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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对于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除了公共产品用地,都必须实行产权市场化的改革,将不具有自由的转让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化为具有自由的转让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土地所有者)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占有者都企图通过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获得更多收益,三方的收益实际上是对同一潜在收益的分割,三方利益目标具有冲突性,因而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制度变迁的路径取决于各自的谈判能力,是三方博弃的结果。现行的制度安排,使那些厌恶风险或风险中性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占有者倾向于进入公开土地市场交易或继续占有土地使用权,而偏好风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占有者倾向于进入灰市交易。灰色土地产权交易虽能使资源配置效率有所提高,但结果却使市场失去公开、公正、公平和公信。因此,必须进行相应的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和土地市场创新,从而制止土地产权的灰色交易。一是降低土地市场的交易成本,提高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占有和使用成本,加大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灰市交易的惩罚成本。二是在国有企业改制成企业重组过程中,必须按照促进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要求,进行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规则的创新。三是清理各种土地收费项目,原则上取消一切土地收费,使土地收费转变为地租或地税形式存在,并强化土地税收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2.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活跃,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的行为日益增多.如何搞好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本文试图就此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3.
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共同构成国有土地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法律上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定位与现实生活中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差异很大。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殊功用,回归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本来面目,具有正本清源的作用。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终极目标下,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收益金仅是过渡形式。比较国有土地市场供应出让、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三种形式,克服经营性划拨土地使用权弊端的唯一出路:逐步强制出让。  相似文献   

4.
培育城市土地市场的关键和突破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建立城市土地市场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抓住其关键和突破口,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作者指出,尽管土地交易市场有多种形式,其实质都是产权的交易,因而土地产权的明晰及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乃是培育城市土地市场的关键;而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则是最终建立起完善的城市土地市场的突破口。依据这一思路,本文对国有土地产权主体的法人化、中央与地方对城市土地财产权的划分、界定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的规范化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阐述。  相似文献   

5.
因公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应界定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于补偿层面,应确立出让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二元化的补偿规范体系。对提起收回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须退还剩余年限的出让金和按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对提前收回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须对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投入给予适当的补偿。对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市场价格补偿时,需将因政府投资等因素致该土地使用权极差地租提高而产生的增值利益返还给社会,由社会从事公益事业。提前收回原因的公共利益要件和收回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应准用房屋征收制度的相关规制。  相似文献   

6.
高校土地的转让引起了在较多的争议。实现高校土地有条件的转让,这不仅是高校发展的需要.更是城市建设和土地制度改革的需要。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高校土地是不能转让的。要实现高校土地的转让,关键在于对当前的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变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一、绪论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归国家所有,主要用于非农业方面,另一部分(城市郊区)归农民集体所有,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归国家所有的那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各工商企业、学校、机关、部队等。这些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向国家申请,由国家划拨。申请获得批准的单位就可以取得一定量土地的无偿使用权,而且是无限期的使用权。当市区土地不敷使用,需要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时候,则由  相似文献   

8.
高校土地的转让引起了在较多的争议.实现高校土地有条件的转让,这不仅是高校发展的需要,更是城市建设和土地制度改革的需要.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高校土地是不能转让的.要实现高校土地的转让,关键在于对当前的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变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城市土地市场的模式大体由一、二级市场构成。一级土地市场是指由国家垄断经营,是政府与企业或政府与个人之间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二级土地市场是指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经过对土地进行开发、改造后,再次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使用者,是  相似文献   

10.
我国城市土地市场存在着土地供应总量失控、土地隐形市场大量存在、土地价格扭曲、寻租活动盛行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城市土地产权制度设计上的缺陷。要解决我国现行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在明确所有权主体的前提下,必须围绕强化土地使用权作为市场交易的权利主体,增强土地使用权的排他性,降低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成本,促进土地使用权自由转让。  相似文献   

11.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开始确立,房地产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当前有很多问题已露出端倪,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在过去传统的土地管理体制下,靠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自己已无力开发使用,于是将大量闲置的土地私自转让或出租。2、以“联建”或“联营”等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即以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作为联建或联营的条件,一方出地,一方出钱,开发后进行联营分利,或各分得一定比例的建筑面积。3、外商以“合资”的方式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即中  相似文献   

12.
论土地使用权的资本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是我国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彻底走向市场经济的最终历史任务。它可以打破目前我国农村半市场经济、半自然经济的家庭经营格局 ,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我国特殊的国情 ,土地市场将以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的形式出现。因此 ,国家应采取各种措施 ,加快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3.
培育和发展我国城镇土地市场李植斌土地是一种不能再生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它的稀缺性要求我们有效而合理地开发与管理。长期以来,我国对城镇土地实行的是行政划拨与无偿无期的使用制度,企事业单位所需要的土地由政府按项目无偿划拨,土地没有被纳入生产成本,导致各企事...  相似文献   

14.
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是土地所有者向土地经营者和使用者有偿让渡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市场。土地出让是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为此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的行为。受让人取得的是一种具有独立意义的土地使用权,它包括所有权中古有、使用、收益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能。这些权能又表现为以下民事权利:对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权、出租权、抵押权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经营和进入流通的第一步,因此,出让市场亦称为土地市场中的一级市场。出让市场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出让,一般为20年至70年,可称为批租市场,这种形式适用于长期用地需要,其价格就是一次性付清的若干年地租。另一种是大地使用权的短期出让,可称为年租市场,其价格就是逐年缴纳的地租。  相似文献   

15.
“隐形地产市场”的分析与对策兰虹所谓“隐形地产市场”是指在我国城市中,以隐蔽或变相形式进行的国有土地划拨使用权的出租和转让等非法交易活动。这种隐蔽的或变相的非法土地交易活动,是我国的法律所禁止的。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也曾三令五申加以禁止,但始终是禁而...  相似文献   

16.
土地要素流转机制缺位是我国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双层经营体制的根本缺陷。实行土地使用权资本化 ,是现有制度约束条件下建立健全我国土地要素的流转机制一项选择。它把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所产生的潜在收益予以贴现 ,并以此作为使用权的资本价格进入市场交易 ,从而推动土地要素的流转。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的基本形态有两种。在 30年承包期制度约束下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比较低 ,然而 ,它却是实行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的起点。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是南京市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7.
土地要素流转机制缺位是我国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双层经营体制的根本缺陷.实行土地使用权资本化,是现有制度约束条件下建立健全我国土地要素的流转机制一项选择.它把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所产生的潜在收益予以贴现,并以此作为使用权的资本价格进入市场交易,从而推动土地要素的流转.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的基本形态有两种.在30年承包期制度约束下,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比较低,然而,它却是实行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的起点.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是南京市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8.
张磊 《理论界》2010,(2):47-48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呈现城乡二元体系并存的现象,因此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有了一些难点。本文对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问题和流转问题进行了探讨,重点研究了城市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化问题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物权的冲突关系。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利用土地。”这是我国第一次把土地公有和在此基础上使用关系的现实,在宪法中固定下来。这一规定,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土地加以利用或经营的权利。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公有土地的使用权。现就土地使用权的历史发展过程;新中国土地使用权的产生和发展;在我国设定土地使用权的原则;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特点和土地之有偿使用问题;试加论证。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土地市场及其法律调整杨秋林,张待水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通过进入土地市场,最终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的大流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土地市场的积极作用,限制和消除土地市场中的消极现象,建立和健全土地市场的法律制度,并对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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