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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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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代鄂西民族地区的土司,是沿袭明代旧制建立起来的,共有19家。即:容美宣慰司;忠建、施南、散毛、漫水、东乡宣抚司;忠洞、金洞、忠路、忠孝、高罗、大旺、东流、龙潭、沙溪安抚司、木册、腊壁、唐崖、卯洞长官司。与明代相较,其建置变化有三:一是有所损益。如明代的摇把洞、上下爱茶洞、镇远、隆奉等长官司,未见于清代,而清代的沙溪安抚司、卯洞长官司;漫水宣抚司,则《明史》中无记载。二是有所升降。如清代东流安抚司,是从明代东流蛮夷长官司升格而来的。三是隶属关系有所改变。明代,施州卫诸土司之间,彼此存在上下隶属关系,而清代,鄂西土司之间各不相属,它们直隶于流官政权。这一改变的原因在于清王朝为了防止大土司利用从属关系形成势力膨胀局面的出现。  相似文献   

2.
改土归流是鄂西历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本文对鄂西改土归流的经过及其前因后果作一概述。 据一些史志记载,从元代起,中央王朝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对愿意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采取招抚政策,给以土司官职,以统治本族人民,这种制度,史志上称为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元朝统治者在总结了前代封建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实行羁縻政策的基础上,也就是在总结了“以土官治土民”的基础上,制定出承袭、考核、朝贡、征调等制度。土司官职按等级分为宣慰、宣抚、安抚、长官或蛮夷长官。元代在今日鄂西自治州境内仍设施州,除了汉族聚居的清江(后并入州)、建始二县设流官外,在土家族聚居的地方,普遍设置了土司,计有施南道宣慰司等十四个土司。明初中央王朝对待元代土司,凡来归附者即以原官授之。其后为了便于控制,还采取将大化小,遂使鄂西土司数目增加到三十一个。这三十一个是:宣抚司四、安抚  相似文献   

3.
清代湖广土司自署职官系统具体运行状态中土司衙署办公存在有不确定性 :致仕宣慰使钳制已袭宣慰使并使其衙署成为执行机构 ,衙署按一定礼数接待贵宾 ,其每一次行动均牵扯到各旗 ,宣慰使衙署及中军五营均能很好使用旗的功能 ;经历司从属于宣慰司 ,有一定文化修养见过世面的舍把出自经历衙署 ,颇得土司信任和各旗尊祟 ,在土司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诸多事象迥异于整个大西南地区 ,与湖广土司所处的最接近中原的独特地理位置、深受中原政治影响以及本地土司封闭的地理环境分不开。  相似文献   

4.
明清时期湖广土司自署职官初探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通过对明清时期湖广土司自署职官设置的情况及设置源流的探讨,可见湖广土司政权机构划分为行署、旗、峒三级,在宣慰司署那一级又分设为致仕宣慰司署、已袭宣慰司署和经历司署三个系列,它们形成三足鼎立格局。其自署职官分为土官、流官两大系统,内分文武两个职别。自署职官的形成深受明代卫所制度和清代绿营制度的影响,并糅合了以明代军职为主的明清兵制的成份。  相似文献   

5.
<正> 明代在湖广布政司极西(除其中属于今湖北省的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外,主要的还指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方)设立了永顺军民宣慰使司、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这是两个最高的武职土官机构,任命自唐、宋以来即在湘西颇有根基,一直为朝廷所羁縻的世袭大土官彭氏所衍流出的两支,分别为保靖、永顺宣慰使,使统辖境内以  相似文献   

6.
明代粮长雏形再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粮长制度是明代田赋制度一项重要而特殊的内容,明代粮长制的雏形与王恺在金华实行的里长征粮制以及明初江南富户征调都没有直接关系。从承役方式、职能和催粮数额等方面来看,明初江南地方里长与其后的粮长具有相通之处,应是明代粮长的雏形。明代的粮长制度正如明代的黄册制度一样,其历史渊源可追溯元代浙西等江南地区的相关赋役制度。  相似文献   

7.
论明代永顺土兵的军事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明代永顺土兵的军事制度是明代永顺土司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永顺土兵的军事制度在军队建制、军事阵法、防卫设施、军事装备、军队管理等方面已趋于完备,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时中央王朝军事制度的发展,也使永顺土兵时刻保持其战斗力,在保家卫国中建立了不朽功勋,成为明代中央政府十分仰仗的一支地方军事力量。  相似文献   

8.
明代航海家郑和的遗存,从国内来看,主要集中在福建、江苏、云南诸省。其中就福建而言,不但数量最多,而且其内涵也每每与郑和下西洋有直接的关系。因此,这些研究郑和下西洋的珍贵实物资料,也愈加受到学术界的重视。本文在对这些遗存进行了实地或实物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文献,拟从遗址和遗物两方面试作全面考述,进而对郑和下西洋与福建关系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明代的土家族土兵制度作为中央王朝军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明代特殊的社会背景和本身特殊的地理位置的双重影响下飞速发展。永顺土司区作为明代最大的土司区之一,其土兵的发展表现得尤为明显。其发展的直接表现就是明代永顺土兵频繁受到中央王朝的军事征调来维护明朝地方社会稳定。而永顺土兵受到频繁征调的原因也与明代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  相似文献   

10.
监阁共理与相权游移——明代监阁体制探赜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明代中枢政体经历了从“六卿分职”到“监阁共理”体制的嬗变。司礼监与内阁于颉颃制衡中联结为一个有机整体并承担起了决断国是的政治职能。但这种“监阁共理”体制并非是一种简单的“双轨制”。在体制的动态运作中,由于皇权的相对倾斜,造成了明代相权于司礼监和内阁间的游移,以“监阁迭相”的方式发挥其“内外相维”的政治功能。这种游移,一方面确保了皇权的稳固与政治的相对稳定;另一方面也成为明代“宦祸”与“党争”的内在原因。从而确定了明代政治的基本特征及其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1.
贵州之名,始于宋代,是时为一羁縻小州,其地在今贵阳。元置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于贵州,控扼黔中、黔南及思、播、亦溪不薛(意即水西),地位日渐显著。明洪武中,更置贵州宣慰司,又立贵州都指挥使司,于是,“贵州”便成为一个较大的行政区域的名称。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建立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列为全国十三布政司之一,贵州省名自此确立,相沿不改。  相似文献   

12.
民族地区的落后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于人才资源极度匮乏。民族地区人才资源的现状的确令人堪忧,其形成原因既有自然条件的制约,也有人为因素的困扰。大力开发民族地区的人才资源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在人才培养和人才资源开发中要处理好开发与引进、开发与提高、培养与使用、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等诸多关系  相似文献   

13.
福建地区的唐诗学传统发轫于宋代,确立于明代,并以明代闽中诗派的形成为标志.可以从三个方面梳理宋元闽中唐诗学与明代闽中诗派的形成关系:首先在传播视野上,从闽中刻书这一特殊角度进行研究;其次从创作实践上,探求闽中诗学传统形成的道路;最后在理论体系上,分析闽中诗派对唐诗的分期及诗法盛唐的主张的形成过程.  相似文献   

14.
《西游记》不但在文学和史学方面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在法学研究中也有着难以估量的意义。从法学角度来看,这部小说在起诉制度、拘传、逮捕和囚禁制度、证据制度与审判制度等方面反映了众多的明代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三司会审是我国古代审判史上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学界对于会审制度研究不少,但对三司会审的理解却相对模糊。三司会审是明代三法司刑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御使对全国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处理的制度。它源自唐代"三司推事",并在明代得到发展完善成为定制。  相似文献   

16.
文化产业政策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保障.从共性机理来看,长三角地区的文化产业政策蕴涵着内在的区位文化特性,且政策效能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偏差则阻碍着其发展的步伐;而从差异性机理来看,文化产业政策在政策倾向、政策出台的时序和政策实施机制层面存在不同.上述机理说明长三角地区要实现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需在文化产业政策上追求"求同存异".  相似文献   

17.
明代布政司掌一省之政,主管民事,既往研究对于明代布政司在司法中的作用鲜有关注。通过《四川地方司法档案》这一目前仅见的明代地方司法档案,可以发现明代布政司在立案、审问以及详谳等司法过程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明初设计的省级司法格局中,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均有自己的位置和职掌,省级司法没有、也不可能全部归属按察司,布政司在司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在司法实践中,因为百姓告诉相对自由,案件司法权相对开放,在追求公正无枉的目标下,布政司、按察司与都司在司法中的协调与牵制明显。本文从讨论布政司在司法中的作用出发,分析和展示明初的地方司法格局;并以此视角,重新审视明初地方最高机构,即都、布、按三司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倪根金 《南都学坛》2000,20(4):13-17
<四时纂要>是我国古代著名农书.现有明代朝鲜翻刻本存世.对这个刻本,特别是某些次序颠倒的句子,学术界曾有怀疑.从古籍中稽查到的<四时纂要>引文与翻刻本对照来看,翻刻本是真的.从<四时纂要>刻印历史、流传情况、书目著录和明清古籍引用<四时纂要>数量变化来考察,现行的"在我们北宋时已经失传"之说不确,其佚失当在明清之际.  相似文献   

19.
苗族是我国人口较多的兄弟民族,现有三百八十多万人。分布在贵州、云南、湖南、广西、四川、广东、湖北等七个省区。明朝在上述省区都曾建立过土司制度,有些地区的土司一直延续到清末明初,时经数百年,对苗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有相当的影响。对土司制度的研究也是研究苗族历史的重要问题之一。苗族分布地区广,各个苗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又具有其不同特点。湘西苗族地区除筸子坪长官司廖彪、吴毕郎等长官是苗族外,永顺宣慰司和保靖  相似文献   

20.
明代的监察御史制是明代中央监察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明朝最高统治者控制人民、监察官吏、网罗人才、实行中央集权统治的得力工具,对明代的政治具有较大的影响。本文拟从监察御史在明朝各个时期的活动情况来探究一下它与明代政治的关系。监察御史之职始设于隋唐,下及明清,明代共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其职责为:“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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