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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恢复性司法是一种由犯罪各方利害关系人共同参与犯罪处理活动的司法程序,强调的是恢复和整合因犯罪和被害造成的社会关系的破坏,恢复原有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秩序.域外的立法及实践证明,在监狱行刑中运用恢复性司法有其存在的土壤.国内监狱行刑的人性化和社会化趋势、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以及犯罪人改造和预防的需要证明,在监狱行刑中运用恢复性司法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在具体的设计中,狱中恢复性司法适用于一切案件、适用犯罪人--被害人调解模式并由监狱机关主持.同时,为了保证狱中恢复性司法的顺利实施,还应建立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评估机制、被害人和犯罪人信息互动"平台"、恢复性司法基金等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2.
恢复性司法在中国主要表现为以刑事和解为核心的适用。这种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从轻罪到重罪乃至罪当立即处死的案件都存在着。研究以恢复性司法的中国境遇为基点展开,考察恢复性司法在中国适用的现实状况,检讨其在以刑事和解为核心的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恢复性司法的根本理念以及在中国刑事司法中应该推进的场域;提出亲情犯罪的概念与类别,主张恢复性司法应适用于亲情犯罪的罪犯处遇,并以亲情犯罪中的虐待罪作为这一适用的建构进路。  相似文献   

3.
恢复性司法是以恢复损害为目标的新型司法模式,将其适用于环境刑事案件是弥合传统刑罚惩治犯罪与修复环境之间裂痕的有益探索。实证研究表明,在发挥其优势的同时,恢复性司法面临着法律缺位引发的定性争议、适用刑事和解程序之规范性存疑、执行效果评估之客观性不足等困境。此外,恢复性司法也因其赔偿属性引发"赔偿减刑"之质疑。从刑法生态化的角度讲,恢复性司法是重刑罚轻修复方式下对被害人权利保护不力问题的检讨与优化,是对刑民过度分离与对立的纠偏,是符合刑法效益价值的制度安排。有鉴于此,应完善《刑法》之规定、规范适用之程序、拓展适用之范围、丰富修复之方式、强化保障与监督,以推动环境刑事案件中恢复性司法的有序适用。  相似文献   

4.
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顺应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表明了我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心。当前,环境犯罪严重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环境,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一大阻碍。恢复性司法顺应了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与生态环境犯罪保护法益相契合。在环境犯罪中适用恢复性司法,不仅可以惩罚破坏环境的犯罪分子,还可以维护生态平衡以及环境安全,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当前,应通过完善立法、提高专业性、拓宽适用范围、提高有效监督能力、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等措施,以便在涉碳减排案件中更好地适用恢复性司法,助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恢复性司法是刑事法学界的热门话题,但鲜有学者将其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恢复性司法实质上是解决犯罪人和被害人之间因为犯罪引起的纠纷的过程/程序.通过对世界范围内恢复性司法形式的考察发现,不同解纷主体解纷运作的权威性不同,执法机关调解是典型的权威模式,非执法机关协商则趋向于协作模式.在对中国恢复性司法解纷运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现实语境下要拓展并协调各种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恢复性司法形式,可能的进路是在不同的刑事案件和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适用不同的解纷机制.  相似文献   

6.
恢复性司法是一种新型的处理犯罪的司法模式,以尊重被害人利益为核心,强调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的恢复,能有效地抗制犯罪和保持社会的和谐。由于我国有着不利于恢复性司法实践的理论、观念与体制障碍,目前要想在我国全面引入恢复性司法存在着比较大的困难。  相似文献   

7.
传统刑事司法认为犯罪是需要给予报应的针对国家的行为,犯罪必须接受惩罚,惩罚表达了社会对犯罪的谴责和对正义的追求,并且也可以用以威慑犯罪人和其他企图破坏社会规范的人。支配传统刑事司法的刑事政策是报应性和惩罚性的。恢复性司法是一种崭新的解决纠纷的方式,被害人及其亲友、整个社区都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最为典型的恢复性司法运动就是所谓“被害人—犯罪人和解”或“被害人—犯罪人调解”。恢复性司法运动最初主要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现在则开始扩大至成年人犯罪,并且由最初仅仅适用于轻微犯罪、财产性犯罪向现在的严重犯罪甚至暴力性犯罪扩展。由此引起了刑法理论界对被害人问题的关注。  相似文献   

8.
国内法学理论界和实践部门推崇恢复性司法的呼声很高,认为恢复性司法注重被害人法益和感受,着力于犯罪人对被害人的疗伤和社区秩序的恢复,适合当今的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趋势,其所代表的恢复正义理念将取代或正在取代传统刑罚模式所隐喻的报应性正义,甚至国内刑事政策所提倡的刑事和解即为恢复性司法的本土化实践,并收效良好.但恢复性司法所树立的理念与刑事诉讼目的理论并不完全融合,国内的刑事和解制度也不同于恢复性司法,因而恢复性司法至多承担传统刑罚模式的补充,并不如人想象的那么完美.  相似文献   

9.
被害人学理论的迅猛发展动摇了传统的犯罪观念,凸显了法律对个人尊严和人权的保护.而我国被害人保护相关法律没有与国际接轨,借鉴恢复性司法的理念能使刑事被害人在整个刑事司法过程中的权利得到有效地保护.  相似文献   

10.
在特殊保护理念下,各国司法在处理少年违法犯罪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福利模式、刑事模式、社区参与模式和恢复性模式。我国现行参照成人报应性司法的少年犯罪处理方式,已经难以应对日趋严峻的少年犯罪,因此,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少年刑事司法已经势在必行。鉴于福利模式容易导致过度保护和"实质不公";刑事模式存在保护手段与保护目标的矛盾;社区参与模式在我国又缺乏相应的社会基础;单纯的恢复性模式又难以适用所有的少年犯罪,因此,有必要建立兼顾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体现优先保护理念,又兼有多种模式特点的我国恢复性少年刑事司法,以最大限度地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1.
论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如何认定犯罪中止,司法机关在办理中是仁者见仁,法学人士在讨论研究中是智者见智。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应以行为人自动停止犯罪并有效地阻止其他共犯利用其先前行为继续实施犯罪或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标准。  相似文献   

12.
对于行政许可违法的法律责任问题,人们往往是从行政许可实施违法的角度进行研究,而对于设定违法及其责任追究的探讨却相对薄弱。然而,行政许可设定一旦违法,其对相对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将会更大,因此,对许可设定的违法及其责任问题进行研究,以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不仅必要而且是非常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案件的深刻剖析,论述了认定合同的依据、广告行为的效力、公司与股东的责任以及公司主体的混同等重要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面面观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对贫困生帮助很大,同时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提出贫困生认定工作仍需要进一步采取各种相关配套措施,以推动和保障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好地开展。  相似文献   

15.
2012年3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修订《1930年关税法》的法案,以便对中国、越南等“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近几年,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处于高发期,金融危机加剧了我国外贸出口中遭受的贸易摩擦。应尽快转变原有增长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对少数国家的路径依赖,开拓多元化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以实现我国外贸战略的转型升级。  相似文献   

16.
作为现代武术发展史上的一个高峰,民国武术置身于当时人们追求"科学"的话语背景之中。以"传统"为特征的国术(武术)与当时的"科学"话语形成了较大的反差与抵牾。国术界要实现以武图强的远大抱负,国术的"科学化"问题首当其冲。鲁迅与陈铁生的论战围绕国术是否有提倡的必要展开,一方面为国术的科学化做了舆论上的铺垫,另一方面也促使国术界开始反思传统武术的痼疾。进而,国术界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展开了国术科学化的改造,其实质是确立发展国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为国术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  相似文献   

17.
关于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有入库规则说、平等受偿说、优先受偿说等几种观点。从立法目的、法律功能、法律成本和效率、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中国司法解释的性质和来源来说, 中国应选择优先受偿说的观点, 赋予代位债权人优先受偿权, 建立代位权上优先受偿权的现代理念。  相似文献   

18.
在不签发提单的情况下,利他契约理论能很好地解释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当事方的权利义务。但在签发提单的情况下,该理论就不敷使用。借助罗马法中的准契约理论,既能对提单下的义务转让进行合理解释,也能解决在实务中诉权的确定之难。  相似文献   

19.
涉农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在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统筹整合作为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的突破与平衡,加之其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地方财政自主权的边界范围,因而属于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现有的政府主导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模式在实践中面临很大困境,而法治保障模式不仅具有价值必要性,更有其独特的制度优势。在"法治财税"理念的指导下,法治首先必须尊重财税规律、逻辑与模式,在此基础上,对中央及各省份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文件规范中与法治财税规范意旨不符的部分进行分析、审核和修正,以尽快建立稳定权威的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法治方略,顺应新时期民生财政的发展要求,并促进央地财政关系的优化。  相似文献   

20.
针对污染环境罪的诸多争议,在正确把握保护法益的基础上,一以贯之地寻求具体答案。承认生态学的人类中心法益观下的环境法益是本罪的保护法益,将环境法益与人类法益并列为本罪保护法益的观点,因缺乏对环境法益层次性的内在逻辑结构的认识而不具有合理性。2017年司法解释第1条的部分行为规定,通过对污染环境行为严重性的实质自然属性的规定,表明行为对于环境法益的实害结果;而部分结果规定则是通过对人身、财产等损害的判断,确认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损害后果。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对过失犯的强调在很大程度上省略了对间接故意的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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