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刑法中环境犯罪规定的缺陷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中关于环境犯罪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科学发展观背景下我国环境及能源保护的现实,具有明显的缺陷。因此,应在刑法体系、环境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环境保护范围、环境刑法保护力度、环境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等七个方面给予修改,为构建一个现实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和前瞻意义的环境刑事法规提供立法思路。  相似文献   

2.
国际环境犯罪对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危害,国际环境犯罪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国际犯罪,具有其独特的犯罪构成,从事了国际环境犯罪应承担国际刑事责任。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国际环境犯罪的惩治对于我国政府在打击环境犯罪和参与国际合作方面的立法与政府决策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3.
法人犯罪在我国刑事立法中被称之为单位犯罪。我国1997年《新刑法典》中全面确定了惩治法人犯罪的刑罚制度,并对法人犯罪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究其根本,我国对于法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实行的是一种"严而不厉"的立法政策。较之于其他发达的法治国家的立法而言,我国的法人刑事责任体系的构造存在着很多问题。而对于这些刑事责任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的理论研究,则能对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在世界各国的环境刑事特别立法中,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环境犯罪与惩治法》极富特色。其所规定的环境犯罪、环境犯罪抗辩事由、环境刑事诉讼程序、环境刑罚辅助措施、影响量刑的事项、刑法控制污染的其他配套措施等内容针对性较强,值得我国借鉴。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我国应加大刑事治污力度,借鉴新南威尔士州《环境犯罪与惩治法》的立法经验,制定专门的《环境犯罪惩治法》。  相似文献   

5.
1997年刑法典加强了惩治环境犯罪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其严密性、针对性较强,但在立法体系的科学性、主观归责的合理性、严格责任制度、完善客观归责、犯罪规定的范围上还有缺陷,因此,应当将环境犯罪单独分为一类,引入严格责任制度,增设危险犯,拓宽立法保护的范围。  相似文献   

6.
环境犯罪是二十世纪中后期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 ,采用何种立法形式和原则对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作出规定 ,一直是各国学者探讨的话题。我国关于环境犯罪的立法也经历了由不完善到相对完善的过程 ,现行刑法虽然在强化环境保护方面功不可没 ,但在立法中仍存在着种种不足和尚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7.
我国环境犯罪惩治中严格责任制度之否定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严格责任制度主要是基于社会防卫的目的,对主观罪过难以确定的行为,控诉方不必证明主观罪过存在即可追究该行为刑事责任的制度.英美法系国家对功利主义价值观的追求,是在环境犯罪惩治中适用严格责任制度的动力.我国刑罚权力的制衡机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限性、环境刑法的行政化以及环境侵害行为的经济性等因素,决定了我国环境犯罪惩治不宜适用严格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8.
现代意义上的刑法严格责任源于英美法系刑法理论,尽管仍然存在一些争议,但考虑到环境犯罪的复 杂性以及惩治环境犯罪的特殊性,认为应该在我国的环境刑事立法中引进严格责任原则,并指出这不仅符合世 界各国环境立法的发展趋势,而且在完善我国环境立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方面轻刑适用率和缓刑适用率较高,该特点反映了我国环境刑事司法对环境犯罪惩治乏力的现状。欲破解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难以满足当前大力惩治环境犯罪需要的困局,不仅要协调好立法层面重与轻之间、司法层面严与宽之间的横向关系,而且要平衡立法扩张与司法收缩之间的纵向关系。提升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的法定最高刑,限制其主刑之缓刑适用,这二者是破解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之困局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升温,尽管《刑法修正案(八)》与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保护体系日臻完善,但是食品安全犯罪中仍存在主体范围及行为类型规定狭隘、过失犯缺失、罪名体系设置不合理、刑罚种类缺失等诸多问题。相对应的解决之道在于通过对食品安全保护范围进行扩张、将过失犯引入食品安全犯罪、重新调整食品安全犯罪的类罪归属以及在刑事责任中增设资格刑,最终实现我国刑法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立法已经不能适应科学发展观背景下我国环境保护的现实,具有明显的缺陷,对此,应该在立法模式、犯罪构成要件、刑法控制范围及刑罚处罚等方面加以完善,以营造一种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刑事法制环境,有效抗制环境犯罪,保护环境资源。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的目的仅仅是保护法益,还是包括惩罚犯罪以维持社会秩序,运用一般的刑法解释方法难以作出解答。刑法目的的合宪性解释在我国有其必要性。根据合宪性解释,我国刑法的目的包括保护法益和惩罚犯罪以维持社会秩序两个方面,而且后者具有一定的优先性。但这不符合刑法以及宪法的发展趋势,因此,有必要根据宪政的精神、价值对宪法以及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使之顺应注重保护法益以及保障个人自由、权利的刑事法治的时代潮流。  相似文献   

13.
在罪刑法定主义视域下,实行行为作为构成要件之核心的行为是犯罪论体系的主脉。以实行行为为基础的正犯是共同犯罪的纽带,同时也是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本进路。间接正犯与身份、亲手犯与身份犯以及共同正犯中的身份等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亟须理论上对其厘清,以指导司法实践,从而实现刑法的社会控制、法益保护以及人权保障的机能,最终实现刑事法治,构建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14.
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是特殊主体犯罪,其主体能力的差别虽然对定罪没有影响,但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强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情节犯的目的,在于正确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而对行为人是否构成其他犯罪的共犯及是否构成数罪的探讨,将有助于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法律。  相似文献   

15.
中国的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制度有其特点,而这种特点与中国的政治社会经济状况和刑法制度本身是密切联系的。刑法重罪重刑的特点决定了刑法入罪门槛的高度,因此若要讨论降低侵犯著作权犯罪入罪门槛的问题,从罪刑均衡和法律内在和谐一致的角度,就必然要考虑该类犯罪的刑罚轻缓以及其他犯罪门槛相应降低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中的“业务”与“职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业务过失犯罪不同于职务过失犯罪,在研究中应予以区分。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业务过失犯罪主要有18种。当前对这些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存在规范层面、理念层面与实践层面的问题,表现为:一是法定刑配置问题,二是刑罚目的偏重于惩罚而忽视预防,三是刑罚效果不容乐观。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不利于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另一方面无助于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贯彻罪刑均衡原则、协调刑罚的目的、关注刑罚的伦理性与注重非刑罚处罚措施等方法及时解决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细化规制了威胁航空安全罪,体现了风险社会背景下法益保护前置化的当代刑法思潮。近年来威胁航空安全行为在我国频繁发生,对飞行安全形成了现实的危险,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威胁航空安全罪,对这类航空犯罪的处罚存在漏洞。基于对航空安全法益的保护和中国刑法国际化发展趋势的考虑,增设威胁航空安全罪具有必要性,从刑法理论关于行为概念和功能的界定角度分析,理论上具备增设威胁航空安全罪的可行性。应当在我国刑法第291条第2款之后增加 “威胁航空安全罪”,以实现履行国际航空安保公约规定的义务和合理而有效预防和惩治威胁航空安全犯罪以保障航空安全。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环境犯罪的修订,表现为两种方式和三个方向:通过修补式和新增式两种修订方式,《刑法修正案(十一)》以问题为导向,从三个方向加大对环境犯罪的惩处力度: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并重;刑罚的相对严厉化;环境犯罪治理的一体化.纵观环境犯罪的四次修订,我国环境犯罪的治理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那就是惩罚主义式微,预防主义勃兴,治理理念已然从惩罚主义彻底转向为预防主义.但从长远来看,环境犯罪的治理不但要从运动式治理走向常规性治理,而且要走向恢复性治理.实现恢复性治理的主要路径有三种:一是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生态恢复;二是作为量刑情节的生态恢复;三是作为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生态恢复.  相似文献   

19.
网络技术发展促成了网络代际更迭。在大数据为核心的Internet 3.0阶段,网络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发生变化,网络的刑法属性由传统的犯罪对象、工具演变为网络犯罪的场域空间和存在方式。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也随之演化,在传统犯罪网络化趋势加强的同时,出现了人工智能犯罪等新的犯罪形态。在对比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危害性评价差异的基础上,可以将网络犯罪区分为三种类型:危害性评价等价于传统犯罪的网络犯罪类型、线上线下危害性评价背离的网络犯罪类型、以网络大数据为核心的新型网络犯罪,后者尤以人工智能犯罪为代表。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冲击着以人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也给刑法提出了新的命题。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意味着新的风险时代的到来。刑法对以网络为工具和对象的犯罪进行了有效立法应对,但对大数据时代的网络犯罪规制不力,对以"网络为空间"的犯罪应对不力,对以" 网络为存在本质"的犯罪尚未作出实质回应。刑法缺乏应对新型网络犯罪的风险机制,一是对大数据系统安全、算法安全和数据与信息安全为内容的新型网络安全风险应对不足,二是对滥用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瑕疵带来的刑事风险缺乏应对。同时,在立法规制网络犯罪的过程中,刑法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予以了必要重视,但失衡于网络安全法益的保护,尤其对网络公共安全和数据信息安全未予以必要重视。刑法应当进行立法调整,建立风险刑法理念,对大数据时代的网络安全风险和技术风险进行刑事预防,明确对网络公共安全法益的立法保护,其内涵为包括网络空间的数据和以信息为内容的网络秩序的安宁性;建立网络安全法益的保护体系,并增设新罪名对新型网络犯罪行为予以规制;明确人工智能在网络犯罪中的工具属性和非主体性,确立对利用可控型人工智能犯罪的过错责任、对自控型人工智能犯罪的监督过失责任;通过选择适当的路径和立法技术实现刑法对网络犯罪的应对。  相似文献   

20.
"罪刑系列"是指一种罪法律规定一连串近似的犯罪构成以及与之相应的法定刑。这种立法方式被多国刑法典所采纳。罪刑系列立法是罪刑法定原则和法律解释对立统一的产物,顺应了现代刑法调控模式转变的要求。针对我国现有贿赂犯罪的规定提出了几条立法建议,以期严密法网,完善法典。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