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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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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状与展望: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动物福利为导向的现代动物保护立法,已经有近两百年的制度发展史。与之相比,我国现行动物保护法,尚非真正意义上的以保护动物个体利益为目的的法律。其立法的主要缺陷表现在:在立法宗旨上,动物只是纯粹的资源,忽视了动物个体的利益;立法分散、法律规定少;受保护的动物范围有限;法律缺乏执行力。动物福利立法的缺失,带来诸多不良社会后果,鉴于此,中国需要健全动物保护法,将动物福利理念贯穿到现有法律中,其具体立法原则应当坚持:第一,残酷非法化;第二,基本福利为补充。  相似文献   

2.
动物不能成为人类道德的主体,动物成为人类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存在诸多障碍。在人类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为了维护生态平衡,对动物加强立法保护非常必要。我国在动物保护立法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不足。针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做如下努力:第一,明确动物保护立法的原则;第二,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部门法中有关动物保护的规定;第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基本法》及其他配套法规。  相似文献   

3.
随着硫酸泼熊、虐猫和火烧流浪狗等事件的发生,社会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度有所上升,动物福利的概念也逐渐为公众所知晓。很多国家已建立了关于动物福利的法律制度,相对而言,我国在动物福利立法方面有待完善。动物福利立法的宗旨应为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时在内容上应扩大动物保护的范围,完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强动物福利立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和法治进步。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合同法坚持相对性原理,没有对第三人侵害债权进行相应规定,对债权人保护不足。侵权责任法立法中是否应当对此进行相应规定?如何进行规定?等等问题亟待解决。通过对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相关立法和实践进行考察,不难发现通过侵权责任法保护债权既有必要也有可能。民法学者应当在行为自由和权益保护之间进行衡平考量,并进行类型化研究,从而构建我国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20世纪动物保护立法趋势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动物保护立法的主旨从"反残酷"转换到了"动物福利".中国现行的动物保护立法,尚非真正意义上的以保护动物个体利益为目的的动物福利法,过高的动物福利标准在目前的中国也还不具备可行性,但是我国应当借鉴20世纪各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经验,推动和完善相关立法,积极为动物提供最为基本的保障动物身体和心理健康的福利措施.  相似文献   

6.
欧美国家动物保护立法实践源远流长,他们为动物的立法详细而周到,为动物立法已经成为世界性潮流。现代法学研究中,对动物权利争议的焦点在于动物能否成为权利主体。把动物作为权利主体的观点,是对传统法学研究范式的挑战;而且,世界范围内的动物保护立法实践,已经证明了动物享有权利的可能性。从学理上讲,对动物权利的保护也是保护我们人类自身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家庭暴力问题已愈来愈严重,但是由于传统原因相关法律法规却未对家庭暴力作出有效规制,尤其是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济措施规定寥寥.因此,我国有必要借鉴台湾地区立法例将英美国家中普遍存在之民事保护令制度引入立法,从而强化对家庭暴力受害人之保护.本文着重介绍了英美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立法对民事保护令制度之规定并检讨了我国引进该制度之必要性以及可行性,以期对我国立法与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自从德国民法典第90a条规定"动物不是物"及德国1998年修订的《动物福利法》和奥地利2004年修订的《联邦动物保护法》把动物确定为人的伙伴动物之后,动物的法律地位问题再次得到我国学者的关注。一些学者经研究后认为,动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本文对这些立法及国外特殊的判例和风俗进行了分析,认为动物只能是特殊的法律关系客体或者保护对象。  相似文献   

9.
对动物资源进行刑法保护,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国外动物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富有特色,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比较法的视域加以研究,剖析我国动物资源保护刑事立法的不足,借鉴国外立法经验,进一步完善立法,是有效保护我国动物资源,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0.
"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和社会发展责任理论作为目前动物保护立法的主流理论,未能动摇陈旧的人与动物的主客二分格局,一定程度上使动物保护立法工作陷入了滞后局面,故亟需反思其作为立法基础理论的道德内蕴。若承认人与动物之间在道德层面存在形式意义上的平等关系,则动物作为"形式主体"所放射的道德价值将有望培植起大量的积极义务规范,进而真正推动动物保护法制的发展。联系动物致害责任这一制度并加以反思,能够揭示这一点的进步之处。  相似文献   

11.
物权的私法保护方式可分为自力保护和诉讼保护。而我国民法物权中却对物权的自力保护未做任何规定,这定不能完全保障物权人的合法权利。故笔者借鉴外国有关物权制度中自助行为的立法现状,结合在民法物权保护制度中规定自助行为的必要性,提出在我国物权法中规定自助行为的观点。并从物权制度中的自助行为规定的设立前提、成立要件、内容和效力方面阐述了在物权保护制度中合理构建自助行为的方案。  相似文献   

12.
在现代,人们越来越关注动物的保护问题,民法也应当发挥自己的作用。自从德国民法典第90a条规定“动物不是物”之后,我国学者也开始围绕着究竞动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还是客体,以及是否应该建立物格制度来保护动物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结合民法的基本理论,应将物依然作为客体,只不过通过法律物格制度,对不同性质的物区别对待,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现实意义来探讨关于动物在我国民法的法律地位以及其保护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动物福利立法的贸易价值取向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动物福利保护标准用作贸易标准具有形式上的合法可能性,因而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目前,世界上共有100多个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动物福利法律体系,该类立法对于促进本国的动物国际贸易或者加强本国动物产业的保护具有积极的作用。由于动物福利立法不健全,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动物生产大国,我国每年遭受的国际贸易损失始终位于全球第一。因此,我国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动物福利立法,是非常必要的。全面加强我国的动物福利保护立法,目前应遵循人与动物在法律地位上不能平等的原则和动物福利的分类处理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论动物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物权利论或者动物主体论是一个时髦的话题。保护动物是否意味着要赋予动物权利或者将动物上升为法律主体?动物权利论或动物主体论在理论和实践中是否站得住脚?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动物权利论和动物主体论在理论与实践中均存在无法克服的障碍,动物在法律上仍应当作为特殊物、特殊的权利客体来看待,并提出我国的立法中动物法律地位的应有定位。  相似文献   

15.
作为伦理学命题出现的动物权利论,在西方及我国法学界得到了部分学者的支持,他们提出了动物应当成为法律主体,享有法律权利的主张。从法学或者法律的角度主张动物权利,不得不面临动物权利法定化的困境:动物主体如何确定,权利内容为何,如何实现权利?这些问题在目前的法律架构中是无法解决的。事实上,动物权利的初衷也是为了保护动物,但它却无法法定化,在社会现状及立法技术条件下,真正能行之有效的动物保护立法策略仍然是动物福利。  相似文献   

16.
动物物种灭绝危机促使人类加强对动物的关注和保护,西方国家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日渐丰富,但我国动物保护的法律工作远远滞后于动物保护的需要。因而有必要在剖析我国动物保护现存法律障碍的前提下,借鉴他国的立法启示,以期完善我国动物保护的法律方略。  相似文献   

17.
动物有特殊的精神价值、生态价值和伦理价值。从精神价值看,保护动物即保护人的精神利益,而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特定的物是有限的,故对动物遭受侵害时所有人的精神赔偿应不囿于法条的局限。从生态价值看,野生动物保护对于保持生态平衡和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友好型社会关系重大,而我国《物权法》没有将对野生动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法定化,故应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野生动物资源使用权的具体范畴。从伦理价值看,良好的伦理基础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前提,而我国从关爱动物角度关注人与动物关系的立法尚处于空白状态,故我国在修订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时,应在考虑社会伦理因素的基础上增设关照动物或反虐待动物的条款。以人类本位主义为基础,完善我国立法、合理保护动物的特殊价值对于重新界定动物的法律地位和推进社会进步或有裨益。  相似文献   

18.
熊永明 《南都学坛》2009,29(6):85-89
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刑法在伪造文书罪的立法规定上的差异主要在于立法模式不同、对文书含义界定不同、客观行为表述不同、伪造文书罪保护对象不同以及对无形伪造行为的规定不同等方面;其相同之处主要在于均未对本罪的主观目的作限制,在立法上均为明示所持立场。  相似文献   

19.
人类由动物演化而来,仍将与动物相伴而生,为维护和增进人类福祉,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动物已成为当代社会的共识。保护动物的理论基础包括新人类中心主义、动物福利论、动物权利论等,相应的立法形式表现为初始形态的反虐待动物模式以及较高层次的动物福利模式甚至动物权利模式。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国民的接受程度以及社会文明健康发展的需要,走以反虐待动物模式为起点的渐进式发展路径,是推定我国家养动物保护的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   

20.
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中国动物福利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用法律制度来推动对动物福利的尊重和保障是为实现人与动物双生共赢、协调发展不可或缺的手段,亦是国际社会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的方式之一。面对当前我国动物福利法的缺失,在借鉴西方动物福利立法的具体实践和关照我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我国动物福利法律具体制度设计的前提,是应先明确动物福利法“和谐”与“宽容”的立法价值取向,“利用与消费正义”和“保护与管理相结合”的立法原则。并在和谐社会理念的指引下,有利于人与动物的协调发展的人立法目的与模式的选择之基础上,具体区分农场动物、实验动物、工作动物、伴侣动物和娱乐动物五类动物的各自必需的、主要的福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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