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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都江堰市积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推进调解仲裁工作由"以裁为主"向"以调为主"转变,"以事后为主"向"以预防为主"转变,形成了以"四个突出,四个创新"为核心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系,服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切实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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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足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基层群众、服务社会稳定,积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预防为先、调解为主、多方联动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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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摸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现状,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业不断发展,湖南省常德市对11个县市区(管理区)仲裁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项目涉及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调解仲裁员队伍建设、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机制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仲裁院建设等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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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坐,先喝点水吧,有什么事慢慢说。”一句亲切的话语,温暖着每一位来访者的心。这里,是吉林省镇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1年11月,在镇赉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当地成立了镇赉县人事争议仲裁院。宽敞明亮的办公环境、和风细雨的贴心服务,实体化建设,窗口化服务,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奠定了基础,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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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2019,(10)
本文从制度初创、取消、恢复和探索、建立和发展、整合与加强等五个阶段描述了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演进历程;以调解和仲裁为重点,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在法律制度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化解、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坚持多元处理、改革创新、调解优先和仲裁独特优势等重要经验。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运转良好,体制机制和工作中虽存在一些问题,但并无重大制度缺陷;应在保持现有"一般案件一裁两审,部分案件一裁终局"制度框架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来充分发挥现有争议处理制度的优势,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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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跟踪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三年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确立和显现了中国式的行政主导、多方协作、调解优先、快捷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特点。但是,法律实施中还有薄弱环节,也不同程度地暴露和反映出一些突出问题。因此,要加强规划和指导,整合调解资源,发挥综合效能;加强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建立仲裁和诉讼有机协调机制;加强服务和引导,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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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安徽省蚌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拓宽服务思路,推出一项服务举措,向企业发出"仲裁建议书"。仲裁建议书制度,即根据具体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在案件处理结束后,针对企业在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做到"仲裁一个案件,警醒一个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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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关系着民生、关系着稳定、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几年来,松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仲裁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加强推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贴心服务,案件处理周期明显缩短,调解结案率明显提高,以优质、高效、贴心而著称,受到了全市人民的好评.
民情我应,细致认真地做好接待服务
松原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全体同志从接待工作抓起,深入细致开展工作,注意倾听百姓声音.2013年12月20日下午4点多钟,30多名农民工来到松原市劳动人事仲裁院,诉请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些人情绪激动,心绪不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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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成都市青白江区于2009年2月在成都市各区(市)县中率先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2010年11月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1年8月,在全市率先整合成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近年来,青白江区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以社会化维权、社区化服务的方式,加强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基础与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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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暨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荣获"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近年来,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规范仲裁、高效仲裁、阳光仲裁"为目标,突出和谐劳动关系中心,持续加强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劳动人事争议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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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制度设计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在探索新时期调解仲裁运行机制上迈出了极为关键的一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施行和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推动了新时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朝着法律适用统一、办案机构统一、办案规则统一的方向发展。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贯彻实施该法,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并且正在抓紧制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各地仲裁、司法部门也在不断地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措施,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已经针对一些具体的操作问题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办法。应该说,一年以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得到了稳妥的贯彻实施,对有效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明确,比如,仲裁机构和队伍的建设、仲裁和诉讼的衔接、多层次争议化解体系的建设,等等。在该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本刊邀请仲裁员、法官、专家学者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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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关系着民生、关系着稳定、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在白山市人社局内有一个特殊的窗口——白山市人社局调解仲裁(信访)办公室。调解仲裁(信访)办公室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信访职能加挂在调解仲裁办公室。调解仲裁(信访)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2人为办案辅助人员),承担着市本级繁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工作与涉及人社领域的来信、来访接待与处理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