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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世界各国的教育立法,根据其订立机构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教育立法和地方教育立法两大层次。其中,在以集权教育管理体制为主的国家里,国家层次的教育立法占据着明显重要的位置,而在以分权教育管理体制为主的国家里,地方层次的教育立法又有着明显的优势。二战以来,为了更好地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国通过国家与地方教育立法关系的调整,使集权制与分权制教育管理体制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开展国家与地方教育立法关系的研究,不仅能够使我们清晰地认识两大层次的教育立法机构不同立法地位形成与变迁的过程,同时,通过对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挖掘,也可以使我们准确地把握世界各国教育管理体制中集权制与分权制相互融合的一些内在趋势。本次笔谈选取了五个国家作为研究的样本,其中,中国、法国、日本作为集权制教育管理体制的代表,美国和澳大利亚作为教育分权制国家的代表;同时为了更加清晰地说明问题,5篇文章有的是从宏观上对立法关系进行概括,还有的是从微观层面结合具体立法探讨此种关系。当然,从所选择样本的广度和对问题研究的深度来说,本次笔谈还有许多可以商榷的地方,但瑕不掩瑜。愿本次笔谈能够为包括中国教育立法体制在内的全方位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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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教育立法,根据其订立机构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教育立法和地方教育立法两大层次。其中,在以集权教育管理体制为主的国家里,国家层次的教育立法占据着明显重要的位置,而在以分权教育管理体制为主的国家里,地方层次的教育立法又有着明显的优势。二战以来,为了更好地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国通过国家与地方教育立法关系的调整,使集权制与分权制教育管理体制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开展国家与地方教育立法关系的研究,不仅能够使我们清晰地认识两大层次的教育立法机构不同立法地位形成与变迁的过程,同时,通过对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挖掘,也可以使我们准确地把握世界各国教育管理体制中集权制与分权制相互融合的一些内在趋势。本次笔谈选取了五个国家作为研究的样本,其中,中国、法国、日本作为集权制教育管理体制的代表,美国和澳大利亚作为教育分权制国家的代表;同时为了更加清晰地说明问题,5篇文章有的是从宏观上对立法关系进行概括,还有的是从微观层面结合具体立法探讨此种关系。当然,从所选择样本的广度和对问题研究的深度来说,本次笔谈还有许多可以商榷的地方,但瑕不掩瑜。愿本次笔谈能够为包括中国教育立法体制在内的全方位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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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教育立法,根据其订立机构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教育立法和地方教育立法两大层次。其中,在以集权教育管理体制为主的国家里,国家层次的教育立法占据着明显重要的位置,而在以分权教育管理体制为主的国家里,地方层次的教育立法又有着明显的优势。二战以来,为了更好地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国通过国家与地方教育立法关系的调整,使集权制与分权制教育管理体制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开展国家与地方教育立法关系的研究,不仅能够使我们清晰地认识两大层次的教育立法机构不同立法地位形成与变迁的过程,同时,通过对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挖掘,也可以使我们准确地把握世界各国教育管理体制中集权制与分权制相互融合的一些内在趋势。本次笔谈选取了五个国家作为研究的样本,其中,中国、法国、日本作为集权制教育管理体制的代表,美国和澳大利亚作为教育分权制国家的代表;同时为了更加清晰地说明问题,5篇文章有的是从宏观上对立法关系进行概括,还有的是从微观层面结合具体立法探讨此种关系。当然,从所选择样本的广度和对问题研究的深度来说,本次笔谈还有许多可以商榷的地方,但瑕不掩瑜。愿本次笔谈能够为包括中国教育立法体制在内的全方位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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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体制的模式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立法体制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直接决定一国立法体制的因素是该国的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由政体决定的各国横向立法权限划分的模式有立法机关优越、三机关平列制约、行政机关优越、立法机关至上等类型。由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的各国纵向立法权限划分的模式有中央完全集权、地方完全分权、分权———集权、集权———分权等类型。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和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的。《立法法》在遵循 1 982年宪法确立的立法体制框架不变的基础上 ,使我国立法体制在立法事项、授权立法和法律渊源等方面得到具体化、明晰化和定型化。其运行的总趋势将是 :横向立法权限将从行政机关向权力机关集中 ;纵向立法权限将从地方向中央集中  相似文献   

5.
十年来,中国立法体制在朝着完善化的方向发展的过程中有过多次迈进,形成了一个由国家立法权、行政法规立法权、地方性法规立法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权、授权立法权所构成的,一个较以前的立法体制有重大发展的新的立法体制。与经济体制方面的集权与分权问题已受到普遍瞩目相呼应,解决立法体制方面的集权与分权问题终于也提上中国法制建设的日程。一、纷然杂陈的论说与传统方法和理论的变革现行中国立法体制是怎样的立法体制,法学界迄今莫衷一是:有“一级立法体制说”,有“两级立法体制说”,有“多级或多层次立法体制说”,还有其他论说。论爭涉及到众多问题,其中最具实质意义的问题是:是否只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才能立法?制  相似文献   

6.
财政体制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制度安排,财政集权与财政分权就是一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划分的重要体现。财政集权与分权各有优缺点,不存在完美无缺的财政分权体制。笔者在对分权与集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现行财政体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7.
二战后,基于对战前中央集权式教育行政体制的否定与反思,日本开始探寻契合现代民主法治精神的教育行政体制。在教育政策法律的引导下,日本不断推行教育行政改革,围绕"集权—分权、统合—分立"两个轴心,先后形成分权—分立型、集权—分立型、集权—统合型、分权—统合型教育行政体制,逐步建立起中央与地方合作管理的教育行政法治体系。  相似文献   

8.
分析中外研究型大学财务管理体制现状,借鉴世界一流大学学院制分权管理经验,按照预算和核算的不同管理模式,将高校财务管理体制划分为四种类型:集中式集权管理模式、分布式集权管理模式、集中式分权管理模式和分布式分权管理模式。对比分析其优缺点后指出,实行分权财务管理体制是我国研究型大学未来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9.
秦朝专制官僚政体的确立和政府机构的设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灭六国统一中国之后,鉴于六国吏治之腐败和因权力分散而导致的中央政府之无能,对国家吏治即国家管理体制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建立了统一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集统治大权于皇帝一身。皇帝之称自秦始。皇帝之下设中央政府,辖行政、军事、监察、宫职四大系统,地方则设郡、县。整个国家的管理体制便是官僚制与郡县制的紧密结合。秦的这一高度集权同时又层层约束的官僚政府体制,使地方集权于郡县,郡县集权于中央,中央的将相百官听命于皇帝,因而能够很好地发挥国家(政府)的组织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资源,从而使国家得到有效的治理。相对于六国诸侯分权、贵族执政、任人唯亲的管理体制,秦建立的中央集权的官僚政府体制在治理国家上是有效的,因而是一大进步。  相似文献   

10.
文章分析了影响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因素,总结出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经验和可借鉴的教训,强调了中央必要集权与地方适度分权要结合起来,把握好集权和分权各自的限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权限,使中央与地方关系朝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1.
目前政治体制、国家规模以及社会经济结构决定了我国应确立中央相对集权,同时向地方适度分权的复合税权分配模式。基于地方政府的相对优势,税收立法权适当下放可以提高效率,也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的。地方税收立法能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减少因中央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制定地方税法带来的效率损失,使地方在清费立税,收入减少的情况下,能够通过税收立法权因地制宜地合法取得收入,减少效率损失,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12.
我国学者对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的论述,其缺失主要表现在研究方法上。“立法体制”的含义必须根据“立法”和“体制”两词的含义进行界定。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的划分和立法权限的运行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和动态过程。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具有如下特点:立法主体多元、两级、多层次、多类别;立法权限的划分上,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的分权,在横向权限划分上,实行权力机关至上模式,国家立法优位和行政立法从属,在纵向立法权限划分上,实行集权——分权模式,中央立法优越和赋予地方一定的立法空间:在立法权限的运行上,奉守效力位阶原则,并有一系列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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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者对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的论述,其缺失主要表现在研究方法上。"立法体制"的含义必须根据"立法"和"体制"两词的含义进行界定。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的划分和立法权限的运行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和动态过程。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具有如下特点:立法主体多元、两级、多层次、多类别;立法权限的划分上,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的分权,在横向权限划分上,实行权力机关至上模式,国家立法优位和行政立法从属,在纵向立法权限划分上,实行集权——分权模式,中央立法优越和赋予地方一定的立法空间:在立法权限的运行上,奉守效力位阶原则,并有一系列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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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央与地方国家税权的划分,不仅涉及国家的统一与稳定,而且涉及宪法对中央与地方两级国家机关的权力控制和对人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各国税权划分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以美国为代表的分权模式、以法国为代表的高度集权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适度分权模式。参考世界各国宪法规定,借鉴世界各国宪政文明的普遍经验,完善我国的宪法税条款,明确税权力在中央与地方划分的宪法依据,既有利于我国税法体系的完善,又能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国家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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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立法的宪政困境及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自治权的充分行使,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良好运行的基础和前提,然而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自治立法权行使得不尽人意.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现实宪政体制下集权的政治理念和行政化的分权体制,因此,必须树立地方自治理念,将行政化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模式转变为立法化的中央与地方分权模式,进一步明确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限,完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健全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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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与经济体制逐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相适应,我国的财政体制也逐步由集权型向分权型演进。这种演进受到垂直的政治管理体制的约束,由此形成了具有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二维属性的中国式财政分权体制,它赋予了地方政府特有的双重激励即财政激励和政治激励,促使地方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而展开激烈的标尺竞争。本文试图对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竞争的激励机制给与理论和经验的系统解释,并揭示其政策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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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是预算国家,预算国家必须要有国家预算,国家预算必须要进行预算管理,而预算管理体制的选择决定了国家预算管理的效率,从而决定了现代国家的治理水平。历史地看,预算管理体制分为集权模式和分权模式,集权模式主要由单一制国家采用,分权模式主要由联邦制国家采用。然而,单一制国家的集权模式也经历了向分权模式的逐步转变,而联邦制国家的分权模式也逐步向集权的方向改变。演变的结果是,预算管理体制不在于形式上的集权或分权,而在于要清晰地划分各预算相关主体的事权,在事权明晰的基础上再配之相应的预算收支权力和责任,实现权责匹配。也就是说,预算管理体制中的权责匹配才是其本质属性。正是基于这一属性,有必要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预算相关主体的事权或者事责,并以此为基础形成预算收支权力和责任。   相似文献   

18.
一部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变迁史警示我们,中央过度集权容易诱发地方政府法外敛财,进而导致政府征税缺乏边界,私有财产权缺少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反过来,地方分权过度或地方分权无序则会导致中央调控失灵、国家分裂等经济、政治危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最佳模式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立宪,但财政分权立宪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及理性文化的大众共识。财政分权立宪的焦点是地方税收立法权及财政收入自主权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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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府际关系是公共管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国行政改革普遍关注的重要领域。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的进一步发展,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府际关系必然沿着中央适度集权,地方适度分权的方向发展,进而形成一种多中心治理、彼此合作和相互依存的新型府际关系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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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与经济体制逐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相适应,我国的财政体制也逐步由集权型向分权型演进,同时,这种演进受到垂直的政治管理体制的约束,由此形成了具有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二维属性的中国式财政分权体制,激励地方政府相互之间围绕经济增长而展开激烈的财政竞争.其结果扩大了地方政府间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差距,探究其形成机制和差距问题,籍以实现区域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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