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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网络语言暴力行为从性质上讲属于大规模网络集体宣扬隐私、贬损名誉的侵权行为,具有规模巨大、影响力强、涉及范围广、后果严重的特征,应当以法律对其进行有效规制.网络语言暴力侵权责任构成应当具备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有因果关系四个要件.准确界定网络语言暴力概念,切实把握网络语言暴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利于网络语言暴力的准确认定和有效规制,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在罗马法传统理论与自然法学派观点里,贪腐是对社会公正的破坏,是一种反社会契约的行为,而公众的道德力量会对不公正作出价值判断,这种公共理性在当前最为突出的表现之一为网络反腐。罗尔斯整合的社会契约理论构建了公众关注社会公正到正义的修正,而斯密却引入了"中立的旁观者"来警惕和审视"民意暴力"和"小众关注",网络反腐可能侵犯其他公民隐私权及名誉权等。网络反腐中的侵权行为有着其特殊的行为构造,其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均有侵权生成的原因。从"中立审视"的角度可探寻网络反腐中规制侵权行为的四个理论依据。必须从意识、制度、法律、总量四个层面来规制网络反腐中的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3.
网络自恋形式各异,从群体自恋的网络语言到个体自恋的疯狂自拍以及他恋姿态的网络围观,无不体现着网民对现实社会的认识、思考。网络自恋的内容和形式挑战着网络自由的极限、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必须从网络技术、网络道德和网络法律规范方面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4.
网络语言暴力现象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信息时代的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工具,而且对人们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它在给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倾向,如网络语言暴力。本文认为语言暴力现象主要表现在网民对某人或某物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网民的言论大多带有随意性、非理性和情绪化的特点。面对这种现象,我们应该从网民、网络、法律规范和道德自律等多方面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5.
针对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水平整体滑坡的现状 ,有学者提出了“道德法律化”的应对策略。这种主张混淆了道德与法律的本质区别 ,在逻辑前提上存在着无法弥补的漏洞。从事实层面上看 ,“道德法律化”是一个虚假命题 ,是对“法的法律化”的误解 ;从价值层面上看 ,这一命题隐含着道德标准绝对化和道德约束强权化的倾向 ,对社会道德生活存在着巨大的潜在威胁  相似文献   

6.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当一种行为已经不能够用道德来约束,即已经触及到了道德的底线时,这种行为才需要通过法律来加以约束。使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常回家看看”作为子女对父母应尽的道德义务,现已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满足了多少老人的心愿,也让多少人拍手叫好。但不乏有质疑者认为这有法律入侵道德的嫌疑,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因此本文着重介绍”常回家看看”有无必要性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常回家看看”道德入法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以及解决困境的几点微薄建议。  相似文献   

7.
互联网时代,网络语言暴力事件频发。每一事件的背后,都有一群不同心理和利益诉求的网络群体。分析网络群体角色概念和角色类别,可以探究语言暴力实施者的角色本质及角色特点。儒家思想道德教化下的网民自律、法制建设下的舆论监管和疏堵结合等,是解决网络语言暴力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8.
郑洁  白崭 《延边大学学报》2010,43(4):135-138
作为一种新兴的语言模式,网络语言与传统的社会语言相比,具有道德主体的自主性趋势更强、道德体系的开放性范围更广、道德意识的自律性要求更高等伦理特点。网络语言在传播和运用过程中凸显出语言本身的污染、语言内容的虚假、网络媒介的道德缺失以及被迫接受者的道德失范等伦理问题。加强网络语言伦理建设,需要采取整合不同文化背景的网络语言伦理、实施有效的网络语言伦理教育、强化网络语言的伦理过滤与技术监控、完善网络语言伦理的法律监管机制等措施。  相似文献   

9.
婚姻暴力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道德问题。研究我国婚姻暴力应该首先从道德问题入手,即从根深蒂固的传统婚姻道德观念、追求功利的婚姻道德思想、自由泛滥的婚姻道德行为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引起全社会对于婚姻暴力问题的关注,并探讨解决该问题的策略。  相似文献   

10.
遏制学术腐败,已经不能仅仅从“科学道德自律”和“学术规范他律”等层面来约束了,而是要通过“三管齐下”的 “自律——他律——法律”制约;在实行“自律”和“他律”的同时,对学术腐败者进行法律规范和法律制约也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有的反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从规制家庭暴力侵权行为的角度进行的立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权利规定也仅限于一般的权利保护方式,并未从法律主体的角度对其进行保护。这主要是因为传统的理论认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是一种与普通侵权行为受害人一样的法律主体,未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性的、需要法律特殊保护的法律主体来对待。传统的理论只是建立在形式平等原则、功利主义原则基础之上的。我国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应当从人权法角度,对家庭暴力受害人进行倾斜保护,使反家庭暴力立法成为一部人权保护法,而非简单的侵权特别法或者婚姻特别法。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进步与全球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悄然改变。网络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断带来一些隐私侵权问题。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国外主要有行业自律和立法规制两大模式,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研究还正处于起步阶段,社会中道德失范现象严重,对网络环境下各种隐私权侵权纠纷的解决往往得不到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道德规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有序发展。我们应借鉴国外主要的网络隐私保护模式,依据网络侵权的主要情形及我国的现状,进一步完善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体系,并辅之以行业自律与道德规制,全面提高政府和公民的网络隐私保护意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权。  相似文献   

13.
确立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素,法律只有促进国家意志与民众意愿进行良性互动才具有生命力。如果民众不认同法律权威,那么法律就只是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并不能真正定纷止争。长期以来,围绕传统儒家思想与西方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如何将法律本土化一直是困扰民众认同法律权威的根源。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主要任务在于公开民主地制定良法,让民众监督执法,提高司法水平,改进司法权的运行机制,提高民众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共同构筑民众认同法律权威之路。  相似文献   

14.
环境污染具有范围广、潜伏期长、通过生物链富集、随生态环境发生动态变化等特点,所以应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是"环境污染致害侵权",而不包括侵犯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的情况。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的赔偿机制已经难以弥补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损失,导致环境侵权案例中违法者违法成本远小于其所获的经济利益,受害者的维权成本却相当高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在环境侵权法中适用惩罚性赔偿,以惩戒污染者,遏制污染行为,进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15.
在《侵权责任法》施行之后研究侵权法能否独立于债法,这对于目前正在进行的民法法典化有着重要意义。从侵权概念的定义来看,侵权可两分为侵权行为和侵权事件;从侵权现象的法制史来看,侵权的产生早于债的产生;从民法规范的逻辑结构来看,民法规范只包括"假定"和"处理"两部分,而保护性法律关系和调整性法律关系均属于"处理"。因此,侵权法不能独立于债法。  相似文献   

16.
"人肉搜索"作为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特定产物尽管存在着诸多不足,但其维护正义及公益性本质为其自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目前我国对"人肉搜索"还没有明确的立法,因此对其加以理性的法律约束与道德考量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借助法律的控制手段规约"人肉搜索",可以避免其可能产生的隐患,发挥其积极效应,促进其健康发展。"人肉搜索"的出路一方面在于提高网民自治,另一方面有赖于对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加以解释,提高现有法律对"人肉搜索"的适应能力,完善网络法规对"人肉搜索"进行规范和引导。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区社会经济交流日益增多。作为公司法律制度较为健全的司法域,中国香港特区的公司法判例中有很多做法值得内地借鉴,其中有关公司董事侵权归责的处理则是一例。以香港公司法上董事侵权案件为引,深入探讨香港乃至英国普通法系统上的董事侵权问题,包括过失侵权和故意侵权两类形式,认为公司董事侵权责任应受侵权法约束,解释了“个人责任假定”测试的内涵,主张代理说较代表说更具理论优势和实践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在中国古代的法律中没有侵权的概念,但古代法律中确实存在现代侵权法意义上的相关规定及解释.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盛世,法律典章极其完备.唐律作为中国法制史上的经典之作,包含了许多民事法律条款.虽然当时对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还同时兼有刑事惩罚的性质,但其有关侵权行为的种类及承担责任的规则的表达完全具有了近代以来侵权法的特点.文章仅以《唐律疏义》中关于动物致害责任的规定为核心,在现代侵权法的语境中对唐代的侵权民事责任进行学理分析.  相似文献   

19.
确立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全面有效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重要方式,也是督促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是国家、政府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体现.随着我国法律的日趋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行政侵权精神赔偿制度,已具备一定的思想基础和有利的国内、国际环境.在阐释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内涵基础上,具体阐述了构建我国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充分性和必要性,行政侵权精神赔偿的原则、依据等.  相似文献   

20.
浅议国家侵权行为之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对于因国家侵权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越来越多的国家给予法律上的保护,采取了包括财产赔偿在内的许多方式予以救济。对国家侵杈行为不处以必要的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全面有效地保护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对于国家侵权行为也不能有效地防止。我国已将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对于因国家侵权造成公民个人的精神损害,必须采取有效的赔偿措施,确立相应的财产救济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金应当成为诸多救济措施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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