和消解这个悖论 ,以更深层的理论来否定“矛盾被证”。 相似文献
12.
陈国强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8,(1)
一九七七年七月,唐兰同志在《光明日报》发表《从大汶口文化的陶器文字看我国最早文化的年代》一文,其中提到:“关于大汶口文化,有的同志认为是氏族社会末期,我认为这种提法似乎过于谨慎了,大汶口文化已经出现了阶级。”他还列举五点理由,来论证“大汶口文化已经是有文字可考的文明时代”,“从氏族社会进入了奴隶社会”。我们认为:唐兰同志这个论点是值得商榷的。对他所提出的理由,我们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只同意他所说大汶口文化是家长制家庭这一点,但家长制家庭正是父系氏族社会的家庭形式,正好推翻他所提出“进入了奴隶社会”的主张。 相似文献
13.
权利意志论的典型代表德国哲学家尼采被誉为发疯的太阳,这不仅是因为他生命的五分之一是在疯人院度过的,更因为他的哲学的疯狂性。在哲学界尼采哲学的“疯狂”几乎无人能比.探讨尼采疯狂哲学产生的根源、具体内容及其对后人产生的疯狂影响,有利于更深入地探讨尼采的哲学思想。 相似文献
14.
孙琳 《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37-42
非控制行为与非语境话语等非理性因素在解释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体包括意识形态批判、精神分析学、情感与信仰等,揭示出"理解的绝对性"在于理解的非理性因素方面。如果它们被忽视,就会造成不全面甚至是错误的理解。这些非理性因素也常在人本主义学说中浮现身影,如尼采的超人意志等。哈贝马斯和利科看到了这一点,顺带着认识论、方法论的补充,他们在"崩溃的理性"帝国中重建了以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为代表的以现象学为理性基底的本体论解释学。 相似文献
15.
刘宏勋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8(2):11-14
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理论创新在于,他通过开放“理解和解释”的内涵,扩张“文本或本文”的外延,实现了其后现代解释学在理论上对传统解释学的积极突破。尤其将语言引入哲学和解释学,赋予语言和理解、解释以本体论的意义,强调历史传统在现实人们的处境及视域中融合创新,敢于肯定历史偏见的历史地位与价值,这是很富于时代人文积极创意的。但是,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无视理解、解释的客观实在性基础,淡化理解、解释的实践性矛盾斗争,漠视理解、解释的正当性与非正当性的原则区分及主导性与非主导性的原则差异,这是必须清醒加以批评鉴别的。 相似文献
16.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3)
1.近一年来,关于“物质本体论”和“实践本体论”的争论,引起国内哲学界的极大关注。这一问题的提出与讨论,不仅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而且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哲学的关系,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方向问题。本文试图就这个问题发表一些意见。2.“实践本体论”和“物质本体论”两种观点的分歧和对立是显而易见的。“实践本 相似文献
17.
论尼采的哲学解释学思想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李知恕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3):52-57
在尼采看来,人的认识是由人的强力意志中心发射的对世界的透视,这种透视所 得的结果是“外观”;透视在本质上是评价和解释,是意义的置入,只是表达的不同价值主 体的“视界”;解释是通过语言完成的,语言作为隐喻预先就构成了人们解释的基本“视界 ”即“先见”,人们只能是在一定的语言“先见”的“视界”内实现对世界的解释;因此, 任何解释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尼采的这些思想对哲学解释学的产生与发展具有极大的启发 意义,并由此使他自己在现代哲学解释学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相似文献
18.
傅鹤鸣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7(4):61-64
传统中国社会为一身份社会、伦理社会、家国同构的社会。从当代法律解释学这一视域出发,结合传统中国社会之特质,传统中国具备不同于西法意义的“礼法”文化当属自然。传统中国人的“天人合一”、“一多相融”本体论哲学决定了传统中国法文化是“礼法”同体法文化。 相似文献
19.
刘开会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在人文科学中具有多方面的影响,不单在于它继承和发展了海德格尔的生存论本体论思想,把理解看作此在的存在形式;而且在于它继承和发展了传统的辩证法思想,把理解看作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在作者看来,这后一方面更能体现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深刻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20.
[提要]马丁?布伯的宗教哲学思想包含着强烈的对话解释学、对话哲学与关系哲学维度,实际上这些维度之间具有内在联系,而它们的内在联系的基础就在于“我-你”关系对话。布伯这种“我-你”关系与作为伽达默尔解释学核心的解释学“我-你”关系得以成形的一个重要原因,它同时与伽达默尔解释学“我-你”关系具有较为密切的联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