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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伴随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于关键数据的快速挖掘与使用正逐渐成为新的财富增长点。数据使用关涉他人权利,于是由此产生著作权许可问题。当下,在互联网信息的使用过程中,若要找到海量信息的著作权人并获得授权,无疑会增加权利人与使用人之间的交易成本,减少财富总值,不合乎社会共赢理念。著作权默示许可制度作为提高交易效率并解决此问题的一种手段被引入知识产权领域,但该制度在我国立法上却罕见其踪。对著作权默示许可制度进行详尽梳理,并藉此完善现存我国立法,以充分发挥默示许可的正面作用,能更好地应对未来网络时代中出现的更多新问题。  相似文献   

2.
数字时代著作权人权利扩张不可避免,著作权限制制度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限制金字塔"和"里基森光谱"学说虽然从不同角度指明了行为人在处理著作权相关事宜时的行为界限,但未免太过笼统,忽略了法定许可在著作权限制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从完善著作权限制制度相关理论的立场出发,应认真思考著作权法定许可在合理使用、授权许可和侵权行为之间的关系,同时得出法定许可是著作权限制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安排,是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达成的一种理性妥协。  相似文献   

3.
数字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默示许可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对现行著作权制度带来了冲击,数字网络环境下现行著作权制度面临着阻碍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而著作权默示许可制度正是解决数字网络环境下著作权许可难题的最佳方式之一。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之机,引入默示许可制度,特别是在信息网络传播领域全方位引入该制度,对于推动作品的有效传播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微信是自媒体时代传播工具之一。在微信平台上个人使用作品行为与公众号使用作品行为具有不同的性质、受众、目的和影响,在判定相关作品使用行为性质时应当区别对待。微信平台也不同于微博平台,微博平台功能设计能够较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署名权,原始作者显示方式较为直观,其分享功能显著,默示许可适用空间较大。微信平台上作品著作权人体现不具有直观性,且原始作者姓名并不与作品绑定显示,获得作品使用许可成本较低,因此在微信平台上,合理使用及授权许可具有更大的适用空间。微信平台承载着公共利益及自由表达等相关内容,需要对合理使用适当作扩大解释,以使公共利益、自由表达、著作权保护更好地实现平衡。  相似文献   

5.
中美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著作权客体属于准公共产品,法定许可是为了促进"物尽其用"而将部分作者权利交由适格者行使.美国法定许可制度以反垄断、市场定价和保护公众知情权为原则.在作者权利保护上,主要有表明其身份、保护作品完整、广告插播和收取许可费的权利.被许可人的权利则主要为实施权和因实施而产生的相关著作权.双方都有在实体和程序上配合对方实现权利并进行取证的义务,对违反义务的行为原则上承担过错责任.在许可费及其相关条款的确定上,采取协议优先原则;难以达成时,由行政裁决和司法诉讼依照市场价格作出决定.中国在系统性的法定许可制度方面可以吸收美国经验,但其"默示许可"方式有一定长处,可以有条件地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6.
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含有专利权的产品上行使留置权时,当事人往往会主张留置权与留置物上存在之专利权产生权利冲突,阻碍留置权的行使.这一冲突的提出似乎使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协调机制更为复杂,文章从专利权性质及权利人商业利益的角度,利用实证的方法,对优先权与专利技术默示许可的理论进行分析与论证,否定了此种情形下专利权与留置权权利冲突之存在.  相似文献   

7.
新疆首例KTV经营者诉音像、音乐著作权管理机构案的分歧在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协会收费权利的正当性、收费标准的依据、授权收费的范围。通过对焦点问题的法律分析,可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程序合法、协调机制以及技术发展是解决收费争议的出路,延伸集体管理授权、引入默示许可扩展法定许可使用制度是获取授权的有益方向。  相似文献   

8.
在数字出版环境下,传统的著作权授权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数字出版对作品海量来源的需求,其高成本和低效率的运作方式,不能化解数字出版海量授权的矛盾,制约了作品的传播和利用.而默示许可授权机制,则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以实现作品的充分利用和价值最大化,有利于实现著作权人与数字出版商、网站经营者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9.
我国网络环境下著作权许可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著作权行使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许可面临着重重障碍.著作权是一种私权.著作权的保护和限制,体现了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精神.作品的使用一般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国外网络环境下存在着著作权集体管理、补偿金制度、知识共享等著作权许可途径,这些途径对我国有一定借鉴意义.鉴于我国现有的著作权许可途径存在着一些问题,从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出发,我国应当建立如下适应网络环境的著作权许可模式:以著作权集体管理为著作权许可的基本途径,同时也鼓励多样化的著作权许可途径,包括知识共享、补偿金、授权要约、超星模式等等.这些许可途径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数字、网络技术,尽量降低交易成本.  相似文献   

10.
论网络环境下版权限制制度的新内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现代科技尤其是数字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版权限制制度遇到了新的挑战,不仅其核心制度—合理使用制度的范围有了新的变化,而且默示许可制度也加入到版权限制制度之中。  相似文献   

11.
数字时代,重混创作在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著作权问题。相应的措施可对重混创作行为进行规制。首先,可以借鉴美国合理使用制度中的“转换性使用”规则对非营利性重混作品进行规制;其次,在重混音乐、视频领域等特定网络空间内引入默示许可机制;最后,对于其他不适合通过合理使用及默示许可进行规制的重混作品,可以用创意共享许可协议加以处理。  相似文献   

12.
论网络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网络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重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和公众之间利益平衡的关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与一般著作权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有较大差别,应适当缩小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范围。中国目前尚没有默示许可存在的必要性,应适当运用安全港原则,在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同时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通过软件版权许可的非法垄断分析,认为版权滥用与有害市场具有非法垄断的共同特征,并提出在认定软件版权许可非法垄断的构成方面,应当充分注意版权人在版权贸易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均衡软件版权许可给版权人和整个社会带来的利益,作出有利于版权人的判定,  相似文献   

14.
版权保护制度受技术发展的影响极大。数字传播技术和因特网的广泛使用,打破了版权法的利益平衡,对版权法的主要概念以及版权人的相关经济权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网络环境中,作品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因而具有极强的、难以克服的外部经济效果,版权人排除他人对作品进行使用的成本极高。在网络环境中,网络作品的私有将变得非常困难,网络环境中版权制度的走向是,版权将变为一种公共权利,作品由政府提供将是惟一的选择。  相似文献   

15.
对于网络版权的权利限制,学界的论述较多地集中于合理使用情形,而对法定许可的关注较少。应该说,在网络版权制度中确立法定许可规则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不可盲目扩大法定许可的范围。对于网络远程教育中编制使用的教科书课件,应建立适当的法定许可制度;对于网络中普遍存在的作品转载摘编行为,应尽量排除法定许可;对于公益性图书馆等公益机构,要防止其利用法定许可制度谋取公共利益以外的私利。  相似文献   

16.
论契约法中的默示条款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作为合同修正的工具 ,意思自治原则和法院行为调和的中介 ,默示条款从一开始便带有浓烈的判例法特色。其主要分为两大类 :法定默示条款和推定默示条款 ,其中后者又有依照合同目的成立的和依照交易习惯成立的两小类。在效力方面 ,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默示条款没有高于明示条款的效力 (一些法定默示条款除外 ) ,而且还有两种排除适用的情形。由于其在减少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经济秩序等方面的特殊作用 ,2 0世纪之后在世界范围得到广泛应用。我国合同法关于默示条款制度的吸收和转化主要体现在以 6 1条、6 2条为核心的买卖合同中  相似文献   

17.
首先明确出版者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性质,是法定权利,还是合同权利,或是法定和合同混合性权利;是著作权,还是邻接权。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出版者与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许可设定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从法律层面上对我国行政许可设定进行了规范,但由于缺乏相应机制的衔接,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并容易导致在实践中出现的法律掉链的现象。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存在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以求对行政许可设定的权限、范围、程序的完善提出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的审查深度,简称行政许可的审查深度,是行政许可的核心问题,直接影响着一项许可的赋予与拒绝,也涉及到对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规制,甚至行政责任的承担与行政赔偿.从深度上讲,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的申请既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实质审查,履行"把关"之责,又要保持一定的克制,把握好适当的"度".过度的政府干预不但是一种浪费,而且还可能超越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天然界限;放任式的行政许可管理模式,又不足以真正"防患于未然",无法有效发挥行政机关的"天然屏障"与"过滤"职能.然而,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的审查深度,绝不是简单的定性与定量,它需要根据不同的许可类型、不同的情形予以区别对待,从而实现行政权与经济自由、个人自由之间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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