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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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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央环保督察、地方政府回应与环境治理取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央环保督察以一种“高位推动”的跨层级治理方式增强了环保执法刚性约束力,由此刺激出各级地方政府多样化的回应方式与治理取向。基于府际关系理论建构的“督察—回应”分析框架对地方政府回应中央环保督察的行动逻辑考察发现:在环保考核的压力下,地方政府采取消极的“一刀切”回应方式,虽能在短时间内缓解中央环保督察所带来的问责压力,转移“治污”主体责任,降低公众对环保约谈的关注度与社会舆论的放大程度,但由此衍生出的多重次级风险不仅会弱化地方政府公信力,也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而作为一种积极的“切一刀”回应取向,既实现了精准治理、典型治理和分类治理的有机结合,也有助于提升地方环境政策执行绩效,实现环境“治理有效”。“一刀切”转向“切一刀”意味着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逐渐提升,更是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
在环保督察的政治背景下,基层政府的组织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表现为基层政府环境治理的“共谋”结构被规制,环境治理上升为基层政府的中心政治任务。通过对山东省中镇“污染搬迁”的案例研究发现,基层政府的环境治理嵌入到多重组织逻辑——完成任务逻辑、资源约束逻辑、避责逻辑和公益逻辑的复合作用之中,表现为“拼凑策略”和“目标嵌套”的行为样态,基层政府的环境治理呈现为被动性、摸索性和权变性。作为高位权力的环保督察虽然调适了基层政府的组织环境,使环境治理成为基层政府的强治理事项,但基层政府“赋责不赋权”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观。基层政府应合理调整环境治理权责分配机制,建立程序公正和公众赋权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格局,以真正推进基层政府环境治理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3.
区别于以往以“督企”为特征的环保政策,以“督政”为核心的中央环保督察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致力于纠正常规环境治理机制下的地方环境政策执行偏差。研究发现,中央环保督察对企业环保投资具有持续显著的促进作用。作用机制检验显示,以环境处罚力度提升为代表的合规效应是中央环保督察促进企业环保投资的主要机制,而以政府环保补助为代表的激励效应并不显著。拓展性分析发现,中央环保督察对企业环保投资的促进效应在低行业竞争及督察“回头看”地区的企业样本中更为显著,且能够有效缓解以往环境治理中的“政企合谋”问题。因此,在未来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加强环境政策执行监督,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常态化。  相似文献   

4.
在政府主导型环境治理失灵的背景下,研究“地方主体”参与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在提出“互动式治理”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阐释地方主体的互动逻辑及其实践理路,发现本地公司生态精英及其适用技术的有效运用,当地民众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地方性生态知识,以及两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是环境治理取得成效的主要原因。地方主体双向互动中完成的环境治理工作摆脱了“压力型体制下”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困境和工作低效的难题,扩展了“政府主导”单一角色的治理困境,实现了环境、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共赢。  相似文献   

5.
地方政府动员型环境治理的出现具有重要意义,意味着中国环境治理出现新格局,环境问题改善出现新契机。浙江省“五水共治”中的水环境治理是典型的地方政府动员型环境治理。以“五水共治”“模范生”H市为案例,以生态嵌入论为分析视角,将传统生态嵌入式环境治理作为参照系,透视地方政府动员型水环境治理的运作逻辑,发现治理实践未能形成理想的生态效应是因为治理行动的重要结构要素具有以下性质:治理主体构成单一且具有“离地性”、政治性;伦理及价值层面,自然被过度客体化;治理目标缺乏系统观;祛地方化的科技应用;考核指标体系缺少对生态系统的综合考虑,约束机制局限在行政体系内部等。地方政府动员型环境治理向生态嵌入式治理的转变,需从优化治理主体结构、生态伦理、治理目标等层面入手。  相似文献   

6.
未清晰地认识和定位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者的关系,未处理好三者的分工与衔接,是造成我国环境多元治理模式难以落实的关键问题。究其主要原因在于过分依赖传统政府管制模式的路径,以致政府在环境治理中起主导作用而轻视企业、社会公众作为治理主体的力量,导致其他治理主体参与环境治理法律机制的缺失。比较分析三者存在的障碍,提出落实环境多元治理模式法律保障的建议,从而构建起三者相互协作、共同治理环境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7.
本文将2016年首轮施行的中央环保督察制度视为一次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DID)考察该制度对企业“漂绿”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中央环保督察显著降低了被督察地区污染企业的“漂绿”水平,但因传统政绩观的惯性影响,经济绩效考核压力会弱化该制度的微观政策效果。进一步分析发现:环保督察期间,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加强环境执法促进企业改善环境信息披露;企业“漂绿”水平的降低仅在法治化水平高、行业竞争度高以及媒体关注度低和非政治关联的样本中显著;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政绩考核机制有助于克服传统政绩观对该政策的负面影响。本文丰富了中央环保督察对企业环境行为的影响研究,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中央环保督察制度提供了理论启示。  相似文献   

8.
生态环境治理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为治理污染,我国政府制定诸多环境政策,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这表明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治理,也显示出我国环境治理的严峻性。环境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具有较强的负外部性,其赋予环境的消费非竞争性和收益非排他性,政府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偏好,以上特征使得政府在治理环境过程时权责不清、环境治理缺乏动力的现象频繁发生,增加环境治理的困难。环境分权、环保立法是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能否在激励机制与问责机制方面激发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动力,降低环境污染水平?文章探究环境分权和环保立法对环境治理的影响,并分析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对环境治理的动力机制,在此基础上,以长三角27个中心城市为样本,选取2003—2019年市级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对环境治理的影响,同时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动态效应检验、安慰剂检验等验证文章研究结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环境分权激励政府进行环境治理,有效降低长三角环境污染水平,并对环境污染滞后三期发现环境分权对环境污染具有明显的滞后作用,其影响具有长效性;相较于环境分权而言,环保立法对长三角城市群环境污染的作用较为微弱,并通过动态效应检验、增加控制变量和安慰剂检验等角度进行检验,使结果更为可靠;值得注意的是,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政策组合的环境污染治理动力更为显著,两种政策组合对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高于两者单独的政策影响。因此,文章从建立区域环境协调治理联动、强化法治建设、激励各主体环境治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环境治理政策建议,持续发挥环境分权在长期治理污染的作用,完善区域环保立法标准体系,强化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的合作治理互动效应,增强环境治理动力。文章从市级层面视角分析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对环境治理的动力机制,并通过实证进行一系列检验,丰富市级层面环境治理研究,并通过多角度稳健性检验验证环境分权与环保立法对环境治理的影响,为地方政府治理环境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9.
以社区为平台的社区内多元主体合作的环境治理模式已成为当前最行之有效的环境治理模式之一,目前国外基于社区合作的环境治理模式总体上呈现去行政化趋势强、多元主体参与程度高以及环境政策充分支持的特点,而国内基于该模式的环境治理实践则更多的呈现出能人治理导向、行政化导向和内部互动缺失趋势,通过比较分析两者在制度层面、多元主体参与和资源配置方面的差异,结合我国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参与制度、加强非营利部门和志愿者的管理以及在政府主导下加大多元主体参与力度的管理意见。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一项重要类型,专项督察在我国环境治理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视为一次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法探究中央环保专项督察的治理效应。研究发现:中央环保专项督察的效果较为明显,能够有效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中央环保专项督察的效果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在督察结束后仍保持显著的正向效应;严厉高效的压力传导机制与透明及时的信息公开机制是中央环保专项督察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整改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1.
环境污染对居民健康的负面影响已被诸多研究所证实,然而环境污染侵害的远不止公众健康。利用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系统考察居民感知的居住地环境污染状况对居民的政府信任度和政治参与行为的影响。主要研究结果显示:居民感知的居住地环境污染严重程度损害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但不会抑制居民的政治参与行为。居民感知的居住地不同环境污染状况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信任度的影响存在差异,居民感知的空气污染严重程度对中央政府信任的影响比对地方政府信任的影响更大,而居民感知的水污染严重程度对地方政府信任的影响比对中央政府信任的影响更大,这主要源于居民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不同环境治理责任的不同判定。环境污染状况对不同区域和居住地居民的政府信任度的影响存在差异,空气污染损害居民对中央政府的信任主要表现在东部地区、城市地区,而水污染损害居民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在东、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地区均有表现。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提升有助于增强其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信任,而互联网使用强度的增大降低居民对中央政府的信任,也会抑制居民的政治参与行为。因此,环境污染治理关系到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应下大力气进行环境污染治理,建立公正透明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强化对民众感受的调查研究,以增强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政治参与。  相似文献   

12.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互促共进,前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题中的应有之义,也是实施该战略的助推器,后者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新的契机。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可归因于相关主体责任缺失,既有地方政府"主导者"角色缺位,也有部分地方企业不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甚至污染或破坏环境的因素。另外,农民环保意识淡薄,非政府组织参与治理的能力有限等因素亦不容忽视。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现乡村社会的全方位振兴,亟待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地方企业、农民、非政府组织、农村社区等"利益攸关者"各司其责,且"多元共治"。其中,地方政府切实承担起"主导者"责任;地方企业需强化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农民应增强治理主体意识;非政府组织需提升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农村社区则应发挥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场"优势。  相似文献   

13.
农村环境治理既是农村农业发展的奋斗史,也是我国环境保护的显微镜。 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农村环境治理历经了政策空白、制度初创、领域开拓、全面加速和总体深化五个阶段。 贯穿始终的转换逻辑主线是,治理理念中价值取向从环保边缘转向美丽乡村、政策思路从碎片思维趋向系统工程;治理结构中制度设计从单一性到多样化、主体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合作、供给从项目建设到长效持续;治理技术中技术逻辑从工程主义到适用技术、组织方式从粗放管理趋精细治理。 下一步,要客观面对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主要挑战,理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政府投入与群众动员、设施建设与长效管护、末端治标与源头治本等问题,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乡村画卷。  相似文献   

14.
投入产出视角下工业技术创新的环境规制协同效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技术创新是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重红利"的必要途径。为此,构建环境规制影响工业技术创新投入产出的三阶段分析框架,利用中国2002-201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35个分行业面板数据,使用动态面板系统广义矩估计(GMM)方法,在区分行业间污染排放强度波动趋势异质性的条件下实证检验环境规制对工业技术创新投入、产出的非线性影响及分阶段作用机制,找寻工业技术创新的环境规制最优协同区间,进一步引入交互项模型分析环境规制、创新投入、创新产出之间的交互影响与协同效应,以综合探究工业技术创新的环境规制协同机制。研究结果表明:(1)除在污染排放强度为递增样本,环境规制与创新人员、资金投入均呈现"U形"关系;(2)环境规制与创新知识、产品产出均呈现"倒U形"关系;(3)虽然在全样本中存在创新投入产出分阶段协同作用的最优环境规制区间,但中国现阶段环境规制水平还处于各曲线拐点左侧,远低于协同区间水平;(4)在创新技术研发阶段,存在环境规制与创新资金投入的协同效应,在创新技术转化阶段,存在环境规制与创新知识产出的协同效应。目前,中国工业行业整体环境规制水平仍然较低,为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应提高环境规制强度,针对不同工业行业制定环境规制滚动修正、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环境规制对工业行业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5.
以新环保税制为背景,将环境保护税与政府其他环境规制行为结合起来,运用演化博弈理论,研究地方政府与排污企业的策略互动行为,并将公众举报纳入政府收益函数当中。基于地方政府及排污企业不同策略间净收益的大小,得到12种演化路径,以此为基础将企业减排创新的过程分为发展、成长和成熟期进行数值仿真。结果表明:政府监管强度对企业减排的影响程度视后者减排净收益大小而定,而前者强弱与否主要取决于监管成本的高低;企业减排发展初期过低的环保税率并不会引致企业进行减排技术创新;减排成长期的企业进行减排创新的决策则视政府策略而定;处于成熟期的减排企业则会主动进行减排技术创新。因此,在多种规制工具并行的前提下,政府应视企业所处发展周期的不同制定环保税率,同时辅以一定的税收减免和补贴力度,以降低企业治污成本,促使排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向减排技术创新演化。  相似文献   

16.
在排污费改为环境税的背景下,为研究环境税率的最优设计,从组织行为的视角,利用演化博弈理论,建立地方政府和排污企业的演化博弈模型;在静态环境税率的基础上提出环境税率动态调整机制,并验证该调整机制抑制演化过程中波动的有效性。结果表明:环境税率动态调整是必要的;适当降低经济指标权重并提高环境指标权重、提高环境税征收强度、降低政府监测成本均能有效提高排污企业采取完全治污策略的概率,生产规模较小以及初始治污力度较高的排污企业最终采取完全治污策略的概率较低。认为应改善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加强税收部门和环保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适当提高环境税征收强度;加强对小生产规模排污企业的监管。  相似文献   

17.
村容整洁""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村的公共环境卫生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存在差距.我国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大致经历了"自发性治理模式""干预性治理模式""外包化治理模式"三个阶段."干预性治理模式""外包化治理模式"并不是最优化的治理模式,其自身缺陷使得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极易出现"张弛无序"现象.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是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的必然选择.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自治具有制度依赖性和技术依赖性,应以自治管理制度构建和农村环保技术开发为突破口;自治应注重"量力而为"原则,不能排斥市场行为和社会参与.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法治体系构造应以制度完善为切入点,改变城乡分治的立法局面,出台与我国法律规定相配套的实施制度,引入人工智能、地理信息和远程监控技术,创新生态环保监管执法方式和格局.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的德治功能应当通过双向激励性宣教、农村人口结构优化、乡规民约重塑予以实现.  相似文献   

18.
在实践上,我国环境治理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治理难题;在理论上,“吉登斯悖论”的共时性冷漠造成环境治理的宏观困局,“邻避效应”闲环式的理性逻辑带来环境治理的微观困局.因此,迫切需要树立自上而下的生态政治理念,着力以下几个方面构建生态型政府:从加快推动环境治理的法制化进程;增加环境治理的财政投入,创新环境治理制度;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层面的广泛生态政治参与,建立多元协同的环境治理格局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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