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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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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满足及时制止人格权侵权行为的规则供给需求,《民法典》第997条增设了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但尚待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没有为之提供配套的程序,《民法典》也未进行相应的规定,有必要分析如何构建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构建制度的前提是明晰其性质,而学界目前就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性质尚未形成共识,多数观点认为是临时禁令,少数观点认为是永久禁令。鉴于这一制度借鉴自国外制度,借鉴对象的性质及相应规则对于分析我国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性质及制度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因而本文从制度溯源开始,结合借鉴对象的性质、功能以及我国的本土语境,分析我国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性质,并提出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的完善建议。我国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源自英美法上的禁令制度,而非直接来源于罗马法上的禁止令状或令状制度。英美法上的禁令制度既包括永久性救济,也包括临时性救济,还包括其他法官发出的命令;既有财产保全的内容,也有行为保全的内容,还有行为给付判决的内容。多数观点主张将人格权侵害禁令作为临时禁令的理由并不充分,且不独立于诉讼的禁令制度与我国既有制度相重复。较为妥当的方案是使人格权侵害禁令独立于诉讼,使其具有相对独立的制度功能;基于效率与公正的平衡,使法院既可以迅速发出临时性的人格权侵害禁令,也可以及时发出永久性的人格权侵害禁令,并且在同一程序中,可以先发出临时性禁令要求当事人在程序结束前停止行为,在程序结束时以永久性禁令取代之。基于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内部差异,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审查程序内部也应当具有相应区分。总体而言,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审查程序应当介于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之间,情况紧急、作出临时禁令的应当接近非讼程序;其他情形则应当接近诉讼程序。法官审查人格权侵害禁令的申请时需要判断行为人是否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以及不及时制止是否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同时将公共利益纳入考量范围。人格权侵害禁令送达后即生效,对裁判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禁令仍然有效。人格权侵害禁令生效后被申请人不履行的,法院按照行为执行的规则实施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2.
中国加入WTO ,将加速中国法制体系规范化的进程。它突出地体现在立法程序的规范化 ,法规体系的规范化 ,行政复议与行政听证制度的规范化 ,以及司法审查制度的规范化。要使中国法律法规与WTO规则相适应 ,实现中国法制体系的规范化 ,就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诉讼管辖制度 ,改革和完善行政许可及司法救济制度 ,改革和完善行政审判制度 ,改革和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的“目标导向”与多数人侵权制度的“意思导向”存在着根本区别,多数人侵权制度无法替代间接侵权制度,有必要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进行法定化.我国关于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立法虽有亮点,但总体上存在缺陷.应当在知识产权单行法中分别设立间接侵权规则,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进行类型化和体系化的规定,并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与多数人侵权进行制度协调,进而对我国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4.
因为《立法法》存在缺陷 ,所以远不足以解决授权立法所引起的法律冲突。冲突成因在于授权主体的广泛性、授权期限、范围、授权标准不明确、超越授权立法以及监督不力。为解决这些冲突 ,应当限制授权主体范围、实行更严格的法律保留、坚持授权必要性原则 ,不同类型的授权立法应当确定不同的位阶 ,应当完善立法机关监督和裁决的机构、程序和标准 ,还应当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和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5.
行政立法裁量为自成一格之独立的特殊裁量类型,正是行政立法裁量不同于立法裁量和行政裁量的特殊性决定了对行政立法裁量及其司法审查标准的探讨的必要性.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标准的德国模式和美国模式分别代表了个案衡量和类型化的倾向,这些都能为中国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提供有益的借鉴.行政立法的裁量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对于不同种类的行政立法的裁量应适用宽严不同的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6.
论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则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完善的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则是规范反垄断执法行为的制度基础,我国现行反垄断法执法程序制度体系还存在立法缺陷,亟需通过统一程序规则,规范调查权及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保障程序正义来实现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7.
按照加入WTO协定书的承诺,中国将诉前禁令制度引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这一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不仅维护了权利人的正当权利,同时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但这一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很多不足,司法实践中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其功能的实现因之被大打折扣.对于程序的参与性不够的缺陷,建议引入听证程序和实行辩论质证加以破解;对于程序合理性的迷失,建议对胜诉可能性标准在立法层面加以确立.  相似文献   

8.
美国传统上对涉及不同领域基本权利的法规之合法性审查采取宽严不同的审查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类型化标准体系.我国宪法与法律法规体系关于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的规定中也蕴含了类型化审查标准的规范与制度基础,借鉴美国法规审查的三重标准,从不同领域分别对我国少数民族法规进行严格审查、合理性审查与中间层次审查,建立我国少数民族法规审查标准的类型化体系,不失为新时期对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的一种可选择的途径.  相似文献   

9.
国际反倾销规则与中国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过近 8年的努力 ,中国已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基本法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为主要规则 ,包括若干部门规章在内的较为完备的反倾销法律体系。中国反倾销法律制度在基本原则上与WTO的要求上完全一致 ,具体规则方面也与WTO规则大致相符 ,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由于立法及执法时间较短 ,经验还不丰富 ,与国际反倾销规则相比 ,中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仍存在某些不足。文章以比较的方法 ,从立法层次、实体规则、反规避措施、司法审查 4个层面对中国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一种新型且灵活的管理手段,行政指导已大量运用于中国行政管理领域的各个方面。对行政指导进行司法审查是权力不得滥用的必然要求,也是信赖保护原则与有权利必有救济原则的应有之义。在我国当前立法中,行政指导的可诉性尚存在争议,行政指导司法审查的标准与规则缺乏。因此,应当从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充实行政指导的实体立法、改革行政诉讼程序等方面着手完善行政指导司法审查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保护是现今展会顺利召开的重要法律保证,现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是相关立法不够完善。这就应首先理清展会知识产权的现有相关法律保护体系以及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与保护现状,然后对如何具体地完善诉前禁令等相关法律制度做较深入的论述,这对于具体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2.
修正后的《立法法》授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并设置了防止其滥用该项权力的系列制度,其中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的批准制度最为关键。不过,《立法法》没有规定批准制度的报请批准程序和审查程序,没有详细规定审查内容和审查之后的处理方法。完善批准制度,应通过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进行,并且在立法时要坚持"不抵触原则"和发挥地方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原则。具体的制度完善,应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标,围绕报请批准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之后的处理方法展开。  相似文献   

13.
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金融危机的暴发从侧面反映了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紧迫性。我国当前的金融法律体系虽已初步形成,但还存在着不足和缺失,如金融法治力度薄弱、外部氛围欠佳、金融监管方面的作用不明显等。因此,必须转变金融立法理念,加强金融法制建设,促使金融法律规则形成,完善金融领域立法、金融创新立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4.
依据诉讼法原理,民庭对涉案行政行为只享有程序性审查权,并不享有实体性审查权。应当类型化处理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划分案件类型的依据应当是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之间的诉讼系属关系而不应是实体法规则。尤其要分别处理行政行为作为先决问题的案件、需要考虑主管权限划分的案件以及仅需要协调判决效力的案件。要求得民事诉讼程序中行政行为的妥善处理,也应当通过完善相关诉讼程序制度来完成。  相似文献   

15.
禁令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衡平法上的一种救济方式,其功能在于弥补普通法救济之不能,具有事前防卫侵害发生或侵害后果扩大的特点.我国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已初步建立禁令制度,但在理论基础、具体程序、司法实务等方面均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应在此次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对禁令制度的功能、地位和程序作出规定,加强该制度与民事保全制度、调解和解机制、执行程序的衔接.  相似文献   

16.
入世后的中国,在对外贸易政策、其他国内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以及政府的行为运作方面都要受到WTO规则的影响,即必须与WTO规则体系保持一致。司法审查在WTO法律框架中又居于重要地位。而中国现有的司法审查制度仍存在司法审查范围有限、司法审查标准内涵太窄等与WTO协议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应采取建立完善司法审查依据、继续扩大司法审查范围、改革司法审查标准、加强审判专业化等措施,以确立与WTO协议相适应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相关规定还是略显简约,其审查内容不明确、审查标准不完备、救济程序不完善。因此,在构建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制度中,以下几方面值得注意:在程序启动的主体上应注意申请人的适格;在审查主体上,诉前行为保全由立案庭审查并作出裁定,诉中行为保全由审判庭审查并作出规定;在审查方式上,对于诉前行为保全,申请人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采取书面审的形式进行审查。对于诉中行为保全,以对席审理为原则;在救济程序上,建立行为保全复议机制,同时确立行为保全错误的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8.
中国加入WTO及其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通过分析WTO有关协议和比较中国有关法律,从总体上讲,虽然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在立法和受案范围等方面还有待完善,但是在司法审查的主体、对象和程序以及司法审查的独立性等方面与WTO的要求是一致的。在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问题上,应强调发展中国家的法律概念,允许中国有一个过渡期;同时,从长计议,建议尽早从立法上填补和完善司法审查的程序和范围,尤其是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法院的司法审查之列。  相似文献   

19.
论WTO与我国反倾销法中的司法审查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基本符合WTO协议的规定,但亦存在需要完善之处,尤其是与WTO《反倾销协议》相联系的司法审查制度十分薄弱。我国应该改革反倾销法的立法体例,由全国人大制定反倾销基本法并在基本法中专章规定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不仅要设立反倾销司法审查的专门管辖法院,明确司法审查的诉讼主体,拓宽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而且要将正当程序纳入司法审查标准之列,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反倾销法体系与独立公正的反倾销司法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20.
大学生权利与高校管理权冲突及其法律救济制度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高等学校在对大学生行使管理权时定位不准,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发生冲突时性质难以判断,成为司法救济的障碍。在程序规则方面,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因此要厘清高等学校与大学生之间的各种不同关系,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制订与之相适应的公法和私法,完善中国的教育法规体系;通过建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教育仲裁制度和通过行政诉讼等来构建高等学校学生权利法律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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