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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法律框架对非法集资案件中投资人诉讼地位及投资合同效力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得不同案件的裁判尺度难以统一,再加上此类案件普遍存在刑民交叉的特点,处置程序缺乏相应规范成为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严峻问题。针对投资人诉讼地位,可结合法益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正当性及有利司法实践原则,将集资诈骗罪中的投资人界定为被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投资人界定为证人。针对投资合同效力,可结合民法典及刑事立法精神,将集资诈骗罪中的投资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则应结合当事人的主观意图等对投资合同的有效性、是否可撤销等进行具体区分。同时建议设立公告程序及诉讼代表人制度,充分保障非法集资案件中投资人及第三人参与诉讼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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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芳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7(5):169-182
应用于交易领域的智能合约融入区块链技术,以代码形式表现,可实现合同履行的自动化和不可逆,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模式.自助行为说、代理说将智能合约视为对合同过程的外部增强,是侧面功能的法律阐释,并未完全捕捉到实质.智能合约并不一定跨越整个合同过程,也可仅是合同过程某个方面或某个阶段.法律意义上的智能合约不是合同新类型,而是合同关系形式的新发展,即当事人缔结和履行合同的新形式,合同性质未发生实质变化.智能合约满足特定要件构成特殊的书面形式,具有"书面形式+自动履行"功能的特质.民事主体通过智能合约形式订立合同应遵守《民法典》等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则,以保证合同依法成立与生效.智能合约不等同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认定其效力应结合智能合约应用中的具体问题展开具体分析.从立法上确认智能合约,在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政策基础上编写和应用,实现形式的合法化、内容的规范化是该技术谋求长远发展的保障.技术起步的现阶段,纸质合同、一般电子合同与智能合约在不同方面发挥协作作用,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成为民事交往、商业交易的主要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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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尽艰辛受孕,女职工请假“保胎”被停工资2013年5月,杜婧应聘到南京市大有财务公司,担任内勤兼代账会计。公司规模很小,连老板在内只有12个人。过了试用期,公司与杜婧签订了一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即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固定底薪1500元,另加绩效提成。一年过后,双方虽未续签合同,但杜婧继续在原岗位工作,还提出了加薪要求。老板文达表示,对她的业务提成比例给予适当上调,杜婧未表示异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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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合同制度是对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的民法基本原则的贯彻,对社会生活中普遍出现的预约合同进行法律规制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确立预约合同制度确有必要.《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创设了关于买卖合同预约的解释规则,填补了我国预约合同立法真空,初步建立了我国预约合同制度.本文围绕《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探究通过该条确立的预约合同制度的主要内容,结合民法原理和相关域外实践,考察该条规定存在的缺陷,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预约合同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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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小三”问题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值得我们深思。其中,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赠与婚姻第三者财物是否有效的问题在法学界尚未形成定论;而从各级法院的判决来看,相同案件的判决结果大相径庭,造成同案不同判的混乱局面。笔者认为,可借鉴德国最高院的类似判例,依《物权法》规定,并具体分析当事人赠与财物的动机进而判断赠与合同的有效与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