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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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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纠纷也必将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形态,谋求一个合理与正当的程序以公正有效地解决这些纠纷便成为民事诉讼法学者的重要课题。因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法律程序,尤其是民事程序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选择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为突破口,试图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的保障提供制度上的依据。本文探讨了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最后从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完善的理念更新和具体立法两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以促进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发展,从而推动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相似文献   

2.
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权:人权保障的另一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处分原则是调整当事人与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相互关系的准则。其含义包括意思自治和权力制约,处分原则的核心是当事人享有的诉讼处分权。处分权建立在人的主体性的基础之上,处分权作为人性要求和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的体现,意味着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及诉讼权利有管理和处置的自由,并通过处分权的行使约束法院审判行为。因此,适当扩大当事人处分权的范围,加强对处分权的保障,是民事诉讼程序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权保障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3.
本文首先从法理的层面讨论了处分权产生的历史渊源,紧紧围绕该制度的内在精神“私法自治”探讨了处分权的概念、特征,接着从现实立法的层面探讨了处分权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的立法状况,并涉及到07年民诉法修改带来的变化。最后,结合我国现行制度的缺陷,提出强化处分权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现代民事诉讼是以程序正义为理念、以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为支柱的对抗与自主为特点的纠纷解决机制.这一机制能否有效发现真实、选择恰当法律、实现实质正义取决于对抗双方当事人诉讼进行能力的实质平等.如何匡正当事人之间诉讼能力上的差异,维持当事人之间实质上的平等,应成为今后民事司法改革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在理论上存在众多争议,主要表现为:检察机关是否拥有诉权,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是否会造成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干预,是否会造成诉讼结构失衡,其在诉讼中的地位应如何界定,其程序与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相比呈现何种特色,等等。其实,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理论上并无障碍。首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拥有诉权;其次,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仅限于公益目的,并不影响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再次,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时,若能摆正自身在诉讼中的地位,并不会影响诉讼结构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随着各国以集中审理原则为目标所进行的民事案件审理制度改革的强化,相关理论的研究也不断深入。为实现集中审理,有必要课予当事人协力迅速进行诉讼之义务,促使当事人将其所掌握的事实、证据及相关诉讼资料,尽可能于诉讼程序较前阶段提出。我国对于当事人诉讼促进义务的分析和研究相对比较薄弱,在国内诸多民事诉讼相关著作与论述中,虽偶有涉及,却始终缺乏系统性阐述,文章将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是现代各国民事诉讼法极为重视、也是现代民事诉讼理论研究极为重要的问题。但是目前在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还普遍存在着概念界定不清、与诉权区分不明、分类界限模糊有歧义等诸多缺陷。为了提高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意识 ,转变司法人员漠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传统观念 ,深化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制度改革 ,通过研究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并构建一个层次分明、逻辑严密和内容完整的诉讼权利体系亟待进行。  相似文献   

8.
试论民事诉讼当事人送达制度之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送达贯穿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的进程有着较大影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事诉讼行为。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送达侧重于职权主义,其目的主要在于保障诉讼进行,而非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在司法实践中,“送达难”仍然是困扰各级法院的一个难题。为此,本文以送达难为引子,对当事人送达进行法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对当事人送达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的重要课题,是人民法院审理每一个具体民事经济案件需要确定的具体问题。本文拟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联系司法审判实践,对当事人有关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反思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逻辑起点在于对其内涵的合理界定,完整的现代处分原则的内涵包括当事人的处分权和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限制两个方面。我国现行民诉法尽管肯定了当事人的处分权,但由于没有正确地处理好处分原则和国家干预的关系而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民事诉讼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事诉讼结构理论研究存在一些不足,我们要正确认识。民事诉讼社会性的增强、民事诉讼模式论研究的启示和我国民事司法环境现状存在的缺陷都表明,我国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诉讼结构,应当是以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作互动为基础、以检察院专门监督为保障的放射状诉讼结构。这种诉讼结构为我们正确认识我国民事诉讼基本法律关系,推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和我国民事检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12.
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的关系问题,或当事人与裁判者的关系问题是民事诉讼法或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问题。要建立适应现实社会生活条件所需求的新的民事诉讼体制,必须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以当事人诉讼权利为基石,实现从法院审判为中心到当事人诉讼为中心的转变。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其构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但主要应当从裁判者、当事者自身和程序技术规则化三个视角展开。  相似文献   

13.
以“以人为本”为研究视点,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对其便民的内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传统民事诉讼制度及其观念进行了理性分析,认为我国民事证明制度和诉讼模式在选择上与我国司法实际不相适应。并从保障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构建人性化的诉讼程序及建立案件分流制度全新视角探讨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完善的思路。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理论研究争鸣不绝,其原因是绝大部分论者都以民事诉讼结构立论,没有从民事诉讼模式本来面目展开论证。我们应当从民事诉讼的本质属性和我国经济社会的阶段性特征出发,揭示民事诉讼模式是贯穿于民事诉讼各阶段、促使民事诉讼产生、发展、变化的理论概括和思想指导,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益、自由与秩序、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科学架构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以当事人主义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辅,正确引导我国民事司法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5.
法院民事诉讼行为的无效问题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行为理论研究的传统重点之一。法院民事诉讼行为的无效大致可划分为四种类型:法定无效与实质无效,私益性无效与公益性无效,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绝对无效与相对无效。法院民事诉讼行为的无效可通过两种程序机制予以确认,一是依当事人申请确认无效,二是法院依职权确认无效。研究法院民事诉讼行为无效的类型和确认机制,有助于实践中法院民事诉讼行为的规范化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相似文献   

16.
非正当当事人这一概念伴随着形式当事人概念的发展而发展,在民事诉讼中已经获得了独立地位,要求通过程序的构建合理处理非正当当事人。我国现行立法对此内容未加规定,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前苏联与俄罗斯则分别形成了一套非正当当事人变更制度,分析三者制度运行的环境及存在价值,对我国的非正当当事人变更制度的研究大有裨益。在借鉴及构建非正当当事人变更制度的过程中,仍需要从理论系统性、立法沿革、司法实践的规范性以及与相邻制度的契合性出发,注意平衡涉及的几种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17.
我国理论和立法认为 ,必要共同诉讼中的适格当事人为全体权利人或义务人 ,当有人未参加诉讼时 ,法官会基于“必须合并审理”的要求追加当事人 ,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处分权原则 ,而且与既判力理论和程序价值论相违背。因此 ,作者主张借鉴国外民事诉讼中将必要共同诉讼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与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的做法 ,将全体权利人或全体义务人参加诉讼当事人才为适格的情形限定在最有必要的案件中 ,对我国必要共同诉讼制度进行改造  相似文献   

18.
不论是职权主义模式还是当事人主义模式,现代国家基本都把当事人主义作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但由于历史文化原因,我国理论及实践中尚存在误区,将"职权进行主义"与"超职权主义"混为一谈,混淆了当事人主义的内涵。这种混乱的典型体现就是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置,该程序最大的问题就是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理念,由于其启动主体具有多元化、职权化的特点,造成诉讼程序混乱,司法权威不彰,终审既判力不定的局面。因此必须取消国家司法机关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的权力,确立当事人为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唯一主体。  相似文献   

19.
中国针对调解的司法政策受制于民事诉讼的功能预设和现实状况,每每作出重大调整。政策多变的背后是国家本位立法理念的深刻影响,调解制度沦为实现国家司法功能的工具,丧失了独立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基础,跌宕起伏在所难免。在未来的调解立法与实践中,应实现立法理念从国家本位到权利本位的转换,在保障当事人诉权、实体处分权和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使用利益调控之手段,合理控制案源以利于诉讼功能之实现,使诉讼制度与调解制度相得益彰。惟有在权利本位的立法理念下,调解制度才能奠定平稳发展之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20.
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角度看,诉对当事人的价值有实体价值和程序价值之分,其产生基础在于与之相对应的财产中心正义观和主体中心正义观.当事人之诉除了追求实体价值之外,还注重追求程序价值.对此,在民事诉讼法改革的道路上,应当以诉的价值为一个独立视角,紧密关注诉对当事人的价值如何实现的问题,谨慎设计对诉的处理程序,并在法律制度上予以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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