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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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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助二项逻辑斯谛回归模型和决策树模型分析Z省近几年涉及正当防卫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发现正当防卫认定的实然影响因素。通过回归模型可知,在仅考虑单一因素的情况下,侵害行为系危险行为、被告人先动手、事先存在纠纷、防卫手段强度的超出、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判断实质入刑具有显著影响。其中,事先存在纠纷、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更容易获得轻判裁决结果。但是,决策树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如果被告人存在回避可能性就会对判断实质入刑具有相当程度的重要性,而被告人先动手在该模型中的重要性排名则会靠后。“法外因素”成为裁判规则的构成要素的现象在正当防卫案件中较为常见。据此,正当防卫认定的裁判规则应当做到:防卫手段强度的超出并非当然认定为防卫过当;事先存在纠纷不能当然否定防卫意图的存在;不法侵害行为包括实害行为与危险行为;额外添加“回避性”要件是对正当防卫范围的限缩;时间条件的认定须站在整体立场。正当防卫的认定仍存在实然与应然间的距离,而这种差异来自于司法裁判规则的重构,归根结底是多元主体互动的结果。  相似文献   

2.
《刑法》第20条将公共利益作为正当防卫的保护对象,这是一个与德日刑法有别的中国特色命题。环境犯罪是侵害公共利益的犯罪,环境群体性事件应存在正当防卫的评价空间。以污染环境罪为例,在防卫起因上,违反国家规定侵害环境法益是正当防卫发动的前提。在防卫时间上,必须以行为人故意着手构成行为犯为防卫基准,且以污染的持续计划与公权力调停的缺位来作为不法侵害的持续性特征。在防卫对象上,防卫对象可以是实施污染的自然人或被利用之物,而单位是否为防卫对象并非真问题。在防卫限度上,只能以损害不法侵害人自由权、名誉权、财产权为代价,由此造成额外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若以损害不法侵害人生命权、健康权为目标,则属于防卫外的加害,防卫者应被另行定罪。  相似文献   

3.
重点研究和探讨了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理解和司法适用;认为限度条件不完全等同于“必要限度”。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应当理解为防卫行为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没有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并对刑法第20 条第3款是否为“无限防卫”进行了探讨,认为我国刑法中并不存在所谓“无限防卫”的规定。此外,对“行凶”、“暴力犯罪”等规定进行了较深入的研讨  相似文献   

4.
防卫意图是证明正当防卫成立的要件之一,也是案件事实认定的难点。运用被害人暴虐品性证据可以补强防卫意图的证明。品性与行为之间具有相关性,所以被告人面对具有暴虐品性的被害人,往往会产生恐惧、紧张、愤怒等情绪。重视对被害人暴虐品性证据的运用,既可以补强证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也可以从防卫意图上解释“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有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认定中的难题。加强对被害人暴虐品性证据的研究,这既是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精神的要求,也是对不良品性的贬损,有利于营造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相似文献   

5.
正当防卫,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合法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鼓励任何公民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适当的防卫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遇到不法侵害不敢实行正当防卫,或者把非正当防卫当成是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人把一些本来是属于正当防卫的合法行为,错误地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把个别见义勇为的英雄,错误地定为“罪犯”,处以刑罚,以致严重影响了群众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因此,正确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仍是当前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关于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判断标准,我国刑法理论中存在着“必需说”、“基本相适应说”和“相当说”三种不同的主张,但由于“相当说”理论根基的不稳定性和具体标准的模糊性,目前主要是“必需说”和“基本相适应说”之间的争论。结合正当防卫的立法目的、公民发动个人防卫权的必要条件以及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应秉持有利于防卫人的价值立场等参考因素,成立防卫过当必须同时满足“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要件,而且行为要件是更为前置性的判断因素(二分说)。据此,“反杀型”案件是否成立正当防卫的司法判断需要将防卫行为是否具有必需性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防卫后果的意义退居其后,“唯结果论”的实践做法亟须修正。  相似文献   

7.
针对单纯侵害公共法益的行为能否实施正当防卫,不同国家不仅立法上存在差异,理论上也存在争议。由于个人法益或法秩序由国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保护是法秩序国家垄断思想的必然结果,所以,当单纯公共法益遭受不法侵害时,原则上首先应由国家给予保护,个人不得行使防卫权利。只有当不法行为侵害公共法益的同时也侵害了个人法益,或公共法益确实面临急迫危险,来不及寻求国家救济时,才例外允许个人实施正当防卫。  相似文献   

8.
目前 ,有关正当防卫的著述颇多 ,但正当防卫中侵害行为范围这一关乎正当防卫是否成立的问题却被忽视。本文就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内涵、一般防卫和特别防卫侵害行为的不同范围以及特别防卫侵害行为的判断主体和时机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偶然防卫问题是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无法回避的问题。偶然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属于认识错误的范畴。偶然防卫应当以既遂犯处罚,其偶然阻止不法侵害的效果可以作为量刑从宽的理由。  相似文献   

10.
“涞源反杀案”最终以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而结束,但是该案也反映出我国在正当防卫时间要件的认定上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防卫时间分为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学界对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的认定进行了探究,但是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种种局限性。在正当防卫时间要件的认定上应秉持危险理论,对于开始时间的认定需要采用急迫危险说,对于结束时间的认定需要采用危险消除说。同时,对于危险的认定应该以主观论为标准,而该论分为防卫人认识说与一般人认识说。两种学说各有利弊,而将防卫人认识说与一般人认识说相结合所形成的二元主观论更有利于对危险的准确认定。以危险理论与二元主观论分析“涞源反杀案”,可知该案的处理结果兼具正确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11.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长期讨论的一个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12.
正当防卫是国家有条件地赋予公民的一项私力制止不法侵害的权利。但正当防卫制度是否适用于针对单位的不法侵害?这在我国现行刑法既没明确认可也没明确排除,学理上对该问题也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发生在T江边上的一起环境污染纠纷引起了对这一问题的争论。本文以这一案件为实例,就针对单位不法侵害的私力防卫的立法和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认为:虽然我国现行刑法从字面上看没有排除对单位的正当防卫,但在实质上并没有赋予公民对单位私力防止权利的立法本意,而且就正当防止的性质和社会功能来说,也不宜承认对单位的正当防卫。  相似文献   

13.
对于“不法侵害”的判断标准,大陆法系刑法理论普遍认为,只有在不法侵害真实发生的条件下,才存在正当防卫的余地(客观说);反观英美刑法,只要防卫人有理由相信存在着不法侵害,即可进行防卫(主观说)。但客观说和主观说在处理结论上大体一致。这表明,世界两大法系的刑法理论在不法侵害的判断基准问题上具有相当程度的共通看法。  相似文献   

14.
正当防卫的界限游离于"正当"与"过当"之间,缺乏清晰的界定,是法律上存在的一个较大的空白点。刑法理论界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界定莫衷一是,司法实践中在涉及防卫行为限度的判定时也常常难以准确把握。文章在阐述正当防卫与过当防卫界限的基础上,深层次发掘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难以判定的原因,有针对性地从司法、立法等层面改变"结果唯一论"。结合防卫行为限度的适当性要求,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认定的条件进行综合性考虑与分析,以此为基础提出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司法审判时排除行政干扰等建议,为正确使用正当防卫制度、公正处理案件奠定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15.
危险犯中危险状态具备后,行为人又自动消除该状态的,学界在该情形的定性上存在危险犯既遂说、危险犯中止说和实害犯中止说之争。犯罪停止形态是一种犯罪因主客观原因停止下来,或者犯罪虽然尚未停止,但是行为人的行为成立犯罪既遂已经为不可逆转的既定事实的情况下形成的犯罪形态,各犯罪停止形态之间不能相互转化。而实害犯只有是否成立的问题,不存在停止形态的划分。在上述理论基础上,应认为危险犯中止说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16.
认为超过正当防卫时间界限的情形完全不能成立(量的)防卫过当的传统观点,会限缩《刑法》第20条第2款的适用范围.在防卫人实施了一连串反击行为的场合,应坚持整体评价防卫行为的原则.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出于连续的防卫意思实施的一体化防卫行为,明显超过防卫时间界限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构成量的防卫过当.量的防卫过当情形存在违法减少和责任减少的双重宽恕事由,具备防卫过当减免处罚的实质根据.基于我国刑法中防卫过当的特殊构造,只有后续行为单独造成重大损害时才成立量的防卫过当,其余情形则认定为正当防卫.  相似文献   

17.
为了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以使多种合法权益免遭侵害,我国刑法第17条为正当防卫提供了对不法者具有威慑力的法律依据:“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危害的,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在实际生活中,尽管为了公共利益、他人的人身等各种权利免遭不法侵害,实施了正当防卫而未进入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公民若为了自己的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正当防卫并最终被裁判为合法者的,却十分罕见。究其原因,存在着正当防卫的司法偏差,是主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18.
考察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在中外刑法上的历史演变过程,对于把握正当防卫制度的发展规律具有重要意义。在古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上,国家在对正当防卫的强度问题上,都经历了从限制过宽到限制较严,再从限制较严到放宽限制这样一个复杂而漫长的演变过程。是正义的力量促使人们拿起防卫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是理性的力量促使人们在同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时又提出了各种限制性条件,又是邪恶的力量迫使人们在对防卫限度作出反思后又放宽对防卫强度的限制。  相似文献   

19.
禁令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衡平法上的一种救济方式,其功能在于弥补普通法救济之不能,具有事前防卫侵害发生或侵害后果扩大的特点.我国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已初步建立禁令制度,但在理论基础、具体程序、司法实务等方面均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应在此次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对禁令制度的功能、地位和程序作出规定,加强该制度与民事保全制度、调解和解机制、执行程序的衔接.  相似文献   

20.
人权的普适性、正当防卫制度设立的目的及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决定了逆防卫存在的正当性。作为特殊情形下的正当防卫,逆防卫在前提条件、主体条件、限制条件等构成要件上有别于一般情形下的正当防卫;逆防卫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与把握也对司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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