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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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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改革三十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社会情势瞬息万变,法律要充分地发挥其调整社会关系的功能,必须对之做出回应。因此,司法改革仍然是任重道远。程序正义就是当前司法改革过程中倍受大家关注的对象。因此,在当前条件下,有必要对程序正义、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程序正义的功能以及如何实现程序正义等问题进行进一步探讨的厘清关系。  相似文献   

2.
现代司法理念的重塑——回归程序正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其程序与程序所实现的实体是两个互相无法包容的价值体系.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程序正义却始终没有得到重视,这大大影响司法作为解决纠纷、实现社会正义的功能的发挥,也阻碍了当前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重申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是当前司法改革所无法逾越.  相似文献   

3.
网络民意有序参与司法是新的时代背景下推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内容。程序正义是公正、权威司法的前提和基础,是任何参与司法的外部力量必须遵循的一道底线,由此成为网络民意参与司法的基本限度和现实制约。程序正义、程序理性及其正当程序机制,为网络民意非理性因素提供过滤机制,为网络民意实体正义倾向和实质推理进路提供平衡机制,从而促成并推进网络民意对司法的有序和有效的参与。  相似文献   

4.
正义是全部司法活动所追求的首要价值。正义可以笼统地被区分为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更侧重强调令行禁止、定纷止争的实体合法性(实体正义)方面,对程序合法性(程序正义)问题缺乏足够的关注。程序正义由于与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相左,亦不相容于当下的司法实践。探讨程序正义的价值及本土化问题,对当今的中国司法改革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以程序正义为分析视角,就程序正义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价值进行探讨,指出程序正义具有合理分配利益、保障公民权利、防范国家权力滥用、和平解决冲突和有助国际司法协助的价值。  相似文献   

6.
从当代有代表性的正义法理中提炼出适用于法官思维与司法过程的内容,组成一种指导法官司法裁判的正义思维系统,是当今司法哲学的一项重要理论创新.从正义的前设到正义的范围、区域与相对性,直至正义的原则与具体权利、利益、底线、程序标准,最后回归正义的神圣与宪政的标准,法官在正义的思维中实现正义的裁断.  相似文献   

7.
司法改革30年来,虽有丰硕的成果,各种法律制度都在不断完善和成熟中,但相比较,实体法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程序法发展速度,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比比皆是。但程序正义恰是实体正义的基础,程序正义是我国司法改革中重要环节,也是实现法治的必要条件。因而中国在发展法治的进程中,在权利本位的社会中,必须确立程序正义思想,并以此作为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理念,将程序正义参透到司法程序申每一环节申.  相似文献   

8.
程序正义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核心。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中,罗尔斯将程序正义分为完善的程序正义、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和纯粹的程序正义三种不同类型,以程序正义、尤其是纯粹的程序正义作为正义原则证成与实现的基础,使程序正义取得决定实体正义的优先地位。但在后正义论时期,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发生了"去程序化"转向,从单纯重视程序正义转向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  相似文献   

9.
程序正义是一项要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实现的价值,没有程序正义,也就很难实现实质正义.也正是由于对程序正义的漠视,最终导致了本该可以避免的佘祥林冤案,从该案的全过程可以看出刑讯逼供、法院先定后审的审判程序、有罪推定、疑罪从轻以及没有正确对待民愤是违反程序正义的具体表现.只有从根本上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在司法实践中遵守程序正义,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真正实现法治社会.  相似文献   

10.
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其中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核心。罗尔斯将程序正义区分为纯粹的程序正义、完善的程序正义和不完善的程序正义三种类型。根据罗尔斯的程序正义理论,程序公正可以被视为纯粹的程序正义。程序公正的衡量标准包括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公开、司法效率这四方面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1.
法理学视野中的程序正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述在法理学视野中,正义是人们追求的崇高理想,它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而程序正义就是实现这一理想的手段和过程.认为理解程序正义必须认识程序、法律程序及其特征;程序正义的内涵与三种分类;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即程序正义决定实体正义、程序正义相当于实体正义、实体正义决定程序正义;程序的正义性标准就在于是否体现其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分权制衡机制之价值论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分权制衡机制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研究,一是事实层面,一是价值层面。价值层面的研究是以人和人的需求为依据展开分析,对分权制衡机制的正当性进行论证。刑事诉讼中的分权制衡机制之价值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其作为刑事诉讼主体自由保障机制的价值;二是其作为诉讼公正实现机制的价值;三是其作为诉讼效益促生机制的价值;四是其作为对立关系缓释机制的价值。由此,我们不应当仅把刑事诉讼分权制衡机制视为权力制约的方式,而要全面认识其在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意义,并在制度构建中充分贯彻和体现分权制衡原则,使该机制能更好地发挥功用。  相似文献   

13.
刑事辩护制度是现代刑事诉讼对诉讼正义追求的结果。文章探讨了刑事辩护制度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保障功能,认为刑事辩护制度的运作,保障了被指控人的主体参与者地位和对等的诉讼权利,有助于法官中立和程序自治,从而促成程序正义的实现。同时,刑事辩护制度的展开,完善了控辩对抗机制,通过对抗揭发案件真相,并提供多样化的法律选择,从而最终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以实体公正为本位、忽视程序的相对独立价值常常会使实体正义的实现陷入困境,说明程序正义是具有独立价值的。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应该都是我国法治实践所追求的目标。  相似文献   

15.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程序价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白冬 《南都学坛》2004,24(1):91-94
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程序公正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支柱。没有调查取证权的律师辩护,根本无法支撑起以程序公正为理念的诉讼活动。我国刑事诉讼出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对案件结果的负价值的考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这不仅破坏了我国刑事诉讼的民主品格,也使我国的辩护制度陷入危机之中。全面、正确地理解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价值,便成为完善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前提。  相似文献   

16.
程序正义及其价值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程序具有两个层面的价值:外在性价值和内在性价值。程序正义是程序的内在性价值。程序正义的标准有:科学性、中立性、平等性、公开性。程序正义在法治实践中有着重要价值:程序正义对于保障和实现人权具有重要意义;能更好地促进法律的实施和遵守;有利于法制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什么样的法律才是正当的法律,社会应当制定怎样的法律?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的域界,这都是一个十分重要而无法回避的问题。从伦理学上的"正当"观念入手,分析法的正当性评价与选择方式的一般构成,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包含着"法的制定方式"、"需要的种类"、"评价与选择的主体"等要素的分析模型,就能揭示由于主体、客体、需要等诸方面的差异性而形成的冲突状态。"局外人仲裁程序",为法律及其存在方式的正当性评价和选择提供了程序标准。  相似文献   

18.
历经40年发展,我国的刑事司法取得重大进步,最重要的是刑事诉讼立法的进步,关键是不同时期立法价值追求的与时俱进和伴随时离时合的实践。1979年起我国刑事司法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追求裹挟于打击犯罪之中的真实再现,注重实体公正。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程序公正开始制度化,但实践效果不理想。2012年《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是1996年程序公正制度化的再推进,是在人权保障层面上的新展开,但办案人员在某些个案中基于法外利益考虑而置程序公正于不顾的做法仍在延续。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改,有对程序公正和人权保障的促进,也有对反腐败法治化的呼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刑事司法的价值追求在既往基础上继续拓展,最终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司法的公信力,在立法推进、司法能动、当事人参与和民众关注下,要把人权保障、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整合到中国人对刑事司法的信任与司法权威的自觉彰显之中。  相似文献   

19.
对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正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指出了程序正义的内容及作用,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实施程序正义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进行阐述,并进一步给出了民事诉讼程序正当化的具体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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