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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公共理性是一种公共化的思维方式和合作共治的公民能力,对于转型期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公共理性是理性的公共化,是一种使“理性”步入“合理性”的观念,其基本要素包含主体的平等性和目标的公共性。对于法治的建设与发展,公共理性是其必然内涵和重要基础,因为公共理性可以测量法治社会的水平,公共理性与法治社会密不可分。公共理性的形成在实践上说就是一个公权与私权不断沟通的过程,而司法透明指数、电子政府发展指数和余杭法治指数等一系列法治实践在公权与私权层面对公共理性的培育都具有现实作用。因而,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提出初衷和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着眼于转型的中国社会,经由法治实践培育出普遍的公共理性,整合力量以共建法治社会。  相似文献   

2.
唯物史观“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根据经验去研究现实的物质前提”,实现了从历史之外回到历史之内、从抽象世界回到现实世界的哲学革命,即对传统形而上学哲学观念的彻底革命,使作为“现实中的个人”一种属性的形而上学本身重新回到人身怀抱里;它是“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的“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唯物史观的历史是指包括人所遭遇到的自然和思维在内的“人类史”。唯物史观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不是以本体论或存在论为核心的传统形而上学。  相似文献   

3.


  
  摘要:  对马克思的“实践”概念,要理解其变革性与具体规定性。把“实践”概念泛化,不符合辩证唯物论的本意。“实践”不能作为“本体”,作为“存在”之源。马克思的实践观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将马克思实践观与海德格尔存在论结合,用实践论阐释“人生在世”是不妥当的。抽象的非历史的实践哲学和实践唯物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用“存在论”取代“本体论”,就容易将存在虚无化、客体实践化、主体生存化。建设马克思主义美学,应当使辩证法和唯物论得到彻底的贯彻。  相似文献   

4.
传统的“实践-认识”二元对置是形而上学的、自相矛盾的。实践是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耦合”而成的一,它对实践唯物主义哲学具有“视野”和“立场”的本体论意义。扬弃“实践-认识”的二元对置、 彰显实践的同一性, 对于克服实践唯物主义哲学各派的局限性,建立实践与人类生存困境及其终极关怀的联系, 弄清交往、主体际性等交往实践观的某些基本问题,从根本上提升实践唯物主义哲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摘要: 将“实践存在论”理解为马克思的实践观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的拼凑的观点源自对“存在论”(ontology)理解的片面和对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完整性的割裂。在马克思那里,“物质”、“自然界”仅是“本原”意义上的“第一性”,而非“本体”。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后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对于“存在”(on、being、Sein)问题的追问是一以贯之的。马克思对包括旧唯物主义在内的一切古典哲学和形而上学的真正革命性超越在于他同“实践观”紧密结合的存在论思想,而非所谓的“物质本体论”。  相似文献   

6.
实践哲学是当代哲学研究的主流范式,法哲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中国近年来的法哲学研究借鉴了实践哲学的理论与方法,呈现出“实践哲学转向”,为中国的法哲学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一转向主要体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提出“实践法学”、“实践法哲学”和“实践法律观”等一般性法哲学理论;二是立足实践哲学进路,研究具体的法哲学问题;三是部门法哲学与实践哲学理论的结合研究,尤其是在法律解释领域引入实践诠释学理论;四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兴起。实践哲学转向提供的新视域改变了中国的法哲学研究气质和格局,尽管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已足以承载三点期望:“中国贡献”的理论雄心、理论与实践的高度融贯以及研究方式的多元与互动。  相似文献   

7.
关于“实践存在论”或“实践生存论”的论争,实质上关涉到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以及美学、文学理论研究应该建基于何种马克思哲学基础之上等基本理论问题。在当代语境中,“实践存在论”或“实践生存论”美学致力于在当代哲学思维方式转型的整体背景下打通“实践论转向”与“生存论转向”之间的内在关联。而董学文在“实践存在论”美学论辩中表述的基本立场与观点存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与缺陷,明确这一点,有助于祛除长期以来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遮蔽下的对马克思哲学及其美学的误读曲解,从而在当代语境下重新阐释和理解马克思的实践美学观点。在否驳“实践存在论”美学的论辩中,董学文提出所谓的“彻底的一元论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或原理,不过是苏联模式的官方正统马克思主义的某种直接复述或再度重申。从本体论层面看,这种彻底的一元论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物质第一性或物质统一性的理论表述,其实质是一种传统的物质实体本体论;从认识论层面看,彻底的一元论辩证唯物主义关于意识是客观物质世界的能动反映的理论表述,其实质是一种主客二分的符合认识论;从价值论层面看,彻底的一元论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真理的客观反映或认识的理论表述,其实质是一种客观中立的科学实证论。而 “实践存在论美学”的提出正是在此语境之下,显示出特有的理论意义与语境内涵。  相似文献   

8.
“实践”概念在西方传统哲学里主要是在价值论或认识论的领域内使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引入了本体论的一维,并将实践的本体论与认识论、价值论相结合,是研究艺术实践理论的指导思想。艺术实践是以人为中心的出于实现人的类特性需要的创造性活动,它是对艺术存在的形而上的追问,同时包含了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三个维度,它既是创作主体,同时也是欣赏主体的人生实践的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9.
福柯文艺思想的根本方面是“关系本体论”。福柯在“文学时期”就思考并提出“文学本体论”的问题,其文艺本体论性质是“关系本体论”,基本方面由“体验”、“隐喻”、“历史”三个维度构成:“体验”是存在与他者的关系维度,体现出理性与非理性对话交流的开放思维;“隐喻”是形式与意义的关系维度,体现为语言内部与外部关系的新型构造;“历史”是结构与变化的关系维度,话语分析成为有效的批评方式。福柯的“关系本体论”文艺思想,对后现代主义文论具有反思与认识价值,对当代文艺理论学科建设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0.
当马克思实现了在“实践原则”上确立自然理论的本体论的基石后,马克思便把自己的目光转到了当下的资本主义社会,通过“面向事情本身”,经济学的且也是哲学的追问了现实存在的人与自然的状况,在这里,马克思自然理论的批判维度跃然纸上。同时,这一理论的批判维度也使马克思成为当代哲学主题对话的积极参与者。  相似文献   

11.
中国传统法学根植于法律实践中,它虽然不构建一种系统化的理论体系,但却具备明确的理论指向和思想旨趣。中国传统法学的理性基础不是科学理性,而是实践理性,因此传统法学不追求客观性的标准答案,而是探求解决问题的合理性路径。这种特质决定了传统法学的实践风格,这种实践面向包含了善的目的性追求与法律实践智慧。中国传统法学乃是当代中国实践法治观与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生成的思想文化前提。法治是一种行动,通过行动塑造法治,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行动纲领。  相似文献   

1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回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法制建设的不平凡历程,揭示法制改革的现实成就及其面临的困境,总结法律发展的经验教训,在国际比较法学的研究中具有突出的样本意义。纵览中国法制改革的历史阶段及其标志性成就,可以总结出如下八个中国法治建设的模式特征及正反两方面经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机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商型法治,自上而下推进的权力主导型法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苏联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交织于一体的混合型法治,“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开放型法治,强调理性主义目标规划的建构型法治,先易后难小步快跑的渐进型法治,注重实践不断试验和总结经验的学习型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的意识形态法治。  相似文献   

13.
实践世界观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是以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为根本特征的世界观,是立足于实践的本性和规律、从实践理解属人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实践世界观的自然是历史的自然、社会的自然,实践世界观的社会是自然的历史或自然的社会,实践世界观是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世界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应达到的重要教育目标。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世界观,应以主体的实践为思维的切入点、出发点和立足点,认清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实践特性;把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实践本体;以主体实践的内在本性、规律理解世界,领悟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属人性;以实践的逻辑,把世界理解为实践的对立面统一的世界。  相似文献   

14.
实践法理学与环境法学的新视角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实践法理学把法视为实践的智慧,从主体间性的哲学立场上把行动中的法看做是规范与事实相互关照的连续性结果和具有说服力的意见。从实践法理学的角度出发,环境法学的中国问题应该是政府失灵。环境法的哲学基础是主体间性范式下的生态体认观。环境法治的等置实践就在于认识社会事实与环境法规范的对立,推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和培育社会的环保理念。  相似文献   

15.
传统不是历史的文本,而是从过去发展到今天依然在控制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实践元素。现代性法治的谋划存在于一个包含着重要传统元素的实践语境中,传统元素中的精华与糟粕都是现代性法治谋划不可逃离的文化语境。传统在现代性法治追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在传统与现代性法治的较量与博弈中,双方较量的结果并不是先定的,而是由实践中多种元素的交互作用所决定的。正是在对传统与现代性法治纠结与整合的考量中,法治思维实践转向的意义获得了明确的阐释。实践论的法治思维不仅体现了辩证法的实践智慧,同时强调了偶然性及事件思维在法治实践中的重要价值,这是架构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法治理论的重要维度。  相似文献   

16.
两型社会试验区是用后现代的理念实现现代化的追求,在世界历史上都缺乏现实的蓝本。基于法律与社会发展的一般理论,法治建设对两型社会试验区成败至关重要。从法哲学的角度思考两型社会试验区的法治发展,是具体的法治化实践展开的前提。这种思考主要从4个方面展开,并作出建议方案:法治模式宜借鉴外域自主创新,法治观念宜取功利主义,法治精神宜确立自由、平等、民主,法治评价宜确立宪政标准。  相似文献   

17.
虽说西方哲学在各个时期都为主流语言学派提供了理论基础,但后者也常为前者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如索绪尔和乔姆斯基就曾为西方哲学输送了新思路。已成为当代语言学主流的认知语言学派,一方面吸取了西方的体验哲学理论,另一方面也为体验哲学的建构起到了奠基性作用,同时也为西方哲学(特别是语言哲学和后现代哲学)提供了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例如“隐喻认知论”、“图式范畴论”、“SOS理解模型”、“事件域认知模型(ECM)”、“识解观”、“概念整合论”、“认知过程”等,这些都大大充实了西方哲学的相关论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西方哲学的纵深发展,值得我们深入挖掘和认真思考。  相似文献   

18.
以实证研究方法为特色的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日益受到关注。中国法学研究方法正处于转型之中,实证研究方法将成为法学研究的常规范式。一些学者对法学实证研究的客观性提出质疑。求解实证研究的客观性难题可以从马克斯·韦伯那里得到启发。韦伯对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研究具有代表性,认为人文社会科学可以做到“价值无涉”。韦伯主张的客观性以价值关联为前提,以客观可能性为基础,以对理想类型的应用和超越为实现路径。在法学研究中,运用指向客观性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具有必然性,这是由法学研究对象的广泛性以及法学对法律的批判功能决定的。法学实证研究并不排斥主流的规范研究,两者应互相补充,这也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学实证研究要实现客观性,需要兼顾证实与证伪,注重文献的积累、理解的逻辑以及实践。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目标是要在韦伯方法论基础上实现创新和超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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