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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北极地区的法律规制盲区是造成目前北极区域治理进程成效缓慢且矛盾丛生的重要因素。北极区域治理的重点将是北极地区的国际法治理,因此解决北极区域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需要理顺其相应的法律内容。与此同时,中国在北极地区的切身利益属于中国海外安全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维护自身在北极地区的海外安全利益的宗旨与方式有利于推动北极区域治理朝着良性均衡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2.
国际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4,他引:1  
伴随着各国加强对北极地区的考察和开发,北极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现有北极国际环境法律体系主要由适用于北极的国际环境条约和专门性的环境条约所组成,其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法律冲突:一方面表现为条约冲突,另一方面表现为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这些法律冲突体现了国际法不成体系的特性,而国际法不成体系性又提供了今后解决北极环境及其他法律冲突的新思路。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既有框架,发展新的特殊制度,是当前解决北极环境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冲突比较可行的方案。  相似文献   

3.
章成  顾兴斌 《国际论坛》2013,(4):45-50,80
在"北极争夺战"日益升温的今天,通过各国与相关国际组织之间的互相协商,最终在北极地区达成一套良好而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则安排,或将有助于避免围绕北极资源的大国角力走向无序和恶性竞争。这其中,外大陆架划界问题是北极争端在国际法视阈下的核心问题。北极海域的外大陆架划界进程既取决于有关国家和国际社会利益协调的互动博弈,亦需考虑各种法律因素对北极国家外大陆架划界申请的综合影响。为此,中国应加强对北极海域外大陆架划界问题的国际法解读力度,以维护中国和广大非北极国家在北极地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伴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淡水资源日益匮乏,北极地区的冰在领土确认和资源开发等方面对于国际法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北极地区现有的冰的形式包括冰川、冰架、海冰和冰山及浮冰岛,它们基于各自不同的地球物理学特性其法律地位也各有不同。由于冰与海水以及冰覆盖区域与陆地区域存在的巨大差异,相关的海洋法规则以及有关陆地领土的国际法规则并不能自然适用于不同形式的冰。因此在和平、有序以及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拟定专门针对冰的国际法新规则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北极地区的重要战略意义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环北极八国之一的俄罗斯对北部海航道实施了较为严格的法律管制。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俄罗斯在北极地区的相关规定却有与国际法相冲突之处,这些冲突影响到各国在北部海航道的通行,也对未来国际法解决北部海航道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6.
北极贮藏着丰富的资源,随着北极冰层的消融、全球经济的发展、国际政治环境的变化,北极地区已经到了资源大规模开发的前期。北极地区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出现了生物物种消亡、垃圾污染、核污染与海洋污染等问题。环境伦理学说为北极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环境的保护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参照,可以该理论为视角分析北极资源开发所造成的问题,通过建立尊重自然价值的观念、克服代内国际间不平等、注重代际公平途径实现北极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中国可在遵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下,加强与北极国家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促进北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7.
北极的独特自然条件和地理状况决定了它对气候变化的敏感性。作为全球气候变化的预警系统和主要作用地区,北极法律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是区域性问题,而已上升到全球气候变化公共治理的范畴中。在后哥本哈根时代,北极法律问题,尤其是与生态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问题,例如生物多样性保护、航道利用、渔业资源管理、原住民权利等完全可以纳入到全球气候变化谈判的议题之中,成为全球气候公共治理的关键部分。  相似文献   

8.
美国与俄罗斯在欧洲北极地区的地缘政治博弈使得欧洲北极地区出现了再安全化与安全困境,2022年的乌克兰危机进一步加剧了欧洲北极地区冲突风险。同时,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安全体系存在自卫权理论和侵略罪标准等争议规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存在军舰领海无害通过、北极航道法律地位和通行权的不同解释与适用;在欧洲北极地区的地缘政治博弈中,大国可能利用这些国际法规则,采取军事行动,实现政治目的,使武装冲突风险增加,而欧洲北极地区现有的区域合作体系亦陷入停摆,无法缓解此类安全风险。此外,乌克兰危机导致地缘政治主导区域国际关系,在增加安全风险的同时,也将提升相关国家对国际法的重视。未来,《联合国宪章》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或将成为维护欧洲北极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工具。  相似文献   

9.
北极地区是军事大国密布的地区,核威胁一直存在。近年来人类对北极能源和航道的开发更是直接导致了北极地区的再军事化。核设施的不断发展、核能利用中放射性事故的频发以及核恐怖主义威胁的加大使得北极放射性核污染治理问题日渐突出。既存的治理法律制度和合作框架发挥作用有限,表现在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排出了军事污染来源,国际军控条约没有考虑到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国家责任也存在不当免除。基于上述问题,未来治理路径一方面要注重不同法域间的协调并明确有关各方的国家责任,另一方面,基于核污染议题所具有的双重属性,软法还应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并最终形成稳定且有约束力的治理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0.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而导致的北极地区冰雪覆盖区范围的快速消退,无论在地缘政治或国家主权等传统的安全领域,还是在资源、国际航运、生物多样性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北极地区都已日益成为国际政治研究的关注焦点。就涉及北极地区的国际制度而言,从地理范围上看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涉及北极地区的全球性国际制度和特别适用于北极地区的区域性国际制度。北极地区的区域性国际制度不具有对成员国构成法律约束力的决策能力,而且所涉及的多为非传统安全领域的议题,这在北极地区最重要的区域性国际制度北极理事会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对中国而言,关注北极地区应该设定双重的伦理向度,即国家中心主义伦理向度和全球中心主义伦理向度。为此,中国应该在北极地区的国际治理过程中,进一步深入研究现有的涉及北极地区的全球性国际制度在北极地区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11.
北极法律问题:适用海洋法基本原则的基础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北极的法律问题现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对北极地区战略部署和关注的重要焦点之一。在此背景下,以海洋法视角关注北极地区法律问题成为可能,但首先亟须解决适用海洋法的基础性法律问题,即北极地区法律体系是否适用海洋法基本原则的合理性思考。本文在阐述海洋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分析了北极法律体系对便利国际交通原则、公平利用海洋资源原则以及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原则三大海洋法基本原则的适用可行性,从而为从海洋法视角下解决北极的海洋法问题提供了基础性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2.
现有的与北极生态保护有关的国际法律制度是以联合国海洋法条约、国际环境条约、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以及北极地区国家法律为主要框架的,但现有北极法律缺失"生态"理念,北极生态保护以"软法"为主,并且保护北极生态的法律制度存在空缺,缺乏整体观,北极诸多环境法律存在于不同法域,呈现出不成体系性。而以生态整体观的方法来整合现有的保护北极生态的法律,充分考虑保护北极生态系统各个成分的法律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并由生态学规律引申出北极生态保护法律原则,最终形成对北极生态进行整体保护的法律制度在目前是现实可行的。  相似文献   

13.
从目前北极国际事务的发展趋势来看,北冰洋沿岸国家以及其他北极考察大国越来越重视运用法律途径来确认、保障和拓展自身的北极权益,焦点领域主要集中在北极国际法地位、领土海域及大陆架划分、航道的归属与管辖、资源勘探与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我国近年来日益重视北极考察工作,但是从总体来看,相关研究及立法供给还无法满足保障我国北极权益的需要。探索我国北极考察及相关权益的法律途径,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首先应当明确我国在北极法律秩序走向上的基本立场,之后从参与国际立法议程和拟定国内相关立法两个层面来开展有关的工作。  相似文献   

14.
北冰洋油气资源潜力与中东地区相匹敌,已经成为美国、俄罗斯、欧盟等全球大国能源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已经成为挪威、加拿大、丹麦(格陵兰)其未来北方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柱。北冰洋沿岸国家和相关国家围绕北冰洋油气资源,呈现出"为我所有"与"为我所用"的战略目标之争。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对北极油气活动的影响是短期的,油气活动趋于活跃的长期趋势不会发生改变。  相似文献   

15.
北极国家的国内法不足以充分完成北极环境治理的任务,既存的国际法律、软法和相关机构在北极环境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不能实现对北极环境跨部门的、整体性的、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治理。欧盟和美国将在北极环境治理中发挥与其他北极国家有所不同的作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很难解决北极环境治理问题。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北极理事会要实现对北极环境的综合治理需要改进其结构,促进环境法原则的实施,并最终形成稳定的,具有约束力的习惯法。  相似文献   

16.
北极理事会的改革与变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1年北极理事会的努克会议是北极治理的里程碑,会议通过了有约束力的《北极搜救协定》,并且对如何北极委员会做了一些初步的实践。北极理事会的发展变迁与改革,是在北极地区自然环境、国际政治环境、北极地区在北极国家国内政治地位等方面的变化过程与压力下实现的。未来北极理事会将朝向"硬法"性、以及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发展,但采取更为开放的姿态接纳观察员以应对全球问题对北极地区的挑战是北极理事会改革应有的方向。  相似文献   

17.
北极是全球资源的宝藏地带,聚集了人类共同的利益关切与未来走向。但是,随着北极的资源、区位等优势越来越凸显,由此而来的摩擦和冲突也越来越多。通过梳理2012年5月以来CNN、BBC、RT、CBC和CCTV五大国际媒体新闻网站中涉及北极冲突的357篇英文报道,对其中呈现出的冲突新闻事件进行了全样本分析。由此,提出了以下北极冲突的解决路径:媒体应促进北极地区形成多元化安全共同体与多边谈判机制;真实报道当地居民生存状态,以及持续关注环境问题。中国媒体应积极参与有关北极地区冲突的客观报道,帮助政府和公众更好地认知北极地区争端,为中国在北极地区相关议题中的话语权和应对能力提升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8.
有关北极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的法律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气候变暖将提高北极海域的初级生产力,影响北极海域鱼类资源的洄游与分布,促使北极海域渔业生产商业化。在北极海域还没有一个全面的区域渔业协定及其组织的情况下,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北极海域各沿海国和对北极公海渔业资源有兴趣的非北极国家有义务进行合作,养护和管理北极鱼类资源。北极理事会及其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的管理实践使北极渔业管理前景存在不确定性。理论上,我国与北极渔业之间仅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鉴于北大西洋海域区域渔业管理实践以及我国远洋渔业生产能力,北极海域中北太平洋的分区域以及北冰洋海域应该是我国关注的重点。为此,建议北极科学考察中增加北极生物资源调查与研究,既可以为我国日后发展北极渔业做好准备,也可以为我国参与北极事务提供新的理由,增大我国在北极事务管理过程中的声音和影响力。  相似文献   

19.
由欧盟委员制定的《欧盟与北极地区》全面反映了欧盟北极政策。通过对该政策的解读,可以发现欧盟北极政策的核心在于环保和资源,欧盟非常看重自身在北极的"特殊存在"。欧盟北极政策将推动北极法律秩序进一步的稳定化,包括确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地位,在环保等领域专门多边协议的形成,在油气、防灾、高纬度渔业等方面推出新的条约。但是欧盟北极政策也体现出各利益集团在北极法律事务中的相关矛盾将进一步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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