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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波 《社会观察(上海)》2006,(6):32-33
法律与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一般的口角纠纷.邻里的磕磕绊绊等,应当互相谦让.“小题小做”。但有的事却应当“小题”而“大做”,因为这些所谓的“小事”背后其实隐藏着深刻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需要予以及时解决而非作无谓的容忍。法律上的“大做”,特指以诉讼方式解决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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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摩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6(4):27-31
八股文可以分为大题和小题两类。仅从题目本身不能判断一篇八股文是大题抑或小题。一般而言,乡会试所考的是大题;而小题则有两种:一为童生所考的题目,一为八股名家出于技痒而为。名家的小题八股文可与小品相媲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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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昭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61(4):73-82
明代以来有关大、小题的划分依据,基本上有考试级别、题型、题意和制义修辞四种,每一种都涉及小题的某一方面的特性,各种依据之间有时也有相抵触之处。每一位论家在谈及小题时也仅是采用其中的某一、两种。选家与考官对待大、小题的不同立足点,尤其应该引起重视。对这四种划分依据的深入考察,不仅有助于了解明清时期的科举体制,而且对于认识明清制义的修辞形态、审美风尚及其与明清时期的文化关联,也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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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书于明万历间的《金瓶梅》,深受其时风行文坛的小题文的影响。小说借日常生活中的棒槌、银子、绣鞋等诸多琐碎物事为"小题",不仅以这些物事的出色运用来实现"提挽钓渡"的结构艺术,而且还借这些物事的隐喻意义来"小题大做"和代言,揣摩人物心态,从而最终实现了整合小说结构、呈现情节波澜、塑造人物性格的艺术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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