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少数民族习惯法理论研究进路的解构与重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待正当而且有效的少数民族习惯法,是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问题的根本目的.而改造法治之法的基本构成,通过立法或司法之路确立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法源地位,使其成为法治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达成理论研究之目的的进路,是政府权力万能的产物,其实质就是要将少数民族习惯法纳入国家法治的轨道.这一进路不仅存在实践上的困难,而且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协调政府权力与社会权力的关系,合理界分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界限和各自的调控领域,建构有限但有效的国家法律调控机制,是善待正当而且有效的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根本手段和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
[摘要]少数民族文艺保有人法律主体地位的缺失和集体权利的不明确是导致这种“活态”文化活力不足的制度性障碍。文章通过文化自决权理论和国际法律文件和外国国内立法实践论证了少数民族文艺保有人应当成为法律主体的合理性,并提出保有群体可以形成自己的自治机构来行使权利,在行使权利的能力不足的初期,国家可以提供类似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方式来弥补其不足,慢慢提高其能力,而不是找人代之,增强其依附性。在论述少数民族文艺保有人的集体权利部分,文章分析了运用民族习惯法实现内部限制意义上的集体权利的可行性以及习惯法入国家法的途径,阐述了通过设立少数民族文艺专有权来实现外部保护意义上的集体权利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3.
试论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效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少数民族习惯法有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和生活背景 ,承认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法律效力和有条件地适用少数民族习惯法 ,对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少数民族习惯法效力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和社会背景等方面论述了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效力来源 ,并提出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发生法律冲突时的解决原则和方式。  相似文献   

4.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制度空间与“合法化”路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少数民族习惯法在一定范围内的民族地区至今仍然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规范。民族区域自治蕴含着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制度空间,宪法和法律的诸多条款都为少数民族习惯法进入国家法提供了依据。民族自治地方并未有效地利用国家法的制度安排,通过自治立法吸收少数民族习惯法,进而导致国家法与习惯法在司法过程中的冲突。开展少数民族习惯法调查,加强相关理论研究,自治立法吸收少数民族习惯法合理的、积极的内容,在司法过程中合理借鉴优良的习惯法,能够消除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实现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5.
从法律冲突存在的空间上分析,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的婚姻法之间的冲突,具有区际法律冲突的属性;从法律适用的对象上分析,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的婚姻习惯法之间的冲突,具有人际法律冲突的属性;从法律冲突的法域及其对主体权利义务确定的方式上分析,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的婚姻法之间的冲突,具有“二级法律冲突”的属性。  相似文献   

6.
既有法治理论无法面对当下法律生活中少数民族习惯法复苏与活跃的事实.本文认为,应在法、司法和法治三个层面重新解释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身份、功能与价值,通过合法化、司法化、资源化路径,实现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整合.在法主体资格方面,拓展现代性法治之法的概念,赋予少数民族习惯法以法的身份;在司法管辖环节,借助司法制度的发展,使少数民族习惯法通过司法化的平台从而展示其正功能;在法治治理效力层面,推动少数民族习惯法在社会权力平台参与塑造法治秩序建构而提升其价值.  相似文献   

7.
国家制定法和民族习惯法的特点在于,前者具有统一性、规范性、普遍性、强制性特点,后者具有多样性、特殊性、伦理性、自觉性特点.透视西部乡村少数民族婚姻现象,则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在婚姻领域有四个方面的冲突.即普遍正义与特殊正义的冲突;现代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的冲突;"移植法律"与本地民族特点的冲突;国家意志与地方权力的冲突.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民族法是国家制定法的一部分,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习惯法具有区域性特征,少数民族习惯法效力上不仅具有区域性,而且还具有民族性特征。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表现在多层次的国家法与维吾尔族继承习惯法在继承人范围、顺序、遗嘱自由等具体制度方面,既具有共同点,又存在显著差别。  相似文献   

9.
“事实习惯不等同于习惯法”是引发本文问题之嚆矢,从事实(商事)习惯与(商事)习惯法二元界分视角进行解读,将得出两种对于“商事习惯”的意解,继而导致商事习惯在司法适用中的定位分歧,即该多元义理触发了商事习惯的法律适用问题。《民法典》第10条作为我国的法源条款,是习惯参与法律适用的初始条款,其义理解读对于商事习惯的法律适用具有指导意义。基于法源属性、比较视角、条款规则分析、作用对象确认,此处习惯具有法之确信,故应取“习惯法”之义。在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下,第10条中习惯范畴应包含民事习惯与商事习惯双重内涵,法源条款中商事习惯义理应为在适用主体、主观目的、客观行为、适用领域方面与民事习惯形成差异的商事习惯法。  相似文献   

10.
西北少数民族法制建设中习惯法因素的整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一种隐性的规则长期存在,对于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秩序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根深蒂固的民族习惯法同时也制约着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进程.国家法在进入这些地区时受到的某些"冷遇"与我们不能正确对待民族习惯法不无关系.因此,西北少数民族地区要想真正走上法治化道路,必须重新整合习惯法,赋予它正确的地位.但是,西北独特的地理环境、经济发展、历史传统和民族现状,决定了西北地区的习惯法带有一些独特性.同时,西北的习惯法与国家法冲突的表现和原因也与西南不尽相同.整合西北少数民族习惯法,应当从研究它的独有特征入手,通过具体分析习惯法与国家法冲突的独特表现和原因,寻求西北少数民族法制建设的相对合理的途径.  相似文献   

11.
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一种传统的法律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解决一些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文章以少数民族习惯法为研究视角,通过其与刑事制定法的关系来诠释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坚持法制统一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而在一些民族地区,发生了杀人、伤人案件时,依照“赔命价”习惯法处理的方式客观存在着。这种情况下,调整基层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除了国家法外,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很大程度上也发挥着现实的作用。文章以藏族“赔命价”习惯法为例,探讨了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如何来调适少数民族习惯法和国家法律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其中的村规民约、宗教习惯法、纠纷解决习惯法中都大量存在着关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相关内容.国际层面关于土著人权利保护的法律文件、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处理个人来文的准司法实践、外国的宪法性文件中都有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习惯法上升为国家法的成功实践.以此为借鉴,我国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习惯法上升为国家法的路径主要包括中央立法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作为基本原则、司法自由裁量权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作为裁量要素、将尊重传统文化方面的习惯法作为政府的执政理念等.  相似文献   

14.
藏族与周边民族习惯法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藏民族有着独特的习惯法文化,其形成与周边民族传统法文化的影响有一定的联系.本文通过比较藏族、汉族、蒙古族、羌族、彝族等民族习惯法的主要内容,分析我国各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异同,研究其内在价值以为现代法治之参考.  相似文献   

15.
论少数民族习惯法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一种文化仍然普遍存在,在部分地区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并对政府行政行为产生影响,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从功能上分担了很大一部分行政行为,二是从内容上影响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三是从观念上影响行政行为的形成,从而构成少数民族习惯法与政府行政行为的交融、不和谐与冲突。要调适这种冲突,必须吸纳习惯法的合理因子,确立习惯法的法律地位;关注少数民族民生,提供简捷可靠的法律服务,培植现代法律文化;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和监督,坚决查处公务员的特权乱法和行政不作为;在政府行政行为中应尽量扩大少数民族人士的参与,吸取民智,实现政府行为与民间认同的和谐,引导习惯法思维向良性发展,减少习惯法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抵触和负效应。  相似文献   

16.
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习惯法出现了大规模回潮,它反映了传统文化面临社会压力所做的重整努力.习惯法是一个民族整体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各个民族的法律没有高下之分、先进与落后之别;现行民族法律政策在实践中受到文化沙文主义的影响,应当在部门法中将宪法规定的民族平等原则具体化为明确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无法忽视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制现代化问题.从分析传统的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形态及其特征入手,借用法制现代化的发展模式的分析进路,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现代性转型进行比较研究,指出少数民族的习惯法在向现代型法律的转化过程中不能忽视本民族的法律文化传统以及对待其转型的态度.  相似文献   

18.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与现代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无法忽视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制现代化问题。从分析传统的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形态及其特征入手,借用法制现代化的发展模式的分析进路,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现代性转型进行比较研究,指出少数民族的习惯法在向现代型法律的转化过程中不能忽视本民族的法律文化传统以及对待其转型的态度。  相似文献   

19.
黔东南雷山地区国家法与苗族习惯法关系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法和苗族习惯法一直处于一种互相磨合的状态中,有国家法对苗族习惯法让步的情况,也有苗族习惯法补充国家法的不足并不断向国家法靠近的情况。不能将苗族习惯法看作法治的对立面,必欲遏制或以现代法取代之。从社会秩序形成的角度而言,苗族习惯法是对国家法的补充。在内容上与国家法有冲突的习惯法是在国家法能够容忍的限度内存在的,同时这种习惯法符合地方性的文化价值观,当地人认为其存在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20.
壮族习惯法源于习俗 ,进而演变成习惯法 ,作为调整壮族地区壮族人的行为规范的习惯法经历了由不成文法到成文法的变化。其内容与国家法不同 ,侧重于聚居区内部的稳定 ,一般不涉及国家事务 ,壮族习惯法不论从历史的角度考察 ,从边疆少数民族与中央政权的关系全面研究 ,从民族融合的深度分析 ,其在中国法律史上的地位应予肯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