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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文章反思了法院系统目前正在进行的普通程序简便审改革,认为这项改革违背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查明事实真相和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受到侵损,而且这种改革亦不能达到预期,因此是不足取的。  相似文献   

2.
"侦审联结"是对刑事诉讼实践中一种特定现象的概括提法,其可作为相对中性的工具性概念.在大陆法系传统国家的诉讼实践中,往往同时存在"以案卷移送为依托的侦审连接"和"以庭审证据调查为依托的侦审连接".理论界讨论的"侦审联结",属于"以案卷移送为依托的侦审连接"在实践中的一种具体类型,相应的批判则是以庭审实质化改革为语境的.对比较法的考察表明,在认罪认罚从宽的改革语境中,大陆法系传统国家普遍认可"侦审联结"的有限正当化.我国在认罪认罚从宽改革中,可以借鉴这些改革经验,但是在具体展开有限正当化时,要正视我国制定实践与域外的实质差异和差距,从多方面入手推进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3.
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的过程、结果应如何向全社会公开是我们必须积极面对并需要合理解决的问题。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均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推进司法公开,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因此,针对中国目前的情况,我们必须从落实自由旁听、充分公开司法裁判依据及结果、定期公开司法信息等方面来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  相似文献   

4.
《南都学坛》2016,(6):80-84
审辩冲突主要表现在法官群体与律师群体两个层面,一是直接冲突,二是间接冲突。审辩冲突现象的产生导致司法的尊严受损,折射出司法公信力的缺失,体现了审辩关系的扭曲。要消解审辩冲突就要消除辩护律师的质疑,就要清除影响法官公正审判的各方面障碍,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使法官敢于独立审判,完善法官惩戒制度,使法官严格依法审判。尊重和保障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准确定位辩护律师的角色以消除法官对律师的误解和敌对情绪,充分落实审判公开,改变法院被动局面,树立良好司法形象。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引导审辩之间良性互动,以促进审辩冲突的解决。  相似文献   

5.
出于对当前日渐升温的引入辩诉交易和污点证人等协商性司法制度讨论的质疑,通过对普通程序简化审这一具有协商性司法意义的制度进行较为全面的审视和思考,深入分析其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原因,并以此为基础,从法律传统文化、刑事程序法以及社会因素三方面,透过对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原因多视角分析,进而上升到整个协商性司法在我国推广的层面,以求窥一斑而视全豹,冷静理性地看待协商性司法在我国现阶段的推广。  相似文献   

6.
《南都学坛》2016,(3):79-83
审辩关系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刑事辩护作为程序性制度可以实现被追诉人的权利与司法权力的对等,具有信息沟通和权力制约等功能,维护被追诉人的实体性权利,其中辩护律师更是制约司法权力的政治制度设置。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审辩关系存在着制度设计的失重、辩护权的虚化和辩护律师的抗争及其职业弊病等问题,必须搭建审辩互动平台、重建刑事司法诉讼构造、明确辩护权的公权利属性和完善辩护律师的执业制度。  相似文献   

7.
对二审中发现的死因鉴定无效问题,存在另行委托鉴定机构的"直接修正"与发回重审的"间接修正"两种处理模式。"直接修正"模式决策依据涉及法条适用技术、绩效考核、经验规律以及办案外围环境等因素。"间接修正"模式的主要价值追求涉及人权保障、程序正义、精准司法等。依据三线原理,行之有效的司法举措应兼顾道德底线与理想上线,在双线约束中寻求旨在有效解决现实问题的相对合理"中线"。为此,应理性对待"群众呼声",提防法律问题泛政治化;尊重司法规律,优化绩效考核。承办人员既要善于直接引用法条,又要勇于巧用法理进行补充式创新;既要重视规律、经验与技巧,在待查事实与认知终端之间架设"快车道",又要防止思维定势。在可能导致死刑适用的故意杀人案件办理态度方面,办案机关与人员应当满足被追诉人对死因鉴定审查环节的参与权和质证权,在突出优先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前提下,兼顾审判效率稳步提升。  相似文献   

8.
《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二条以探索性或实验性立法的方式,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机制,明确在七人合议庭中实行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分职分权,有利于促进人民陪审员实质性参审。但在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机制实践中,仍面临事实审与法律审如何准确区分、适用范围如何科学确定、法官如何有效指引人民陪审员等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区分规则和程序,严格限制适用案件范围,强化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指引责任等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最近十余年间,民生新闻成为风行天下的传播现象。然而当下的新闻批评对此现象缺乏关注,甚至批评颇多。事实上,民生新闻之所以会"审俗",主要是因为民众中存在着本能的"审俗需要",才最终形成了民生新闻的"审俗现实"。所以,我们不仅要正视民生新闻的审俗现实,也需要尊重民众所拥有的审俗权力。  相似文献   

10.
陪审团事实裁决终局性的理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陪审团对事实的裁决之所以具有终局性,根据在于其裁决是公意的反映,其审判是基于同意的统治,陪审团与法官之间的分权制衡有利于保障其裁判的公正性,陪审团决策中立、民主和科学使其裁决的可靠性具有保障,陪审团是非负责机构无法对其追究责任。但人不是万能的,陪审团的原则和精神在现实中也难以完全落到实处,其裁决也时常犯错误,故有必要向相关人士提供救济机会。陪审制的内在逻辑及其蕴含的政治智慧,对于我国的司法改革极具启发价值。  相似文献   

11.
明清家族小说的审父母题一方面基于父辈的忧思,肯定传统父性文明的正面价值,呈现颂父倾向;另一方面,以子辈的叛逆视角将父亲隐退或是正面作用弱化,甚至审丑化处理,在父子冲突中呈现渎父倾向。这种颂父与渎父并非二元对立的形态,而是父与子的对视、"他审"和"自审"的互审式结构形态,在否定中的肯定和肯定中的否定的过程中重构理想和希望。  相似文献   

12.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根据地政权努力加强审计监督法制建设,实现政府廉洁来推动革命的发展。因革命与战争形势的不断变化,以及审计监督法制建设之艰难等方面的因素,民主革命时期在审计监督法制建设上发生了“财审合一”与“财审分立”多次交互变化。当年在“财审合一”制下的审计也有相对独立性,但“财审分立”制更能明确划分财政与审计之间的权责,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对财审关系进行系统考察与分析,可以深化对民主革命时期审计监督法制建设的认识,并为新时代审计监督法治化进程提供历史镜鉴。  相似文献   

13.
所谓司法话语权,就是司法话语权主体所拥有对法院司法审判过程的言说行为权,也就是司法话语权主体对法院审理、判决案件的司法过程所享有的表达其利益、主张与要求的话语资格。本文对“司法”界定采审判说,对“司法机关”界定采法院说,对“司法权”的界定采审判权说。司法话语权主体可以分为:本源性主体、一般行使性主体和特殊行使性主体。  相似文献   

14.
解决纠纷是基层法官的基本职业定位,纠纷解决的有效性取决于基层法官司法能力的高低,基层法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恰当适用法律的能力都直接影响着纠纷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信服度和公众对司法权威的公信度,进而影响到判决的执行效果。从基层法官司法能力中的审判能力提升为着眼点,从审判时的司法经验、司法技巧及标准规范三个方面的应用进行探讨,同时论述了司法理念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作用,总结得出基层法官在司法审判时应将司法经验与法律规则相结合,灵活运用各种发现案件事实的司法技巧,辩证地对待裁判的标准规范,并将先进科学的司法理念贯穿于整个司法审判中。  相似文献   

15.
司法规律是指司法活动发展过程中的本质属性及其内在联系,它预示着司法活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司法的本质属性是依法判断,司法判断必须符合中立性、证据性、亲历性、专业性和个别性的要求。司法的基本规律至少有六个,即审判中立律、审判独立律、司法人员专业化律、审判中心律、司法被动律和证据裁判律。  相似文献   

16.
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中,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指引与法治保障,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与核心内容.我国从1997年即提出司法改革,十几年来,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不可谓没有,司法体制改革的措施不可谓不多,司法体制改革的追求不可谓不强.在一系列的司法改革活动中,既有自下而上的探索实践或者由有关部门、系统自我设计的尝试,又有中央有组织渐次展开的顶层设计.但是,无论哪种形式的司法体制改革,收效皆不显著,甚至招致“狼来了”的社会评价.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没有找准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没有找到“撬动”司法体制改革“顽石”的支点,同时,司法体制改革当权者的决心不够、立场不坚,有的司法体制改革决策者本身就是既有体制的获益者.建国六十多年、特别是司法改革十几年来的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去司法行政化和去司法地方化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两个核心支点,当权者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与果敢,下定决心,持之以恒,层层推进,方能突破长期以来司法体制改革之瓶颈.  相似文献   

17.
司法民主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改革方向,这一方向的提出为我国司法理论研究提供了新课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司法工作越来越多地受到以民意为代表的社会舆论的影响。与传统的专业司法模式相比较,司法民主无疑需要理顺民意的公众性和司法工作的专业性两大问题,那么从司法民主的理论探讨和现实规范两个维度讨论当前司法制度与现实就显得极为必要。  相似文献   

18.
司法法治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法治的必然要求。按照党中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部署,目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是: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司法法治要求的法律体系;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提升司法职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的腐败。  相似文献   

19.
随着经济的发展 ,劳动争议日益突出。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必须改革。借鉴世界主要国家的经验 ,比较我国学界的几种观点 ,选择和重建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形成注重调解、裁审分离、各自终局的新体制 ,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20.
在推行宪政主义的法治国家政制构架之中,宪政与司法的联系可概括为两种对待问题的方法和理念:“宪政司法”与“司法宪政”。“宪政司法”关注司法的宪政品性,着眼于司法运作和司法改革的宪政主义视角;“司法宪政”则极力倡导和探索宪政的司法进路,强调司法的宪政功能以及司法改革对宪政建设的意义。中国宪政建设与司法改革积极推进,当前应致力于塑造宪政型司法,建构司法审查制度,在宪政程序中导入司法理性,正确处理司法改革与宪政改革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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