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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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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向政府泄愤的群体性事件”中的社会心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秩序具有优先于一切的政治价值"。群体性事件对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巨大,其中尤以"向政府泄愤的群体性事件"为最烈。"向政府泄愤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演变,不仅具有利益、制度、体制、文化、心理等多个层面的成因,更重要的是盲目从众、借机发泄、冷眼旁观、被迫依附、安全焦虑等不良社会心态是事件发生和演变的"温床"。本文在调研和实地观察的基础上,力图解剖各种不良社会心态在"向政府泄愤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演进过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在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的研究传统中,群体性事件属于集体行为研究的范畴。中国社会几十年的社会转型,在取得了巨大经济社会成就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与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相关联的社会心态现象。从群体性事件中反映出来的社会心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群体性事件反映出了由社会不公平和不公正引发的严重的社会心态失衡状况;群体性事件中反映出了阶层分化基础上的社会冲突意识和泄愤情绪等消极社会心态;群体性事件反映出了社会信任特别是民众与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任严重缺失的状态。简要的动力学分析表明,心态失衡为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储备了基本的社会心理能量;社会冲突意识强化了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边界激活作用;社会信任的缺失削弱了群体性事件的控制和处置效力。  相似文献   

3.
转型期陕西农村重大群体性事件呈多发趋势,究其源头有社会原因、制度原因,也有当事人法治意识淡漠的主观原因,但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基层干部的官僚主义,办事拖沓,不作为,致使一些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由小事情演变成群体性大事件。虽然其呈现多发性态势,由单纯泄愤型或经济诉求型向经济政治复合诉求型转变趋势,但它不是要推翻党和政府,而是迫使政府满足自身诉求,应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只有从源头上预防和处置,构建农村重大群体性事件源头阻断机制,畅通农民利益表达渠道,建设透明公正的基层民主制度,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教育与养成,完善农村社会矛盾冲突化解制度,强化重大事件源头预防、预警、预控,才能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及时处置。  相似文献   

4.
社会泄愤事件的社会心理学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泄愤事件是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群体性事件,它不仅对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造成严重的冲击和破坏,而且改变着人们传统的思维方式和行动逻辑,成为了风险社会的标志.社会泄愤事件的发生与人们的社会心理密切相关,在社会泄愤事件中集中体现了人们意识盲目性、参与自发性、行动叛逆性、冲突非理性的群体心理特征.从社会心理学来看,引起社会泄愤事件产生和扩大升级的主要心理因素有:社会认知偏差、情绪感染和行为模仿、群体压力与个体匿名、社会类化与盲目从众和社会偏见与首因效应.  相似文献   

5.
谣言是一种虚假的信息。在社会泄愤事件中,谣言填补了因权威信息缺失而造成的信息真空、谣言的刺激性和离奇性满足了受传者精神需求,谣言歪曲了事实真相,产生了轰动效应,催生了群体性思维和非理性行为的发生,助推了社会泄愤事件的发生、升级和蔓延。为了防止谣言的传播,必须及时有效地公开信息,增加制度化利益表达的供给渠道,提高表达的效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提升民众的政治认同,同时,依法对谣言违法犯罪进行打击。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根本原因在于公众参与不足导致的环境决策异化。协商民主强调公民平等参与,在理性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环境决策,增强了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互信,在治理环境群体性事件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以协商民主的方式预防环境群体性事件需要推动政府从"统治型"向"治理型"的转变,加强协商平台建设,公开环境信息,培育和引导环保组织积极参与协商。  相似文献   

7.
政治认同和政府信任是影响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作为流动人口聚集城市的北京市,外来流动人口规模大,结构复杂,聚集程度高,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具有较强的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以及行动取向。以流向北京市的新生代农民工政治认同、政府信任对其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影响的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认同感越高,其参与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越小;政府信任在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认同与群体性事件参与风险中具有中介效应。新生代农民工政治认同越高,其政府信任程度越高,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意愿越低。  相似文献   

8.
群体性事件的频发以及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需要重新思考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群体性事件的治理现代化以增加政府合法性和增强社会活力。通过构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当前中国四类群体性事件进行阐释。研究发现:当前中国强政府与弱社会的关系格局只是宏观的概况,微观上则呈现为具有自主性、自利性和独立性的强势基层政府与弱势的社会,正是因为基层政府的强势,而引发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因此,政社关系视角下群体性事件的治理现代化应从治理行为、治理主体、治理机制、调解层次以及考核评估等五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9.
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工业污染向其他一些地区转移,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利益多元化的今天,发生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企业和民众三个主体产生利益冲突,在博弈过程中没有达到利益均衡。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是政府的一大难题,亟需寻求利益相关主体参与协同治理。因此,建立一套协调治理模式是必要的:需要构建政府与民众从博弈到合作的模式;需要构建政府与媒体的合作模式;需要建立政府与环保NGO合作模式。把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利益相关者,政府、企业、民众、媒体和环保NGO协同起来,形成一种合作联动关系,共同参与治理,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起来。  相似文献   

10.
非政府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治理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单一依靠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存在信息失灵、举措失当、缺乏长效机制等缺陷,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治理的不足,有助于促成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对实现群体性事件的善治及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意义深远。具体而言,非政府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治理可发挥信息收集与传递、沟通与协商、社会服务与监督、宣传教育等功能;同时,其在参与过程中应坚持沟通合作、独立自主、依法和有序参与等原则,勇于担当责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提升社会公信力,并树立长远目标。  相似文献   

11.
民族地区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存在参与主体的民族复杂性和利益诉求的多元性特点。应对的关键在于将事件及时区分为民族性群体事件与非民族性群体性事件并准确定性事件的性质,而这需要有规范化、制度化的预防和处理机制作保证。当前的传统“运动式治理”模式时常致使民族地区政府在事件应对过程中陷入被动。因此,建构一套适合民族地区突发群体性事件管理的制度化、动态化的预防体系、预警系统、处置措施与善后机制,对于化解民族地区客观与现实存在的危机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2.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基础是农村。近来,时有发生的农村群体性事件不仅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作用,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导致这些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从治理的角度而言,基层政府尤其是乡镇一级政府忽视或不正确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是其重要诱因。因此,长期以来形成的重组织生产与行政管理、轻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的乡镇政府职能已经适应不了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要求。作为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乡镇政府直接面对农村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各种惠农政策的执行者和操作者,其公共治理的水平和效果直接影响到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调整乡镇政府职能,全力打追服务型基层政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就显得十分迫切。  相似文献   

13.
村委会选举中的群体性事件研究论略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村委会选举中群体性事件的多发,正成为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突出表现之一。重视对村委会选举中群体性事件的研究,是适应税费改革后农村社会矛盾变化,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重塑政府形象,实现农村社会和谐和建设新农村的需要。当前,学界对村委会选举中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尚未给与足够重视,缺乏较为专门系统的研究。研究村委会选举中的群体性事件,要从一些旧的思维模式中摆脱出来,要与保障和落实农民的政治权利联系起来,与农村社会矛盾的新变化新情况联系起来,将其置于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之中,合理定位相关法律应对机制的价值取向和目标。  相似文献   

14.
责任政府是现代政府不断追求的价值目标。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上升阶段,城市的扩展、道路的修建等导致对土地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农村土地征用房屋的拆迁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此过程中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并成为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责任政府,如何有效治理土地征用群体性事件是当代政府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5.
群体性事件是目前我国政府和司法部门最为关心的社会问题,如何处置附着在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行为是目前司法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刑事干预涉罪群体性事件是刑法的功能和价值所决定的。面对附着在群体性事件之中的犯罪行为,刑事干预既要遵循一般的原则,又要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特殊性,坚持罪行法定、树立范本原则,罪责自负、严格刑事责任范围原则,证据定罪、事实唯一原则和酌定情节效力最大化、轻重各当原则,以便为正确处理涉罪群体性事件提供较为正确的方法和依据。  相似文献   

16.
群体性突发事件背后民众利益诉求困境与化解思路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乃至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均会产生不良影响,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群体性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民众利益诉求面临困境、体制方面存在障碍,民众与政府方面也同样存在问题。要化解民众利益诉求困境这一问题,需要在体制、政府以及民众等方面做出更多努力,更需要民众与政府进行良好的沟通,以便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其出现有多种原因,更多反映了地方政府应对风险能力及地方政府权力运用是否得当的问题。研究群体性事件中群体失范行为,增强各级政府对群体失范行为的敏感性,发挥地方政府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纠正功能,可以为妥善解决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一种新的治理思路。因此,地方政府应当将“以人为中心”的柔性治理和“以制度为中心”的刚性治理相结合,建构起一套刚柔并济、行之有效的治理群体失范行为的机制。  相似文献   

18.
涉罪群体性事件符合风险社会关于风险的特征,应该纳入风险管理范畴。风险刑法就是要立足一般预防,对可能演进到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要素进行规制,以最大可能降低群体性事件出现的几率。但风险刑法对群体性事件的规制必须控制在必要的限度之内,防止不当扩大规制范围从而破坏法制。  相似文献   

19.
舆论传播对新、旧媒体时期的群体性事件都有作用和影响,而这在新媒体时期尤为突出。组织程度越来越高,舆论共鸣张力加大,影响范围越来越广是群体性事件在新媒体时期的突出表现。做好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工作,需要政府的"三结合"、媒介的"三统一"和公众的"三兼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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