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一国两制下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香港、澳门的相继回归,大陆同台湾之间关系的逐步正常化,两岸四地之间的民商事交往的日益频繁,中国出现了"一国两制四法域"的局面,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日渐显得重要,本文拟从区际法律冲突的基本理论着手,吸取中国历史上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教训并借鉴其他国家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的形势特点,对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提出若干看法.  相似文献   

2.
在“一国两制”下,内地与香港形成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域,由不同性质的法制和不同传统的法系并存的多法域格局成为今后相当长历史时期中国法制的一大特色。与联邦制国家的区际法律冲突相比,我国区际法律冲突更具复杂性。由各法域类推适用国际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是目前我国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可行办法。香港基本法是确立我国区际法律冲突原则的基本依据  相似文献   

3.
自香港回归大陆以后,由于两种制度的差异,内地和香港地区在继承法上存在着法律冲突,分析世界各复合法域国家以及中国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立法和实践,作认为应采取:一、以正式的立法形式规定我国内地关于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使各法域类推适用各自的国际私法这一有效途径得以充分发挥:二、充分利用协商和商议,针对内地与香港继承法律冲突中的问题,以立法的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相关条例、规定、协议或草案等等;三积极参加有关国际公约和条约。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及其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同法律制度的存在造就了中国多法域的现状。各法域民商事交往的发展及利益冲突的产生引出了各法域法律的冲突问题。基于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这种冲突的解决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目前只能依各法域的冲突法解决,但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冲突法的法律选择规则的确定上,应与国际冲突法的法律选择规则有所差别。此外,在对各法域的冲突法和实体法做充分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冲突法“示范法”和实体法“示范法”供各法域采用,是我国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消除各法域法律冲突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5.
航空直航是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路径。两岸航空法律冲突的存在导致航空直航中当事人利益保护的不确定性。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无法确定准据法, 难以确定其权利义务分配的法律效力。两岸航空法律适用制度的冲突加剧了实体法冲突的消极影响。两岸航空直航运输合同法律适用制度、航空器权利法律适用制度、旅客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适用制度及侵权法律适用制度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其准据法的连接点、法律选择方法与价值考量迥异。两岸航空私法冲突属于区际法律冲突, 与国际私法冲突存在一定差别。应当制定区际私法, 以解决两岸航空法律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6.
我国是一个复合法域国家。海事案件的法律冲突除了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国际法律冲突(International Conflict of Laws)外,还包括了中国不同法域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In-terregional Confict of Laws)。这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最常遇到的两种类型的法律冲突。此外,受立法原因的影响,在特定情况下,还存在着时际法律冲突以及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因此,类型丰富的海事案件法律冲突,给海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提出了许多  相似文献   

7.
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大陆与台湾的统一,我国将从单一法域成为多法域国家。由于历史、法制、社会制度的不同,区际法律冲突将不可避免,借鉴国际上各国的经验,结合我国“一国两制”的特点,笔者对区际法律冲突进行了分析,对如何解决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提出建议:即综合运用统一冲突规范和统一实体规范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8.
“一国两制”已从理论的构思即将跨入社会实践阶段.香港特别行政区1997年成立后,我国将出现一崭新的法律现象——“一国两法”。那么在一个主权国家之内,如果存在着不同的法律区域,而这些不同法域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交往,这就产生了这种跨区域的民事法律关系受哪一区域的法律调整的问题。这种法律上的矛盾和抵触状态,法律上称之为“区际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9.
区际法律冲突或区际私法是指解决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具有独立的法律制度的各个地区之间民商事法律冲突规范的总称。它是在一国领土的范围内不同地区人民进行频繁的民商事交往的过程中产生的。区际法律冲突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一国内部存在着法律不统一的状况,亦即一国之内存在着不同法律制度的法域。香港、澳门和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地区至今仍然未能回归祖国的怀抱。为了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为了维护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稳定和繁荣,邓小平同志提  相似文献   

10.
一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之内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各个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由于特定的历史因素或现实的原因,有些国家下属的行政区域也有立法权,这些区域各有自己的一套法律制度,彼此之间对同类问题的规定又有许多差别,因此就形成了一种多元法域(Plural LegalTerritory),存在各自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Legal System),而这些多元法域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不可避免地要相互交往,结成各种跨区域的民事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不同法域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这种法律上的矛盾,抵触状态,在国际私法意义上被称为“区际法律冲突”,(Interregional Conflict of Laws),也有的国家称之为“省际或州际法律冲突”(Interprovincial or Interstate Conflict of Laws)。它的性质属于一种国内的法律冲突(Internal Conflict of Laws)。例如,根据我国内地的法律,公民18岁为法定成年,具有法律行为能力和权力能力,而香港,台湾地区对自然人的成年年龄的规定却不一致,香港、台湾居民分别以21、20岁为成年。结婚年龄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在香港,青年男女只要满16周岁即可结婚,在台湾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而内地婚龄男为22周岁,女为20周岁。这样,在涉港台契约案件中,依我国内地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香港、台湾的法律却不  相似文献   

11.
从国际法论一个中国的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海峡两岸是一个中国,绝非两个国家,这是历史、现实和法律所证明的事实。本文从国际法的角度论述了台湾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2.
博弈论与中国区际法律冲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 ,是“一国两制”的必然结果。运用“非零和博弈”中的“双赢”思想和方法解决其冲突是明智的选择 ,它不仅可以由各法域类推适用平稳过渡到统一所有实体法的阶段 ,而且更重要的是保护各法域人民的合法利益 ,促进各法域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 ,实现祖国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相似文献   

13.
一国两制是事关祖国统一的基本国策,也是处理包括两岸民商事法律适用问题在内的两岸关系的根本指导思想.本文立足现实,参照国际惯例,探讨在"一国两制"架构下海峡两岸民商事区际私法的框架体系.  相似文献   

14.
内地与澳门民事管辖权的冲突是一国两制下因两地法律不同而产生的区际法律冲 突。这种冲突可以通过单边、直接协商和区际协议三种途径加以协调,在协调的过程中应遵 循意思自治、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事不再理、最密切联系和专属管辖一致原则。  相似文献   

15.
考古发现证明,台湾海峡两岸不仅文化一脉相承,其海上交通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台湾海峡非但没有成为阻隔两岸往来的屏障,反而成为两岸交流的天然通道。分古代、近代和现代三个部分,考述从远古至现代几千年时间跨度的台湾海峡海上交通历史。  相似文献   

16.
世界各国发展历史和中国发展历史的进程显示,任何民族的复兴都需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维护两岸统一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为推动两岸统一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两岸统一是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使命;统一大业与中华民族的复兴是紧密相联的,民族复兴为两岸统一提供强大动力。  相似文献   

17.
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机制的创新与构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已由福州、漳州扩大到福建全省,闽台农业科技合作应从两岸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规划两岸农业科技合作领域,创新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18.
这是1996年初完成的宁波市科委课题的一份研究报告。首先介绍大陆方面对海峡两岸经贸和直航的已有法规、政策的主要内容;其次提出宁波在两岸经贸往来中如何用好用足已有法规、政策的看法;最后针对台湾当局提出的“直航”三个先决条件予以逐一批驳,并认为“直航”是大势所趋,特别是香港回归祖国后,将会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19.
加入WTO对台湾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作为协调国际经贸合作的世界组织 ,要求两岸在 WTO框架下必须遵循共同的经贸规范。这将使台湾当局对大陆限制性、歧视性的经贸政策面临考验。而大陆也应积极完善其投资环境和经贸立法。与此同时 ,两岸还应大力加强信息交流 ,加大政策透明度 ,增强彼此信任 ,大力推动双边经贸发展 ,充分发挥WTO框架下多边贸易体制的优越性 ,使两岸的经贸关系有更大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通过对两岸农业科技的优势和特点的分析,提出"十一五"期末和"十二五"期间两岸农业科技合作的领域。从海峡两岸资源的互补性、科技研发的互补性、产业的互补性和市场的互补性出发,展望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的前景。提出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的对策:(1)加强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2)建立两岸农业科技合作协会;(3)建设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4)重点进行台湾精致农业和科技推广的示范;(5)构建农业科技合作支撑体系;(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