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中国大陆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的四个关键原因是规则理性缺失、法官素质限制、案件数量压力和缺乏激励机制。裁判文书说理的三个基本法理立场提倡为规范性立场、适度性立场和程序性立场。运用三个立场,就“公开合议庭不同意见”,认为可以技术性地公开不同意见;就“法官寄语”,认为仅限于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婚姻家事纠纷且应与裁判文书明显隔分;就“指导性案例援引”,认为应在说理部分中参照和借鉴,不能直接作为裁判依据,且应从司法管理、社会监督、学者评论等角度提高指导性案例运用率。  相似文献   

2.
现实生活中,司法裁判承载着纠纷解决、社会行为规范、社会价值引导等多元功能。因此,裁判文书应当充分发挥其说理特性,将案件争议、事实、证据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关联及其相互影响进行精确的分析和阐释。裁判说理的好坏,主要取决于说理能力、说理环境以及说理载体。现阶段,我国应当将完善说理载体作为加强裁判说理的首要路径。完善说理载体,不应盲目采取司法移植的路径,而应当在参考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说理载体的“构件”进行拆分,并以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和裁判说理的规律为指导,对拆分后的“要素”进行重组,继而准确定位重组后各“构件”的功能,创制出有利于说理的文书载体形式,提升我国裁判的说理性。  相似文献   

3.
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机关立足于现有法律体系框架,在借鉴普通法系判例制度的基础上所创设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截至2020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公布了19批72例检察指导性案例,为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规范司法办案、维护社会公正提供了有益参照。在司法办案中,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存在感”和“活性”还不足,根本原因在于司法人员对指导性案例的规范性应用缺乏方法论的引导。因此,有必要立足检察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和价值,从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应用内容、应用方向、应用方法和应用规范入手,对检察指导性案例制度进行系统性检视,并提出改进路径。因此,要找准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定位、科学确定指导性案例、建立指导性案例应用机制,以充分优化释放检察指导性案例的最大效能。  相似文献   

4.
为解决"同案不同判"的困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在全国各省市逐步推行,既是行政裁量治理技术的创新,同时也是行政自我拘束原则的要求,对统一法律适用、强化说理制度起着重要作用。辽宁、河南、湖南三省基于当地行政执法的特征进行法律规制,但在制定主体、遴选标准、效力定位上存在差异和疏漏,针对这些问题,在未来制度设计中应注重制定主体的层次化、遴选标准的明确化、案例适用的标准化。  相似文献   

5.
论证是裁判说理的基础.裁判说理表征的是一种个别化的思考方式,与论题学的方法属性相一致.论题学作为法律论证的进路之一,其法律论证方法聚焦于三重维度:问题思维、论证型式以及论辩规则.论题学的问题思维,指引法官以开放的心态在争点周遭发现裁判的论据或依据;论题学的论证型式,定位和建构理性组织说理质料的形式化结构;论题学的论辩规则,以规范说理前提的相关性、论证说理的充分性和裁判结论的可接受性,合理规制裁判说理的内容.通过用论题学方法对指导案例99号一审判决书的实证分析,佐证了论题学方法为裁判说理的可行性.然而,论题学方法不是"万能之钥",需要与其它法律方法深度合作.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司法解释是以一个法律文本去解释另一个法律文本,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为克服文本式司法解释的局限,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对具体法条的理解与适用作出方法论的解释。公司纠纷案件的指导性案例作为判例化的司法解释,并不是对法律规范作出体系化的解释,其效力仅限定在个案,是法律规范具体化于个案的过程。指导性案例提供的是个案规范,或具体化的裁判规则,并不是也不能提供一般性的法律规范。指导性案例的规范意义,在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有效指导人民法院审判工作。  相似文献   

7.
环境公益纠纷是伴随社会发展必然出现的纠纷形式。为维护社会公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如何解决环境公益纠纷已成为一项不容回避的挑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出现,既是诉讼法对其自身只顾及保护私人利益的狭隘性突破,也是对传统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超越。文章理性地分析了我国传统民事诉讼在排解环境公益纠纷上的程序障碍,以探求合理解决纠纷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8.
私权自治理论是纠纷和解的理论基础。按照私权自治理论,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意志判断设定自己的权利义务,主体的意志不仅是权利义务的渊源,而且是其发生的根据。纠纷的私权性内在地要求纠纷的解决应建立在私权自治的基础上,通过纠纷当事人的意思互动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衡平。纠纷的社会性则外在地要求当事人的和解协议亦应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当事人的利益衡平。纠纷自行和解是以当事人意思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在私法领域内的平等交涉以及当事人基于对收益、成本、效率、机制等诸多要素比较衡量的理性选择。以私权自治与利益衡平为内容的纠纷和解,彰显了私权自治的私法精神,同时兼顾了社会、纠纷当事人的利益衡平。  相似文献   

9.
从方法论视角审视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其司法运行可以分为查找法律、查寻基点案例、判断同类案件、提炼指导要点和解决待决案件等5个环节,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和演绎推理共同保障指导性案例适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仍然不可避免在指导性案例形成过程中面临的解释法律和弥补法律漏洞方面的“合法性危机”,以及在指导性案例的效力、裁判规范的提取和同类案件判断等方面的困境。文章认为,应当全面提高指导性案例的整体质量、建立案例背离制度,并加大对司法人员的培训以完善和推动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  相似文献   

10.
指导性案例适用方法的定位失准是造成制度预期与实际效果形成落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判例法的经验可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参考。当前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方法与传统司法办案方法有高度继承性,但不符合案例指导的本质特征。指导性案例适用方法的革新应重点从三方面推进:要旨法条化与案件事实细化间的配合,为准确把握案例提供前提;肯定类推作为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基础方法,正确把握和适用类推的度;发展区别技术,防止对"目的论"的滥用。  相似文献   

11.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的正当性来源于判决理由的正当性,判决理由的正当性则与法律推理密切相关。实践证明运用法律推理进行说理,将法官判决的整个过程充分呈现,可以获得判决理由的正当性证明。借助于法律推理方法实现判决理由的正当性证明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判决理由的正当性证明就是法律推理形式上与实质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证明,是法律推理前提和结论形成过程的推导证明。通过法律推理对判决理由进行正当性证明,可以增强判决文书的说服力,有助于判决目的的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12.
法律推理之大小前提的建构及习俗的作用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习俗作为一种生活常识、常理、常规、常情,不但能影响法官的思维方式,在某些具体情景中还可以成为法官断案的合理性判准,甚至在某些特殊机制中对法官的法律推理有所助益.大小前提的确认是一种建构性活动,因而习俗在建构大小前提中是可以发挥其作用的:即习俗在疑难案件中通过法律解释、价值衡量、漏洞补充、法律论证等方法发挥其对建构大前提作用;而在小前提中则通过推论方式发挥其确认法律事实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当今社会矛盾日趋多元化,单一的纠纷解决机制已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成为司法的重要路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将“检调对接”纳入社会大调解格局,在履行对法院民事审判权监督的同时,积极参与民事纠纷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体现法律监督中的公共服务职能。然而,民事审判检察监督中引入调解、和解却缺乏法律的具体规定。它是否属于法律监督权范畴?如果不是,那这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的运用会不会弱化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权的监督?民事检察调解是否会损害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及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以上问题均需在理论上进一步厘清。立足于民事检察调解的现实价值可知,在尊重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的基础上,法律监督与替代性纠纷解决及法院裁判的既判力是可以兼容的。民事检察调解应遵循自愿和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原则、衡平原则、效率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界定民事检察调解的范围和模式对司法实践与民事诉讼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论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生态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多元利益冲突引发的环境纠纷复杂多样,这要求重视环境纠纷的非诉讼解决,也就意味着传统的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面临“生态化”问题,即应该将生态规律和生态利益的复杂性充分纳入纠纷解决的考量之中。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内在地要求体现“法的治理”、“利益主体商谈”、“相关主体参与”等法治精神。环境纠纷本身的复杂性、环境纠纷司法解决困难重重、环境纠纷行政性措施“失灵”、现有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方式自身不成熟等是当前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生态化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应该着重引导公众生态法治观念革新、建立健全相关立法体系、加强对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机构的引导和监督、建立环境污染损害的监测与鉴定或评价系统、完善多种类型非诉讼解决方式等。  相似文献   

15.
2016年两高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的出台,为一直存在争议的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提供指导。然而司法解释在实践中却引发新的适用争议,其缘由既有司法解释准立法化的原因,也有立法规范不明确的原因。为实现污染环境罪的正确适用,应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重新理解环境立法与司法解释之关系,确定环境法益具体危险的入罪标准,并在司法认定中正确把握入罪中的具体危险和因果关系等要素,同时也应在制度上减少“规定” “解释”等准立法形式的司法解释,引入污染环境案例指导制度和相关专家制度,真正实现污染环境罪的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16.
法律事实与法律方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法律方法是把成文法向个案判决转换的方法,从法律事实出发认识法律方法实际上把一般方法的阐释与个案独特性的理解结合起来,方法与事实之间是互动的;阐释法律事实的方法主要包括:法律事实的识别、认定、证据规则的运用、事实的发现与判断、法律事实的涵摄、对事实的法律思维方法,以及在事实的特定语境中对法律作出的解释、论证、价值衡量、漏洞补充等方法;运用法律方法破解法律事实问题,意在将法律与事实有机连接起来,寻找法律推理大小前提之间的联接点,使法律推理得以完成。  相似文献   

17.
针对污染环境罪的诸多争议,在正确把握保护法益的基础上,一以贯之地寻求具体答案。承认生态学的人类中心法益观下的环境法益是本罪的保护法益,将环境法益与人类法益并列为本罪保护法益的观点,因缺乏对环境法益层次性的内在逻辑结构的认识而不具有合理性。2017年司法解释第1条的部分行为规定,通过对污染环境行为严重性的实质自然属性的规定,表明行为对于环境法益的实害结果;而部分结果规定则是通过对人身、财产等损害的判断,确认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损害后果。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对过失犯的强调在很大程度上省略了对间接故意的认定。  相似文献   

18.
《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为司法专门化理念、衡平性司法理念、预防性司法理念、判决优先理念等环境司法理念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从制度设计来看,《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中的大量管制性条款为环境司法的运行提供了准据法依据,其中诸多条款构成了环境司法的特有制度支持系统和环境司法运行的合理期待。从环境法治效果角度考量,建立超越《环境保护法》修订案的环境行政与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将是实现环境司法专门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9.
行政处理对于环境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性,但我国对于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内容和性质的争议导致实践中的困惑,因而有必要在《环境保护法》修改之际加以明确。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应包括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环境行政裁决是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应接受司法审查,当事人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在此基础上考虑构建新型的环境诉讼,将对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司法审查和解决环境纠纷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