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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8 毫秒
1.
我国香港地区的民事专家证据制度长期面临着专家证据被滥用、专家证人缺乏独立性等问题.2009年4月2日,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正式生效施行.新规则收紧了对专家证据的司法控制,通过赋予法庭案件管理权以阻止不必要的专家证据进入诉讼程序,明确专家对于法庭的优先职责,设立单一共聘专家证据制度等措施回应了上述问题.尽管这些改革措施与英国专家证据制度相比具有很大的类同性,但在微观制度的具体构建上仍然体现出香港司法界独立、审慎地对待既有经验之态度.从比较考察的角度审视,香港专家证人制度与我国内地鉴定人制度在改革思路上呈现出了共同的取向.  相似文献   

2.
鉴定结论必须经过质证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由于专家证人与鉴定人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作证方式不同、作证对象不同、作证的主体确定性不同、法律后果不同,鉴定人与专家证人所担负的权利义务不同,在开庭审理阶段鉴定人角色转换为专家证人。由于专家证人虽具有证人的一般特征,但专家证人由于其专业性又有别于证人具有特殊的效力。专家证人仅是鉴定结论的提供者,其出庭质证是为了证实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专家证人本身不应成为证据种类,而应该建立诉讼法中的专家证人制度,保障专家证人的诉讼权利,以实现实体程序上的公正。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建立专家证人制度等特殊诉讼规则不但必要而且可能。中国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专家证人制度的建构思路包括制度统一性,权利平衡性,内容完整性,形式合法性。中国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专家证人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专家证人说理彻底原则、专家证人选聘制衡原则、专家证言采信理性原则。中国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专家证人制度的设计应当贯穿适应理性证据特点的正当性与原则,从制度的主体、行为、法律后果三个层面进行架构,具体包括专家证人的选定、专家证人的权利与义务、专家证人的出证规则、专家证言的采用规则、专家证人制度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相似文献   

4.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对专门、专业性的问题作出说明和判定,各国都建立了专家证人制度.我国虽然也有专家证人制度和专家意见制度,但现行的这些制度都不足以解决当事人和法官面临的技术难题.为了更好地完善专家证人制度以及更好地利用专家协助办理案件,同时,使鉴定人和专家证人在相互交叉结合使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作用,需要将两者有机结合,而这种结合需要以建构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证人制度来支撑.  相似文献   

5.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证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专家证人作为证人的一种,其出庭作证需要一定的条件;它和一般证人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在我国,由于许多因素的影响,不宜建立和移植专家证人制度,而只能借鉴专家证人制度的合理之处,对我国鉴定人制度进行改造。  相似文献   

6.
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制度弊端评析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存在严重弊端,不少学者主张用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来取代现有的鉴定制度。文章通过研究英美法系国家司法改革的最新动态,发现专家证人制度本身也存在不可克服的弊端,认为我国在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不可全盘照搬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制度改革必须走制度融合的道路。   相似文献   

7.
中国新民事诉讼法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形似美国的专家证人,但又因两国诉讼制度的差异而只能在现有规定基础上对美国专家证人制度进行选择性借鉴,建立准入前的严格审查、参与中的证据开示制度,设置出庭义务并厘清其证明力和采信标准。另外,在与鉴定制度的关系上,可以根据专家辅助人发挥作用的不同进行类型化归纳,使对鉴定意见进行质疑的"鉴定人—专家辅助人模式"和鉴定人缺位情况下的"专家辅助人模式"分别发挥其作用。  相似文献   

8.
针对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存在的若干缺陷,从现行的民事诉讼的答辩、举证时限、证据交换、举证责任分配、证人作证等制度方面入手,提出了进一步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诉讼更多地依赖于包括鉴定结论在内的科学证据。在这一背景下,为了适应庭审的需要,专家辅助人制度应运而生。作为民事诉讼中新创设的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仍需进一步的完善。应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资格及专家意见的效力,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以使这一制度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是对被告人正确定罪量刑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六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其中证人证言是最古老的证据形式之一,是刑事诉讼中使用最普遍的证据。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案件事实的查清都离不开证人证言,这是因为犯罪这种社会现象是发生在一  相似文献   

11.
通过考察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制度中有关专家证人的资格和选任、专家证人的功能和性质、对专家证言的可采性规定、专家证人的出庭和法律责任,以及考察并比较大陆法系鉴定人制度中有关鉴定人的资格和选任、鉴定人的功能和性质、对鉴定结论的可采性规定、以及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询问、鉴定人的法律责任等问题,提出了在鉴定人出庭、鉴定结论的可采性规定及加强鉴定人责任等方面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实施使我国司法鉴定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集中体现在司法鉴定机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的确立,赢利性成为其最大的特点。然而无序的司法鉴定收费对弱势群体的证据采集形成障碍,急需建立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制度以适应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制度的模式选择应为界于国家福利型和社会主导型的一种中间类型,并立法对受援对象、条件及法律援助主体做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3.
刑事司法鉴定制度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环节。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存在不少弊病 ,有违司法公正和提高效率的诉讼价值目标 ,必须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4.
论证人证言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两个证据规定的颁布,使得一系列旨在规范证人证言审查判断活动的证据规则得到确立。而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诉法修正案,又对证人出庭作证问题确立了程序保障规则。由此,对证言笔录证据能力的限制、对非法证言的排除规则、对证人出庭作证的明确要求,以及对证言印证规则的接受,构成了中国证人证言规则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证人证言规则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还需要克服一些来自司法体制、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方面的困难和挑战。  相似文献   

15.
无论英美法系或是大陆法系,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均是被运用最为广泛、最为普遍的证据。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关键。然而,我国现行的证人作证制度存在缺陷,导致证人出庭率低,证人即使出庭作证,证言也得不到充分质证,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证明作用,直接影响了法官查明案件真相,最终损害了司法正义。本文从证人制度的现实缺陷人手,认为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是一项公法上的义务,是直接言词原则、诉讼公正原则、诉讼效益原则的必然要求,并参考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构建新型的关键证人作证制度,以期对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汉昌 《南都学坛》2001,21(5):77-82
司法鉴定质量影响着司法公正。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关键靠制度。我国目前的司法鉴定制度因其自身缺陷 ,已经不适应司法改革的实际需要。为此 ,有必要借鉴国外司法鉴定的有效做法 ,尽快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司法鉴定人从业资格认定制度、科学界定鉴定人的性质、明确鉴定结论的证据属性、改造现行的鉴定人主体制度、赋予当事人选任鉴定人的权利、完善鉴定人的回避制度、改革鉴定结论的质证和采信程序、考虑设立鉴定证人制度、明确规定鉴定人的鉴定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鉴定人过错赔偿和职业保险 (或职业互济 )制度。  相似文献   

17.
反垄断是最需要专家的法律领域之一,因此,专家证人在现代反垄断诉讼中的使用非常广泛。但专家证人的地位与作用与普通证人不同,专家证人有资格方面的要求,一般只有专门研究反垄断法的经济学家或法学家才有资格作为专家证人。专家证言必须可靠并且契合案件事实。与专家证人资格有关的信息、与经济学有关的知识应当在诉讼过程中予以披露。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司法鉴定的独立、中立和公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我国目前司法鉴定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 ,提出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独立和中立实现司法鉴定公正的价值观念。针对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发表了不同意见 ,提出了完善我国司法鉴定体制、以实现司法鉴定的独立、中立和公正的立法、司法构想  相似文献   

19.
直接言词原则与刑事证人出庭作证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诉讼制度要求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贯彻直接言词原则以便于查明案件事实,而直接言词原则要求刑事证人必须出庭作证;我国相关刑事立法与司法实务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在刑事审判实务中检察机关提供证人证言笔录成为证人作证的常态;在刑事立法上建立有效的证人作证传唤制度、完善对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强制性措施和制裁条款的规定等成为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实证研究表明,未出庭证人书面证言在质证、审查和认证上存在适用困境。具体表现为未出庭证人书面证言采信率低、法院认证理由片面模糊、错误适用证据审查规则、对其是否具备证据资格认定相左。原因在于,未出庭证人提供的书面证言存在天然可信度缺陷,私主体自书证言缺乏明显可识别的标志,学术界对其可采性存在分歧,直接言词原则被过度强调而书面原则的价值被不当贬低。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趋向完善和诉讼环境发生质变的过渡阶段,规范书面证言制作、质证、审查、认定规程,增强书面证言的可信度和可采性,是激活书面证言应然证据价值,缓解书面证言高使用率和低采信率矛盾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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