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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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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殷泓 《21世纪》2013,(4):51-52
拆迁的话题总是引人关注。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取代了长期以来备受诟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迄今已两年多。征收补偿条例理顺了与拆迁有关的法律关系,然而,补偿协议的性质在实践中却引发了争议。条例第25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等事项  相似文献   

2.
1月21日,国务院向社会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于各方关心的拆迁补偿、公共利益的界定、征收程序、强制搬迂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必须以“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为前提;  相似文献   

3.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产物,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被《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代替)予以规范,“城中村”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其拆迁补偿方式及程序没有专门法律、法规予以规范,缺乏可操作性。根据《物权法》规定,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同拆迁城市房屋一样,非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不得拆迁、非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得拆迁、非依法给予拆迁补偿不得拆迁。当前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存在许多问题,必须认真贯彻好宪法和《物权法》关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精神,规范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行为,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产物,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被《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代替)予以规范,“城中村”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其拆迁补偿方式及程序没有专门法律、法规予以规范,缺乏可操作性。根据《物权法》规定,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同拆迁城市房屋一样,非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不得拆迁、非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得拆迁、非依法给予拆迁补偿不得拆迁。当前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存在许多问题,必须认真贯彻好宪法和《物权法》关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精神,规范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行为,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随着现阶段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各地因拆迁行为引发的争议越来越激烈。为了更好地协调城市发展与私人权益的关系,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简称《征收条例》,下同)。与先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较,《征收条例》无论在立法的价值目标、具体的实施机制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以《征收条例》和相关立法作为制度框架,构建并逐步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维权机制,有助于使得包括《征收条例》在内的上述立法得以贯彻实现,从而使得利益博弈在市场经济、法治国家的轨道上进行。  相似文献   

6.
房屋拆迁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是我国城镇房屋拆迁中的主要矛盾点之一。通过对司法判例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法院判决多数认为原告诉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于法无据,抑或认为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已随房屋评估作价。房屋拆迁的重点在于“地”,若仅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而忽视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无疑会引发诸多诉讼,乃至于阻碍城镇化进程。因此,在渐进式改革的背景之下,可以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试点,同时应当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将合理补偿原则作为补偿的基本原则,以此为基础建立一套独立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体系。  相似文献   

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实施,确实推动了土地制度发展,但是目前中国法律没有对商业拆迁进行专门的区别和立法,使得现实中的拆迁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强制拆迁和抗拆迁的案例,更严重的是出现了二者利益矛盾。本应该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征收已经演变成商业拆迁获得土地的主要途径。针对条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对策:一是扩大公众参与;二是明确补偿内容。  相似文献   

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了实质性进步,其表现为政府的立法理念明显转变,房屋征收和拆迁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化,征收及补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但是,该条例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其包括补偿款规定过于原则性,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没有明确规定,以及如何保障司法裁决的公正性等,这些问题需该立法日后逐步来完善。  相似文献   

9.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是立法理念和设计模式的转变。然而,由于公共利益界定的模糊、补偿依据的偏差以及救济程序的瑕疵,发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应然的价值功能仍有不少完善空间。可依正当性原则,在公共利益实质性判断标准的明确、补偿依据从以“建筑物”为中心到以“权益”为本位的转变、被拆迁人权利保护与救济程序的完善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相似文献   

10.
2010年1月底国务院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比新旧拆迁条例,"公共利益"是两者的最大不同点。新的拆迁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公共利益进行了实体内涵的界定并设置了程序上的审查,同时在第四十条中规定了涉及非公共利益的商业拆迁问题。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之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法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性质的定位存在着误区,表现在将补偿问题定位为民事法律关系.这种误区是导致补偿问题复杂难解的深层法律原因.拆迁补偿关系应该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拆迁补偿性质为行政征收补偿,政府才是真正的补偿义务主体,政府应直接对被拆迁人承担补偿义务.拆迁补偿应以公正合理补偿为基本原则,尽可能全面弥补当事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仅就补偿标准而言,公正补偿应体现民法精神,但不可将其与民事赔偿简单等同.  相似文献   

12.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乃民事合同,对此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应为无效且对合同当事人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2003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事宜,应适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应补偿”之立法,其实质是对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补偿,而土地使用权本身仅涉及土地出让金退还问题。补偿协议书中约定对房屋的充分补偿应视为是对土地使用权相应补偿权的行使。在对房屋充分补偿的前提下,再行主张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违反了“相应补偿”的立法意旨;主张对房屋占用范围以外的土地的补偿违反了土地在民法上的独立性。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情况下,并无“地随房走”原则之适用。  相似文献   

13.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正值国务院新征收条例施行一周年之际出台。而强制拆迁是该细则与此条例中的关键性制度。在我国土地所有制二元结构下,随着《物权法》的颁行强制拆迁问题日益严峻,公权力亦陷于困境。认定不法性强制拆迁的标准只能根据严格的"公共利益"标准,且在现行法下不宜适用"多数决"原则。因强制拆迁而受有损害的被拆迁人,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或合同债权等主张损害赔偿,也可以根据"不法管理"的准无因管理制度获得更为有利的救济。只有对私权救济有力,才能从制度上根本遏制不法性强制拆迁。  相似文献   

14.
行政赔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它直接关系到行政机关的信誉和公民的切身利益。修改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采用违法归责原则,但是违法归责原则的不足影响了公平正义的实现。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虽然在总则中取消了违法性的要求,但仍存在不足之处。行政赔偿制度可以借鉴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以过错原则作为违法归责原则的补充,从而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救济损害,维护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15.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对农村房屋拆迁进行规制。实践中,公共利益界定不清、拆迁程序不公正、安置补偿不合理、权利救济渠道不畅,是困扰当前农村房屋拆迁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尽快制定专门的征收法律,对征收集体土地和拆迁农村房屋两种行为分别做出规范,对拆迁补偿原则、补偿方式、拆迁程序、权利救济、法律责任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以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6.
新<婚姻法>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是我国婚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律救济制度存着严重的缺失,不利于对合法婚姻的保护和对违法婚姻的制裁.为了保护善意,制裁恶意,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在无效婚姻的效力上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权利受到损害的一方提供法律救助.具体措施如下:1、婚姻被宣告无效后,无过错方生活困难有权求对方给与经济上的帮助;2、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确保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得到合理的补偿;3、应赋予无效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4、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7.
建构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仅应从证据制度本身的完善来论及,更应将它放在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完善、民事诉讼结构理论和民事诉权理论中去理解和把握。基于此,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程序上应当这样建立:依当事人申请排除为主、法官依职权排除为辅;合法性发生争议时的证明责任,应由对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当事人或法院负担;排除的时间应坚持在审前准备程序阶段和庭审阶段为主,以二审和再审阶段为辅。  相似文献   

18.
城市房屋拆迁的实质为房屋征收(或称不动产征收),是公权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私权的合法剥夺,是政治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市民社会的干预。基于人权、自由、秩序诸价值的考量和公权与私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利益平衡之需要,以私权保障理念为基点对现行失范的补偿法律制度予以重构,对于构建一套合理的保障被拆迁人利益的拆迁法律、法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9.
广告代言人因违法代言行为造成消费者利益损害的①,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广告法》并未规定,广告代言人因此而逍遥法外。这对于消费者而言,显属不公平。根据公平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广告代言人应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0.
近年我国城市建筑拆除产生大量废旧建筑材料,因难以回收利用而被填埋处理,也由此引发一系列诸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占用土地的危害。废旧材料循环利用可避免不必要的生产过程,从源头上降低建筑材料产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目前国际前沿的建筑拆解技术可以替代建筑拆毁方式,是以最大限度回收利用材料为目标的系统化建筑拆除。通过制定细致严格的拆解计划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材料利用率,使建筑拆解获得良好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而碳排放权交易的实施将相除各种障碍,为废旧建筑材料拓展一条低碳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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