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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恒顺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95-98
行政判例制度是连结行政法理论和实践的桥梁 ,可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的需要 ,在完善行政法的过程中 ,我们应该构建自己的行政判例制度。建立行政判例制度 ,对于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推动行政法理论发展、规范执法、协调司法都有重要意义。要建立行政判例制度 ,我们应建立自己的行政法院系统 ,并且要完善法官遴选机制 ,提高法官素质。 相似文献
2.
浅议判例制度在我国司法中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宋佳麟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4):27-28
判例大量出现并在司法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在大陆法系国家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判例法具有灵活性、稳定性、持续性、高效性和促进法官技能发挥等优点,能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成为成文法的补充.在我国判例法被长期排除在正式法律渊源之外,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法院已经开始在审判中尝试采用判例制度,并取得一定效果.本文要探讨的就是在我国司法领域中应该引入判例制度并确立为我国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李静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1(1):54-57
实施判例法制度能克服成文法自身的局限和我国现实司法实践的弊端。在注重制定成文法典的同时 ,应关注判例的作用 ,确认其法律渊源地位 ,尽快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判例法的制定主体应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判例法创制程序的科学性 ,是提高民商事判例质量和效用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4.
中国法官造法的必要性及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陆法系国家,受理性主义影响,奉行成文法主义,英美法系的基本原则则是“遵从先例”,法院判决要受到判例的约束。但是在长期的司法过程中,法典法和判例法的局限性,促进了两大法系相互靠拢的趋势。因此,中国法官造法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应该确立中国法官造法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5.
6.
李传先 《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1):18-21
判例在普通法法系国家中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渊源,是法律的表现形式.民法法系国家一般不承认判例的约束力,但在法律实践中判例法实际存在.受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取长补短的影响,我国案例指导出现了判例化的倾向.鉴于我国制定法的局限性,建立判例指导制度已经非常必要--判例制度有弥补制定法之局限性、发挥法官之能动作用,加强社会监督等作用. 相似文献
7.
蔡伟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22(1):80-82
判例作为英美法系的主要表现方式,正以其独特魅力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在当今世界两大法系的沟通交融中,成文法与判例法二者之间相互取长补短已成定势。成文法具有简易、高效、强见性等优点,判例法的具体、公正则又非成文法所能比。因此,以成文法为主、判例法为辅的结构应成为现代法律的技术选择。 相似文献
8.
高航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1)
成文法是法律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形式,具有稳定性和体系性等优点,但“有阳光的地方就有阴影”,成文法也存在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例如模糊性、滞后性和僵化性等。为了克服成文法的上述局限,我们必须引入西方的判例制度和法官合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传统来加以克服,更好地实现法律对社会治理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吴鹃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7(4):33-37
英美等国采用判例法形式将公司人格否认之诉适用于个案,而我国则以成文法的形式将这一规则引入,因过于原则、抽象,存有制定法的固有缺陷,在实务上难以操作.同时,很容易造成法官滥施人格否认之裁判及债权人滥诉.为弥补该缺陷,应明确该诉之诉讼时间、证明责任及法官裁判案件的适用要件,同时发挥司法解释及案例指导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周志明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3(4):46-47
判例法制度是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所作的司法判决,依"遵循先例"原则所形成的制度.中国在走向民事法典化的同时,能否引进判例法制度,学术界有不同的认识.文章认为中国实行判例法制度是可行的,应借鉴普通法系国家创制判例法制度的经验,构建我国的判例法制度. 相似文献
11.
李震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5):75-79
刑法解释是刑法适用的基本途径,而司法实践中是法官把抽象的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的案件,故法官是刑法解释当然的主体。笔者认为应从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来规制法官的刑法解释权:外在规制是通过罪刑法定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来实现,内在规制是通过树立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官对法律文本的尊重来实现。 相似文献
12.
对判例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汪建成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3(1):29-34
本文对判例法的概念、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判例法的优点和缺点,以及中国能否适用判例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律渊源的独有表现;它是一种法律渊源,而不是一种适用法律的方法;判例法不等于判例.我国目前既不具备实行判例法的条件,也没有实行判例法的必要,但有必要借鉴德国的做法改革我们的司法解释制度. 相似文献
13.
宋代司法传统的叙事及其意义——立足于南宋民事审判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景良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08,45(4)
中国的成文法传统极为悠久,其典型特征是:司法审判,依法判决。尽管在儒家人伦文明形态下,法官在审理刑民案件时,经常考虑天理与人情,即参酌情理,但这只是对依法给断原则的补充,而不是颠覆,更不是卡迪司法。宋代的民事审判,坚持书证为裁判田宅交易纠纷之重要证据、同一类案件适用同一类规则、剖判曲真则依条法的三大原则,要求民事案件审结后,必须给当事人断由。宋代的法官在处理社会各阶层无所不在的民事纠纷时,分清是非.以法律条文及法意为依据进行判决是其首要的准则。宋代的司法传统中,法律作为知识与客观准则得以在民事诉讼的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且有了生长的空间。所以说宋代司法传统是典型的成文法传统。 相似文献
14.
王宗涛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01-107
民事司法自由裁量权,是指民事司法适用的法律不明确时,法官基于一定标准对法律规则自由选择判断的权力。民事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具有合理性,适用于民事司法全过程。但是,自由裁量权的运作存在风险,主要包括自由裁量权的非规范行使、非统一行使和滥用三方面。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行使,要遵循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和具体作法;自由裁量权的统一行使,应建立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判例指导制度;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必须建立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权利控权制度和权力控权制度。 相似文献
15.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判断标准的理论歧向与体系建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宋宗宇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5(1):91-95
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致使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困难重重,运用盖然性、疫学、经验法则理论来推定因果关系,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实现法的正义价值.但是,这些学说仍然存在适用范围较窄、对法官素质要求较高以及需要判例支持等问题.中国应确定以正义、秩序和效率为主要价值目标,以相当因果关系为基础,以因果关系推定为原则,遵循较低的盖然性证明标准,构建"一横一纵"式包含各种标准和方法的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判断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6.
宋高初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6(1):85-88
本文从判例法的概念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分析入手,在详细论述判例法的优缺点后就我国能否引进判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独有的一种法律渊源.我国既无引进判例法所需的历史积淀,也无判例法生存并发展所需的主客观条件.我国不宜引进判例法. 相似文献
17.
“判例法”由于同中国的法律传统相抵触而不能在中国适用,使其概括、抽象的法律规则具体化的优点无从得到发挥。而脱胎于“判例法”的“判例指导制度”则恰好汲取了“判例法”的优点而克服了其不足。在当今两大法系相互融合、中国司法改革全面展开的情况下,在中国推行、建构“判例指导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8.
试论法官的独立司法人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的重要内容,培养具有独立司法人格的同质法官群体是目前我国司法改革的关键所在。针对目前我国法官价值取向政治化、法官管理行政化、法官构成非专业化以及法官与社会关系亲密化的现状,提出应当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创建新型的法官制度,理顺法院的内部外部关系的改革建议,以期为构建法官的独立司法人格提供条件,从而促进个案的公正审判、法律的统一实施和社会法治观念的形成。 相似文献
19.
从论证诚实信用原则具有法创设功能入手,发挥其作为概括性原则的成文法漏洞补充作用。但是又反对直接引用诚信原则作为判案依据,主张借鉴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来实现法律规则的具体化,从而避免法官简单地向一般条款逃避。笔者又试图通过三审终审制的构建,来实现诚信原则被具体化以后具体规则的类型化及统一化,从而对法官可能滥用诚信原则作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