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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对于行为与构成要件的关系,存在着"构成要件论"与"行为论"的争议,前者主张在构成要件阶段评价行为,而后者要为行为本身单独构建一个阶层,由于行为概念本身具有消极和积极两方面的机能,为实现这些机能,应当采取"行为论"的观点。对于行为概念,仅在大陆法系中就存在因果行为论、社会行为论、目的行为论和人格行为论等学说上的聚讼,其中,人格行为论由于结合了存在论和规范论两方面的考虑,因而在实现行为概念的各项机能方面显得较为妥当。同时,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由于缺乏专门的行为概念研究,而造成了体系上主客观的失衡和评价对象的缺失,因此,应该借鉴人格行为论的观点在犯罪构成之前确认行为的存在。  相似文献   

2.
刑法中“持有”行为性质的语言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有刑法理论对"持有"的性质没有很好解决,状态说、状态行为说均不同程度地违反形式逻辑原则.对"持有"的性质,应在本体论与刑法规范论两个不同层面进行认定,而不能混淆."持有"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相似文献   

3.
对于交通累积记分行为的法律性质,学界及实务界一直存有争议,提出了不同的学术观点,如行政处罚说、中间行为说、行政事实行为说、程序行政行为说。基于厘清交通累积记分行为法律性质的目的,首先对已有学术观点进行了批判论证。而后,在批判论证、借鉴已有学说优点的基础上,将传统行政行为理论的静态角度与行政过程论的静态角度相结合,重新对交通累积记分行为进行认识。经两方面的分析论证,将交通累积记分行为定性为行政确认行为。  相似文献   

4.
以日常经济行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对策论三侧面展示经济行为与数学理论的联系.  相似文献   

5.
在目前的科技中性论、科技分别论、科技选择论等争论中,"科技选择论"认为科学家对科技行为的选择总是要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的,因而该说较为客观.基于此说,我们有必要对科学家提出一种新的责任意识,即以未来行为为导向的前瞻性责任伦理.明确前瞻性责任意识,科学家要有行为选择的自律精神,社会对科学家也要实行道德法制的他律约束,这在新科技环境下具有重要的操作性意义.  相似文献   

6.
刑法中行为论的学说有因果的行为论(含身体的动作说、有意行为说)、目的的行为论、社会的行为论、人格的行为论、比较起来以有意行为说为可取,依照该说,所谓行为,指基于人的意思或意思支配可能性的身体的动作或者态度。构成刑法上的行为,必须具备:1.意思支配的可能性;2.外部的态度。行为具有两种基本形式,即作为与不作为,不作为犯,德国学者认为是违反一切命令规范的行为,日本学者之间的表态稍有不同,反映出对不作为犯研究的深化。对不作为犯,前苏联、德、日、意的分类无大差别,德、日通常分为真正不作为犯与不真正不作为犯,对不真正不作为犯,德、日学者作了相当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7.
面子威胁行为 (FTA)理论是Brown和Levinson继“面子保全论”后提出的又一理论 ,在此基础上 ,Brown和Levinson提出了四种实施面子威胁行为的策略 ,依次为 :不使用补救策略、赤裸裸地公开实行面子威胁行为 (baldonrecordwithoutredressiveactions) ;积极礼貌策略 (positivepoliteness) ;消极礼貌策略 (negativepoliteness)和非公开地施行面子威胁行为 (offrecord) ,其中后三种为礼貌的补救策略。在第一种不使用补救策略、赤裸裸地公开实行面子威胁行为中 ,Brown和Levinson进一步提出在三种情况下 ,说话人可以以这种策略来施行面子威胁行为 ,这三种情况可以称为有意而为的面子威胁行为。本文是在此基础上 ,提出以这种策略来施行面子威胁行为的第四种情况 ,即无意而为的面子威胁行为 ,并讨论该情况下面子威胁行为施行后的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8.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概念及其区分理论的涵义、价值、理论基础,应当予以反思:物权契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处分行为,它与处分行为在概念、价值取向上均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因此,应当对"臃肿"的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理论进行"消肿""减压",废弃物权契约这一无用的"盲肠"与"蛇足",从而对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理论获得正本清源的认识。  相似文献   

9.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概念及其区分理论的涵义、价值、理论基础,应当予以反思:物权契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处分行为,它与处分行为在概念、价值取向上均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因此,应当对“臃肿”的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理论进行“消肿”“减压”,废弃物权契约这一无用的“盲肠”与“蛇足”,从而对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理论获得正本清源的认识。  相似文献   

10.
运用韩氏系统功能语法理论探讨翻译的原则与方法,指出语言行为潜势在任何语言中普遍存在,运用语言行为潜势解决语境、文体、文化差异与翻译的关系等问题,提出辩证论译的普遍性原则。  相似文献   

11.
对我国刑罚正当性根据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罚的正当性根据是刑罚基础理论中一个重大基本问题,贯穿于制刑、量刑和行刑整个刑罚制度运行的始终。关于刑罚的正当性根据问题,历史上曾出现了报应刑论和目的刑论之争,以及以后出现的调和二者的折衷论。文章在对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兼顾中国法律传统和实际,提出以折衷刑的见解来解释我国刑罚的正当性根据是符合我国的现实价值取向的,进而达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完美结合。  相似文献   

12.
组织、领导行为作为我国刑法所规范涉罪行为类型中少有的集实行性与非实行性于一身的特殊行为样态,不 仅关系着总则中特殊共犯类型主体的身份界定、刑事责任承担,更是决定着分则中具体个罪的犯罪构成,其丰富的内 涵及复杂多变的存在状态须得到系统关注。通过对我国刑法分则452 个罪名的整合梳理,在尚不涵盖评价聚众犯罪 中首要分子行为手段的前提下,单以组织、领导特定行为为模式的成罪罪名即达十几项之多,基础行为概念已然不能 满足对上述所规范组织、领导行为的认知,具体行为内涵应作更为清晰、深刻的区分阐释。组织、领导行为的独立归罪 颠覆了其身居幕后的“传统”属性,因此立法的选择使我们必须尤为注意成罪的正当根据,即在把握入罪同异规律的同 时考量国家阶段性刑事政策精神的变迁进程。实践中应正视双罚组织、领导行为入罪评价的必要性,合理丈量人权保 障的基点,避免刑罚过剩。  相似文献   

13.
实行过限是共同犯罪中一类独特的错误形态,当属刑法中错误论的范畴;实行过限问题关系到共同犯罪的认定及共犯的成立范围。在实行过限的场合,部分行为人完全有可能就过限行为成立新的共犯关系,有必要就前后两种不同的共犯之间的罪数问题作深入分析,并以此确认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反恐刑法立法具有前置性、抽象性、复合性和片断性特点,分别对刑法谦抑主义、法律专属主义、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以及司法判断方法提出了挑战。不应当以既有刑法理论对反恐刑法立法一味地进行批评,而应当依据反恐刑法立法的特点对既有刑法理论进行适当调整,使其为反恐刑法立法的正确适用提供理论支撑。为此,刑法谦抑主义应当从立法论回归解释,为出罪判断提供理论基础;法律专属主义应有例外,把地方性反恐法规作为恐怖主义犯罪司法判定的重要依据;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应由封闭走向开放,实现刑法与行政法及地方立法之间的有效合作;同时,应当超越"在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建立"在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15.
组织犯对于实行犯超出共同犯罪计划的犯罪行为“能够预见”的,就应当对这些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共同实行犯中有人实施了超出共谋范围的罪行,如果其他实行犯当时不在场仅事后对这种行为予以认可,其他实行犯不应对该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其他实行犯在场但未采取任何阻止行动,其他实行犯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则要具体分析。认定教唆犯与实行犯过度行为的关系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判断。  相似文献   

16.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略述(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主要分为古典学派(旧派)和近代学派(新派)。古典学派最早系统阐述了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该学派认为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意志自由,刑事责任本质上是一种道义责任;在刑罚论方面,早期古典学派有学者主张目的刑论,但大多数古典学派学者主张报应刑论。近代学派对犯罪原因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该派认为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行为人的反社会人格;基于社会责任论,近代学派反对报应刑论,主张目的刑论,认为刑罚目的在于防止再犯、防卫社会;近代学派在保安处分和刑事政策研究方面也作出了重大贡献。古典学派与近代学派就意志是否自由、个人本位还是社会本位、刑事责任本质为何、在犯罪认定上应当坚持客观主义还是主观主义、刑罚根据是什么等领域展开了长期论战。论战结果是两派在责任论、刑罚论等多方面走向融合。两派论战还促进了后期古典学派的形成和发展。二战以后,西方刑法学者通过对法西斯刑法思想的清算和以往刑法思想的反思,又提出了一些新的刑法理论。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正在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刑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强有力的保障手段之一,需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进行转向。理论上看,环境刑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方向正日趋成熟,环境刑法的立法模式已经引起学者们的反思。环境刑法和环境犯罪理论探讨中,严格责任理论、因果关系证明理论、生态环境法益理论、环境伦理道德观等全新的视野正在刑法学研究中展开。  相似文献   

18.
犯罪的完成是以刑法保护客体即刑法法益为考察基点,在法定意义上的价值评判,是立法者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从自然角度观察的行为过程的完成,因而犯罪已经既遂但行为尚未终了、或虽行为终了但行为人还要实施其他犯罪行为便成为通常的情况。此时,刑法规范当然得发挥其对法益的动态保护机能,使受侵害之法益尽早脱离行为人之掌控或避免它种法益受到侵害或威胁,由此便凸显运用刑法理论对纷繁复杂的事后行为给予恰当的刑法评价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主要分为古典学派(旧派)和近代学派(新派)。古典学派最早系统阐述了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认为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意志自由,刑事责任本质上是一种道义责任;在刑罚论方面,早期古典学派有学者主张目的刑论,但大多数古典学派学者主张报应刑论。近代学派对犯罪原因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认为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行为人的反社会人格;基于社会责任论,近代学派反对报应刑论,主张目的刑论,认为刑罚目的在于防止再犯、防卫社会;近代学派在保安处分和刑事政策研究方面也作出了重大贡献。古典学派与近代学派就意志是否自由、个人本位还是社会本位、刑事责任本质为何、在犯罪认定上应当坚持客观主义还是主观主义、刑罚根据是什么等问题展开了长期论战。论战结果是两派在责任论、刑罚论等多方面走向融合。两派论战还促进了后期古典学派的形成和发展。二战以后,西方刑法学者通过对法西斯刑法思想的清算和以往刑法思想的反思,又提出了一些新的刑法理论。  相似文献   

20.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主要包括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和客观归责理论。条件说是其他学说的基础,我国刑事司法应当总体上坚持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的客观说,在解决存在介入因素的案件中具有一定优势。客观归责理论作为一种复杂的分析工具,有助于解决一些更疑难的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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