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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通过对样本城市考察,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已陷入困境,不能满足被征收人知悉征地信息的需要。一方面,被征收人自身因多种因素无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现知情权;另一方面,行政机关怠于充分履行征地信息公开义务,甚至通过各种途径规避公开征地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法效果不彰、维稳压力、行政主导型的征地模式是导致上述困境的主要原因。为了纾解上述困境,有必要构建合理的征地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立法方面,可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或制定规章扩大主动公开征地信息的范围,规范征地信息披露流程,并明确制裁措施;执法层面,须设立征地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中公布征地信息,供公众免费查阅;理念层面,行政机关应坚持将“阳光征地”作为构建征地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的指导准则。  相似文献   

2.
征地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程序较多、资金量大、周期较长,工作十分艰难和复杂.针对高校新校区征地问题,主要论述了征地的步骤和程序,重点分析了几个关键环节,对征地工作具有现实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3.
关于征地拆迁,法律关系主体是作为征地拆迁方的国家和作为被征地拆迁方的土地相关权利人,二者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实地调研发现,当前征地拆迁中常涉及三类主体:农户、开发商和政府,由于开发商介入征地,征地拆迁中的补偿标准逐渐由政府规定标准转变为农户与开发商的协商标准。通过对开发商介入的征地拆迁模式的发生机制和实践后果展开分析,发现该模式训练了农民的谈判能力,被征地拆迁的农民正在成为土地增值收益的分享者,而调整措施的缺失将会导致这部分群体转化为土地食利者阶层。  相似文献   

4.
根据行政自制理论,在集体土地征收领域,行政系统通过内部审批、外部协商、专门督察三个方面形成该理论的实践机制,即土地征收审批程序、非强制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及专门机关的土地督察。上述三种行政自制实践机制尚不成熟,存在土地征收审批程序内部控权制度闭环自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缺少实质协商空间以及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内部监督功能受限等问题。需从优化土地征收审批程序的组织结构与征收主体参与机制、恢复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非强制优势以及加强国家土地督察程序法制化与督察能力建设等方面加以完善,以实现对地方政府土地征收权力的有效控制。  相似文献   

5.
共和国头30年间,我国的国家建设征地制度与征地实践逐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征地制度正是形成于集体化时代,并直接影响着以后的国家建设征地制度.我国现行征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集体化时代的延续.当前征地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或多或少地带有集体化时代国家建设征地的影子.全面深入地理解我国的征地制度,需要关注包括集体化时代在内的60余年间乡村土地征用的实践历程.在征地问题引发日趋激烈的社会冲突的今日,总结集体化时代国家建设征地实践的得失利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铁路运输部门既是一个民事主体,同时也是一个行政主体。铁路客运关系是一种公私法的竞合关系。自乘客进站之时起,乘客与铁路客运部门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竞合关系。由于现实生活中人们对铁路部门行政主体身份的认识模糊和我国现行铁路行政法规的缺位,导致铁路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权力时,缺乏公法和私法上的合法依据。据此,未来的《铁路法》改革需要在一种公私法结合的研究视野下展开。  相似文献   

7.
高速公路建设征地中政府的角色与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征地本质、高速公路特点对政府征地的要求、高速公路征地中相关利益者关系等的分析,得出政府在高速公路征地中承担着决策者、执行者、监督者和服务者的四种角色,需要找准角色定位,担负起应有的责任的结论,进而针对当前高速公路征地中出现的征地难、建设单位征地成本高、补偿不合理等问题,提出政府应加强四个方面的责任工作.  相似文献   

8.
面对迅速发展的铁路运输事业,中国铁路安全法律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亟需完善。美国联邦铁路安全法律制度在改善其铁路安全状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的主要特点是:明确安全为最高优先事项、重视铁路安全规制机构的建设、运用多元的规制工具和执行手段、设置必要的行政程序。美国经验对我国完善铁路安全立法、加强铁路安全行政组织建设、优化行政行为形式和改进行政程序具有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9.
针对当前县级地方政府征迁难问题,探求从制度层面和工作机制方面完善征地补偿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在对福清市征迁难问题进行全面剖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征地制度的相关措施与建议,确保征迁工作稳步开展,农民利益得以维护。研究结论:建立更加完善的征地补偿制度必须依法依规,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推进和谐征迁工作开展。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村征地拆迁法律制度很不完善,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基本法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有关农村征地拆迁的法律制度只是散见于《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立法中。征收前提公益目的泛化,征地利益分配不合理,征地程序缺乏严格的农民参与机制,争议裁决及救济机制不合理。因此,应尽快制定城乡统一的征地拆迁补偿基本法,立法中应界定公益目的内涵及外延,公平确定征地利益分配标准,通过完善行政救济机制和建构司法救济机制化解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及争议。  相似文献   

11.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变革的立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立法创制已陷于僵局,其理论困惑与实践冲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征收什么(征收客体对象);二是为何征收(征收正当理由);三是如何征收(征收程序机制);四是如何补偿(补偿原则方式);五是非货币补偿保障(安置措施)。结合理论阐释与实践观照,通过多維审视与实证比较分析,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立法根本在于如何衡量农民的土地财产利益,即关乎立法理念的更新,关键在于依法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确保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从而需要重构立法框架与创制范式:明晰征地补偿客体,完善公平补偿机制、征地操作流程、利益分配机制、安置保障措施以及失地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维权救济程序等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2.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征地制度在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法律框架下不断演进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我国现行征地制度仍存在着征地权扩张、征地补偿标准低、征地程序不规范、征地收益分配不均等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今后应当严格界定征地权的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征地程序、合理安置失地农民,切实保障失地农民权益。  相似文献   

13.
从经济法视角探讨现有农村土地征用法律制度,指出目前存在公共利益界定模糊、土地补偿费受益者不确定、救济措施不完善等土地征用法律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明晰公共利益的界限、完善征地程序、制定规划目录、建立征用土地回归制度,兼顾程序公平与实质公平建议,从根本上完善农村土地征用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4.
高速公路征地差别补偿理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解决高速公路征地导致的农民失地问题,运用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高速公路征地补偿的本质问题。分析认为:现行补偿标准未考虑项目对公路沿线经济影响特点,补偿方式单一,未考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差异等。基于人本经济思想的差别补偿理论,提出对处于高速公路不同辐射域内的失地农民采用不同的补偿标准;由于农民对土地依赖的程度不同,应采用不同的补偿方式,这对于公正合理解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问题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5.
发达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普遍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涵盖广泛,实质上是以土地财产权为根基所确立的公正补偿原则。我国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却以低价征收取代市场价格,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也都存在明显疏漏,主要原因在于至今尚未确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因而在根本上缺失了公正补偿所赖以建立的产权基础,并由此导致农村征地冲突的日益尖锐。应尽早建立法权意义上的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以此为基础将土地财产权与土地征收权这一内在矛盾予以制度化,才能确立现代土地征收制度所要求的公正补偿原则。  相似文献   

16.
中国大陆当前由政府主导的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引发了大量的矛盾和问题,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一大难点.我国台湾地区大规模的土地征收比大陆要早,而且已经较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借鉴台湾的土地征收制度,大陆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应该在以下方面进行改革: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土地征收应向申请用地单位、被征收土地相关人和社会公开;改革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全面、合理地计算补偿项目和补偿费用;加强土地征收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并保障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参与程度.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法律对土地征收(征用)的范围、征收程序、补偿标准及发放原则、补偿安置方式等缺乏明确规定,应对此作出一些构建:明确征地补偿的原则和受益主体;保证土地征收程序公开公正;扩大补偿范围,确立市场化的补偿标准;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实行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或征地补偿费入股、留地补偿安置、土地债券补偿安置、替代地补偿安置和就业补偿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复合安置方式。  相似文献   

18.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乃民事合同,对此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应为无效且对合同当事人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2003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事宜,应适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应补偿”之立法,其实质是对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补偿,而土地使用权本身仅涉及土地出让金退还问题。补偿协议书中约定对房屋的充分补偿应视为是对土地使用权相应补偿权的行使。在对房屋充分补偿的前提下,再行主张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违反了“相应补偿”的立法意旨;主张对房屋占用范围以外的土地的补偿违反了土地在民法上的独立性。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情况下,并无“地随房走”原则之适用。  相似文献   

19.
从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看我国失地农民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民失地是工业化、城市化的必然趋势 ,如何对失地农民进行有效补偿 ,是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是对失地农民补偿的根据 ,现行法律规定造成补偿政策与实践对失地农民补偿的弱化。因此 ,重新界定土地所有权性质 ,使农民成为所有权主体 ,从而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偿机制 ;以“向后看”为补偿原则 ,体现农民的发展权 ;提高补偿费用 ,使其包含保障因素等 ,成为政策完善的关键  相似文献   

20.
农地产权结构是搭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与宪法秩序有效链接的重要桥梁.从农地产权结构变迁的视角看,我国传统土地增值收益的国有化机制实际在很大程度上符合1982年宪法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地租国有原则及地利共享秩序.然而,由于宪法土地条款一开始就被注入了地利分配具有倾向性的思想基因,长此以往便忽视了农民作为整体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另一半宪法秩序".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国家进行了"同地同权"、赋权于"民"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其实质是宪法秩序的延续而非替代,我国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主要机制仍是征地补偿制度.要实现我国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享,必须回到社会主义"国家—集体"一元论的完整地利共享秩序中来,并遵循实质平等的要求,通过以"人的城镇化"为目标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限定、采取倾向于农村及农业发展的"土地财政"政策、打破城乡户籍二元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案,推动农民全过程参与、共享土地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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