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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作为宪法实施重要保障的宪法监督是一种特殊的宪法实施方式,但过于宽泛的理解宪法监督缺乏现实意义,狭义的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合宪性审查概念不谋而合。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建构不应完全突破现有的制度框架,避免国家权力的重新洗牌。在备案审查作为合宪性审查过滤机制的基础上,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导合宪性审查工作,同时通过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建构赋予最高法院强制力较高的"审查要求权",由司法机关对个案中法律条款的合宪性争议提交人大常委会决定,形成对审查权的外部制约。  相似文献   

2.
回顾我国1982年现行宪法生效以后过去36年中宪法实施监督机构和合宪性审查机制建立的过程、学界的主流观点以及实践中有代表和影响性的案例,可以看到我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建立在法理上和实践中经历了“机构优先”“司法审查”“违宪审查”和“合宪性审查”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其中,每一个阶段在学理和实践中都形成了主流性的观点和做法.笔者认为,只有依据宪法规定享有监督宪法实施职责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宪法实施方面的重要实践才真正具有合宪性审查的制度功能.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的要求,是在总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过去在监督宪法实施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正是我国合完性审查机制建立和健全的必然要求,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会在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方面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宪法是争夺、分配和行使政治权力的规则。建构有效的合宪性审查制度,需要政治的民主化、经济的市场化、人民的公民观、宪法的法律化等条件。民主化水平不高、市场经济不完善、公民权利意识缺失和宪法自我防护机制的内在不足导致了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缺位。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需要优化政治结构、设立专门机构、推动多元力量的发展、培育公民精神、完善宪法和配套的法律、推动宪政转轨。  相似文献   

4.
最新修正的《立法法》将宪法精神正式承认为合宪性审查的依据之一,迈出了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的重要一步。《立法法》上的宪法精神,主要是指用文义解释以外的方法解读出的现行宪法规范。宪法精神的提出,为建立包括文义、体系、历史和政策等方法在内的宪法解释方法体系奠定了基础,也提示探索确定宪法解释的立场,据此协调体系内部关系,树立和巩固合宪性审查的法律和政治权威。  相似文献   

5.
宪法诉讼是我国宪法监督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宪法要想真正得以实施 ,起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那么就必须要让宪法进入诉讼 ,而宪法进入诉讼必然包括两个问题 ,一是宪法规范的直接法律效力 ,即宪法能成为人民法院裁决案件的直接依据 ,二是司法机关应当有权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  相似文献   

6.
合宪性审查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其意在加强执政党的领导、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并且保持国家稳定。我国宪法传统和历史说明,合宪性审查不是“对准立法机关的一门大炮”,与削弱和制约民主有着本质区别。宪法规定的权力机关负责监督宪法实施决定合宪性审查属于政治审查,是民主立宪主义的产物,与自由立宪主义的法院审查模式具有差别,故而应在符合我国宪法法理的前提下思考这一宪法设计,阐明谁审查、为什么审查、如何审查、审查什么和审查效力。  相似文献   

7.
学界提出合宪性解释是实现宪法司法适用的一条新路,但因合宪性解释与宪法司法适用的概念不清而产生了巨大的争论。合宪性解释存在违宪审查与普通诉讼两个层次的概念,前者与违宪审查没有本质差异,后者是指对法律解释的方案做出合宪性选择。宪法司法适用存在解决机构争议、联邦争议和宪法诉愿等宪法问题、处理法律的效力问题和解决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模糊、冲突以及解释选择问题等三重空间。违宪审查意义上的合宪性解释难以打开司法适用的局面,但普通诉讼层面上的合宪性解释则具备司法适用性,其宪法解释的性质也揭示了我国宪法司法适用的前途所在。  相似文献   

8.
法律监督是一个重要的法学基础性课题,而宪法监督模式研究又是法律监督理论的核心。如何监督和保障宪法实施,也是世界各国宪政建设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审查一般法律或行政法规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通常称为违宪审查或合宪性审查,以保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和地位。相比欧美国家而言,我国现在还欠缺完善的宪法监督体制。通过比较研究西方的宪法监督模式和我国宪法监督的差异,无疑对完善我国的相应制度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在世界各国现有的宪法审查制度中,抽象审查占据重要的地位。宪法抽象审查的源头可以追溯至奥地利1920年宪法,首创了宪法法院负责实施法律之合宪性审查,但直到二战后宪法抽象审查才在欧洲大陆国家被继承开来,德国现行宪法确立了联邦和州两级宪法法院专门审查法律法规的合宪性的模式,法国确立了由宪法委员会进行的宪法审查模式,并且在审查机制上呈现出一种与具体案件裁决无涉的独有特色的抽象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0.
监督宪法的实施,关系到政治的安定和国家的命运。故本文对我国现行的宪法监督制度,怎样制定宪法监督法,设立专门违宪审查机构和建立宪法监督程序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11.
我国《宪法》规定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宪法监督,《立法法》制定了违宪审查条款,目的是运用政治程序或是准法律程序进行宪法监督。但就目前来看,这种制度缺乏程序性保障,不能有效地制裁违宪行为,使得宪法监督往往流于形式。“无诉讼即无宪政”,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的司法化是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2.
基于中国特色或中国模式之独特性,中国所建构的"违宪审查"制度属于独立的违宪备案审查制度;非基本法律是且应当是违宪审查的对象,因此宜将法律纳入违宪审查的范围,并考虑逐步扩大之。宪法文本中的"不适当"含义包含着违宪的情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宪法解释。中国式违宪备案审查制度需要完善,并建议制定《违宪备案审查程序法》。  相似文献   

13.
宪法解释机关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各国宪法解释机关大体上分为三种模式 :即普通法院体系中的最高法院、独立的宪法法院和立法机关。其共同特点是宪法解释机关与承担违宪审查职责的宪法监督机关是同一个机关 ,并且基于一定的法理学基础。宪法解释需要一个最终的、权威的机关 ,但也离不开其他的机关为补充 ,这是各国宪法解释的共同特点。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 ,是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解释享有最终的、最后的解释权。在我国宪法解释的实践中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国务院 ,省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对宪法解释的法案例 ,表明我国这些宪法解释机关的从属性、附属性与补充性。而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判案件中对宪法进行的解释的案例 ,正是宪法实施保障法理学与宪法解释本身的需要 ,与宪法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是一致的 ,并不矛盾与冲突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由其宪法地位和功能定位构成,《宪法》第3条第3款和第136条是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主要依据,第134条是其功能定位依据。法律监督并非检察机关的专属职权,而是其应尽的义务。“法律监督机关”在整体上指专事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秩序稳定的国家机关,检察机关是目前唯一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调整职权应受宪法规范,立法是检察机关职权调整的必由之路,在保留检察机关、固守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不违反宪法基本原则、不侵犯其他国家机关固有职权的前提下,一切国家机关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均可成为检察机关的监督对象。  相似文献   

15.
宪法监督制度能否有效运转必须置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予以考量。绝对主义地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地位,从其不应受法律上所设置机关的监督的政治逻辑推论,将导致实践困境。在宪政的话语重新厘定和审视人民代表大会地位、人民代表大会与宪法的关系问题,是化解中国宪法监督制度尴尬的关键。人民代表大会不能简单等同于人民意志,专门机关的宪法监督机制的设立并不会导致民主背反的理论难题。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与有效发挥作用,还需考量宪法监督体制之外,特别是政治体制方面的制约与影响。区别规范性审查与基本权利救济的特殊性,交由不同的机关分别应对不失为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6.
宪法监督是现代国家监督体系中最具有根本性的一种监督制度。我国“54宪法”初步确立了以立法解释为表现形式的宪法监督制度,1982年宪法建立了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主体的宪法监督制度。现行的宪法监督制度有其历史进步性,但仍然存在着不少缺陷和不足,突出表现为宪法监督不力,缺乏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因此,有必要加强宪法监督检查,维护宪法的权威,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宪法监督机关。  相似文献   

17.
一个完善而有效运作的宪法保障体系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实现其最高法律效力地位的必然要求.针对我国现行的宪法保障制度中存在的诸多缺陷,文章提出应建立一个独立的宪法监督机构--宪法法院,并以此为核心改革和完善宪法解释、违宪审查制度,确立宪法诉讼制度,使我国的宪法监督体系得以重构.  相似文献   

18.
二战后的德国基本法和联邦宪法法院法赋予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宪法审查权。时隔不久的1951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受理了宪法审查的“第一案”。该案涉及联邦议会根据基本法第118条通过的涉及巴登、符腾堡-巴登、和符腾堡-霍亨左伦三州区划调整的《区域调整法》的合宪性问题。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解释和判决方法上大胆借鉴美国经验:但与美国违宪审查第一案相比,联邦宪法法院也汲取学说和判例之菁华创造出独特的宪法解释和适用原则,为德国宪法审查原理和方法的发展拉开了序幕,被称为德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德国的宪法审查“第一案”对正在孕育中的我国宪法审查制度无疑具有深刻的启迪。  相似文献   

19.
违宪审查制度作为宪政国家的基石,是指国家的权威机构为保障宪法的实施,对国家机关、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立法或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和裁决,并对违宪立法或行为予以纠正和制裁的制度。纵观世界各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趋势,在全面审视违宪审查的内容、方式、效力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应尽快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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