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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转型期中国乡村的传统秩序正在经受着市场经济的冲击,呈现为机制观念的转变、人际交往的疏离、权力关系的演变与独立个体的崛起。城乡的巨大流动使得独立的个体在纠纷处理上具有足够的自由与话语权,不再受制于乡土秩序的约束。乡村纠纷因流动而出现了解决上的"无主地带",进而刺激了乡村"混混"的"暴力救济"与纠纷解决上的"丛林法则"。乡村基层组织"悬浮"于乡土之上,不再具有支配乡村个体的机制与力量。"调解"失去了其固着的乡村组织结构与秩序保障,随之也失去了其应有的效力,原有的"实质性调解"被弱化成了"表象性调解"。 相似文献
72.
《行政诉讼法》第50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正是依据这一规定,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得以确立。然而,行政审判实践中“变相调解”现象却一直没有停止过。如此高的调解率既缺乏法律依据,在形式上又违背法律的明确规定,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因此,笔者认为,我们不能逃避事实,而是应当适应现代行政理念的发展,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73.
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的治安调解是大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化解民间纠纷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其作为两类不同性质的调解,基层公安部门和民警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它们应有作用的发挥。基层公安部门通过实现警民联合调解,做好两者之间衔接,就可以有效地解决在调解纠纷方面出现的不堪重负现象。 相似文献
74.
75.
日本的调解制度有着与传统日本社会连贯一致的、地方性的发展轨迹.每一次法律制度的改革,其动力并不完全来自法律的自身逻辑,社会的发展需要才是其主要的源泉.调解制度与审判制度相结合,有效地弥补了日本司法制度的不足,降低了司法成本,缓解了社会冲突.在当代中国,法制建设也应根据社会的发展需要循序渐进地推进,避免将法治化进行功利的、简单的、意识形态的处理.以往曾作为"东方经验"的中国调解制度应在这一改革进程中激发活力,承担新的功能. 相似文献
76.
77.
行走在宽阔、平坦的观音山新城大道上,拔地而起的商务办公楼、宾馆、酒店、别墅等在阳光映衬下分外夺目;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百花齐放的新市民集中居住区也更是吸引人们的眼球。观音山新城之所以有如此独特的魅力,主要是因为江苏省南通市观音山新城党工委以"心连新"工作法为抓手,使党组织释放出了最大的活力。组织网络"连新"观音山新城党工委在辖区建立了以"民事调解、家政、维修服务、法律咨 相似文献
78.
王钢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6(1):32-35
作为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传统调解制度在我国社会历史进程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中国传统调解制度在具体模式上与现代调解存在很大差异,如调解员的介入方式和主持调解的过程。此外,中国传统调解模式并非都是以当事人为主导,中国传统调解员在很多时候会对调解程序及实质问题进行主动掌控,比如给出实质性建议等。 相似文献
79.
正当程序理念是英美法系法律思想、法律传统的体现,是公民个人所享有公平的最低限度标准,也是人类对正义理想的追求。从正当程序角度审视瑕疵证据的补正和合理解释,通过分析我国司法实务中对瑕疵证据的补正和合理解释的适用情形,说明在立法和司法上对正当程序的偏离,进而回归瑕疵证据本身,以后来看其对正当程序的影响。 相似文献
80.
种子不是初级农产品,是农业生产资料,属于《产品质量法》意义上的产品.其致害的一般情况是瑕疵担保责任,由《种子法》调整,该责任对合同关系的要求束缚了其发展,对合同关系抗辩的突破是其发展趋势;其致害的特殊情况是产品缺陷责任,由《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规范,该责任能够有效解决极少数情况下的种子致害纠纷,而一般情况的减产、绝收导致的经济损失无法通过侵权法获得赔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