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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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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地征收出让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关系到"三农"发展甚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对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样本县市2006—2011年间农地征收与出让中的土地收益分配格局抽样调查与分析发现,尽管国家不断地提供农地征收补偿标准,但农地非农化征收与出让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收益占土地出让收益比例偏低,约在3%~16%之间,而地方政府的收益份额在75%以上。其根源是现行的农地征收补偿原则是以农地的农用价值一次性补偿给失地农民及其集体,割断了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路径。保障农民土地收益权,构建农民长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机制需要改革现行征地补偿制度,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缩小征地补偿范围、市场化补偿、实物性补偿、失地农民就业支持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系统构建。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基于用途的转变和利用强度的加大,释放出巨额的土地增值收益,形成了新的农地发展权。但在我国目前城乡二元结构拉大、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突显的环境下,农地发展权配置及流转中出现了主体、区域、时序、结构方面的失衡,如何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城乡发展一休化目标,怎样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财产权利,让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其中均衡实现农地发展权甚为关键。只有在土地发展权历史演进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并对我国农地发展权现状及成因进行深刻解读与剖析后,方能进一步探索建构农地发展权均衡实现的路径,即制度规定的细化完善、农地产权的清晰界定、农地管理的强化改进、配置流转的综合权衡。  相似文献   

3.
在农地转为非农用土地的现实过程中,由于“国家征收”与“集体转用”政策差异,造成了土地增值收益归属不同主体的较大差异。文章以土地的国家征收与农地集体转用产生的利益差别为视角,从土地农转非政策的演化,研究土地农转非政策的初衷,并非侵占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农转非政策作为一个变量,直接或间接影响农转非土地增值收益;土地非农化政策产生的偏差,致使农转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利益失衡:土地国家征收政策中“公共利益”需要与“经营性”需要并存,地方政府由“管理型”政府异化为“经营型”政府;农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合法”与“非法”并存,农地增值收益分配混乱;土地补偿征用中“暴富群体”与“三无农民”并存,征地陷入“补偿困境”。  相似文献   

4.
目前在城镇化建设中,存在三个误区:土地征收是城镇化的前提;土地换社保是城镇化的保障;农民"被上楼"是城镇化的结果。误区产生的原因主要为宪法和基本法律规定的模糊、不合理及立法的缺失。具体完善措施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落实到农户或个体农民;提高补偿标准,建立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机制;完善现有立法,确认和保护农民选择适合生活方式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的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归国家所有的制度,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土地利益。现行征地制度和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益的追逐,影响农民土地增值收益权的实现。要想真正实现农民的土地权利,就必须建构农民和国家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权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对集体土地增值收益权的重构。重构集体土地增值收益权,对缓解人地冲突、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权及促进理性政府的形成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广州万亩果园"只征不转"征地模式给未来农地非农化政策带来了一些新的启示:一是缩小农地国家征收的实施范围,放开农地直接入市非公共利益目的的用地行为,实现农地非农化国家征收与农地集体转用相结合,让农民能有机会直接获取土地增值收益;二是提高因公共利益需要征地的补偿标准,提高农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税费,逐步缩小农民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得到的土地增值收益与农民土地国家征用得到的土地补偿之间的差距;三是把农地集体转用与土地股份制结合起来,壮大新集体所有制经济,保证农村集体各层级间及村民集体与农民个人之间对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  相似文献   

7.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城市国有土地,在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土地增值收益。地方政府、用地企业、村委会和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有不同的行为表现,其根本原因在于利益分配冲突。从不同主体行为角度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利益冲突问题进行研究,有利于探讨利益冲突背后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为了深化改革现行征地收益分配关系,保障农民权益,本文在农民征地补偿的动态机制和产值倍数法的理论基础上,融入自然、生产和经济条件,运用动态面板模型分析了我国农民征地补偿的短期和长期动态情况。研究发现,良好的自然和生产条件,以及不断增加的人均GDP和财政支农支出等经济条件能增加农民的征地补偿,但是反映城镇化进程的城乡收入差距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抑制征地补偿;而在控制自然、生产和经济因素下,农民征地补偿随着征地进程在短期内是增加的,但长期内是递减的,割断了农民长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路径。因此需要改革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以及土地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以此增加农民征地补偿的收益空间。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具有三方面特征:农地所有权主体的土地权利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弱化、土地产权存在着较大范围的公共域、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内涵不够完整。在这种产权结构约束下,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未来预期收益远高于现期收益,土地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整个产权结构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会对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土地的剩余索取权价值包括社会保障价值、资产投资价值和未来增加价值。由于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农户只能获取土地增值收益的小部分,因而农户倾向于采取等待策略,即拥有土地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土地流转差异,主要形成原因在于土地剩余索取权价值的实现程度不同。应该改革现有土地产权制度,加快土地流转市场化建设,给予农民包括剩余索取权价值在内的土地流转收益,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相似文献   

10.
城乡土地要素交换使稀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但随之带来城乡土地要素的不平等交换问题,成为当前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最大障碍。基于弹性分析方法,建立城乡土地要素交换的福利效应分解模型,充分考虑我国现行土地市场上政府垄断和农地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能,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转变为需求弹性的估计。研究发现:政府获得的土地收益不仅包括其应得的自然增值收益,还包括因垄断、外部性等市场失灵因素导致的价格扭曲。实证研究估算出价格扭曲占政府土地出让收入比重高达62.8%,剔除土地正外部性影响后的农地补偿仅占土地增值收益的8.67%。因此,要建立城乡土地要素平等交换的长效机制,政策需从过去单纯提高农地补偿,转向如何提高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弹性和降低农用地需求弹性的轨道上来。  相似文献   

11.
中国土地红利是经济红利和政策红利共同缔造的特殊红利形式,彰显土地红利公共利益属性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从逻辑上分析,我国土地红利源于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城镇化和工业化、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区位优势、公共投资等因素共同推高了土地价格,奠定了土地红利公共利益属性的坚实基础。为维护土地红利的公共利益属性,国家一方面将其纳入公共财政范畴,以规范公共财政收支的方式实现土地收益“全民共享”,防止土地红利被少数人垄断。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改进土地收益的税法体系,科学界定房地产开发相关税收的税基和税额;健全土地征收制度,确保征地的目的、程序、收益合法且符合公益;推进土地红利城乡间公平分配,协调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实现土地红利共享。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通过利益相关者分析认为,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可能导致合作共赢陷入囚徒困境、过度的行政主导可能激发社会矛盾、农民集体组织的虚置及土地制度的缺陷导致农民利益极易受损、短期化倾向将影响我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可持续性。然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过程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达成利益的相对一致较为困难,在实践中潜藏着某些难以预料的风险,但并不能因此否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缓解城乡土地利用供求矛盾、探索让农民分享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和促进现代农业增长等方面的重大现实意义。从总体上看,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关键在于建立多种利益主体公平的共同参与机制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此实现可持续推进的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13.
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是未来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抓手。为了探寻农地流转、城镇化与城乡收入差距三者之间的动态关系,加快乡村振兴进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利用2000—2017年全国省级面板数据分全国和东中西部地区构建了PVAR模型。通过对模型的估计、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发现,全国和东部地区,农地流转和城镇化之间呈正向相互促进的关系,同时都能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反过来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也能促进农地流转,但却不利于城镇化发展。中部地区,从长期看农地流转可以促进城镇化发展,但却不利于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城镇化发展对农地流转影响不明显,但能够显著抑制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尽管长期看来在促进农地流转上效果不是很明显,却有利于城镇化发展。西部地区,农地流转对城镇化和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不是很明显,城镇化对农地流转的影响也不是很显著,但从长期来看,城镇化有利于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对农地流转和城镇化的影响也太显著。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易于操作的对策建议以实现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快乡村振兴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经济发展质量。  相似文献   

14.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切实维护、保障广大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然而,由于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核算方式不合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主体不明确,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失地农民的法律救助制度不健全,直接导致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缺失。为了使广大失地农民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通过"优化核算方式,规范征用程序;明确产权主体,厘清法律关系;健全社会保障,维护基本权益;完善法律援助,健全司法救济"等措施来最大限度地维护、保障与增进广大失地农民的权益,真正实现农民生活富裕、农业生产有序、农村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5.
在当前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陷入两难之地。为研究城市化进程中耕地立法问题,在深刻认识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关系的基础上,通过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分析认为,城市化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着矛盾,城市化率的提高部分建立在耕地减少的基础之上;要协调城市化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运用土地集约利用原理为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提供路径,强调城市建设也是一种经营土地的方法,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指出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原则,比较城市化建设收益与耕地占用成本价值的多寡,强调运用法律的手段协调二者的关系。针对法律关于耕地资源保护中存在的耕地产权制度不足、土地流转制度严格、激励制度相对匮乏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耕地产权,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的基础上,要创新农村土地的产权制度;建立适度简易的土地流转制度,让耕地作为一种要素参与到市场的竞争中来;加大耕地补偿力度,参考市场价格,增强农民保护耕地的意愿。  相似文献   

16.
近20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大量被征用,失地农民的数量急剧上升;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中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城市化不仅只是土地非农化,农民居民化,要从根本上解决征地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失地农民问题,必需尊重和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维模式来探讨农民的土地征用问题。  相似文献   

17.
当前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主要表现为:流转价格偏低,固定不变;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土地的农业用途被改变;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被侵犯等。其原因主要为: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所有权主体虚位;农民权益保护相关制度不完善;基层政府对土地流转的不当干预;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为了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的保护,需要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归行政村一级农民集体所有,并完善相关制度;减少乡镇府的不当干预,强化乡镇政府对土地流转的指导与监管;培育县、乡两级土地流转市场化服务环境等。  相似文献   

18.
论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利益补偿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加快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农民的利益流失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征地补偿制度不公平、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农地流转市场体系不完善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等都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流失。必须从法律体系、市场体系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人手,积极构建农民利益补偿机制,推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建设用地供给十分紧张的背景下,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保证。一直以来,由于农地产权主体虚置及征地制度的固有缺陷、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土地规划缺乏科学性与权威性等原因,导致我国土地利用存在着地方政府对城镇建设用地重“增量”而轻“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浪费现象严重等问题。为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必须明晰农地产权、改革征地制度、完善财政分权及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强化土地规划在引导土地集约利用方面的调控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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