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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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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法官对案件事实得出结论时所应遵循的标准和尺度。确立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要进行多视角的考虑,应考虑行政诉讼的目的、功能、举证责任和审理程度等几个因素。因而,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以清楚而有说服力的标准为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修正,兼顾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和优势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法官对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明结果进行衡量并作出合法性判决所必须达到的法定最低心证程度,而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确立我国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考虑实体法的目的、行政合法性原则、国际法上的通行做法及其可操作性等综合性因素。据此,我国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确立为明显优势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和优势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3.
从立法上看,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标准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之处。确定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不能离开对行政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特点的分析,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当略高于行政程序中的证明标准,以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为原则;少数几种情况下适用优势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价值就是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诉讼举证说服责任,原告承担诉讼举证推进责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确定。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确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是行政诉讼的一个重要制度,设立这个制度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保证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另一方面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对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确定标准问题,国内学界争议较大,国外立法不一。在比较国外以及台湾地区的第三人确立标准后认为我国应将“与被诉的行政行为有紧密的利益关系”和“与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作为我国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确定标准。  相似文献   

6.
作为研究方法的行政诉讼类型化,主要关涉类型化的目的、标准(分析方法)及其选择问题.行政诉讼类型化的目的有二:一是提供“无漏洞”之法律保护,二是增进公民权益保护的实效性.类型化的上述目的应受一定程度的限制,以利于正确诉讼类型的选择.行政诉讼类型化的基本分类标准,主要有诉讼标的的性质、诉讼请求的内容、行政争议的性质以及判决的内容与效力等几种.上述基本分类标准的选择,应符合诉讼体系和逻辑上的一致性、基本诉讼类型划分的涵盖性和简约性以及诉讼类型体系的开放性三项基本要求.参酌世界通行的“以权利保障为原则,以客观法秩序维护为例外和补充”的行政诉讼类型化模式,并考虑中国行政诉讼审判实践,在未来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应考虑确立“判决的内容和效力”为行政诉讼类型的基本分类标准.  相似文献   

7.
无论从内容、用途还是性质上看,医院出具死亡证明的活动都属于行政证明行为.基于此类行为权利义务的实际影响性和法律效力的特殊性,当事人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因医院出具死亡证明而引发的行政纠纷的出现,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范模式和实质标准的重构提供了生动的注脚.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第三人界定标准的功能在于准确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科学合理的界定标准应当具有明确性、灵活性、经济性、公正性等特征。但是,由于我国立法设计的不足,导致现行行政诉讼第三人界定标准存在较大缺憾,引发了实践中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应在检视与反思现行立法规定,借鉴大陆法系国家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从明确第三人参诉的连结点、合理界定利害关系的内涵与外延两方面重构我国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界定标准。  相似文献   

9.
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理论的再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是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延续和再现 ,其基本的标准为 :诉讼的提起 ,要求原告应首先负推进的责任 ;在行政诉讼程序中主张权利成立的一方在行政诉讼中仍要对权利成立要件负举证责任 ,另一方对所主张的权利妨害要件或者权利消灭要件负举证责任。但是 ,上述分配规则如果在特定的情境中产生不合理、违背行政诉讼目的的结果时 ,就必须结合行政诉讼属性来做个别的调整和分配  相似文献   

10.
证明要求是证明标准的逻辑前提,证明标准是法官在诉讼证明过程中衡量证明活动是否已达到证明要求的尺度。证明标准应当是法定的。司法实践中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紧密相连,作用上互动,功能上趋同。证明标准的构建应当坚持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坚持主客观的统一,坚持证明标准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11.
证明标准是证据法中重要而又难以把握的问题。认为我国民事案件应该采用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而不是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而法律真实证明标准又可分为优势证据证明标准和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根据人们认识事物常态和现阶段的法律状况等因素,认为我国民事案件应该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在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过程中有些事项需要予以注意。  相似文献   

12.
由于证明标准在诉讼证明活动中居于重要地位,因此,在我国诉讼法学界,有关证明标准问题的讨论未有间断。该文试图从微观经济学的视角出发,运用边际成本—收益模型对民事证明标准最优化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应针对不同民事证明对象设置不同盖然性程度的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3.
证明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和灵魂。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存在多种观点,其中法律真实不能成为一种证明标准。我国民事诉讼应采用优势证据证明标准,并且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标准,以重构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各阶段案件终结要求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达到一定的证明标准.刑事起诉证明标准不应等同于审判证明标准,而应遵守客观认识规律和刑事犯罪基本理论,结合司法实践,分类建立相应的起诉证明标准.即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点,建立认罪轻微刑事案件、重罪案件和死刑案件等几类具体起诉证明标准,以便合理行使好公诉权,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5.
调解是一种根据合意的纠纷解决方式。必须在调解中坚持最基本的证明观念:调解中同样存在证明的问题,当事人需要对基本事实进行证明,调解员也承担着对基本事实进行了解、查明的责任。调解中的证明与诉讼中的证明相比存在自身的独特性:调解中的证明是一种自由证明,而非严格证明;调解中存在主观证明责任,但是客观证明责任在调解中不一定发生作用;调解中证明标准具有更大灵活性,但要避免在调解中过分降低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6.
调解是一种根据合意的纠纷解决方式。必须在调解中坚持最基本的证明观念:调解中同样存在证明的问题,当事人需要对基本事实进行证明,调解员也承担着对基本事实进行了解、查明的责任。调解中的证明与诉讼中的证明相比存在自身的独特性:调解中的证明是一种自由证明,而非严格证明;调解中存在主观证明责任,但是客观证明责任在调解中不一定发生作用;调解中证明标准具有更大灵活性,但要避免在调解中过分降低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7.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据与证明问题是该程序在运作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该程序的证明问题涉及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对象应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或者逃匿且通缉后一年未能到案的事实、拟被没收的财物属于违法所得以及拟没收的财物不属于利害关系人的合法财产.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应当分主体进行讨论,不同主体证明的要求不同;同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应当分阶段讨论,不同诉讼阶段也应当坚持不同的证明标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当确立二元制的证明责任体系,证明责任的承担应当以证明对象为基础,同时以证明标准划分不同主体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第三人范围之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行政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极具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一个重要问题。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范围或种类问题是行政诉讼第三人中的一个关键性问题,理论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在立法中也没有对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范围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这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缺乏统一的标准,亟待完善。从基本原则、标准等方面对行政诉讼第三人范围的界定作系统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可以对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范围作出较为科学的划分。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要从根本上解决法院的判决、裁定反反复复,一个案件多个判决、裁定的状况,就行政诉讼而言,必须真正确立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树立法院的权威。从比较法的视角看,确立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有必要解决以下问题: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和效力;行政诉讼判决既判力的效力范围、制度根据以及与其他相关原理的关系;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的标准时间;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与判决的不当取得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20.
由于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证明标准是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因此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存在着与客观真实不一致的潜在可能性,都可能会受到新证据的挑战.行政诉讼作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手段,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已有的证据而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所出现的新证据进行审查.行政相对人持有新证据应当首先向行政机关提出,在行政诉讼中应严格限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新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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