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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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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业权与土地产权间的冲突随着时间的推移有越演越烈之势,因冲突已导致诸多矛盾甚至出现了犯罪,解决矿业权与土地产权间的冲突已迫在眉睫。矿业权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应优先于土地产权。在采矿权与土地产权谁优先的问题上,应采用层次分析法(AHP),构建矿产资源开采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两两比较求出权重,为采矿权和土地产权间冲突的解决获得基础数据,进而可以在精确计算的基础上解决采矿权与土地产权冲突时哪一个权利优先的问题。同时,我国应在矿产资源的立法中以明确的法律条文调整矿业权与土地产权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2.
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性质及其法律关系多有不合逻辑之处,原因在于现有法律将行政关系夹杂在民事关系之中。实际上,探矿权和采矿权是纯粹的民事财产权,依据其自身的特点,两者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用益物权,后者是自物权,根本无法将它们纳入统一的"矿业权"概念之下。碍于现有的国家所有权制度,《物权法》将采矿权亦归入用益物权,但是并不能对其进行合理定位。理顺采矿权涉及的法律关系,必须承认采矿权的自物权性质,允许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转让。虽然这会引发损害公有制的担忧,但这其实是多虑的。因为矿产资源具有消耗性,矿产资源所有权由其他主体掌握的状态并不会长时间存续。  相似文献   

3.
对矿业权概念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矿业权还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尚未被法律所确认。学界主流的矿业权物权化思路缺乏对国情下矿业权概念理论上的科学性和实践中的有效性的反思。应当跳出矿业权概念的局限,以探矿权和采矿权为核心构建我国的矿业法律体系。探矿权是物权化的债权,采矿权是债权与所有权的组合体。建立起完善的矿业行政合同制度,才能实现矿业权人利益保护与资源有效管理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4.
矿权概念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分析产权概念的基础上 ,探讨了矿权 (矿产资源产权 )的定义 ,认为矿权是由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以及由该所有权所派生出来的矿业权 (探矿权和采矿权 )组成。对矿权和矿业权作了区分 ,认为矿业权是矿权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5.
认定探矿权、采矿权的物权性质,对于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保障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妥善解决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立法已有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权利流转的规定,但存在不足之处。立法应当明确探矿权、采矿权的流转方式,减少对权利流转的限制,坚持探矿权、采矿权合一的原则,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取得过程的公开化,增加利用外资和民事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探矿权与采矿权各是一组权利束,矿业权作为两者的上位权更是权利组合体。两级分解矿业权后重构为矿产使用权和矿山企业产权,让矿产使用权独立于其他权利,是发展矿业市场、盘活矿山企业、保障政府职能转变、堵住矿产资源流失的关键。矿产作为矿产资源与矿产品的中间设置,是矿产使用权独立的前提。矿产使用权属于物权,勘探性矿产使用权属用益物权,开采性矿产使用权是矿产所有权。为此,矿产使用权应为矿产权。矿产权的独立为公、私法分治提供了条件,这也是各国的通行做法。  相似文献   

7.
矿产资源产权的分析与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加强矿产资源产权管理,明晰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实现我国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管理工作.矿权是从矿产资源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特殊的财产经济权,它主要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产资源产权的交易市场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组成,矿权的转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业实践的必然结果.我国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矿权转让,建立规范化的矿权交易市场,首先要确立采矿业主体;其次要实行矿产资源国家统一所有,具体权能政府分级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再次要建立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有偿出让与转让两级市场,实行两权流转;最后要实行矿产资源资本化,财产化制度,并加快立法,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矿业权物权化研究论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对矿业权的分析 ,认为矿业权是一种资源利用物权 ,具有鲜明的物权特性。根据现行的《民法通则》和《矿产资源法》,我国具体规定了探矿权和采矿权 ,因此笔者详细讨论这两种矿业权的物权特性。作者主张以物权法的思路定位和规范矿业权 ,建立以物权规范为基础 ,由经济行政法和环境法为辅的法律规范体系 ,这将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法制化的理想模式。  相似文献   

9.
矿业权管理中的若干问题及技术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矿业权基本数据更新滞后,实际情况和登记数据不一致,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相关的基本数据存在偏差、交叉、重叠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及保护。文章就目前矿业权管理中主要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建立标准化的矿业权界定和矿业权地理信息系统,从技术的角度探索提高矿政管理水平的途径。  相似文献   

10.
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决定了其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才能成为具有法律属性的物即法律关系客体。探矿权的客体具有多样性、层次性和复合性,更多地表现为在特定的工作区或矿区内实施勘查行为,不完全具有物权特征,属于行政特许权。采矿权则完全具备物权的特征,属于物权范畴。两种权利性质完全不同,法律应当分别规定。  相似文献   

11.
中国政法大学承担的修改《矿产资源法》的研究课题,强调矿业权应当纳入《物权法》,但课题内容中关于矿业权的特点、结构及法律关系的论述,又恰好是物权法所排斥的。以法理分析法论证了这种冲突缘自“矿业权”的虚无性,虚拟的权利多面体导致片面性认识。分解“矿业权”,将其重构为独立的矿产权和矿产开发权。矿产权可分别纳入物权法,矿产开发权属于公法性的《矿业法》调整。矿业权不但不能纳入物权法,而且其存在和创设属“违法”。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环境权的基本概念出发,从生态性环境权和经济性环境权两方面,分别对环境权的代内平等和代际平等进行论述:这种平等不是结果的平等,而是权利义务的平等,自然环境权是人权的组成部分,因而是人人平等;理想的、独立封闭的环境系统间的环境权是平等的,这是因为:环境系统间无利益的交流,无利益主体人的交流,无环境污染破坏存量的交流。现实的、开放的环境系统间的环境平等权不是绝对的,任何获取利益的主体,只有在其承担的环境治理义务范围内享有相应的环境权,这种环境平等权方可存在。而现实中的平等是相对的,更多的是不平等,为最大程度的实现该平等权,本文提出了对环境平等权的系列法律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13.
探矿权的法律属性及其意义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认为探矿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物——特定工作区及其地下构成物,而不是一种智力成果。探矿权是由矿产资源法规定的、在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之上设定的、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并相对独立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限定性物权,探矿权人仅享有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并由此获得收益的权利,探矿权是他物权,而且探矿权又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明确探矿权的用益物权属性,为我们进行探矿权立法提供了法理基础;也为管理探矿权的地质矿产行政机关加强和改善探矿权管理以及制定相应的促进探矿业发展的经济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矿业权制度的改革要点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矿业权制度是指在矿业发展过程中的调整因矿而生的各种权利的法律制度,是矿业法律制度的核心。我国现有的矿业权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导致矿产资源的效用在经济生活中没有得到最大实现,在社会生活中没有得到公平分配。本文按照矿业权的取得、矿业权的流转、矿业权的消灭的逻辑顺序,提出了我国矿业权制度改革的一些要点。  相似文献   

15.
矿权是指因矿而产生的权利的总称。我国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探矿权不是物权,也不是知识产权,而是具有债权和行政权混合性质的权利。采矿权是他物权,是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统一。我国矿权的体系,包括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和采矿权。采矿权,又包含若干具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性质的权利分支。  相似文献   

16.
采矿权出让和采矿权价值评估法律制度使国家在国有矿产资源资产的配置中未能取得应有的矿产资源资产收益。规制矿产资源犯罪的刑事立法对盗采、破坏矿产资源的犯罪未能形成有效的威慑。国有矿产资源资产惨遭资源腐败利益共同体的掠夺而国有矿产资源资产监管法律制度未能起到应用的作用。为了防范国有矿产资源资产流失,应构建矿产所有权出让、矿产所有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制度,构建矿产所有权出让金的数学模型,确定矿产所有权出让金的合理金额,完善国有矿产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以及国有矿产资源资产监管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采矿权是矿业的核心权利,但我国采矿权的客体仅为特定的矿产,于是,矿地使用权的享有成为采矿权行使的前提。然而,当采矿权和矿地使用权分别属于不同主体时,如何取得矿地使用权?立法上没有予以明确规定,实务中现行的取得方式弊端诸多。为了合理、合法地最大限度地实现矿产资源所有者的经济利益,又基于采矿权民事权利性质的确定,应以地役权解“采矿用地”之结。  相似文献   

18.
论"生育权"及其救济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生育权是公法赋予自然人的一项基本人权 ,也是一种民事权利 ,属于人格权的范畴。自然生育主体之外的其他任何人都承担不得阻止、妨碍或干扰自然人生育或不生育的义务。对生育权的保护包括法律救济和法外权利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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