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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我国当前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而土地流转又与农村金融支持有一定的正相关性,但农村金融制度却表现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操作制度、政府管理制度、金融机构业务拓展的制度等制度缺失,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约了土地流转效应的发挥。因此,创新新型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支持土地流转改革对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允许并鼓励农民以多种模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福建省三明市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通过对其现有土地流转模式的分析,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途径和方式,以推进三明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科学发展,使土地资源得到更科学有效的配置,加速现代农村的发展进程。  相似文献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土地问题解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对此都有相关规定。但是,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还存在许多问题,学界对此也产生很多争议。本文首先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历程进行了简要回顾,然后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缺陷进行了深刻剖析,最后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科学合理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是实现该目标的关键。采用系统分析和案例对比的研究方法,在借鉴国内典型区域流转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尝试构建了“土地市场+土地银行”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并阐述了其在推动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制度上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研究结果表明:该模式给予了农户自主选择的权力,为承包经营大户解决了资金问题;政府的监管降低流转后产权利益纠纷风险。研究结果为政府制定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手段和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是现阶段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所需要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过程中还存在着流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流转方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的法律制度,探索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的途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一个稳定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我国的法律及相关政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越来越少。十六大报告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2002年8月29日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了通过家庭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该法第49条也规定了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虽未正式通过,但对农村地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该草案第132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  相似文献   

7.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一方面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界定,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真正落实农民对土地财产的权利;另一方面,通过土地经营权集中,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快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现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发展趋势,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涉及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本文主要是对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进行了初步探讨,主要是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及其问题,并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原因,然后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了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重要创新。实践中,我国已经出现浙江"绍兴模式"、湖南"草尾模式"及安徽"宿州模式"等典型模式。我国应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并总结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实践经验,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法律制度。立法上应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客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赋予与义务负担,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关系。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设立与生效、登记公示、变更和终止等运行机制的设计,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0.
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将涉农政策的精神转化为法律制度,以法律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今后承包地流转制度完善的重要任务。其中,理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进一步彰显承包地流转自由,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健全的基本前提,也是新一轮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改革的制度目标。  相似文献   

11.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规定的模糊与回避,致使学界一直争议不断,存在不同的声音,近年来司法实务也遭遇不同程度的裁判困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亟待解决。通过对现行法规及理论观点的梳理,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财产权,符合继承法遗产的特征,可以继承,并从古今中外立法例、农村土地改革、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及农民意愿角度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具有现实必要性与可行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继承进行了合理构想。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为主要线索,揭示市场化改革对于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我们的研究显示,家庭联产承包制对农村土地市场有部分替代功能,但当农业劳动力转移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这种有限的替代功能就难以再满足要求,而与正式土地市场缺位相关的问题就会一一浮现.正式农村土地市场和最优土地产权结构的形成,则有赖于土地产权的明晰.在现有土地制度和城乡壁垒下,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业绩效之间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影响了中国城乡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3.
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保障。近年来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纠纷已对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产生消极影响。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已经成为保障农村稳定的关键之所在。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目前我省土地流转纠纷主要有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权继承纠纷四种类型。呈现出纠纷数量大,递增明显,涉及人数多的特点。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为立法的滞后与过分概括及司法的低位与窘境。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法律的细化与重构,承包经营机制的完善与相应配套机制的建立以及建立土地承包日常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4.
现行农地经营制度是以农户家庭承包、分散经营为本体的,承包责任制虽是农地流转不可动摇的体制基础,但其初始设计与农地流转政策目标和现实运行机制之间存在偏差,反而制约了农地流转。基于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实践分析,从两者冲突的对应性出发,需要在法律制度层面进行合理协调,既要完善家庭承包制,建立完全物权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机制,也要创造有利于农地流转的政策环境并采取相配套的法律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5.
成德宁  侯伟丽 《南都学坛》2013,33(3):105-112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城乡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矛盾也不断显露出来,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了理论界讨论的热点问题。过去那种把改革重点放在农村土地所有制上(绝对公有或绝对私有)的传统思路很难使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走出困境。目前我国土地产权结构上主要存在三个问题:农村土地产权在政府、集体和农户之间分割配置不合理;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不明、产权关系界定不清晰;农村土地产权结构难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动态优化。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该根据现代产权经济学理论的新发展,从抽象地规定土地所有制转向具体地分割和配置农村土地产权,设计最优的产权结构,主要包括四个步骤:第一,实施农村土地的产权分割。即确立国家和农户作为农村土地的产权主体,并在它们之间详细分割土地产权,明确"所有者保留的产权束"和"使用者可获得的产权束"。第二,实施农村土地的产权流转。即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停止农村土地不定期的行政性调整方式,建立起农户之间土地使用权市场化、常态化的流转制度和机制。第三,实施农村土地的产权交易。即在明确土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对土地的总体规划和调控目标,实现城乡之间、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之间市场化的土地产权交易,消除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第四,促进农村土地的产权组合。即在明确农户土地产权和农户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土地产权的组合,重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户走合作化道路。  相似文献   

16.
我国农地抵押融资试点已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典型模式。两种模式在抵押实质、流转市场、政府财力、金融机构交易成本、风险化解机制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二者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市场、抵押操作规范做出了相应要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地抵押仍然存在试点推广的可行性;鲜明的农业主导产业、明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高效的流转市场、严密的操作规程是推广农地抵押融资的必备条件;抵押物价值、政府行政能力及财力、土地流转市场及群体信用差异是模式差异选择的依据。  相似文献   

17.
在现行法中,承包合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依据。由于不同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位不同,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合同在主体、客体、内容及订立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区别。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承包合同应当被明确为土地承包权的取得依据,是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实现途径,土地承包权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承包合同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法律适用、规范内容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承包合同不能适用《合同法》,应当由《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从而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是承包合同的主体,规定土地承包权的期限和内容,明确农户消亡是承包合同消灭的原因之一。在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合同没有必要存在。家庭承包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划拨方式,将土地经营权给予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四荒”土地经营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让方式给予土地经营权人。  相似文献   

18.
自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地制度变革始终遵循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我完善的制度变迁路径。当前,日益深刻的农民分化现象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我调适作用捉襟见肘。"三权分置"顺应农地权利分化趋势,超越农地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开辟了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的路径。然而,"三权分置"创设的农地第三种权利——土地经营权存在理论缺陷,且未充分体现农地利用市场多方主体的多元农地利益。继续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应以农地市场化利用的基本方式——出租为规范的事实基础,以多方多元正当利益为规范目的;将农地租赁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构造,以农地租赁权取代土地经营权作为第三种权利;维持农地租赁权的债权性质,在农地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依法登记后赋予农地租赁权享有某些特定的物权效力。  相似文献   

19.
土地保障功能下集体林地流转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地有效流转是实现林业规模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受土地保障功能的制约,集体林地流转面临着流转成本高、流转意愿低和流转过程复杂等困境。造成这一困境的制度根源在于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能受到不当限制、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能无法充分实现。在目前经济社会条件下,中国应将林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负载于林地所有权之上,通过立法保障集体林地使用权的处分权能和收益权能的充分实现,为集体林业提供可持续的发展机制,促进集体林地高效流转,并为农村耕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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