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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英美法系恶意补足年龄规则表明低龄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意具有推翻低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效力。在普通法判例中,由于行为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司法机关可以依据“青年折扣”量刑条款对行为人的罪责程度进行人为削减。在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启发下,我国刑法采用弹性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取代刑事责任年龄“一刀切”的立法。修订后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不仅有利于打击低龄未成年人的极端恶性犯罪,而且有利于实现保护社会利益和保障儿童权利的统一。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犯罪在我国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几年也不断上升,且所犯“罪行”越来越严重,大案要案不断出现,趋向成人化犯罪。解决低龄化犯罪最重要的是应当降低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年龄。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世界性难题。面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趋势,通观我国古代、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关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并基于维护社会治安和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适度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对于完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亦符合我国当今的社会背景和未成年人的成长现状。  相似文献   

4.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现象日益突出,但刑事犯罪低龄化的个案不能简单等同于未成年人认识能力的普遍提升。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不宜降低,否则不利于刑罚功能的发挥,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法律的稳定,也不符合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对于刑事犯罪低龄化问题,可通过扩充相对负刑事责任罪名、发展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建立和完善保安处分制度以及设立强制亲职制度等方式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5.
青少年“依法犯罪”案件频发导致了社会的愤怒与焦虑,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此起彼伏,《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民意予以积极回应,并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处理。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关系到多学科的科学评估和理性探讨。在我国应对青少年犯罪的刑事政策指导下,根据刑罚的局限性、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殊性、救济措施的多元性以及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律性,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应当作为应对犯罪低龄化的主要手段。在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的背景下,进一步明确专门矫治教育的适用条件,合理适用教育惩戒措施,增加监护人刑事监督责任,平衡惩罚与保护的边界,才是法律层面应对犯罪低龄化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具有重大价值,应由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和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的权利共同决定。基于此,国际社会已经制定了相关的一系列国际准则,对其作出了系统性的明确规定。我国不应降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应进一步分别提高并细化相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和减轻刑事责任年龄,明确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不应适用无期徒刑。  相似文献   

7.
随着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暴力触法事件的增多,社会公众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置争议不断,理论界更是展开了争鸣,涌现出了"维持论""降低论""补足说"三种观点,这三种观点均存在不足之处.维持现状、不作任何改变肯定是不行的,因为其既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扼制,不能达成刑法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之目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大势所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确回应了这一社会现实需求.但是,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实体性限制与程序性保障,兼顾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实现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仍是我们面临的一大挑战,尚有许多细节需要讨论.同时,我们应借助《刑法修正案(十一)》所提供的新的制度性空间,完善保安处分制度,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触法未成年人加强管教,避免放任自流以致其再危害社会.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十一)》审慎下调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有利于更好体现司法正义、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但这种寄托刑事立法的治理方式仍具有较强的“应急”局限。涉及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闻报道,集中体现了涉案人员低龄化、罪错行为危险性和不良习性恶化性等风险特征,暴露出社会、家庭、学校和司法四方面的多维治理短板。因此,单独倚赖刑事立法手段,长远难以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应当树立系统治理观念,以未成年人“两法”修订为契机,从司法层面严格限制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条款的适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分级规程、衔接和数字预防机制等方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支持和责任体系建设,以此巩固深化《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法成效。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在当前的刑事案件中占据一定的比例。但是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无论从指导思想还是在实践操作中都有着明显区别。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适当与否,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前途,而且还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试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划分入手,探讨我国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的基本原则,以及缓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0.
调整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是我国未成年人刑法改革的可行举措.个案中未成年人的罪行达到何等程度可定罪,完整理解我国现行《刑法》第17条就尤为重要.其中,罪行种类量定了客观危害的严重性,成为对未成年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基准;而不同年龄阶段测查未成年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可谓判定其负刑事责任与否的特定依据.全面理解该条还需考虑我国的国际人权义务,以便立足国情贯彻儿童最大利益的政策精神.尤其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我国应在实践中适度从严从紧控制罪行种类标准与不同年龄责任能力等法律标尺,并对非必须适用刑罚的未成年人在尺度上适当放宽,以依法把实际受追诉或定罪的未成年人数量尽量降至最低.  相似文献   

11.
梁上泉先生的诗 ,是一个时代的热恋 ,甚至是一个时代的风景。他憧憬美好 ,创造美好 ,追求美好。踏着铿锵音韵 ,至善至美、快乐地走入广大读者心田。他的作品感动了几代人 ,并将继续打动纯真读者的心灵。原由无它 ,只在于 :艺术之树长青  相似文献   

12.
所谓时代精神,就是一个时代的根本精神。我们的时代精神就是"非实体性"。在哲学上它表现为对于传统的实体——绝对理念、上帝、本原等实体以及永恒等实体性的解构;在政治上则意味着对于王权的解构,世袭制、集权制逐渐解体,而代之以非实体性的制度——民主制。民主的实质是对话、协商,只有在对话中才有真理,才有正义,也才有人的尊严和个人的权利可言。  相似文献   

13.
被称为“乐府双璧”之一的《木兰辞》,因其自相矛盾的内容和所蕴涵的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造成了对其创作年代与作者的众多争论。文章从历史背景与文化思想两个方面入手,确认它的成诗时代应在北魏孝文帝改革之后。  相似文献   

14.
根据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肯定了中国铜石并用时代的存在,论述了中国铜石并用时代的特征及分期。对“青铜时代分期”和“青铜器分期”的区别与联系,青铜时代和青铜器的具体分期,也有新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年龄,是人的生命构成的要素之一。不同年龄阶段的生命特性,对作家的创作产生着不可低估的潜在影响。年龄又有时序年龄、生理年龄与精神年龄之分,在文学史上,有许多伟大的诗人、作家,会保持其超越性的精神年龄,创造出非凡的艺术成就。  相似文献   

16.
只有到了21世纪初,新诗才比较彻底地完成其中国化、草根化过程,开始成为中国年轻一代的真实心理需要与精神追求,完成一个自下而上、逐步升华提高的过程。网络诗歌、地方性团体与新红颜写作是当代诗歌的三支建设性力量。当代诗歌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出于中国诗人们的自由的创造。  相似文献   

17.
大众传媒上有许多文学的消息,可是没有文学本身。这是我们这个时代文学生活的一种形式,而且是多数人熟悉的形式。这个时代文学生活的另一重大方面是娱乐、娱乐的文学,包括从侦探、武侠、言情、科幻到新的玄幻、穿越等种类。但娱乐文学与我们真实的人生经验联系不多,或者说基本没有联系。娱乐文学的另一特点是大众拥有巨大的话语权,但各个专门的领域内大众所占有的权重需要重新考虑。文学不仅仅是娱乐,还应该更为深入地理解人的复杂性,解释其他学科无法揭示的各种微妙的、纠结的人生波澜,发挥出改善人生经验的巨大潜能。文学的特殊聚焦点是日常生活的各种细节,文学必须深入到这个层面,不仅关注社会历史,同时还关注人生。  相似文献   

18.
本文探讨了信息时代工业设计的使命,指出了工业设计的侧重点应向以计算机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品设计方面转移,论述了在保持生态平衡、合理利用资源、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设计思想和"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指出了信息时代设计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9.
我们已经身处网络时代。网络时代的信息爆炸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乃至人本身,由此产生一系列由信息引发的问题。人本质上的信息向度被扩大,人同物质世界与信息世界的关系发生变化,网络时代的人形成一种网络理性。这一切造成了网络时代“自我”的严重分裂。这是人类的新危机,也是我们在网络时代“创造自己”的新机遇。  相似文献   

20.
学院时代美国大学的学术自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美国高等教育史上,通常把南北战争爆发之前这段时期称为学院时代。在此期间,美国高等教育仿效欧洲尤其是英国模式而建立,与欧洲大学的学术自由传统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然而,由于条件所限,此时美国大学及其教师所享有的学术自由却十分有限,他们为争取学术自由进行了艰苦的努力,并取得一些局部性的胜利。考察学院时代美国大学的学术自由,有助于更加全面而科学地理解美国大学学术自由的发展及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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