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7 毫秒
1.
公正与效益成为现代刑事诉讼程序所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但是,公正与效益在法价值体系中往往是相互冲突的。简易程序的创立正是为了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追求刑事诉讼价值的最大化,以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实现。于是有些法学家建议采用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来改进我国的刑事审判简易程序。在本文中作者结合美国辩诉交易制度形成的背景、原因和我国的具体法治情况来阐述我国刑诉简易程序不宜全盘采纳辩诉交易制度,并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再谈沉默权     
沉默权是公民在受到国家刑事追究时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国家为保障该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它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被告人的防御权、人格权,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权。沉默权具有体现刑事诉讼价值、丰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刑事诉讼结构公正、完善刑事证据规则的作用。没有沉默权的权利体系是不完备的权利体系,所以我国刑事诉讼中应建立完善的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法官的释明制度是大陆法系各国普遍规定的一项民事诉讼制度内容,它是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对辩论主义原则的“补正”,有利于促进诉讼效率的提高,更有力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从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变。释明应该界定为法官的义务,这样才能使法官正确的进行释明,实现释明制度的价值和目的。另外,法官的释明应该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建立法官的消极释明义务。基于我国的国情和审判方式改革的客观需要,我国民事诉讼中建立法官消极释明义务制度比较妥当。  相似文献   

4.
2018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继承并创设了诸多先进的诉讼制度,其中就法院释明义务予以拓展:在保留审查起诉时的释明义务的基础上,新增庭审程序中的法院释明义务、诉讼类型转换中的法院释明义务、有关行政赔偿的法院释明义务和民行关系中的法院释明义务.随后,行政协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中的法院释明义务规范得以明确和延展,促使行政诉讼法院释明制度进一步完善.这对缩小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差异、切实保护当事人尤其是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法院释明义务应当在必要的限度内履行,法院违背释明义务的法律后果亦应明确,法定之外的法院释明义务亦可接受,以真正彰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  相似文献   

5.
论法官释明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并没明确规定法官的释明权,在实际中,法官的诉讼指挥权没有限度已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正的失衡。在这一情形下,笔者建议引进国外的法官释明权制度。笔者首先分析释明权的含义和限度,然后进一步论证中国引进法官释明权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6.
法官释明权正当行使的理念基础与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释明权制度存在的合理基础是通过强化法官的程序控制功能,对完全当事人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缺陷进行限制与修正,但过度释明极易破坏法官的司法中立地位,进而危及司法公正,从而使设立这一制度的本意发生异化.为保障法官释明权的正当行使,应创设协同型的诉讼模式,并从保持程序控制和法官中立的维度出发,确立积极、适度、公正行使释明权的三项原则,在将释明权定位于法官职权的基础上,建立释明权不当行使的救济机制,以纠正法官释明权的不当行使.  相似文献   

7.
刑事证据开示是起源于英美法系的一种证据制度,由于其能够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现司法公正等优点,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其刑事诉讼程序中予以适用。中国在1996年颁布了新的刑事诉讼法,虽引入了对抗制诉讼机制,但证据开示制度作为对抗制诉讼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却没有被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引进,因而我国整体诉讼模式仍然没有脱离职权主义色彩。在我国刑事诉讼改革中淡化职权主义,强化当事人主义,引进证据开示制度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8.
沉默权制度在我国实行的必然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沉默权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是被告人的防御权、人格权,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权;它具有体现刑事诉讼价值、丰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刑事诉讼结构公正、完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作用;没有沉默权的权利体系是不完备的权利体系.沉默权之设,是文明与野蛮的分野,是公平与正义的体现,在人类诉讼制度文明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沉默权目前在中国虽然还是一项比较奢侈的权利,但建立它应该只是时间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法官释明权是民事诉讼中法官实施的一种诉讼行为,是对极端当事人辩论主义的适当限制。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官通过行使释明权与当事人进行信息交流。适度行使释明权能够引导诉讼的有效进行实现诉讼的公正与效率;过度行使则会严重破坏诉讼的常态机制及诉讼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0.
在公法私法化进程中产生的诉讼契约,以程序主体性原则为基础,体现了交换的正义.但目前我国上诉审程序中当事人达成诉讼契约的空间范围狭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程序机制单一,也缺乏对诉讼契约相应的制度保证.故此,有必要拓宽民事上诉审程序中诉讼契约的适用范围,构建诉讼契约的完整体系,明确诉讼契约对当事人的效力,规范法官的释明义务.  相似文献   

11.
无论英美法系或是大陆法系,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均是被运用最为广泛、最为普遍的证据。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关键。然而,我国现行的证人作证制度存在缺陷,导致证人出庭率低,证人即使出庭作证,证言也得不到充分质证,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证明作用,直接影响了法官查明案件真相,最终损害了司法正义。本文从证人制度的现实缺陷人手,认为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是一项公法上的义务,是直接言词原则、诉讼公正原则、诉讼效益原则的必然要求,并参考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构建新型的关键证人作证制度,以期对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专家辅助人是刑事控辩双方利益博弈,促进法庭严查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案件性质,最终形成公正合理的裁判结果的重要参与人。基于此,通过对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基本概念的辨析,对当前法律就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立法规定及有关问题进行梳理,从规范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资格选任,明确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的权利与义务,确立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诉讼参与程序,完善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诉讼结果责任承担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3.
完善的刑事诉讼制约机制,有利于防止滥用国家司法权力,克服司法人员认识的片面性,及时发现并纠正诉讼中的问题和错误,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证诉讼的民主、公正。如何建立较理想的诉讼制约机制,是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学中一个亟待开拓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拟对这一课题进行初步的研究和探讨,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法官的释明权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英美法系民事诉讼法中没有释明权的概念,但其“管理型司法”与其类似。随着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我国的释明权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中。本文论证了释明权制度的基础是约束性辩论主义的诉讼模式,并针对我国现有制度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的回避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回避是一项比较古老的诉讼制度,是为了正确行使司法权,保证法院公正的进行审判的一项重要制度.最古老的程序公正原则,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行为的法官实际上就包含了回避制度的精神.古今中外,回避制度都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中对其也有着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在司法改革和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将对刑事诉讼的回避主体的现有法律规定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以简单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6.
刑事立案监督立法完善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立案监督是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行使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但目前立案监督立法存在监督对象不全、范围狭窄、手段乏力、具体监督部门不明等问题.加强刑事诉讼立案监督对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保障程序公正的实现、加强人权的保障以及避免权力的滥用都具有很大的必要性.为此,应从扩大监督对象、拓宽监督内容、强化监督措施、组建专门监督部门等方面完善立案监督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7.
释明是大陆法系中的特有制度,随着两大法系诉讼理论的交融,美国民事诉讼制度中尤其是审前程序中也出现了释明倾向。但是,美国民事审前程序中的释明有别于大陆法系国家中的释明,它主要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发起,法官多发挥间接释明的作用,且配有强制性制裁措施,很好地保持了法院的中立,提高了诉讼效率。我国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释明制度,在引入释明制度时应借鉴美国经验,理性运用法官释明权,维护法院中立地位,促进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18.
法官释明权已成为现代民事诉讼法中不可或缺的制度之一.法官通过释明权的行使,对于促进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维护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民事释明权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远远不能适应改革的要求.因此,应对我国的释明权制度进行完善,使民事诉讼制度的结构更趋于合理.完善我国有关的法官释明权,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9.
为了提高诉讼效率,某些刑事案件确需辩诉交易。但若不经被害人同意强行进行辩诉交易,就会违背刑诉的正当目的。为防止提升诉讼效率而过度牺牲公正和过度追求形式公正而背离实质公正,应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并在执法中充分保障被害人的辩诉交易权,使其与公诉权、辩护权相制衡,以实现各主体间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20.
在权利易受权力侵犯的刑事诉讼场域,建立被追诉人财产权救济制度,是有权利必有救济理论、诉讼主体理论以及人性恶预设理论的必然要求。权利救济内容不完善、救济义务主体不中立以及重要权利救济方式的缺失,是当前我国被追诉人财产权救济制度存在的主要弊端。我国应树立程序正义、救济为民的理念,在刑事诉讼中进一步完善被追诉人财产权救济内容、设置相对中立的被追诉人财产权救济义务主体以及增设财产保护令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