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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以比较分析为主要研究方法,辅以规范分析、实证分析和历史分析,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美与中日各国金融创新情况比较入手,对2007年金融危机后各国在金融监管职能、金融监管目标、金融监管原则以及金融监管体制方面的改革进行横向比较,从中总结出金融监管改革的经验教训:坚持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辩证哲学的前提下,强化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注重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重点监控系统性风险、保证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结构相匹配,这是各国在金融监管改革中应坚持的思路。  相似文献   

2.
金融体系的系统性危机及目前治理的困境已经成为次贷危机检讨的重要内容之一。经历近30多年发展,宏观审慎逐渐成为系统性风险治理的新框架,并构成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宏观审慎监管体制需要确立中央银行在系统性风险治理方面的主导地位,并进一步加强对微观审慎监管的整合。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法律改革应引入宏观审慎监管以代替金融稳定,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地位,建立宏观审慎监管的决策机构,健全信息沟通机制。  相似文献   

3.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影子银行"泛指游离于传统银行监管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影子银行在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加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和系统性风险。次贷危机的爆发,使影子银行的风险及其监管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大焦点。针对危机中暴露出的监管问题,美国和欧盟相继出台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或相关指令将影子银行纳入其监管框架,并加大监管力度;FSB则强调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视角强化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并提出分类监管措施。借鉴国际经验并立足我国的实际,我国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应当注重实现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之间的有效平衡。  相似文献   

4.
构建科学的碳金融监管体系是保障碳金融交易有效开展的必要条件。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监管理论在监管需求、监管体制、监管效果等三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对探索碳金融监管体系和架构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登记监管等措施实施的实践经验来看,碳排放现货的金融属性决定了短期内可以将碳排放现货与衍生工具一起纳入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监管,长期则需建立相宜的监管规则。我国碳金融监管体系的架构应注重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结合,应在条件成熟时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的宏观审慎监管委员会负责识别、检测和控制系统性风险;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设立专门的碳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碳金融的微观审慎监管。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经营者行为模式、金融监管体制和国际金融监管的比较,指出有效防范危机与激励公平竞争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实现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匹配"。并在透视中国现实的基础上,论证了中国当前"分业监管"的必要性,明确提出通过确立中国金融监管目标安全与效率并重的定位,奠定基础逐步实现中国一体化金融监管体制,实现对金融监管信息的共享平台,在金融全球化中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来保证中国金融监管调整的前瞻性,监管功能有效性和向统一监管过渡的方向性。  相似文献   

6.
宏观审慎监管其实起源于上世纪末,但一直未得到相应的关注,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宏观审慎监管开始得到各国的重视,随之我国对宏观审慎监管的研究也开始进行。在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将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作为十大课题之一,并将宏观审慎监管作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的子课题进行部署,足以见得我国对宏观审慎监管的高度重视。我国的宏观审慎监管还存在许多问题,但这并不妨碍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将成为金融监管发展的未来方向和大的趋势。  相似文献   

7.
新时代我国金融监管策略创新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监管从金融诞生以来就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并随着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社会发展而不断优化和完善.不同于十年前国际金融危机所引发的金融监管改革,在新时代背景下,新经济、新金融、新业态、新技术所引致的金融监管问题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简单的趋严监管不一定能达到预设的监管效果,行之有效的解决思路应是拿捏好金融监管的"五度"问题,即金融监管的角度、广度、力度、高度和监管适度五个方面,进而探索金融监管在这五方面的创新思维与改革路径:即金融监管角度方面宏观上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观上要防范系统性风险,微观上要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监管广度方面要探索混业监管,并借鉴"监管沙箱",实现监管创新;金融监管力度上要坚持审慎性监管和弹性监管;金融监管的高度方面要保持前瞻性、主动性、穿透性监管思维;金融监管的适度即处理好监管与创新的关系,并采取包容性监管思维.  相似文献   

8.
金融全球化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是健全的金融监管措施.不适当的监管措施会构成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而审慎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全球化顺利演进的必要条件.本文首先探讨了金融服务全球化与金融审慎监管关系,论述了全球化背景下银行审慎监管的原则以及巴塞尔协议所确定的银行审慎监管国际标准.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9.
金融创新的产生对宏观政策的制定、金融市场运行、商业银行透明度都有影响,金融创新能够管理和控制金融风险,也能加剧金融风险的扩大,对金融稳定性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我国的金融监管应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间以及同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通过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准则的制定,借鉴国外金融监管经验,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相似文献   

10.
国际金融危机迫使法国反思并改革其金融监管体制。自2008年起法国陆续推出了《经济现代化法》、《银行金融监管法》等,对2003年确立的分业监管、机构冗繁的监管体制再次进行大刀阔斧的变革。此次变革核心点在于机构重整和权力强化:其进一步撤并简化了监管机构,合并了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监管机构,新设了审慎监管局和金融监管与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强化了金融市场管理局的权威,加大了监管力度,对金融衍生品、信用评级机构等实施了更为严格审慎的监管。  相似文献   

11.
论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如何认定犯罪中止,司法机关在办理中是仁者见仁,法学人士在讨论研究中是智者见智。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应以行为人自动停止犯罪并有效地阻止其他共犯利用其先前行为继续实施犯罪或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标准。  相似文献   

12.
对于行政许可违法的法律责任问题,人们往往是从行政许可实施违法的角度进行研究,而对于设定违法及其责任追究的探讨却相对薄弱。然而,行政许可设定一旦违法,其对相对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将会更大,因此,对许可设定的违法及其责任问题进行研究,以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不仅必要而且是非常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案件的深刻剖析,论述了认定合同的依据、广告行为的效力、公司与股东的责任以及公司主体的混同等重要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面面观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对贫困生帮助很大,同时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提出贫困生认定工作仍需要进一步采取各种相关配套措施,以推动和保障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好地开展。  相似文献   

15.
2012年3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修订《1930年关税法》的法案,以便对中国、越南等“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近几年,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处于高发期,金融危机加剧了我国外贸出口中遭受的贸易摩擦。应尽快转变原有增长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对少数国家的路径依赖,开拓多元化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以实现我国外贸战略的转型升级。  相似文献   

16.
关于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有入库规则说、平等受偿说、优先受偿说等几种观点。从立法目的、法律功能、法律成本和效率、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中国司法解释的性质和来源来说, 中国应选择优先受偿说的观点, 赋予代位债权人优先受偿权, 建立代位权上优先受偿权的现代理念。  相似文献   

17.
涉农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在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统筹整合作为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的突破与平衡,加之其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地方财政自主权的边界范围,因而属于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现有的政府主导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模式在实践中面临很大困境,而法治保障模式不仅具有价值必要性,更有其独特的制度优势。在"法治财税"理念的指导下,法治首先必须尊重财税规律、逻辑与模式,在此基础上,对中央及各省份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文件规范中与法治财税规范意旨不符的部分进行分析、审核和修正,以尽快建立稳定权威的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法治方略,顺应新时期民生财政的发展要求,并促进央地财政关系的优化。  相似文献   

18.
作为现代武术发展史上的一个高峰,民国武术置身于当时人们追求"科学"的话语背景之中。以"传统"为特征的国术(武术)与当时的"科学"话语形成了较大的反差与抵牾。国术界要实现以武图强的远大抱负,国术的"科学化"问题首当其冲。鲁迅与陈铁生的论战围绕国术是否有提倡的必要展开,一方面为国术的科学化做了舆论上的铺垫,另一方面也促使国术界开始反思传统武术的痼疾。进而,国术界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展开了国术科学化的改造,其实质是确立发展国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为国术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  相似文献   

19.
针对污染环境罪的诸多争议,在正确把握保护法益的基础上,一以贯之地寻求具体答案。承认生态学的人类中心法益观下的环境法益是本罪的保护法益,将环境法益与人类法益并列为本罪保护法益的观点,因缺乏对环境法益层次性的内在逻辑结构的认识而不具有合理性。2017年司法解释第1条的部分行为规定,通过对污染环境行为严重性的实质自然属性的规定,表明行为对于环境法益的实害结果;而部分结果规定则是通过对人身、财产等损害的判断,确认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损害后果。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对过失犯的强调在很大程度上省略了对间接故意的认定。  相似文献   

20.
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设立以来,由于其在立法上的功利性,立法表述的不完善,配套机制的不健全,使其在理论上的合理性存在了质疑,并在实际运行中陷入尴尬的境地,在法学界关于其存废、实施问题引起很大争议.笔者将从其立法的理论基础上入手,分析其合理性、技术性,并提出了一套通过立法表述的完善,配套机制的健全来限制本罪名在其实际运行中的消极作用的方法,使其合理性得到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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