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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基础性权力,对于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实体公正、推进诉讼程序具有积极意义。该权力在运行中仍存在被调查对象配合度不足、权力适用失范、调查核实成本过高等现象。因此,为了确保检察机关正确理解并合理行使该权力,应当赋予调查核实权以强制力、完善立法供给、明确检察机关行使调查核实权的目的、优化鉴定配套机制等,从而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2.
检察侦查权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手段性和保障性权力,具有鲜明的法律监督属性。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以直接侦查权、补充侦查权、机动侦查权为主体的检察侦查权体系架构基本形成。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检察侦查权存在直接侦查权启动不自由、补充侦查权运行不积极、机动侦查权行使不顺畅等问题,制约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效能的提升。究其原因,在于直接侦查权的运行范围模糊、补充侦查权的运行规范缺失、机动侦查权的运行程序繁杂。为保障检察侦查权的良好运行,建议细化检察侦查权的运行范围,规范权力运行边界;完善检察侦查权的运行程序,破除权力运行障碍;健全监检衔接的协作机制,避免权力运行冲突。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有效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防止权力的滥用。从行政失范表现和行政执法监督现状切入论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必要性,从实践基础、理论基础、立法基础对行政执法检察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和分析,从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的立法建设、明确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界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程序三方面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体系。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检察机关的双重国家权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将人民检察院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事实表明,我国人民检察院具有双重国家权力,即检察权和法律监督权.将检察权力和法律监督权同时赋予检察机关,并将检察机关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这不仅是我国在检察制度上的一个创造,也体现了我国宪政结构中对国家权力包括检察机关既有制约又有监督的一种法制化努力.  相似文献   

5.
现行的民事执行监督体系并不完善,"执行难、执行乱"已经成为民事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仅容易滋生司法腐败,而且损害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民事执行监督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需要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民事执行属于检察监督的范围,并赋予检察机关相应的监督方式与手段,构建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以确保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效力。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不断加快,跨域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经济发展模式落后、治理体制和制度不完善、监督和查办不力、法律法规缺失以及违法成本低等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没有直接参与治理跨域污染的权力,而是通过对各职能部门的监管来间接影响跨域污染治理。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体系化权力的全面运行,主动参与跨域污染治理工作。  相似文献   

7.
自监察委员会体制改革以来,中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逐渐被"检察监督"所替代。但在宪法没有修改,法律监督仍然是宪法原则的前提下,"检察监督"不但不合宪,而且给人以法律监督没有底气的感觉。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我国检察机关的重要国家职责和使命。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宪法对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定位并没有改变,检察机关仍然承担着法律监督的重要使命。我国检察机关的全部工作目标都与法律监督相联系,检察体制改革不能偏离法律监督的方向。应当反思的是,我国社会特别是检察机关及其主流检察理论长期以来对法律监督的理解及思维方式是否合理。在新一轮国家体制改革中,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既是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定位的一种挑战,也是一种契机。中国检察人应当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充实法律监督,完善法律监督,真正担负起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使命。  相似文献   

8.
一般监督制度源起于苏联,是苏联检察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并被视为社会主义国家检察制度的标志。苏联没有采用西方"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但同样需要解决国家权力的制衡问题,为了有效制约行政权,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制度应运而生;"议行合一"体制下,苏维埃将监督法律实施的权力授权给检察机关专门行使,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则主要由一般监督制度承担;苏联高度重视法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苏联法制的实现不仅需要有完善的立法,而且还需要法制得到统一和正确实施,一般监督制度的主要作用就在于保障苏联行政法制得到实现。在当前探索检察权对行政权进行监督制约的背景下,有必要系统研究苏联的一般法律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9.
推进检察机关内部治理是当前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推进检察机关内部治理,需要遵循检察工作规律,激发活力,注重文化建设、内部制约、节点控制、精神驱动,提升检察权运行效果。  相似文献   

10.
检察监督权是我国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权力,它的有效行使有利于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和法律权威的维护。目前,我国的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虽经几次改革,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监督主体职能自相矛盾、监督立法以及违反监督措施以后的惩罚措施存在瑕疵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刑事诉讼监督作用的发挥。由于存在的这些问题,完善监督立法,强化监督力度,增加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1.
列宁对法律监督的价值意义、制度架构进行了系统的阐发。在他看来,为了保证法律在全国的统一实施,必须建立以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为主导的、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法律监督机构应该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享有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平行的宪法地位;为了从组织上保证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防止和克服地方的影响,检察机关应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在内部实行垂直领导原则;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包括对一般社会主体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法律监督机关只拥有代表国家行使控诉、检举的权力,而不能行使决定制裁、处罚的权力。这些法律监督思想具有丰富的法治意蕴,对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制度的建设以及检察体制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加强对特别程序的检察监督,保证特别程序顺利运行,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刑事和解在公诉案件中的引入,将使检察机关的权力与职责面临重大调整,将对检察监督提出全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程序的监督,其内容包括案件是否符合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真诚悔罪,被害人是否自愿和解,和解协议是否合法等。监督方式包括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提出量刑建议、提起抗诉等。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程序的监督,应当注意三个问题,一是监督应以刑事和解协议为中心;二是监督不应损害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三是实现监督职能与诉讼职能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13.
国家立法者依照一元分立下衍生的国家法律监督理论建构了我国的检察系统,但没有在具体立法中规定其相应的全面监督职能。在设立监察委员会制度的背景下,我国宪制中的法律监督机关的构成将面临重大改革,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必须予以重构,这为检察机关实现地位与职能的一致性和职能的优化提供了契机。在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构,应当坚持宪法关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遵循法治精神,在重构中实现国家权力分权制衡,发挥法律监督权维护人民主权的功能;反映司法规律,把公诉职能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并对之开展符合司法规律的职能优化。  相似文献   

14.
论公司治理中的政府监管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从理论和实践来看,公司治理引入政府监管有其必要性,政府监管体系包括法律监管、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监管、媒体监管、党纪监管等,完善公司治理必须完善政府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5.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着丰富的环境治理现代化内涵,而环境治理观念现代化是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思想基础.全面加强党对环境保护的领导是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保障.为此,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环境治理政策支撑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及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运用绿色技术创新破解环境治理难题、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化建设及运用环境大数据分析手段,提升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相似文献   

16.
学界和实务部门有关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核心功能的观点尚存争议,未能厘清各种功能之间的关系,制度利用者对不同功能的过度追求易导致制度功能发生异化。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核心功能仍为法律监督,并未转变为权利救济。在确有监督事由且有监督必要之情形下,权利救济是法律监督功能的自然延伸,因此也应重视权利救济的补充功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社会功能主要包括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建构法治秩序等。社会转型背景下,民事诉讼检察监督需同时注重法理功能和社会功能。应在注重法理功能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社会功能,进一步注重息诉等社会功能实现的路径和方法,同时须避免制度利用者过度追求非核心功能导致的功能异化。  相似文献   

17.
行政检察监督应包括检察机关对特定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活动两方面实施的监督。现行行政检察监督仅限于对已生效行政裁判提起抗诉,严重影响了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有必要构建一个完善的行政检察监督体系,以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8.
论道德治理     
道德治理是一个哲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道德治理具有阶级性、时代性、层次性和“柔性治理”属性等基本属性,其基本目的是化解社会道德问题、构建社会伦理生态、维护社会良性秩序,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发展。道德治理现代化主要包括道德治理体系现代化和道德治理能力现代化。道德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包括内容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评价监督体系等的现代化。道德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有: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的制度化民主化、治理机制的协同性、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圆融互动。道德治理具有限度。  相似文献   

19.
国家治理本质上就是运用国家权力治理国家,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首要衡量标准也就体现为国家权力运行法治化。实现国家权力运行法治化既是法治国家思想的必然理论逻辑,也是我国国家权力运行体系现代化的迫切现实诉求。国家权力运行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运行过程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和权力支持体系法治化,它不仅取决于权力结构本身的制度机制建设,也取决于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政治文化变革。因此,要从德法并重的价值取向、制度化的依法执政体系、规范化的权力制约机制、立体化的权力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来推进国家权力运行法治化。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作为宪法概念,内涵的界定应符合宪法文本的内在规范逻辑。以宪法文本中对“机关”的规范分析为出发点,通过融贯性解释,得出“检察机关”是从事检察业务和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只是作为检察院区别于其他国家组织的一种区别技术或符号代码,而“法律监督机关”则是对检察院组织性质的宪法定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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