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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3 毫秒
1.
角色商品化权是一种新型知识产权。对于实践中发生的诸多角色商品化权纠纷案例,依据现有著作权法、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保护都存在着不足。这导致现有法律对于解决商品化问题缺乏针对性。只有确立独立的商品化权形态并依据利益平衡原则建立相应的法律保护模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角色商品化现象引发的问题。在构建我国角色商品化权法律制度过程中,需要对角色商品化权的主体、客体、内容、保护范围及损害赔偿方式等进行全面的考虑和设计。  相似文献   

2.
在广告世界中,虚拟角色已经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一部分,虚拟角色的使用已形成一项产业,它可以毫不费力地从一种媒体转移到另一种媒体上,并不时呈现出新的状态。因此法律除了对作者的原创作品提供保护外,还为该作品中处于不同背景的角色及该角色的姿态和个性提供保护,这使得角色商业价值能够广泛地扩张。但是给何种角色提供保护,以及提供怎样的保护,各国的司法及实践并未形成统一标准。对于这种虚拟角色的商业价值,我国称之为虚拟角色的"商品化权"。明确虚拟角色商品化权的客体,是确立虚拟角色商品化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够为实际案件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标准。  相似文献   

3.
角色商品化权是随着传播媒体的日益发展和影像角色的深入人心而在无形财产领域新产生的一种权利。目前世界上已有少数国家以判例法或成文法的形式对其进行法律保护,如德国、日本和美国。而目前我国理论界对角色商品化权的研究还比较少,司法审判经验也很缺乏,因此,介绍角色商品化权的性质、内容及其保护方法,并呼吁在传统的知识产权法体系中增加角色商品化权的保护规范,从而实现对该种权利的充分保护,显得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4.
“刘老根”商标抢注现象引发了人们对影视角色商业性使用问题的关注。经深入探究发现,这里存在的权利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而是一种新型权利——影视角色商品化权。对影视角色商品化权的概念进行界定,指出其在商品化权中的位置,讨论现有影视角色商品化权保护模式存在的法律缺陷,并据此提出我国影视角色商品化权保护体系的构建设想。  相似文献   

5.
当前,虽然我国已经实施的《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基本上可以满足对动漫角色商品化权的保护,但是商品化权的概念未能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中予以确立,所以导致了实践中侵权纠纷的大量产生。应借鉴国外动漫角色商品化权立法经验,完善动漫角色商品化权保护的对策,以期对促进我国动漫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裨益。  相似文献   

6.
商品化权是指权利人将自己的姓名、形象及创作的作品、角色、标志等通过商业化使用而取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的权利。我国现行知识产权立法因对影视虚拟角色及演艺明星商品化权保护缺失而带来的弊端日益显现。本文建议在我国增设商品化权制度,并从商品化权权利归属、权利构成要素、保护期限、侵权救济及权利限制等方面提出构建设想。  相似文献   

7.
从人格向财产扩张的商品化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形象本与人格因素和角色因素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的商品化现象日益突出,人格因素和角色因素的某些特征使其被“第二次开发利用了”,商品化权就是将能够创造大众消费需求的人物或动物角色、形象、著名作品的名称或片段、广为人知的标志或它们的结合等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权利,其是人格向财产的扩张,由此借鉴了民法中民事权利的基本原理,对商品化、商品化权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商品化权的保护提出了建议,指出了来源于不同领域的商品化权适用不同的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8.
论商品化权     
商品化权是将能够创造商业价值的虚拟角色、卡通形象、影视作品片段等进行商业性使用的独占权利,是对已有智力成果的再次利用,系为应对著作权、商标权制度在调整商品化活动中所暴露出的不足而形成的新型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产权相比,商品化权具有权利保护的被动性、权利界定的事后性等特征。  相似文献   

9.
本文在分析虚拟角色商品化权概念和构成要素基础上,探讨法律对其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局限性,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完善虚拟角色商品化权的现实保护,并为将来独立性权利的建立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对商品化权尚未进行立法规定,而现在已有的一些法律对商品化权的保护还是不足的,因此建立与商品化权的特征相适应的单独立法及其框架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尽早出台相关规定,才能对商品化权进行全面保护。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是我国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定分止争,物尽其用.为了发挥物权法的这一作用,我国<物权法>采用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但是物权法定主义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应当通过一定途径加以缓和或者柔化,以顺应世界上物权缓和的发展趋势,解决我国<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2.
中国政法大学承担的修改《矿产资源法》的研究课题,强调矿业权应当纳入《物权法》,但课题内容中关于矿业权的特点、结构及法律关系的论述,又恰好是物权法所排斥的。以法理分析法论证了这种冲突缘自“矿业权”的虚无性,虚拟的权利多面体导致片面性认识。分解“矿业权”,将其重构为独立的矿产权和矿产开发权。矿产权可分别纳入物权法,矿产开发权属于公法性的《矿业法》调整。矿业权不但不能纳入物权法,而且其存在和创设属“违法”。  相似文献   

13.
作为权利启蒙的物权是现代社会人权的物化表达。《物权法》基本精神是对基本人权中财产权的一种平等保护。如何防止公权力对公民基本财产权的侵犯是《物权法》实施中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物权法》的颁布对于保障和完善我国基本人权体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对物下的定义过于简单,与我国社会生活实践严重脱节,在未来《民法典》中有必要对物的概念重新定义。目前,我国已有的几个物权法的专家建议稿与《物权法》相比,在立法技术和涵盖范围方面均有不同,有些方面值得未来立法借鉴。物的概念关系整个财产法的立法基础,需要单设条文详细规定。条文的设置,宜采用一般性规定+特别规定的模式,对物下个较为全面的名至实归的定义。  相似文献   

15.
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重要协议,也是WTO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WTO成员国包括《商标法》在内的知识产权立法应与TRIPS协议的要求相一致。我国新《商标法》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发展。从TRIPS协议的角度看,这些完善和发展包括:注册商标的种类、注册商标的可视性和显著性、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临时措施和商标确权终局问题、官方标志的禁用、优先权问题等若干方面。  相似文献   

16.
实践中,农村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对此,应当构建合理的法律保护制度。《物权法》中规定的农民集体成员撤销权赋予了农民集体成员司法救济权,为实现其基本权利奠定了基础。但现阶段我国的集体成员撤销权在资格认定、客体范围、行使期限、法律效果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应予以完善:成员资格的认定可采用主体、补充和兜底三重标准进行认定;为规制村民小组,应将其同样列为被告;行使期限应当区分无效和可撤销两种类型分别加以规定;应当引入《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强化对农民集体成员的司法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学术研究,近几年奉行权利建构模式,目前形成了独立的私权、知识产权和特殊知识产权三种不同进路。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存在权利的保护问题,亦存在利益保护问题。忽视利益的保护或者将利益与权利不加区分地均作为权利予以保护,都是有巨大缺陷的做法。单纯的权利建构模式引发了学术界内部的反思,也在司法实践中受到挑战。侵权法对权利和利益给予强弱不同保护的学术思路和司法实践,可以弥补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法保护体系上的缺憾。应在解释论的角度上,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构起区分权利与利益,并给予不同程度保护的侵权法体系,以平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权利创设与创造自由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在独联体成员国的民族立法中,信息自由成为与思想、言论、出版自由同位阶的基本权利,受到高度关注。在独联体私法统一化运动的推动下,出于对信息获取权的保障,独联体成员国议会间大会通过了极具权利保障色彩的《信息获取权示范法》。对作为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信息自由的保障成为独联体各成员国在进行信息社会建设和信息法制建构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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