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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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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一怀 《南都学坛》2004,24(4):86-90
澳大利亚的刑事陪审制度正式确立于殖民地时期的新南威尔士,1900年的联邦宪法规定了陪审制度,但陪审法仍然属于各州或地区的立法权范围。澳大利亚的陪审制度继承了英国普通法的传统,属于英美式的陪审团制。陪审适用于可诉罪,不适用于简易罪;陪审团必须具备社区代表性与公正性,前者通过选民名单的随机挑选来实现,后者由回避申请和藐视法庭罪的刑事制裁等程序来加以保障;除了联邦犯罪以外,各州法律允许陪审团做出多数裁决,但有程度不同的、较大的限制;法官对陪审团具有司法指导的职能,如果证据存在高度缺陷,可以指导其做出无罪裁决;对陪审团的有罪裁决可依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上诉,理由主要是裁决导致了审判不公以及证据缺乏可靠性可信性等。澳大利亚的刑事陪审制度对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2.
汤维建 《南都学坛》2007,27(2):82-89
司法公众参与是现代各国司法所致力追求的一个时代内容,陪审制是司法公众参与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陪审团制是陪审制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比较完善的司法审判形式。陪审团制经历了行政程序到司法程序、大陪审团到小陪审团、惩戒主义到不惩戒主义、控审不分导致控审分离、集体作证到集体审判及法律审到事实审等不同的演变轨迹。陪审团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七方面构成:一是陪审团制度的适应范围应具有法律的明定性和判例的补充性;二是陪审团的人数一般为12人;三是陪审员的资格有积极的资格限制和消极的资格限制两部分;四是陪审团的遴选上必须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五是明确规定担任陪审员应获得的相应报酬及经济补偿权力;六是由于陪审员为外行法官,因此他在听完庭审全过程后必须接受法官的法律指导;七是对陪审团的裁决情况一般是一锤定音,因这种裁决的结果受到宪法的保障。目前我国的陪审制也处在改革之中,借鉴国外陪审制有益的因素,构建适合我国需要的并且行之有效的公众参与司法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现代化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3.
刑事陪审团制度价值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由于陪审团分割了法官的审判权,陪审团代表的民主主义正义观与法官代表的法治主义正义观有时就存在着冲突,二者的冲突通过合理配置陪审团的权力解决.刑事陪审团在个案中的无罪裁决具有终局效力,有否决法律适用的功能,使法治主义在个案中让位于民主主义,防止法律在个案中变成危害公民自由的恶法.但陪审团作出的有罪裁决不具有终局效力,需要经过法治主义的检测,这样可以防止危害公民自由的民主暴政发生.从陪审团的权力配置可以看出,陪审团制度虽是一项民主制度,但却以保护公民自由为优先价值目的,而并非司法民主.  相似文献   

4.
陪审团审判作为美国诉讼审判制度的最大特点之一,也被应用到了美国校园学生事务的处理中。斯坦福大学的《学生司法宪章》就是以陪审团审判为特点,审理学生违纪案件的校内司法制度,规定了陪审团工作的基本原则、成员的组成、职责、证据证明标准及其裁决方式等诸多方面均体现了尊重学生权利、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本文通过对以上诸问题的分析,阐述了陪审团在学生司法制度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5.
刑事陪审团指示是陪审制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英国、美国等传统陪审制国家,这项制度显得尤为重要。陪审团指示作为陪审团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陪审团审判刑事案件必不可少的环节。陪审团指示主要存在口头指示、书面指示,以及两种指示结合的指示方式;指示的时间通常为陪审团退庭评议之前,但是在评议过程中,对需要进一步指示的问题,陪审团也可以要求给予指示。陪审团指示的内容是其最主要的部分,主要包括法官对陪审团的一般指示、关于法律的指示,以及关于证据的指示。陪审团指示不当也是陪审团审判中经常出现的情形,对此,有些国家按照指示错误是否有害对陪审团指示不当进行了区分。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有的诉讼制度,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就人民陪审员指示而言,中国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时可以借鉴国外陪审团指示的形式,保障人民陪审员的有效参与。  相似文献   

6.
陪审团制度具有保障公民自由,提高司法公信的作用,这一制度自身的特点以及我国当前的社会环境都使其在中国有发展的空间。此外,这一制度的推行也同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价值理念相统一,因此,人民陪审团制度在中国实行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7.
美国陪审团制度的功能及其对我国审判制度改革的启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陪审团制度在美国受到尊重。陪审团具有保障公民自由的政治功能、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司法功能、促进立法的造法功能、推进法制教育的教育功能。这对我国进行审判制度改革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由陪审团审判是美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权利,陪审制在美国司法制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的陪审团分为大、小陪审团两种,它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既承担着民主政治的功能,也体现了保障公众参与司法、尊重当事人的程序性选择权、推进完善证据规则等法律制度功能。并且陪审制的良好运用,对律师用有激励作用,对法官有制约作用,对社会则可起到缓和、抚慰作用。  相似文献   

9.
文章分别阐述了美国陪审合议庭和德国混合合议庭的四个主要特点以及评价,对两国的职业合议庭制度也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对我国合议庭制度改革的启示主要在于,我国的混合合议庭制度应避免内在的矛盾,吸收陪审合议庭制度中的陪审团只决定事实问题和独立裁决等有效的因素;我国职业合议庭制度应大力提高法官的任职资格以及加强职权,确保其依法、民主、独立审判。  相似文献   

10.
如何运用司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成为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而平民参与的审判模式能最有效地体现这一理念,陪审团制度正是以这一理念为基础而形成的审判机制,从而受到国内学者们的重视。文章拟对陪审团制度在国外的发展情况进行评述,对中国现实土壤进行分析,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陪审团制度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于扭转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窘境有所裨益。但由于制度矛盾及配套措施欠缺等多种原因,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与预期仍存在一定差距。为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所承载的司法民主、权力制衡等制度价值,我国应着重从扩大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陪审员遴选程序、增加陪审权力、强化陪审义务四个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中国现行陪审制度存在缺少宪法依据、法律规范、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于是陪审员不愿陪审 ,法院不愿意实行陪审 ,陪审作用与功能难以发挥 ;陪审制度应从陪审员的选用方式、任期、资格、权利与义务、培训与监督几方面改革和完善 ,并采取强化社会民主意识、完善陪审制度立法和诉讼制度等措施 ,才能达到目的  相似文献   

13.
对审委会制度的改革,有人主张废除审委会制度为其核心内容;也有人主张目前应在保留的基础上予以改革和完善。废改之争,焦点是研究方法之争。主废和主改各有其弊,应通过立法程序按照“不审不判”的思路重塑审委会制度,明确审委会审判组织的地位,赋予其合议、陪审、咨询、调研四大职能及案件实体决定权和指导权,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程序。  相似文献   

14.
论陪审团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体现司法民主化和审判公正的陪审制度普遍存在于当代世界各国的立法与司法中,根据其形式的不同,又可分为以英美法系国家为代表的陪审团制和以大陆法系国家为代表的参审制两种。通过对两大法系陪审制的利弊权衡,我国应废弃现有的人民陪审员制,在保留法官合议的基础上重构适合我国国情的陪审团制度。  相似文献   

15.
陪审制度在我国经历一番波折后,经过完善,终于于今年5月1日起重新开始实施。发端于西方的陪审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具有实现司法民主性、权力制约、司法的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价值。这些价值建立在西方司法文化基础之上:理性主义、司法的救济与仲裁性、司法的维护社会公正性。此外,表面上陪审制度与司法职业化、司法独立原则的背离隐含了其本质上的一致性。在新陪审制度开始实施的今天,只有正确解读陪审制中的司法文化符号,才能避免移淮为枳。  相似文献   

16.
文章介绍了肇始于英国的美国大陪审团的改革历程,以及美国大陪审团进行审理所需遵循的八大诉讼程序;最后对中西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大陪审团制与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比较,寄期望于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发展改革中遭遇的瓶颈能够在中西法律制度的相互借鉴中获得突破。  相似文献   

17.
陪审制是吸收民众参与司法的最主要形式。改革我国现行陪审制度,在一定范围内试行陪审团.赋予被告人选择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是保障被告人人权的需要,更是推进司法民主、实现社会正义的需要。女性有着自身的特点,吸收女性作为陪审团成员参与刑事审判,能够在未成年人案件、性犯罪案件、女性被告人案件等案件中发挥独特的作用。应以价值分析为主视角,从实证分析和理性恩辨入手,探讨女性作为陪审团成员参与刑事司法的独特价值。  相似文献   

18.
陪审制是英美法系最为重要的司法制度之一,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政治文化基础,它是美国独立运动的精神财富。分权制衡的司法民主功能是陪审制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但从历史演进来看,美国的陪审团和专职法官的权力分工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呈现此消彼长的态势。美国陪审团与专职法官之间的权力分工的嬗变历程,对于中国当前的人民陪审制度改革极具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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