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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法院的行政事务管理是任何国家的法院系统无法回避的问题,而审判工作与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是有着不同的规律性要求的,为保障法院的有效运行,各法治国家在不同司法体制和历史文化背景下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司法行政体制,主要有两类模式:一是完全独立于法院,由专门的司法行政机构进行管理;二是由法院主导下的相对独立机构对司法行政事务进行管理.而目前我国法院系统的行政事务管理则没有认识到其与审判工作的不同要求,需要作相应的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2.
二战结束后,中国收复了台湾,国民党政府在台湾设立了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恢复了清末以来的行省建制,同时又对其行政体制的许多方面进行了改革,本文系统论述了台湾省行政体制的建立、演变、特点等。有利于人们对台湾现行体制的了解。  相似文献   

3.
我国环境行政管制存在着管制不足、不力和不能的困局。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的提出及我国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立法体制,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提供了机遇和社会政治基础。与环境行政管制制度的扩张与强化相比,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行政监管体制规定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行政管制的监督和制约主要体现在行政机构内部监督与问责、人大监督与督促、司法监督与督促、公众与社会监督督促四个方面;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确立了公众参与的环境法基本原则,作出了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予以专章规定,保障了公民在环境公共治理中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4.
香港特区政制体现行政主导,行政与立法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行政主导制受到挑战,行政与立法之间存在紧张关系,主要原因有立法会认为间接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认受性不足、政党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不同关系形成张力、行政会议协调作用未发挥与执政联盟缺失等。通过循序渐进推进行政长官普选的顺利进行、在"一国"前提下引导和规范香港的政党发展、增强行政会议沟通作用与扩大管治联盟等措施,可以缓和香港特区行政与立法之间关系的紧张,促进香港社会以及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关系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5.
民国时期的兼理司法制度是在新式法院设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在县级地方政府所推行的一种临时性司法救济措施 ,其组织形式包括审检所、县知事兼理司法、县司法公署和县司法处制度等 ,其实质是以县的行政长官主持和负责司法审判事务。该制度向传统司法模式回归的内在价值取向与采用近代司法体制的外在形式追求之间的矛盾决定兼理司法制度不是所谓的兼理司法法院或兼理司法院  相似文献   

6.
自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成立以来,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共出现过三种定位,即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使部分司法行政权的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定位转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职能和领导体制、法院地位的变化等。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上述因素已经发生变化或消失,因此需要重新确定我国司法行政机关的定位及职权配置问题。  相似文献   

7.
汉代法政体制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汉代法政体制伴随廷尉的设置而逐渐形成.廷尉是汉代最高司法机关,但并非唯一有司法审判权的机关,丞相、御史、尚书等行政长官亦兼理司法.汉代所创制的疑狱谳报、录囚、杂治(议)、春秋决狱、秋冬行刑等制度,对中国封建法政体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中国封建法政体制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得到重大发展。中央审判机关廷尉扩大为大理寺,尚书官逐渐向隋唐时期的刑部演变,御史台作为中央监察机关,其司法监督功用不断强化,审判职能亦明显加强。皇帝掌握着最高的司法审判权,对司法审判活动的干涉和控制较前更加频繁和强化。中央机关基本上各有专司,但又都参与司法实践,这标志着法政体制逐渐走上司法行政与审判分离而又彼此牵制的道路,为隋唐法政体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9.
抗战全面爆发后,中共领导下的陕甘苏区改名为陕甘宁边区,在政权体制上也由苏维埃制转变为民主共和制。陕甘宁边区的政权体制,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形式设置上,基本仿行与衔接国民政府的相应政体。但在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的运行模式上,陕甘宁边区则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苏维埃时期的体制。可以说,陕甘宁边区的政权体制融合了苏维埃体制、国民政府政体及西方议会制度的各种特点,从而成为中共领导下的一种新的政体模式。陕甘宁边区的政体模式为新中国政权体制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原则和基本经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体制的雏形,并在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中一直产生着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0.
我国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曾几度划归政府司法行政机关,1982年以后又回归人民法院.为了适应深化行政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有必要进一步探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的归属问题.基于人民司法制度的历史和一些国家的惯例,以及对司法行政管理现状的利弊,认为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应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  相似文献   

11.
政治选择与实践回应:民国县级行政兼理司法制度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中国司法与行政合一,清末民初进行了司法体制改革,以期依照司法独立的西方宪政原理建立起从上至下的新式独立司法机关.但历经多次改革,基层政权建立独立司法机关的政策未能彻底实现,县级行政兼理司法成为民国时期主要的基层司法体制.县级行政兼理司法类似传统中国县衙审判方式,其形成原因固然有经济拮据和人才缺失的解释,但更主要的是由于中央与地方司法改革的不同特点,该制度代表的行政司法合一的综合治理式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在民国时期的基层社会尚具备生命力.基层司法制度变革的困境昭示了近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12.
社会的发展已改变了中国传统的农村秩序,使农村法治陷入困境。针对造成该困境的原因,我们可在法律信仰、法治秩序主体、行政司法体制、民主参与机制等多方面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3.
一、“公、检、法、司”实行司法分权制原则是我国人民民主司法体制的组织形式我国法律规定,统一的国家司法权划分为各个组成部分,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行使。这是司法分权制的司法体制。分权制,就其学说的原则来  相似文献   

14.
社会变迁中的农村法治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的发展已改变了中国传统的农村秩序,使农村法治陷入困境.针对造成该困境的原因,我们可在法律信仰、法治秩序主体、行政司法体制、民主参与机制等多方面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5.
略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是行政长官负责制,即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与立法既相制约又相配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其行政地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同,但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以及货币发行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使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有了新的充实。今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该逐步实行行政长官以及立法会全体议员均由普选产生,同时应逐步规范政党活动,协调政党关系  相似文献   

16.
北宋司法监察制度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北宋司法监察制度由独立监察机构的监察、中央行政的监察以及司法体系内部监察三道监察网构成,其设置内含不少合理之处,对合理司法,提高效率起过一定积极作用.但观其具体实施则弊端重重:整个体系中没有一个单一行使监察职能的监察机构,司法职能与其他监察职能往往相混;司法监察实际分为两套几乎不相干的体系——地方监察与中央监察,使地方监察受不到中央控制;行政对司法的监察使得司法监察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沦为行政的奴婢.而这一切的最终症结在于封建专制,封建专制体制使监察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相似文献   

17.
河南尹是曹魏、西晋和北魏迁都洛阳以后首都所在郡即河南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河南尹的职掌除如同一般地方官拥有民政、治安、司法、人事等职权外,同时还拥有特殊职责,如参与朝政,参加军事行动,或受朝廷临时派遣等,兼有地方行政长官和中央高级官员的双重身份。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之分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即 :分权制衡理论、程序正义理论和司法效率理论。审判与司法行政之分离的立论根本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中 ,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的职能分工不明 ,不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司法审判的本质是判断。实现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 ,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因此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进行改革 ,将法院的司法鉴定业务、裁判文书的强制执行权和法院内部的其他司法行政事务分离出去 ,主要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以便法院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相似文献   

19.
公众参与司法是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公众有序参与司法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我国现行公民参与司法制度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形式层面而实质参与缺位,这主要表现在参与主体的公众性低、法律规定范围内参与渠道单一、参与流于形式。公众参与司法的正当性基础主要体现在公众正义感与精英主义的平衡、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契合、体现协商民主的价值。但公众参与司法应受到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的限制。当前,"自上而下"的"国家主导"与"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这两个方向的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公众参与司法"双向互动"模式,而这一转型又指明了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方向和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20.
在基本法框架下,澳门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其高度自治权由全国人大通过基本法授予,形成行政长官主导政治、行政与立法相互配合与制约、司法权独立行使的政制架构。为全面推进特区的社会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须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社会管理,推进产业多元化,以实现“一国两制”下的共治与善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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