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元宇宙”是基于新科学技术条件下建立的与物理世界平行的虚拟数字空间,其与传统互联网最大的差别在于其空间内活动与现实社会产生真实联系,货币的价值交换是提供跨空间联系的重要逻辑基础。目前,在“元宇宙”下适用于交易结算的为数据平台企业发行的数字代币,虽然具备价格标识、支付清算等一定的货币职能,但由于去中心的发行主体与缺少国家信用背书,始终面临币值不稳、无法监管、规模受限等难以克服的缺陷。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化形态的人民币,以中国国家信用为背书,具备先进的数字技术优势与数据市场优势,对数据权益的识别与保护存在公信力,契合“元宇宙”空间的货币治理。确定“元宇宙”空间下的货币治理标准需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以软法形式先行开展双边或多边数字货币治理合作,明确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过程中的监管、数据保护等关键合规标准。应通过加强对数据平台企业权力的限制,逐步提高数字人民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抢占“元宇宙”经济发展的制高点。  相似文献   

2.
“元宇宙”是基于新科学技术条件下建立的与物理世界平行的虚拟数字空间,其与传统互联网最大的差别在于其空间内活动与现实社会产生真实联系,货币的价值交换是提供跨空间联系的重要逻辑基础。目前,在“元宇宙”下适用于交易结算的为数据平台企业发行的数字代币,虽然具备价格标识、支付清算等一定的货币职能,但由于去中心的发行主体与缺少国家信用背书,始终面临币值不稳、无法监管、规模受限等难以克服的缺陷。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化形态的人民币,以中国国家信用为背书,具备先进的数字技术优势与数据市场优势,对数据权益的识别与保护存在公信力,契合“元宇宙”空间的货币治理。确定“元宇宙”空间下的货币治理标准需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以软法形式先行开展双边或多边数字货币治理合作,明确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过程中的监管、数据保护等关键合规标准。应通过加强对数据平台企业权力的限制,逐步提高数字人民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抢占“元宇宙”经济发展的制高点。  相似文献   

3.
运行在区块链上的加密数字货币因技术特性而与社会经济产生了多样性的互动,作为交易对象和支付手段的价值受到技术的影响,其技术安全性与系统稳定性问题有待监管的介入与规则的保障。加密数字货币的监管目的并非对技术和经济职能维护,保障其作为货币的区块链共识结果,而是应当以监管评估其作为公共产品的社会共识,并经过一致性同意,且必须作为宏观政策工具的一环,服务于货币对经济实体行为的刺激与法定义务的分配,央行对待加密数字货币的态度也取决于央行调控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基于技术、经济和政治职能的认知,各国对待加密数字货币采取了不同的监管模式,但也反映出部分相同的监管趋势。加密数字货币的监管,通过双联模式的技术应用,行政权力行使中的价值强化,合作模式中的行政责任承担走向合作治理的路径,进而践行对象包容、手段多元、主体和责任排他性设计的监管制度逻辑。  相似文献   

4.
新时代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元宇宙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高新技术为基础,有效整合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资料,为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数据成为数字经济的关键性生产要素,改变了生产要素的供应体系,能够提供海量可重复利用的资源,有利于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在元宇宙的作用下,资源配置的时空阻隔效应被打破,供需实现精准预测和匹配,要素组合效率和生产效率实现质的飞跃,资源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数字经济效益显著提升。依托数字货币构建的去中心化交易支付系统以及区块链辅助构建的低信用成本、优质信用环境的平台,元宇宙为数字经济发展构建了便捷的支付方式、安全的交易环境、完善的信用体系与良好的竞合关系。在开源思维、共享理念、通证技术的支撑下催生出通证经济、开源经济和元宇宙经济等新兴数字经济业态,数字经济不断进行横向聚合和纵向延展性扩容。数字经济的边际成本逐渐变成沉没成本,在消费引导供给的模式下数字经济发展模式从规模经济向范围经济转变,其发展空间得到拓展,促进了数字经济的质变与量变。数据作为关键性生产要素渗透到数字经济的全行业和全产业链,既促进数字经济向智能化、高级化和众包化转型,又充分释放生产端和消费端之间的市场潜力,同时,通过对大数据的深入挖掘,构建企业最佳生产路径,从而达到节能降耗、低碳绿色发展的目标,推动数字经济与元宇宙的深度融合。元宇宙赋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契合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高端制造、医疗健康、智慧农业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前景,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辟出新途径,为实现我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思路。目前,在元宇宙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两者融合不平衡不充分、核心技术和智能装备不足、重商业娱乐应用轻核心产业发展以及运用安全等问题,未来需要突破关键技术的短板,培育元宇宙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样板以及优势产业集群,向民生保障、国家战略产业、高端制造业等方面深入,为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5.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指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通过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的融合创新,推进实体经济业务逻辑重构、组织形态变革、价值模式创新的过程。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可以形成相互促进、互为支撑的“双循环”发展框架,沿着“新型实体企业—数字生态—新型实体经济”的演化路径,在微观层面培育新型实体企业,在中观层面形成和完善数字生态,在宏观层面推动新型实体经济蓬勃发展,并经历“技术渗透—协同发展—深度融合—融活创新”四个阶段。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政府应夯实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基础,支持研发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技术和解决方案,加大力度支持数字平台及其生态创新发展,探索建立融合创新的利益分配机制。  相似文献   

6.
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数字经济时代最具发展潜力的变革技术之一,对全球经济及特定行业的深远影响已获得广泛认可,但在旅游业应用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核心特征,总结其在旅游业的应用现状,分析发现该项技术已在智慧旅游建设、加密货币支付和住宿业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结合国内外文献研究发现,驱动旅游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主要动力源自旅游行业内部创新发展的实践需求;同时也发现区块链技术推广的主要障碍涉及技术的可扩展性、法律与监管和安全隐患等方面。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区块链技术在旅游的行业管理、信息管理、企业财务管理、旅游共享经济体系构建、供应链管理、信用管理和顾客忠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将重塑传统旅游业务模式。因此,建议加强旅游区块链技术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出台相应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对旅游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实施分类监管,积极引导旅游企业重塑组织架构和文化,以提升游客体验质量,顺应多元化的旅游消费需求,主动应对智能互联时代的技术变革。  相似文献   

7.
Facebook的稳定币Libra项目,引起各国金融界和监管机构的关注和警惕。Libra在技术成熟度、稳定性、安全性、应用场景等方面均占有优势,也将带来种种潜在风险,增大各国外汇管制难度,弱化各国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增加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难度。对此,中国监管机构应首先明确Libra稳定币的法律属性。其次,中国要调整监管手段及外汇管理的具体方式。最后,有区块链与数字货币技术研发实力的互联网巨头可尝试发行与人民币1:1挂钩的稳定币。监管机构制定出台相应法律政策前,可先行指导和推动上述商业巨头自己创生稳定币的治理规则。在中国互联网巨头探索稳定币发行的成熟经验和商业模式基础上,由中国央行加以借鉴,最后搭建法定的数字货币发行体系。  相似文献   

8.
在区块链技术驱动下,私人数字货币登上历史舞台并蓬勃发展。从演进历史来看,货币历经了“商品货币—金属货币—法定货币—数字货币”的发展阶段。其中,从法定货币到数字货币是一次“惊险跳跃”。作为数字货币的重要构成,私人数字货币具有超越非数字货币的优势,即它以区块链技术为架构核心、以分布式账本为交易前提、有利于推进货币的国际化。虽然私人数字货币的发展极大地刺激了金融创新,但是其衍生的金融风险、技术风险与法律风险等难题也应当引起重视。域外国家私人数字货币的风险治理经验为我国加强私人数字货币的系统治理、促进私人数字货币稳健发展提供了参考。具体而言,应加强私人数字货币的金融治理,防范货币政策风险;统一金融监管机构,夯实私人数字货币的关键基础设施;警惕“技术中心化”,强化私人数字货币风险防范;加大反逃税监管力度,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货币反逃税协作;健全私人数字货币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法律机制,严防私人数字货币犯罪。  相似文献   

9.
通证对数字资产的改造是全方位的,透过基础资产的通证化,真实世界中的原生资产得以“孪生”为数字化的区块链通证,同时借助通证类数字资产的发行,通证化的数字资产得以实现在分布式分类账平台上的自由流转。作为一种新型的资产种类,数字资产的通证化推动了数据的生产要素化进程,破解了数字资产全球化融通的技术瓶颈,优化了数字资产价值增值的分配格局,进而构建出一种新型的普惠式金融生态系统,因而具有明显的制度性优势。目前,数字资产的通证化尚处于探索阶段,广阔的发展前景之下面临着数字资产的通证化偏离了普惠金融的初衷导致数字经济体系内的分配不公以及必要监管措施的缺位导致数字资产的通证应用可能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等隐忧。因而,在我国未来的产业布局中,数字资产的通证化应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导入法治的发展轨道,恢复其改善中小企融资能力的功能,恪守其助力普惠金融生态构建的定位。  相似文献   

10.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已然成为当前深化发展的新型生产要素和核心引擎。然而,随着数据存在的采集难、存储难、共享难等问题日益严峻,如何对数据全生命周期进行有效治理成为各领域数据价值化体现的重要前提。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出现,为数字经济下数据治理模式提供新思路、新路径。基于此,针对数据治理的问题和需求,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构建了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数据治理框架与模式并在疫情防控中进行应用,能够为数据治理提供理论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1.
非同质化通证(NFT)有望成为元宇宙与现实世界最有价值的经济流通连接器。NFT在虚拟现实世界的转移并生成对应财产称为映射行为,亟须构建数字法制促进NFT映射合法合规。债权履行、物权变动、知识产权转移、数据可携带权无法规制NFT映射行为,鉴于此,探索信息产权视阈下依照新型网络虚拟财产权说构建“新兴”权利——NFT映射权。映射权构建路径应明确主体、客体、权利内容及权利保护等,任何人均可成为映射权主体;参与映射及映射完成的NFT属于映射权客体;映射权规制元宇宙内NFT区块链间跨链映射、NFT从元宇宙映射到现实世界、实体资产从现实世界映射成元宇宙内NFT,并规范生成、读取、保有、存储、处分、修改、备份NFT财产转移的数据和信息记录等行为;映射权的保护可通过民事、刑事及行政法律途径实现。  相似文献   

12.
数字货币,是一种具有财产性价值属性的电磁记录型数据。数字货币在其依存的区块链体系中所彰显的与不特定者之间的支付对价性、与法定货币之间的互换性、使用电子信息处理系统进行转移的在线转移性等特点,得以从数据说的角度,将其作为一种数据性财产权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对其私法性质进行讨论。有鉴于我国民法总则已将数据纳入保护客体的范畴,数字货币作为数据之一种,理应成为一种新型法律客体,在得到法律理论支撑的基础上获得保护。  相似文献   

13.
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火爆使区块链技术进入大众视野,各领域纷纷展开对其应用的探索和研究。金融领域对区块链技术涉及较早,应用更为多元。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在促进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带来多重挑战。在区块链技术下,金融监管面临监管理念滞后、监管无力和监管留白的困境。面对区块链新技术,一方面,金融监管需要转变监管理念,重构监管逻辑,实现从纯监管到监管治理一体化,由体外被动监管转为内嵌式主动监督;另一方面,需要借鉴国外"沙箱监管"经验,并对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服务渠道在内的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更新。  相似文献   

14.
虚拟货币是借助互联网数字技术形成的加密价值符号。虽然名为“货币”,但是由于它具有物理形态虚拟性、价值虚拟性、运行环境虚拟性等自然属性,因而注定无法成为真正货币。本文认为,从法律属性角度看,虚拟货币在本质上应当属于数据,但虚拟货币不同于传统的计算机网络数据,而是一种非中心化的新型数据。因此,可以在数据监管一般规则的基础上,结合非中心化数据的技术特性,设计关于非中心化数据的特殊规则,以实现对非中心化数据的有效监管,并最大限度地为分布式账本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营造充分的制度空间。  相似文献   

15.
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藏品有望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之一,但仍有一系列法律与规制问题亟待解决。数字藏品包括非同质化通证(NFT)及其指向的底层数字资产。若底层资产为数字艺术品,则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由于NFT基于区块链并以智能合约进行交易,具有唯一性、可验证性、可追踪性与不可篡改性,故数字藏品应视为物权法上的“物”,而智能合约则为区块链上自动执行的电子合同。为保证数字藏品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建议加强对数字藏品平台的准入与资质监管;逐步放开发行市场,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条件地逐步开放二级市场,同时加强风险监管;以及在法律层面为数字藏品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6.
2021年元宇宙横空出世,成为资本市场的兴奋剂、学界热议的聚焦点。然而对于如何定义元宇宙却是众说纷纭,本研究在厘清元宇宙运作机理与吸收前人研究经验的基础上将元宇宙定义为:以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为支撑,通过信息通信技术和智能设备把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耦合一体,依据自己的主观想象建构和再造的一个虚实融通的现实镜像世界。相较于传统的网络空间与实体的物理空间,元宇宙拥有技术叠加性、虚实相融性、具身沉浸性与实时交互性等鲜明特征。和三十多年前互联网的诞生一样,元宇宙必将深刻影响和改变人类社会,形成人类文明新形态。一是元宇宙会重构人类生存时空新场域。元宇宙将从单一的自然宇宙扩展到虚实并存的双重宇宙,作为现实世界的孪生形态与延伸部分,元宇宙在萃取与融汇现实世界的演进脉络与表象特征的同时,亦依托强大而厚重的科技力量,变革人类生存的时空场域。元宇宙给予人类以沉浸式地体验与参与历史事件、在有限生命时长内获得多维生命体验、提前搭建与预演未来生活的机会,从而促使人类在主观上感受到时间弹性与韧性的增强;元宇宙给予人类以在虚拟世界中全息复制物理世界、在物理空间紧张的情况下获得虚拟空间作为补充、开辟兑现与外化想...  相似文献   

17.
区块链数字代币全网分布,去中心化,取代传统系统信任;透明公开,不可篡改;可加密验证,被直接控制。在区块链财产机制中,不同类型代币的结构、内容存在差异。同质代币能互换,非同质代币不可通约;原生代币仅存于链上,与现实财产无关,非原生代币与链外财产密切关联。就基本属性界定而言,应区分数字代币本体与内容,针对前者一体展开。在本体层面,数字代币发挥着权利确认、价值储存、交易记录、财产流通等功用,具有显著的财产性。具体定性时,应立足物权客体持续扩张之趋势,考量数字代币可被直接支配、排除他人干涉、特定独立并能对外公示等特质,加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适宜纳入物权客体;且因可在不同的区块链钱包或账户间移转,无损价值,应视为动产。  相似文献   

18.
以自由化为基础的区块链技术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但当前缺乏规范区块链的国际法律制度,妨碍了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应用。GATS生效后,区块链才出现,但其技术流程符合GATS中计算机及相关服务下数据处理服务的要求。这为国际法规制区块链提供了可能。区块链的国际法规制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将GATS适用于包括区块链在内的数字贸易;其次,推动《服务贸易协定》中的数字贸易议程,以促进区块链自由化;最后,签署包含规范数字贸易问题专章的区域贸易协定。  相似文献   

19.
世界范围内形成热潮的非同质化通证(NFT)以及加密数字藏品是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资产确权方面的最新尝试。通过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的应用,使得非同质化通证具备了一定程度的物权特征,但与其底层数字藏品之间的关联却很难仅通过技术手段得以保障。分析加密数字藏品的法律属性与内生风险的结果,建议可对以非同质化通证为代表的区块链数字资产进行针对性立法,以保护其上承载的财产性权利;同时,对于非同质化通证与其底层数字藏品可能发生的在技术上、合法性上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疏离,有必要引入部分中心化和实名制的链外机制,如此才能化解加密数字藏品的内生风险,构建稳定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20.
元宇宙的形成标志着社会数字化发展进入高级阶段,也势必会引致对当前政府数字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创制。技术叙事中有关未来治理的想象,以及现实中基于商业资本运作下的“游戏”超域效应揭示了元宇宙赋能政府数字治理的可能性以及前景。以顶层设计与底层创新的上下衔接为基础,提出了以“原理-模式-载体-效能”为线索的逻辑理路。其中,元宇宙支撑构建的数字技术—经济混合规律体系作为治理原理为政府数字治理创新提供了原动力,而发展出的新型数字情境治理模式以“置换”和“仿拟”逻辑赋予了主体“在场”能力,并构建“自由人联合体空间”作为载体强化数字治理中人的主体性地位,最终实现以秩序正义为核心的治理效能。从当前政府数字治理的现实困境出发,构筑元宇宙赋能政府数字治理的总体方略:包括锚定真实治理需求、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以及耦合数字平台建设3条赋能路径,并形成以重点项目牵引、多元主体联动、多样智能治理连接、复杂智慧体系融入为特征的行动策略。未来,元宇宙赋能政府数字治理的关键还在于重视“脱域”视界下政府数字治理制度的逻辑转换,强化“游戏”情境下政务平台公共性的保障,以及警惕“超真实”符号世界的内生风险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反思并追问元宇宙如何在可预见的未来延续和复兴技术治理的辉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