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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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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TO规则与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阶段抽象行政行为全部不受司法审查 ,这与WTO规则相矛盾。WTO要求各成员方的司法审查制度有权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另一方面 ,WTO并不要求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都必须接受司法审查。根据我国的宪政体制 ,可将抽象行政行为分为“立法性”和“非立法性”两类。按照WTO规则 ,前者不受司法审查 ,后者应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相似文献   

2.
禁区还是误区——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现状及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内地的行政诉讼制度建立迄今,围绕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问题,讨论从未平息。抽象行政行为作为司法审查的“禁区”,也一直为官方或通说所肯定。抽象行政行为之所以成了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禁区,那是由于人们的误解;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在不违背现行法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未来的制度设计完全可以突破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禁区。  相似文献   

3.
抽象行政行为是国家实施行政权、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它的特殊性质决定了需要对其加强监督制约。司法审查固有的公正性与正义性,较之其他监督有更多的优势,而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目前仅停留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间接审查”上,在“直接审查”上却是缺位的。从国外相关经验来看,司法审查更应重点放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直接审查”上。应借鉴这一经验,从管辖法院及审查范围、具体诉讼程序及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等角度来完善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4.
抽象行政行为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行为之一。本文从界定抽象行政行为的内涵、特征为切入点,在阐述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现状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并从制度构建的理论来源、现实存在备件角度,对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可行性结合我国国情作出了具体分析。最后,以确立司法审查的范围、程序启动人资格和启动方式为视角,阐述作者对建立此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5.
抽象行政行为审查体系的构筑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针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泛滥的状况,其审查体系的不完善,公民的权利往往其侵害而得不到救济的现状,通过审视我国当前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制度,总结我国实践经验,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应建立行政与司法审查制度,进而探讨了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全面设想构建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体系。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建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从宪法和行政讼法两个层面着手建构:在宪法层面上,应考虑将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权写进宪法;在行政诉讼法层面,应参照国外立法,完善中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和审查效力等主要要素.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应当改变原有的排除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规定,而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中。法院应当享有对部分行政法规及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原告和第三人既可以在起诉时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请求;法院在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应当奉行合法性审查原则、附带性审查原则和拒绝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8.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是实现依法行政、独立行使司法权和真正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本文就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侵权表现及根源 ,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我国目前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监督制度存在缺陷,主要是没有进行司法性审查监督。重构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制度就是要坚持司法性审查监督的原则,兼顾抽象行政行为的多样性和审查监督权的合理分配。基于此,应该在全国人大下面设立一个法规规章审查院审查立法性的抽象行政行为,同时让人民法院来审查行政主体制定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在重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监督制度的基础上,抽象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的裁判依据地位也应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10.
中国的现代行政法与中国古代法律传统没有多大的延续性。相比较而言,英国行政法有着其引以为荣的绵延数世纪的历史,其重心在于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国行政法的结构与英国行政法的结构截然不同。在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中,就司法审查的范围而言:首先,抽象行政行为不受司法审查;其次,内部行政行为不受司法审查;再者,《行政诉讼法》只授权对某些类型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进行司法审查。就行政行为的审查理由或标准而言,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比英国或香港的较为有限。但就一方面而言,中国法律提供的审查空间和力度似乎比英国或香港更为宽泛,这便是对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的审查。  相似文献   

11.
行政案件起诉审查制度是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联结点,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时,必须遵循司法审查适时性三原则,即初审权原则、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和成熟原则,妥当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以规范权力行为,保障公民权利。司法审查适时性问题的实质是协调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关系,实现行政法制监督法律关系中这两种国家权力行为的规范化。司法审查的时机是否适宜,对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这一基本关系具有深刻的影响,与公民权利的保障直接相关,解决这一问题,必将推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司法审查通过发挥公众和法院等主体的监督作用,为规划环评制度的有效实施设立司法防线,预防政府的决策失误,减少因规划问题而引发的环境矛盾和纠纷.中国虽然确立了规划环评制度,但尚未作出与之相配套的司法审查规定,造成了现实中的实施效果不佳.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行政行为成熟性原则的突破,但从诉之利益、审查适当性等方面看并不存在对非指导性专项规划环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障碍.我们应当在借鉴他国有益经验的基础上,重视和挖掘自身独特的政治制度与法制传统,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为契机,确立针对规划环评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主要是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提供制度保证,行政公正则属于这个巨大工程中重要的一环。在目前的行政法治实践中,行政不公正行为时有发生,这是多种缘由造成的。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下,实现行政公正的契机得以呈现。同时,实现行政公正目标是司法改革成效的凸显和司法功能得以彰显的体现。在司法改革视域下欲求实现行政公正可以遵从以下路径:延展行政不公正行为的有限界定,构建行政自由裁量的司法制度、积极主动的司法审查制度、行政不公正行为涉诉的独立审判模式等。  相似文献   

14.
将行政规章纳入司法监督范围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目前行政规章违法侵权的根源,是现行的行政立法体制和对行政规章监督体制不能对行政规章实施有效的监督所致。行政规章是行政机关作出的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性和反复适用性的特点,违法的行政规章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具体行政行为。司法监督与其它形式的监督相比具有专业性强、监督效果好的优点,因此,对行政规章实施司法监督,是纠正行政规章违法侵权,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的最有效途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和立法趋势以及行政诉讼的实践和国外对行政规章监督的成功经验,将行政规章纳入司法监督范围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5.
本文探讨欧洲联盟对行政责任的法律救济,重点论述法国始创的欧洲行政法的行政责任理论及从中衍生出来的国家赔偿原则,以及对行政作为和不作为产生的行政责任的司法审查。本文表明,一个完善的行政责任体系和有效的司法审查机制对于法治国家的建构是必不可少的。  相似文献   

16.
论对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不作为属于行政行为的一种,其违法可能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司法审查是纠正行政不作为违法的一种有效手段.应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将众多的行政不作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并通过多种判决形式的设定与有效运用,使司法审查的功用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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