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9 毫秒
1.
张正勇  戴泽伟 《管理科学》2017,30(2):132-147
 管理层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能够传递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信息,有效弥补单纯财务信息无法充分揭示企业价值的不足,有助于投资者将财务信息与环境、社会和治理等非财务信息结合起来更准确地对公司未来盈利作出预测。然而,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尚不完善,基于企业社会责任工具假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更侧重考虑监管部门政策规制的目标,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的意识和主动性较为淡薄。管理层可能借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监管政策的幌子,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加以工具性利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操控的自利行为。因此,如果聘请专业机构出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意见无疑会增强信息可靠性,制约管理层的自利倾向,提高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基于信号传递理论,从分析师盈利预测的视角,实证检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是否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非财务信息。以2008年至2014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发布的3 084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为研究样本,使用修正横截面Jones模型计量财务透明度,以所有分析师对公司盈利预测均值的标准差以及与该公司实际盈余之差绝对值标准化处理后分别衡量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和分歧度,采用Stata 13.0软件和Heckman两阶段自选择矫正模型进行分析,检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对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影响以及财务透明度和市场化进程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与分析师盈利预测关系发挥的调节作用。        研究结果表明,当专业机构出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意见时,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越低,预测分歧度也越小。进一步区分财务透明度和市场化程度的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对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性的提升效果在财务透明度较低和处于市场化进程较高地区的公司中更加明显。在尽可能控制内生性问题后,研究结论依然成立。以上所有结果仅在强制披露组样本中存在。        研究结果验证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能够有效提高公司非财务信息质量,为分析师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其作用还会受到公司财务透明度和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丰富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经济后果方面的研究,对政策制定者进一步评估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2.
陈作华  方红星 《管理科学》2018,31(3):125-139
 当外源融资成本较高,而内部现金流又不充足,企业无法为有利的投资机会募集到所需资金不得不放弃部分投资项目时,便会陷入融资约束困境,导致管理层不得不削减现金支出或提高流动性。而避税在降低企业纳税义务的同时,伴随的是现金支出的降低。因此,企业可能会选择激进的避税,以缓解资金方面的困境。融资约束企业激进避税的动机可能会受到内部控制的约束,高质量内部控制可显著改善企业的信息环境、降低企业外源融资成本和管控税收违法风险,因而可能会弱化融资约束企业激进避税的动机。        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研究融资约束能否诱发企业激进的避税,考察内部控制能否抑制融资约束企业激进避税的动机。基于2008年至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以KZ模型度量融资约束,采用会计实际税率及其变体度量企业避税,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多元回归方法实证检验融资约束能否诱发企业激进的避税,以及高质量内部控制能否抑制融资约束所导致的企业激进避税动机。        研究结果表明,融资约束与企业避税程度显著正相关,在控制可能的内生性问题后,二者的正相关关系依旧显著;随着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改善,融资约束与企业激进避税之间的正向关系显著减弱。激进的避税是陷入融资约束困境企业改善资金短缺状况的替代选择,高质量内部控制能够有效抑制融资约束诱发的激进避税。从多个角度检验实证结果的稳健性,进一步分析发现,产权性质和金融环境的差别均不会影响上述结果。        研究结果有助于学术界丰富和深化对融资约束经济后果、企业避税诱因以及内部控制作用机理等方面的认识,也能为税务机关、金融监管当局和企业提供有益的启示。政府应加快培育宽松和高效的金融环境,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有效的沟通渠道,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简化企业融资手续,提高金融资源在企业间的配置效率;税务机关与融资约束企业之间应该建立灵活的协调沟通机制,理解和关怀融资约束企业面临的困境;推动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的全面实施,强化信息披露,改善信息环境。  相似文献   

3.
  与国外公司注重现金分红不同,基于数字游戏的高送转乱象长期充斥着中国资本市场。由于高送转往往伴随着股价大幅上涨,而股价的暴涨、暴跌严重影响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别是暴跌带来的股价崩盘风险更是给投资者财富带来巨大冲击和破坏。因此,从股价崩盘风险角度探究高送转乱象可能对资本市场运作效率产生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行为金融理论框架下的迎合理论,研究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与未来股价崩盘风险之间的关系,并探讨分析师关注起到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公司基本面、外部市场态势和投资者注意力等因素对上述关系的影响。以2006年至2015年沪深股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Stata软件以及独立样本t检验和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并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和Heckman两阶段法缓解潜在的内生性问题。         研究结果表明,高送转不仅没有降低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反而显著增加了股价在未来发生暴跌的可能。基于行为金融学分析框架,认为产生这一现象背后的机理是管理层迎合投资者非理性偏好行为的存在。在此基础上,分析师关注能够显著缓解这一关系。当公司的估值风险高、送转能力差以及市场处于牛市、投资者注意力较高时,高送转对未来股价崩盘的诱发效应更为明显,说明较差的公司基本面和较热的市场环境对高送转的未来崩盘效应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对比研究发现,普通送转并没有诱发公司未来股价崩盘的可能,这也从侧面印证了高送转带来的未来股价崩盘效应。         研究结果表明高送转行情虽然可以短暂刺激股价上涨,但它绝不是拉升股价的良药,上市公司采用高送转提升股价并非“一劳永逸”,而是“饮鸩止渴”。研究结果对于全面认识高送转在资本市场的作用以及为监管机构加强对高送转的监管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经验证据,对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而言均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诉讼案件威胁公司内外部“和谐”,引发各界关注。一般认为,信息不对称是引发公司诉讼风险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外部利益相关者对公司内部信息不了解,使经理人机会主义行为更易发生;而且,外部利益相关者与公司间的信息偏误,也会造成日后纠纷,这些都可能引发公司被诉风险。另一方面,公司经理人掌握的外部信息不充分,使其在环境不确定性下的各项决策面临更高的失败风险,极易引发由决策失败导致的被诉风险。因此,研究如何缓解公司内外部间的信息不对称、规避公司被诉风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基于嵌入性和公司内外部间信息双向传递的视角,考察独立董事网络对公司被诉风险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以2007年至2014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构建独立董事网络-信息双向传递-公司被诉风险理论分析框架,运用Stata 13.0软件进行多元回归分析、PSM分析和工具变量回归分析,实证检验独立董事网络对公司被诉风险的影响,并结合内部控制有效性和环境不确定性探讨这一影响的具体作用机理,最后对研究中涉及的内生性问题进行检验。        研究结果表明,独立董事网络有助于公司内外部间的信息双向传递,降低公司被诉风险。对作用机理的检验结果表明,在内部控制不健全、环境不确定性较高的公司中,独立董事网络抑制被诉风险的效应更加明显,说明独立董事网络既可以将公司内部信息向外部传递,缓解经理人机会主义行为和公司内外部间信息偏误,也可以将外部信息向公司内部传递,提升经理人决策科学性。而且,独立董事网络并未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而是通过信息传递增强证券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等外部监督,改善了公司信息环境。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在考虑替代变量、独立董事自选择偏差、内生性等问题之后结论依然稳健。        研究结果有助于丰富和完善社会网络与公司治理和诉讼风险成因的研究,也为中国上市公司认识和规避当前被诉风险提供一些有益的现实启示。  相似文献   

5.
  上市企业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被很多新闻媒体当作负面报道广泛传播,与此同时,大量上市企业未披露实际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在此背景下研究负面偏好对上市企业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以2012年至2017年中国A股主板市场上有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迹象的企业为样本,从负面偏好的坏消息过度反应和事物类别诊断两个层面分别探究中国强制实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以来,上市企业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与来自主要外部利益相关方负面后果之间的关系。采用Tobit、Probit和OLS回归估计方法,检验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与来自监管机构、诉讼相关方、审计师和投资者4个外部利益相关方的负面后果之间的关系,并研究企业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数量与负面后果程度之间的关系。之后进一步探究内部控制质量对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负面效应的调节作用。         研究结果表明,①对于有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迹象的企业而言,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更易引起负面后果,现阶段的内部控制监管机制对此没有构成有效的威慑;②外部利益相关方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过度反应对企业有实质性影响,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显著引起监管处罚、诉讼仲裁、非正常审计师变更和负面市场反应;③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充分程度与负面后果的严重程度之间存在倒U形关系,充分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能够削弱与之相对应的负面后果;④内部控制质量能够正向调节充分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对负面后果的削弱作用。         负面偏好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上市企业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内生动力,催生上市企业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更多隐瞒和不充分披露,即“劣币驱逐良币”。研究结论为研究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一个新视角,也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相应的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6.
  信息披露对于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市场的非效率的作用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因为中国依然缺乏完善的征信体系,P2P市场上也存在着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所以信息披露在P2P借贷市场中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值得学界和业界更深入的研究。         基于拍拍贷的数据,对信息披露在P2P市场上的作用进行研究。为了比较可验证的和不可验证的标准信息披露的不同作用,选择Logistic和Tobit等不同的回归模型以及不同的模型设置,实证检验其对于是否借款成功、是否违约、内部收益率的影响以及与借款利率之间的关系。         研究结果表明,信息披露对借款成功有正向影响,可验证的标准信息披露影响更大;信息披露具有的可验证性对借款成功有正向影响。同时,信息披露多的借款者更愿意提高借款利率,表明他们可能具有更低的信用。信息披露并不总是降低违约风险,部分信息及其可验证性反而导致更高的违约率。为了得到更可靠的结果,进一步对信息披露和内部收益率进行研究,结果同样表明,部分信息披露及其可验证性会带来更低的内部收益率。在稳健性检验中,上述结论依然不变。         研究结果丰富了信息披露、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的研究内容,有利于平台设计更好的信息披露机制,即应控制披露信息条目,只披露能反映风险的信息,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由投资人决策偏差导致的损失。同时,也为监管部门制定监管条例去纠正市场偏差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提供了实证依据。  相似文献   

7.
 管理层盈余预测作为改善公司信息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研究者们的广泛关注,近年来相关研究越来越强调具有信息优势的管理层会对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和方式进行战略性选择,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对如何抑制管理层利用信息优势谋取私利、提高盈余预测精确度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从信息不对称视角入手,以2013年至2015年深圳交易所披露管理层盈余预测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顺序Logit模型等多元回归分析方法,实证检验机构投资者调研与管理层盈余预测方式的关系,并进一步考察盈余预测信息性质和产权性质对二者关系的影响。以每个上市公司一年内接待的机构投资者调研次数或一年内接待的机构投资者总数的自然对数测量机构投资者调研频率。根据管理层盈余预测精确度将管理层预测分为4类,即当管理层盈余预测为点估计时赋值为4,为闭区间估计时赋值为3,为开区间估计时赋值为2,为定性预测时赋值为1。        研究结果表明,总体而言机构投资者调研越频繁的公司,其管理层越倾向于采用模糊的方式预测盈余,并且这种影响在盈余预测信息为坏消息时更为明显,以上情形主要存在于非国有企业中。进一步检验发现,相对于买方机构而言,卖方机构的调研行为更有可能导致管理层采用模糊方式进行盈余预测,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调研行为对预测方式的影响并无显著差异。上述研究结果在进行工具变量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Heckman两阶段检验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        机构投资者作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其行为一直受到广泛关注,与已有认为机构投资者与管理层直接沟通能够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研究不同,研究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调研给公司带来了业绩压力,从而使其更倾向于选择模糊的方式进行盈余预测,拓展了机构投资者行为对资本市场信息环境影响的相关研究,同时为中国投资者更有效地理解和利用管理层业绩预告信息进行决策、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提供了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8.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披露的非财务信息是构成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完善,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中还存在不足,本文通过调查指出我国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一些现状,不同行业、行业中不同类别的公司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动机不同,同时提出未来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应该以强制性披露为主,鼓励自愿性披露,监管部门提出的披露规范和指引应趋于标准化和适应化。  相似文献   

9.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程度更高,通常创业型中小企业的代理成本更严重。风险资本作为创业企业的主要股权投资者,区别于其他类型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公司治理,对公司创始人大股东和管理层实施监督和激励,为保护其自身利益,风险资本有能力和动机缓解代理冲突。         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通过分析风险资本的双重治理角色,从公司治理视角考察风险资本对企业两类代理成本的影响。以2004年至2013年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形成一个非平衡面板数据。利用多元回归方法中的固定效应模型,检验风险资本利用公司治理机制降低企业代理成本的有效性,并进一步考察家族企业对风险资本影响企业代理成本的调节效应。         研究结果表明,①依据两类代理成本测量,风险资本支持的企业代理成本更低。②风险资本通过持有股份比例和董事会席位比例降低代理成本。③创业家族企业调节风险资本对代理成本的影响,风险资本深度参与非家族企业公司治理,对代理成本的降低作用更加明显。④采取更换代理成本测量指标和区分风险资本与私募股权等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上述结果依然成立;利用工具变量法、Heckman两阶段和双重差分方法克服潜在的内生性问题,结论保持不变。         基于风险资本投资于创业企业的特点,分析代理成本的表现形式,论证风险资本对企业可能产生的两类代理成本的影响机制,发现风险资本可以有效监督创始人和职业经理人,研究结果对风险资本如何控制代理成本以及上市企业如何优化治理结构具有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0.
田高良  李星  司毅  张睿 《管理科学》2017,30(4):48-62
 已有企业避税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鲜有涉及对企业社会网络属性的探讨。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企业都不能独立于其他企业单独存在。连锁董事的出现,在企业间建立了紧密的关系网络,还为企业私有信息传递构建了一条非公开渠道,从而促进相似行为在企业间传染。随着中国企业现代董事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连锁董事在中国上市公司中成为普遍现象。因此,从连锁董事关系这一社会属性视角研究企业避税行为的传染效应具有重要意义。        在构建连锁董事关系的基础上,以2007年至2014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8 732条公司年度观测值为样本,将公司有效税率、账税差异和固定效应残差法计算的账税差异作为避税程度的测量指标,采用OLS回归模型对避税行为的传染效应进行实证检验。        研究结果表明,通过连锁董事传递的成熟避税经验可以降低目标公司的避税成本和管理者对避税决策不利后果的担忧,导致避税行为在企业网络间传染。在控制内生性问题和替代性解释后,结论依然稳健。进一步研究发现,避税行为在同一地区的连锁公司间更容易传染,即传染服从先内后外律。最后,与CFO相比,当连锁董事为目标公司CEO时更能促进避税行为传染。        以连锁董事为视角的研究可以将企业的社会属性纳入到避税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中,丰富避税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视角。构建了企业针对连锁董事信息传递的成本收益决策框架,完善了连锁董事传染效应的理论研究,对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