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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司法是法实现的必然途径,是法治建设的核心环节。司法通过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宣示法律,引导民众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法律权威性,培养司法公信力。选择性司法和过分司法现象植根于我国现实土壤,其背后凸显的是司法权力的滥用,它扭曲民众对法的认知,妨害民众对法的认同,损害司法公信力建设。司法需要尊重和权威,更需要谦抑和自控。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才能抑制司法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2.
司法诚信代表着国家司法机关在广大人民心目中的公信力,实践中司法诚信缺失的现象影响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为此必须构建司法诚信的制度体系,包括建立司法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司法人员诚信档案制度、司法信息公开与反馈制度、量刑改革和案例指导制度、司法回访制度、司法不诚信的曝光与制裁制度以及改革与完善审判监督制度,以保障司法诚信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司法权威指的是司法判决获得有效执行,司法机关享有广泛的公信力,司法机关及法官的司法独立权获得确切的制度性认同,以及公民大众对于司法公信力的普遍认同。司法权威的建立以法律的权威为前提,以司法权权威性的建立为保证。在我国现阶段,通过司法过程的对话沟通树立司法公信力,是实现司法权威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我国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现状不容乐观:社会公众对法院与法官普遍缺乏信任,法院判决难以顺利执行,缠诉缠访事件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一些暴力袭法事件。此种现状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与司法权威的生成。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与政治语境下,应当从法院、法官与社会公众三个层面,以促进司法独立、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为核心,通过观念培养、制度改革以及规则构建等途径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5.
司法作为一个国家法律系统的有机组织部分,所具有的司法自治力、司法说服力和司法确定力,集中反映司法在法律生活中的信用程度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与认可程度。司法公信力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表征着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社会主体的规则意识和秩序形态,对法律权威的实现和扩展、法治意识的培育与发展、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建构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法治目标的实现需要树立起法律的极大权威,而法律的权威离不开司法公信力的保障。中国目前的司法公信力状况令人堪忧,因此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已成为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司法公信力植根于公正,其本质在于公正地为权利服务。实体公正由于具有相对性,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作用有限,而程序公正则与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联系。本文以程序正义为视角,在揭示司法公信力和程序正义关系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程序公正以提升中国司法公信力进行了论述,进而提出如下对策,即培育司法公信力需要司法程序符合中立性、平等对抗性、公众参与性以及终结性的公正要求。  相似文献   

7.
现代社会中的司法承载着树立法律权威、实现社会正义这一神圣使命 ,而只有具有公信力的司法才能很好地完成这一使命。司法公信力的取得不仅需要有适当的“软环境” ,而且还需要一定的“硬件基础”。能够产生公信力的司法是司法的“应然”状态 ,同时也是人们所追求的目标。而在司法权的实际运行过程中 ,由于司法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以及一些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的存在 ,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信息失真”。对此 ,一是要树立程序正当观念 ,二是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来制约权力的滥用 ,以遏制司法腐败现象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司法公信力问题呼声颇为强烈,与其将其定义为司法权力主体与社会公众之间信用关系,不如说是法治主义之下的意识产物。那么,既然作为法治主义的产物,以宪法权威之视角研究司法公信力似乎更为恰当。选择以宪法权威视角能够以更为清晰视角探究司法公信力问题,首先能够发现宪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具有内在关联,而后在此内在关联基础上探析可知惟有通过构建宪法政治体制、确保宪法地位以及唤醒公民理性意识三个方面方能达到构建司法公信制度之目的。  相似文献   

9.
司法公信力是在法治社会中树立法治权威的必备要素,也是促进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的优质资源。司法公信力不足在制度架构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不合理有关,也在深层次上反映出对于司法理念与法律适用的调试需求。从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长远规划来看,应当在维护法制统一,保证国家法律在民族地区得到普遍适用和严格执行的基础上,重视民族习惯法在司法中的地位,在法律适用上顾及关乎民族群众心理情感,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的民族习惯。通过创新与落实司法为民理念,提升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中的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0.
文章从司法公信力的“储蓄”与“损耗”视角出发,探讨近年来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热点案件对于我国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影响。通过以美国为例探讨司法公信状况与热点案件之间的关系,分析和探究完善我国司法公信力状况的路径。文章认为,以“储蓄”的思路重建司法公信力,能够推动整个司法体系和法官群体更加注重个案,尤其是关注热点案件裁判的社会效果,通过实现个案公正推动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相似文献   

11.
刑事申诉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程序,在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刑事申诉后,司法机关应当积极予以受理,但是我国现阶段对刑事申诉程序的重视还不够,刑事申诉案件提起主体混乱、刑事申诉案件管辖规定不明等。同时社会各主体的法律意识与法律信仰不够、司法不公开、舆论绑架司法、司法行政化色彩严重以及司法工作人员的释法析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突出,极大降低了司法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因此,我国刑事申诉程序应当选择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的模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保障司法公开与公正,正确引导媒体舆论,积极推进司法机关的去行政化,提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裁判释法说理的能力,积极树立刑事申诉中的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2.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信赖的能力,它至少包括三个必备的结构性要素:司法自制力、司法判断力和司法排除力。裁判文书作为司法公信力的载体,是在实践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切入点。它应当全面记录裁判过程,展示程序公正,以增强公众对司法自制力的信任和信赖;它应当论证说理,展示裁判理性,以增强公众对司法判断力的信任和信赖;它应当公之于众,展示透明理念,以增强公众对司法排除力的信任和信赖。  相似文献   

13.
鉴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供给侧改革背景以及规划法治对改革的助力功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发展规划法治的构建提出了坚持以良法善治为首要前提、尊重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机制的耦合、保证正当性在法治与改革间的双向建构、实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辩证统一以及确立法治构建全局化意识五项基本要求。基于改革需求,构建发展规划法治可选择以下实现路径:完善规划法律体系,制定《发展规划法》;严格规划依法行政,落实问责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健全规划司法救济机制;提高公众参与度,保障规划民主性;普及规划宣传教育,强化规划法治观念。实现发展规划法治,在为改革提供制度性保障的同时可助力改革发展,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必需,亦是构建发展规划法治价值之所在。  相似文献   

14.
确立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素,法律只有促进国家意志与民众意愿进行良性互动才具有生命力。如果民众不认同法律权威,那么法律就只是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并不能真正定纷止争。长期以来,围绕传统儒家思想与西方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如何将法律本土化一直是困扰民众认同法律权威的根源。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主要任务在于公开民主地制定良法,让民众监督执法,提高司法水平,改进司法权的运行机制,提高民众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共同构筑民众认同法律权威之路。  相似文献   

15.
司法问责是维护司法权威,修复因冤假错案而被贬损的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司法问责制度的合理构建离不开相应的理论支撑,因此,建立健全司法问责制度,有必要构架起司法问责的基本理论体系。完备的司法问责理论体系是由问责目的、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程序、问责措施、问责救济等基本范畴构成的,对这些基本范畴的正确诠释有助于司法问责制度的合理设计。  相似文献   

16.
"邓玉娇案"再次促使我们思考媒体与司法的关系。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理念和原则,司法独立对于防止权力滥用、保障自由和实现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过程中,媒体对于防止"冲突私域化"的图谋和抵制制度外势力的干预,保障当事人获得中立、公正的审判,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媒体报道也会对司法独立产生诸如"媒体审判"等的消极影响。我国的媒体审判问题有其特殊性,不宜照搬国外因应媒体审判的对策,而应在改革相关制度、推进司法独立、树立司法权威的基础上制订相关的具体制度,以实现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司法改革首要的价值目标是保障和发展人权,切入点则是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和必要条件。司法独立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经之路。在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中,应该逐步树立以司法独立为核心的现代司法理念,并使之贯穿于法律规则运行和法律制度构建过程的始终。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持续稳定以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历史选择和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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