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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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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之一,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从碳排放交易的过程来看,碳排放权具有稀缺性、排他性、可交易性、可分割性等产权特征。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以其成熟的运作模式成为全球减排温室气体的典范,并有其独特的特点、方式及其制度保障措施。建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必须提高对碳排放权交易价值的认识,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人才的培养,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本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2.
西方各国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而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初始分配不公、缺乏监管机制、不成熟的交易市场等。在对各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论述的基础上,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进行研究与借鉴,从公平化初始分配、完善监管机制、建全交易市场等角度充分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3.
碳排放权交易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重大举措。目前,国内外法学界对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制度、客体制度、分配制度、许可制度、监管制度、核证制度以及登记结算制度等碳交易要素方面。这些研究成果重复性研究较多,创新性研究比较鲜见;制度介绍性研究较多,系统深入研究少见;移植性研究较多,本土化研究不多。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进行深入性、创新性、本土化、拓展性研究是未来研究的趋势。  相似文献   

4.
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在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体系中分别建立起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前者用于控制用能单位能源使用和消耗的上游环节,后者控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下游环节,两制度有效衔接将有利于节能减排目标完成的高效协同。两类交易制度存在理论背景的一致性,但同时也面临着法律依据、配额分配方法等不一致的地方。因此,我国未来应从立法路径、制度安排及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入手,为用能权交易制度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衔接所面临的相关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5.
基于价格控制的税收手段和基于总量控制的碳排放权交易手段是温室气体减排的两个经济手段。碳排放权交易手段的理论依据是资源稀缺性理论和产权交易理论。《京都议定书》的三个灵活减排机制推动了碳排放权交易。欧盟减排交易机制下的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全球最大的规范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尽管碳排放权交易手段在控制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在运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而且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研究也需拓展理论视野。  相似文献   

6.
根据总量控制的方式不同,碳排放权交易可以分为总量控制型交易与“基线和信用型”交易.依据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所涵盖的部门范围或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主体的范围,可以分为上游排放权交易和下游排放权交易.现阶段,我国应当采取下游的基线和信用型交易.  相似文献   

7.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属于一种基于利用市场力量和经济激励的环境政策工具。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机制(JI)和排放贸易机制(ET)三大减排机制各有利弊。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和机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存在缺乏定价权、碳金融市场发展滞后、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和交易市场等问题。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碳排放权尚不具备商品属性;在碳减排的管理上没有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数据收集、配额分配、排放监督测量等基础性工作不健全;企业对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均缺乏必要的认识。构建健全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要策略是大力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采取先自愿后强制、最终实行总量控制的渐进策略;促进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组建非政府性监管机构;加强碳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8.
统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后,我国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处罚规则和法律责任的规定是预防和规制控排企业因主观意愿拒不履行约定碳减排目标的风险。现行的罚则设计在处罚限度的规定中过于笼统,在权衡法定惩罚标准、违约成本以及履约风险预防水平三者的关系中尚存完善空间。同时,在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初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与适当的处罚规则形成协同效应,但在现有的制度中并未体现。在履约风险的规制路径中,对于因控排企业责任进行的处罚应当明确执法主体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尺度,从理论上对倍率式罚款数额作为违法利益追缴的限度予以证成,在实施细则的设计中引入阶梯式处罚标准和逾期不缴的加罚规则,对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重点排放企业的履约风险进行有效规制,加快推进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的出台。  相似文献   

9.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基本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碳排放权交易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碳减排工作中,以较低的成本达到减排目标,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于今年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并更新了技术条件,但是却存在较为严重的法律规范缺位现象.因此,我国亟须通过立法来确认和规范碳排放权及相关许可证、交易主体、交易规则等基本问题,明示其合法性与正当性以保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运行.  相似文献   

10.
正义是碳排放权初始额度分配规则的首要德性。因此,碳排放权初始额度分配规则必须接受正当性之检验,使之符合社会正义的要求。我国正在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统一市场建设,碳排放权初始额度分配规则是其中一个关键要素。在此背景下,应当结合生态-社会-经济等多元目标,综合权衡,充分照顾欠发达地区、贫困人群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选择多元化的碳排放权交易初始配额分配规则,并建构有效的碳排放权初始额度抵扣机制,降低基本民生产品生产企业的成本。  相似文献   

11.
随着全球变暖的影响日益扩大和人们对全球气候的担心,以碳排放权交易为中心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已成为推动低碳经济最为重要的机制之一,碳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也成为世界各国立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碳交易的基本法律规则尚未确定,本文拟就碳交易中排放权的法律属性、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碳排放权的定价和碳交易场所设置等问题,提出构建我国碳交易法律制度的具体设想,以供国家立法和决策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12.
碳交易市场的监管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的政策催生了碳交易,也诞生了碳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作为一种特殊的新兴市场,兼具环保市场、能源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特点,这些特性导致各国政府需要对该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管,以防止市场滥用、价格操纵、市场欺骗等现象,保障温室气体减排行为和市场行为健康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若干可从事碳交易的交易所,部分省份正在进行碳交易试点,碳交易市场机制及监管机制必须同时建立及完善。碳交易市场的监管体制和制度是综合的,监管主体包括综合经济管理、环保、能源和金融管理等部门。  相似文献   

13.
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的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碳排放交易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之一,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国际两大碳排放交易市场(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以其各自独特的运作模式成为全球减排温室气体的典范。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应在碳排放交易模式、节能配额制度以及惩罚措施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中国碳交易市场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7年12月19日,首先纳入发电行业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1万吨标煤的准入门槛使全国碳市场几乎涵盖了所有主要火电企业。全国碳市场短期内虽然不会产生明显效果,但长期来看,将通过倒逼发电行业优化结构来促进低碳发展。对中国碳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及进程进行梳理,分析各个试点碳市场的市场表现及履约情况,通过对其配额和CCER交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各个试点市场的政策效果,并对全国碳市场的发展进行展望。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7个试点的碳市场累计完成线上配额交易量逾1.35亿吨,达成交易额逾20亿元,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17年,7个试点碳市场交易活跃度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大量交易集中于履约期前后的情况。重庆碳市场一改以往低迷的市场表现,交易量和活跃度增加迅速;天津碳市场因全年长时间休市,交易量较低;湖北超过广东成为交易量最大的试点碳市场,交易集中度也为7个试点中最低。2018年是全国碳市场的基础建设期,各试点碳市场将继续并行运行,全国碳市场在实际的配额交易前将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模拟交易。碳市场的机制设计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要真正发挥全国碳市场降低碳减排成本和促进碳排放量下降的作用还需要至少两三年的时间。  相似文献   

15.
《京都议定书》对于附录1国家提出的强制减排义务催生了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由于"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开发,中国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全球碳交易市场。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以及巨大的国际减排压力,使得中国有必要建立本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但是中国目前面临着诸多的现实障碍与法律困境,摆脱困境的对策是我国碳排放市场的构建要与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立场与承诺相适应,在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之前,我国以自愿性减排为主,不宜出台强制性减排的立法,应通过法律机制的引导作用逐渐构建和完善自愿性碳排放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16.
在碳排放约束下,利用动态古诺模型,分析厂商如何优化产量、交易碳排放权的规模、净化节约额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问题,得到相应的均衡量和各阶段最优量,并给出竞争市场中的企业减排策略以及政府的行为和碳排放权价格对企业减排策略的影响,阐述在竞争市场中减排和碳排放权交易的运行机制。研究发现: 双寡头竞争市场中存在均衡状态;在减排率较低时,制造上获得最高利润,而企业追求过高的减排率将会导致过分依赖碳减排市场而获得较低的利润;制造商应该适时低价购入过量碳排放权,而在高价时卖出多余的碳排放权,以充分利用碳排放权市场以增加利润降低成本;制造商的利润会随着政府碳排放权分配系数的增加而增加。  相似文献   

17.
外资进入对中国碳排放总量的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中国扩大对外开放度与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探讨外资进入对排放总量的作用机制及影响效应具有重要的意义.拓展Copeland-Taylor的理论模型,引入FDI、研发活动、对先进环保技术的吸收能力这三类技术因素,将外资进入对碳排放总量的影响分解为规模、结构和技术效应,并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予以检验.结果表明:尽管增加外资引进程度总体上提高了全国与高排放区域的碳排放总量,但有利于低排放区域的碳减排;从利用技术溢出效应实现碳减排目标的角度看,中国目前的FDI在规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实证结果表明,应加大对中西部省区的环境规制,充分发挥外资对环境积极的技术效应,同时,加快构建以区域协调联动为基础的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推进以排污权交易为核心的跨区域环保合作.  相似文献   

18.
论碳排放权之用益物权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碳排放权是《京都议定书》所催生的一种新型权利。当前,碳排放权交易已成为碳减排的重要举措,但学界对碳排放权的权利属性研究不足,认识不清,不利于碳排放交易的推进。碳排放权的客体为特定数量的温室气体,符合“物”的特性;主体拥有直接支配力和排他力,以获取特定数量温室气体的使用价值为内容,故属于用益物权,符合物权法定原则。虽然碳排放权受公权性影响甚深,但不会改变其作为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明确此点对于保障、规范和发展碳交易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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