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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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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封建土地所有权不具有民法理论所确立的排他性、本源性和全面性。封建土地名义上为天子所有,实际为私人占有的模糊产权关系导致地主豪强非付费或少付费的土地兼并,侵夺了中央王朝的利益。以君主为首的中央王朝推动的赋投制度改革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就是保证中央财政收入,主观上也想均平、减轻农民的赋役负担,但政策产生的效果有限。为什么效率低下的产权制度及其赋役制度能够基本不变地在封建社会长期延续下来,其原因是中国传统的宗法制度和道德人伦起了强有力的稳定作用,有效地克服了封建社会中各个利益集团“搭便车”的行为。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对土地产权界定的模糊性致使中国封建社会长期维持,并延缓了中国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历程。  相似文献   

2.
关于中国庄园历史特点与命运再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历史上出现过两种形态的庄园制,东汉魏晋时期的庄园与中唐以后的庄园。两类庄园都源自于土地兼并,但前者是荫附制,后者是租佃制。中国庄园制的历史存在说明,中国地权形态与印度、俄国不同,而东汉魏晋时期荫附制的庄园制却与欧洲、日本近似。在中国,土地兼并与庄园总被历代王朝抑制,又被历次农民战争摧折,但总是衰而复苏,形成古代中国的历史循环。事实是,封建庄园的消亡与土地兼并的社会性危害的克服有待于现代型土地市场的建立。  相似文献   

3.
透视宋代的土地兼并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对较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 ,宋初为巩固中央集权采取的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是宋代土地兼并兴盛的根本原因 ;宋代中后期土地兼并的发展已对宋政府形成一定的威胁 ,于是不得不采取种种“摧制兼并”的举措 ,但是由于土地交易的频繁急剧及其官僚豪族的阻挠 ,这些改革终究都以失败而告终。  相似文献   

4.
土地是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础。我国封建统治者非常重视土地法律制度的建设,形成了限田制、占田制、均田制等土地制度,而且对土地买卖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通过系统梳理自秦统一后封建社会土地法律制度的演替过程,分析其特征,认为封建社会存在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种土地所有制且互相转化,“均田”“限田”与“兼并”在整个封建社会循环往复;不触及封建社会土地制度根本的改革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但往往以失败而告终。当前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应当兼顾公平与效率,统筹土地多功能特性及其优先顺序,防止过度资本化挤占土地的生产、生态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功能。  相似文献   

5.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以毛泽东、邓小平、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在不同时期提出了“平均分配土地”“土地集体公有”“分田包干”“三权分置”等农村土地思想,推动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不断完善,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土地理论解决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的重大理论创新,具有以保障农民权益为目标、以继承和发展为动力、以建立和坚持农村土地公有制生产关系为原则三大特点。毛泽东农村土地思想破解了中国自春秋战国以来因土地兼并而导致土地过度集中的难题;邓小平“分田包干”土地思想解决了生产队时期存在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不足两大问题,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习近平“三权分置”土地思想破解了小农经济困境,推动了规模农业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6.
西周的土地制度的基本形态以其繁复且完善的规制为历代学人所关注。但由于原始史料的匮乏 ,学理解释中的纷争从未停止。自孟子始对井田制的认识就很模糊。除此 ,以宗法分封制为处理框架的土地分封首先固化了土地国有的制度 ,各级领主多层分列其中 ,而最终的耕作模式主要是以“国人”与“野人”的身份差别形成了两种土地经营系统。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我国一些城市出现了当铺,理论界也有一些欣赏典当制度的文章.典当在旧中国十分普遍,但解放以后,已一度绝迹.现在若要恢复典当,将是我国现有民事活动领域的一个重大调整,因此,对此须持慎重的态度,为了对典当有个正确认识,本文拟就典当的基本内容、性质与作用和典当制度的历史命运作一探讨。一、典当的基本内容典当由我国两汉以前的“质””发展而来.历代称之为“质库”、“质肆”、“解库”、“长生库”、“典当押当”等。宋代实行“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政策,确立了土地典卖制度,明清户律田宅门对土地房屋典卖规定甚详。民国时期,有民国四年的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民国17年的民法物权编的典权规定及一些典当业的管理规则,形成比较完备的典当制度。  相似文献   

8.
新中国城市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使城市土地在所有权上实现了由私有制向全面国有制的转变,在使用权上实现了从“无偿、无限期、无流动性”的土地使用到“有偿、有限期、有流动性”的土地使用制度的转变。笔者试就这种转变对中国城市土地制度的发展变化产生的重要影响进行介绍、分析和探讨,希望对今后城市土地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调整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9.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问题是当前中国农村最基础、最广泛、也是最为复杂和棘手的经济社会问题之一,而土地制度则是一切土地问题的源头和总根源。当代我国农业土地制度大致经历了土地改革、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家庭承包责任制三个时期,内生性动力和外部推动力是影响制度变迁的动因。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土地产权界定模糊、土地经营细碎化情况严重、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不完善及土地流转不规范等现实困境,而明晰土地产权主体、土地规模化经营、完善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以及规范土地流转是土地制度改革创新的方向。  相似文献   

10.
一般研究强调,明清以来地权分配呈集中趋势发展,形成中国封建社会地主占有制度,侗族地区也不例外。清水江土地契约文书(天柱卷)为我们研究中国乡村社会、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发展的第一手素材。从天柱文书看凸洞侗族地区地权分配,自乾隆四十六年到1950年169年问。发生了2097次地权转移,其中田地买卖1158次,816农户出卖田地,537农户购进田地,反映出地权转移相对自由、活跃;因其田地转移大都在中小农户中间进行,未形成少数人占有较大田地局面,呈现凸洞有土地兼并势头而无大土地集中现象。故不存在地主土地所有制,是一个由自耕农为主构成的侗乡社会,即类似一些经济史家所谓“农民所有制”。  相似文献   

11.
唐中期至明中期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唐中叶以后,随着均田制的瓦解,封建国家对土地"不立田制,不抑兼并"。中国封建社会比较完全、比较自由的土地私有制开始逐渐确立,土地至此才成为比较完全的商品,土地买卖遂成为人们占有土地的主要途径,土地市场的范围与规模激剧扩大,土地买卖形式并呈多样化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2.
将中国历代王朝称为“帝国”,在学术界以及民众之中基本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但基于对以职贡图和寰宇图为代表的图像史料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古代的文化中,王朝的空间范围是囊括“天下”的,且在绝大多数时期中,正统王朝只有一个,这两点显然与通常认为的有着疆域范围且可以并立的“帝国”存在本质的不同。因此,在研究中,尤其是在与 “疆域”“国家的构成方式”等问题有关的研究中,将王朝称为“帝国”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会将一些对“帝国”的认知潜移默化的带入到对“王朝”的研究中,由此也就影响了研究的结论,这也是“新清史”等研究在某些方面存在错误的原因之一。不过,在很多研究中使用的“中华帝国”“帝国”“清帝国”等语词,实际上只是一种时间和空间的界定,即王朝存在的时间和王朝直接控制的空间,因此对这些研究本身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如“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等。不过这些研究中,完全可以用“王朝时期”“清朝直接统治的地域”等语词,因此建议今后在有关“王朝”时期的研究中都应当避免使用“帝国”一词,且要慎用“国家”一词。  相似文献   

13.
土地兼并是古代中国的一个顽症。从表面上看,这是由于地主阶级的贪婪所造成的;但从本质分析,这是中国资源贫乏、人口众多、人地关系相对紧张造成的。土地兼并是社会需求日益增长的必然产物,是生产效率提高的合理结果,是推动国土深度开发的动力。  相似文献   

14.
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土地兼并安建华一、对土地兼并的一般历史分析。土地兼并是中国封建社会始终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早在公元前350年商秧变法时,随着土地私有与自由买卖,土地兼并就跟着出现了。《汉书·食货志》中曾有这样的记载:“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  相似文献   

15.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历代中央王朝都十分重视少数民族的治理问题。秦代,首次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建立特别政区——“道”,并委任少数民族的首领为“臣邦君长”、“臣邦君公”(见《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这可谓中国历史上“土官土吏”(见《明史·土司列传》)之所始。其后,历代封建王朝沿袭并发展了秦代这一政策。至唐、宋时期,在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州、县,实行了一套较为系统的“羁縻”措施。始于元,完备于明、清的土司制度,既是集历代王朝治理经验之大成,也是在宋代羁縻政策的基础上直接发展而来的。可见,有宋一代的民族政策,在中国历代王朝对少数民族的治理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本文拟就宋代对南方诸族的羁縻政策的主要内容,作一初步的综合与分析。  相似文献   

16.
两税法是唐代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适应当时土地集中、商品经济发展的赋役制度。两税法的总原则是“量出制入”,其主要特点是以资产定税。这一制度否定了“以丁身为本”的赋役制度,征税标准从人丁转移到土地资产,对唐朝后期的政治以及唐以后历代税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制度发展中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17.
当前正在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及其改革,学界有两种不同认识,一种认识认为,现行农村土地制度总体合理,土地制度勿需改革,只需要完善。另外一种认识认为,现在土地制度存在严重弊病,其中最根本的问题是损害了农民的土地利益,需要进行彻底修改。黄小虎先生的观点代表了后一种认识,他认为,现行土地制度的主要弊端是不允许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但从实践观察,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不仅为中国现代化提供了“制度红利”,而且基本保障了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18.
汉元帝丞相匡衡利用“郡图”之误,扩大“国界”,将临淮郡懂县乐安乡外闽佰至平陵佰“四百顷”土地划到自己的封地乐安侯国内。中学《中国历史》课本在《王莽改制》的标题下把匡衡扩大“国界”、多占食封地当成西汉后期土地兼并的严重表现。而一些学术著作不加分辨地引用这个例子来说明汉代土地兼并现象的严重性。我们认为把匡衡扩大“国界”误认为“兼并”土地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土地兼并,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定历  相似文献   

19.
最近半个世纪以来 ,中外学者在古代斯巴达历史研究中 ,对于斯巴达公民人数在古典时代后期急剧减少、“平等者公社”土崩瓦解的原因 ,有关论著的核心论点是 :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土地兼并和集中是导致公元前 4世纪斯巴达城邦衰落的最主要的原因。但历史事实并非如此。斯巴达的战败、美塞尼亚的丧失是其间斯巴达版图缩小、国力衰微、“平等者公社”成员数量减少、黑劳士制度衰落的最主要的原因。公元前 5 -4世纪 ,关于斯巴达土地兼并和集中史料尤其是关于土地买卖的史料的匮乏 ,恰恰是历史实际的真实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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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整是中国农地制度的重要特征,虽然均田的益处得到了广泛认同,但是借助土地调整来保证农民获得土地的均等机会是合理和必要的。从合理性来看,土地调整体现了村民的集体成员权,在土地仍然承担社会保障功能的阶段,特别是在土地流转市场运转受限的情况下,农民在社会保障、资源配置与乡村治理方面仍对调整有较高的需求;从必要性来看,土地调整迎合了村民的“公平”观念,与村民自治制度相契合,并因正式法律的不完全以及替代性制度的运转受限获得了存在的空间;从总体来看,基本公平和成员权保障的土地调整已经不符合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未来要健全传统调整的替代性制度,削弱其社会基础,有条件地发挥调整产权整合优势,实现土地细碎化的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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