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0 毫秒
1.
借鉴西方国家的刑事和解的法治理念,在中国的语境下探讨刑事和解的若干问题,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也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在尝试建立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过程中,首要的问题便是创建刑事和解制度的路径,刑事和解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2.
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实践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西方发达国家,刑事和解制度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恢复、加害人回归社会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司法机制。刑事和解以恢复正义为核心,在刑事案件中力图达到多元价值的平衡。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刑事和解理论体系,这为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我国部分基层司法机关就刑事和解进行了初步探索,收到了良好效果。如何借鉴西方法制理论,发挥刑事和解制度的应有功能,是修改我国刑事诉讼法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3.
张羽 《学术界》2008,(2):73-78
建立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需要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通过对中西方刑事和解的比较,分析我国宽严相济语境下刑事和解制度的特征、内容和分类,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提出有关刑事和解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西方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相对来说比较成熟,对西方刑事和解理论的探索和借鉴能够促进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发展。平衡理论、叙说理论、恢复正义理论是西方刑事和解制度的主要理论基础。平衡理论和叙说理论不能成为刑事和解制度化的充分理由。恢复正义理论建立在平衡加害人、被害人和社会之间的利益观点之上,是刑事和解制度构建的核心理论。  相似文献   

5.
在和谐社会语境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运而生,而刑事和解制度是该政策的重要指向和具体措施。立法缺失、观念错位、程序失范所衍生的法律障碍、思想藩篱和制度壁垒,正在挤压销蚀刑事和解制度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以中国的和合文化及西方的恢复正义为圭臬,确立原则、厘清范围、界定条件、规范程序乃构架刑事和解制度之进路。  相似文献   

6.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背景下,西藏地区刑事纠纷——作为社会矛盾最激烈的表现形式,呈现出新动态、新规律.而传统的用藏族习惯法解决刑事纠纷这一巨大的历史惯性,与国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存在不可回避的冲突和矛盾.将国家法中的刑事和解制度引入西藏刑事司法中,规范和引导藏族习惯法中“民间调解、经济赔偿解决刑事纠纷”的做法,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解,减少社会对抗,促进西藏长治久安建设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7.
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姚建涛 《学术界》2007,(3):180-184
随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产生于西方的刑事和解制度作为解决刑事纠纷的一种特殊机制被引入了我国的刑事诉讼领域。作为一种全新的舶来制度,其价值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只有客观、全面、辨证地认识这一制度,才能趋利弊害,构建我国本土色彩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8.
《江西社会科学》2014,(9):147-151
新《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立法中的实体内容与刑法理论及刑事立法存在冲突,这种冲突既有刑事和解概念和范围的冲突,也有法律效力的冲突,这些冲突妨碍了刑事和解的适用。为了保障刑事和解制度的实施,应对刑法进行修正,将刑事和解作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作为定罪量刑和行刑的情节,形成刑事一体化的刑事和解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9.
刑事和解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英等西方国家产生以来,已经形成了平衡、叙说和恢复正义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国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有着传统文化、刑事政策、人本主义和现代法治等基础。在分析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隐忧的基础上.全面考虑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的对象与范围、适用条件、专门的机构、特别程序以及法律监督等模式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适用案件范围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是中国当前司法实践中比较热点的问题.该制度从西方舶来,其对传统的司法制度和思维模式具有很大的挑战.我国对这一制度的推广是从司法实践开始的.但因为我国对刑事和解缺乏立法规范,所以实践中对哪些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并不统一.从刑事和解的本意、国外的经验和实践中的社会效果看,只要被告人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刑事和解不仅可以适用有被害人的轻罪,而且可以适用有被害人的重罪.  相似文献   

11.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和为贵”的思想、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给刑事和解的理论研究造就了时代背景。再加上我国司法界已有的对刑事和解的大胆尝试,应否借鉴以及如何借鉴刑事和解制度的问题,已经摆在我国立法与司法界眼前。我国悠久的调解历史、“厌讼”的文化传统、新时期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设定和司法实践中存在和解的事实,均有利于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建立,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如何使之在实践中更完善,并与现行刑事法律制度相衔接,是值得深入思考、研究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2.
对刑事和解概念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刑事和解与恢复性司法的关系认识不同,对我国现行刑事和解实践的定位不同,刑事和解的字面含义与惯常理解的差别.定义刑事和解应当顺应国际社会恢复性司法运动的潮流,符合我国国情,遵循刑事和解约定俗成的含义.应对刑事和解的概念予以广义与狭义的区分.广义的刑事和解概念应等同于恢复性司法.狭义的刑事和解应当以我国国情为出发点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13.
刑事和解:人本主义的对话型和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瑞君 《齐鲁学刊》2008,12(3):101-104
缘起于上世纪70年代的西方刑事和解实践,以恢复性正义为理论基础,对话、商谈而非纠纷解决模式是刑事和解区别于传统和解制度的重要程序特征;实体上,强调以责任、恢复与回归作为其基本内容,关注对被害人心理损害的修复。近年来我国一些司法机关对恢复性司法进行的探索严格说来还称不上是真正的恢复性正义实践,因此,准确领会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程序特征和实体内容,对我国当下急速推进的刑事和解实践进行冷思考,对避免将刑事和解庸俗化,甚至变为一种功利的手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刑事和解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经趋于成熟。“平衡理论”、“叙说理论”和“恢复正义理论”是其理论基石。该制度对于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既有传统文化基础,又有现实的社会基础,还有刑事政策基础及司法实践基础。因此,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不起诉制度构建刑事和解制度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5.
主体是刑事和解中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要素.刑事和解主体可以按照职能的不同划分为刑事和解的主持者、参与者、确认者与支持者.刑事和解主体的合理选择对于保证刑事和解的良好效果具有重要影响,我国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构建刑事和解制度时,选择适当的刑事和解主体.  相似文献   

16.
刑事和解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各地都在争相搞刑事和解的试点,但理念基础研究的匮乏使得相关改革很难有大的突破.浙江"枫桥经验"和美国VOR模式代表了中西方刑事和解两种有差异但却又共通的进路.认真审视两种模式的理念基础的异同,需要我们客观地对待恢复性正义、法律现实主义、交往行动等理论,从而使得刑事司法不是"被"和谐,和谐司法更不应是"天边玫瑰".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制度有助于减少羁押、节省诉讼资源、实现恢复性正义.但在实际运行中,刑事和解也引发了人们对和解滥用和暗箱操作的担心.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存在的功能性缺陷和配套措施的缺失成为突出的问题.从困境中突围的思路是树立刑事契约观念并引入诚信原则,同时从立法层面规范和解程序,并建立司法转处等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8.
发轫于上世纪70年代的西方刑事和解制度,在本世纪初引起了国内学者们的关注,各地司法实务部门也就试行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这一新型刑事司法模式必然给现行主流刑事司法制度带来冲击和挑战,既有理论上的,也有实践上的.理论上面临挑战关涉刑事和解制度的法学理论基础,实践中面临的困境和障碍直接关系到这一制度能否有效运行和其功能能否得以有效发挥.对有关刑事法理论原则的相对性认识,成为妥善应对刑事和解制度面临理论上挑战的良好视角;以制度创制和制度完善,应对刑事和解实践中面临的挑战,统一和全面推进刑事和解实践.  相似文献   

19.
作为我国古代刑事法律史上的一项创举,保辜制度以因果关系作为实现刑事和解的动因,来引导行为人积极救助被害人,实现自身的悔过,从而修复被其所破坏的社会关系。纵观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史,保辜制度以其特有的"刑事和解"功能绵延两千多年而不衰,然保辜制度的刑事因果关系认定存在诸多局限,随着西方当代刑法理念东渐以及医疗与科技的迅捷发展,保辜制度于清末修律时被立法者废除,但这并不意味着保辜制度自身蕴含的合理成分也被否弃。文中针对保辜制度的因果关系构造予以剖析,并尝试着构建现代借鉴保辜制度"刑事和解"功能的架构。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我国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推行的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充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过度抬高被害人的地位,将被害人的权利绝对化,就有可能偏离刑事法基本理论,破坏国家、犯罪人、被害人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从理论上讲,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适宜刑事和解,只有被害人享有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案件,才适宜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关键因素也不是被害人愿意与否,而是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是否彻底消除;刑事和解只有得到国家的最终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