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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叶金强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02,39(4)
我国《合同法》制定之时有意识地引入英美预期违约制度,但引入之后其便与履行抗辩权制度纠缠不清,引发法律解释适用之难题。大陆法系的拒绝履行制度和履行抗辩权制度与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相对应,二者之间存在着实质的一致,因而完全可以将现行相关规定纳入大陆法系相应制度之中。鉴于我国系大陆法系的法律模式,宜将《合同法》第108条、94条第2款定位于大陆法系的拒绝履行制度,使其与第68、69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一起,共同应对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所欲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曾青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5)
预期违约救济制度起源于英美判例法,它更为明显地体现了合同法所追求的诚实信用、公平、效益等原则。预期违约制度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合同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国新的《合同法》对大陆法系传统概念加以扬弃,吸收英美法系中的合理因素,引入预期违约制度,将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李友勇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4(4):55-57
我国新《合同法》吸收借鉴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在《合同法》第94条、第108条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但较之英美法,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在构成要件、适用条件、救济方式诸方面均存在缺陷,削弱了其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4.
黄宇峰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4,24(4):21-24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分别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的传统制度 ,我国《合同法》经过借鉴和吸收 ,在其第 6 8、6 9条和第 94、10 8条分别规定了我国的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这填补了原立法上的空白 ,固然是一大进步 ,但不分清优劣利弊 ,简单地把两种制度揉和在一起 ,在适用过程中难免会产生许多问题 ,并会导致这两种制度的传统优势难以发挥。 相似文献
5.
马晨清 《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03,7(4):13-15
我国《合同法》引进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体现了《合同法》的适时性,前瞻性,然而预期违约制度规定的比较粗浅,并未区分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而是将两者混同在一起。《合厨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发生部分重叠,引起法律适用上的混乱,笔者建议完善预期违约制度,删除不安抗辩权。 相似文献
6.
谢琼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2):67-70
随着合同实践的深化,英美法系国家率先以判例的形式创造了预期违约制度,大陆法系国家在其成文法中也逐渐形成了类似于预期违约的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集两大法系之大成,将预期违约分为预期非根本违约和预期根本违约。我国《合同法》中建立的预期违约制度尚存有体系安排不合理、构成要件不明确、判断标准不具体、救济方法不完备等问题和不足,有必要通过学习CISG对之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李孔斌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0(1):61-64
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另一方能预见其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下,法律允许受损害方采取一定方式进行救济的制度.在大陆法系,有相应的救济制度解决相同的问题.我国现行<合同法>在规定大陆法系有关救济方式的同时,再行引进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引起一定制度上的重叠和缺陷. 相似文献
8.
我国不安抗辩权借鉴了大陆法系国家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也吸收了英美法系国家的预期违约制度的一些合理之处,体现了大陆法和英美法日趋融合的时代潮流,但难免存在不足之处。基于此,试对我国《合同法》不安抗辩权制度作一探析,以期促进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9.
陈翀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9(6):100-103
不安抗辩和预期违约分别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法律制度,在保护守约方使其提前获得救济,防范合同成立后至履行期到来前出现的履约风险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合同法中不但赋予当事人不安抗辩权,还建立了预期违约制度,对此学者们存在诸多争议。我国合同法以大陆法为基础,并吸收了国际立法在预期违约上的先进之处,设计出符合我国实际的不安抗辩和预期违约制度,二者之间的过渡衔接合理,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系。 相似文献
10.
徐琴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5,25(2):86-88
我国《合同法》引入了具有典型英美法传统的预期违约制度。预期违约规则对我国现实经济活动产生积极意义,并完善了合同法理论体系,充分体现了引入该制度的必要性及其制度价值。文章重点论述了预期违约制度对合同保全制度的弥补功效。 相似文献
11.
霍富强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2006,(2)
按照英美法系的合同理论,合同违约包括实际违约和期前违约两种形态。期前违约的本质在于期前违约方侵害了对方的期待利益,对此合同相对方有权获得法律救济。我国《合同法》在继承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也引进了期前违约制度,但对期前违约制度的规定却存在很多不足特别是在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协调上出现很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合同法》做出适当的修改。 相似文献
12.
效率违约制度是以理查德·A·波斯纳为代表的经济分析法学派提出的一种违约理论,鼓励人们在违约收益大于履约收益的情况下违约,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我国《合同法》恪守大陆法系“契约必须得到遵守”的传统.没有引入效率违约,违约责任的首选方式是实际履行,在实践中造成了一些困境。本文通过对效率违约制度的介绍,探究效率违约制度的理论基础,从而分析在我国建立效率违约制度的可行性,希望在《合同法》修改时能引进效率违约制度,从而促进我国违约责任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14.
冀诚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7(1):17-20,94
论及我国合同法现实违约行为的具体类型,民法学者的意见众说纷纭。以台湾民法处理类似问题的研究成果为借鉴,可以发现,为了与合同法中"不履行合同义务"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结构相一致,应该在解释论上将现实违约行为划分为"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两个基本类型。其中,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履行迟延,不完全履行包括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在例外的情况下,债权人对受领或协助等义务的违反也可构成违约。 相似文献
15.
孙宏涛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6(2):103-106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因对方的违约而受损害的一方应当怎样获得救济,历来是合同法的基本问题之一,在大陆法系中通常将实际履行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介绍了源于普通法系的效率违约理论,希望通过借鉴该理论中所包涵的效益原则和经济分析方法,为我国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替代理论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考模式,完成从实际履行到损害赔偿的过渡。 相似文献
16.
徐琴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3,23(5):99-102
我国合同法有限制、创造性地吸收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规则,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预期违约制度。合同法总则第94条第2项以及第108条明确规定了预期违约的救济方法。文章在分析预期违约救济方法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现楼按揭贷款预期违约救济方法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
17.
刘丽君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1):77-80
效率违约作为经济分析法学的代表观点之一,突破了传统违约理论的范畴。实际履行原则的限制使用和合理预见规则的适用,使效率违约成为可能。效率违约理论对效益价值的青睐有一定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8.
刘廷华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3):137-141
对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基于精神损害专属于侵权法、防止滥诉、难以量化、违反可预见性以及带有惩罚性等理由,目前的通说仍持反对意见。但以上理由无一成立。相反,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完全符合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也是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然要求,它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鼓励交易;而且,英、美、德、法等很多国家的立法例都在一定范围内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承认。因此,我国也应允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9.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运用违约责任的基本原理着重分析了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即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归责原则等。结合我国目前的劳动就业状况,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立法之时,对这些基础性问题的深入研究更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